分管生产副职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组织职工认真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
4、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应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5、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串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6、负责组织安全检查。
7、负责落实大检修及临时抢修施工时的安全措施,制订安全施工方案,安排监护人员。
8、负责员工生产技术培训和考核,检查新入厂员工安全教育工作。
9、负责对直接作业环节作业许可证的申请或审批,组织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篇2:分管设备副职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关于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标准及制度;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本企业各类设备的维护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本企业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运行,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3、负责组织编制本企业设备改造方案和设备检修计划,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负责落实安全措施。
4、组织本企业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按计划实施。
5、负责对本企业职工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使用等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
6、负责落实本企业安技装备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7、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对直接作业环节作业许可证的申请或审批,组织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篇3:监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安全生产职责
协助监区长做好本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是本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监区长做好本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组织本监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一)负责考核本监区警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做好罪犯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三)负责本监区安全生产检查,具体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四)按照职权,参与本监区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监区领导交办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篇4:监区分管管教工作的副职安全生产职责
协助监区长做好本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是本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监区警察的政治思想工作,并协助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二)协助监区长做好刑罚执行工作;
(四)协助做好罪犯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五)在罪犯考核中兑现有关安全生产的奖罚;
(六)按照职权,参与本监区工伤事故的处理;
(七)监区领导交办其他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