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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总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保障生产者在施工、生产作业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责任制。第二章总公司、公司领导第二条法人代表(总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1、总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的位置,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经常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4、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全面工作的同时,要编制、审批、布置和实施总公司、公司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5、确保总公司职业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确立年度安全目标。6、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7、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8、按规定保证总公司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组织、人员、安全设备、物资等资源能够得到充分配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9、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适时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对检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改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10、抓好典型,不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11、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第三条总公司、公司安全生产副总经理1、在企业法人(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以“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经常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3、组织编制、审批、布置和实施总公司、公司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计划。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针对经营生产的变化和发现的问题,不断规范、完善总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5、按照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特别是对负责生产的领导及部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6、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适时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对检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改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抓好典型,不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7、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按规定增添或更新安全设施。保证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主持各种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第三条总公司、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1、在企业法人及法人代表(总经理)领导下,对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3、参与组织编制、审批、布置和实施总公司、公司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计划。4、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5、领导安全技术QC活动及成果的内部发表、评比、标准化推广。6、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从技术措施方面提出改进办法,认真帮助解决。7、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第四条总公司、公司总会计师1、组织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罚规定。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经费使用计划,保证所需经费到位。3、认真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安全防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劳动用品经费。第三章?各业务职能部门第五条办公室1、在编制下达年、季、月、旬、周生产计划时,要考虑工程特点和季节气候条件,合理安排,同时提出相应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并考核计划完成情况。2、对改善劳动条件的工程项目必须纳入生产计划,视同生产任务优先安排,并在检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时一并检查。第六条经营管理部门1、编制安全生产资金保障计划,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施工进度、管理目标等具体情况,明确提出保证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编制的安全生产计划费用不低于建筑施工产值的6‰。2、负责对使用的外部施工队伍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资质进行评审。3、对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第七条技术质量部门1、对施工生产中的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2、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标准、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3、对重点工程和重要部位、项目,在做好技术工作的同时,提出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4、会同施工管理、培训、人力资源部门,编制安全教育计划,向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5、负责安全设备、仪表等技术鉴定。6、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的QC小组活动,组织安全技术的QC小组活动成果的内部发表、评比、标准化推广。7、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从技术措施方面提出改进办法,认真帮助解决。8、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从技术角度提出防范措施。第八条材料设备管理部门1、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中所需材料和设备进行评审,确保评审的材料和设备符合安全要求。2、认真做好材料和设备的储存、运输、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工作。3、确保评审的安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购置标准的要求。4、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从材料设备技术方面提出改进办法,认真帮助解决。5、对达到国家规定或安全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报废设备和材料,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第九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1、会同有关部门规定与安全管理岗位有直接责任的岗位要求,进行能力鉴定。2、会同培训中心、施工管理部门做好新工人、调换工作岗位、特殊工种和员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3、搞好员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实施。4、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5、贯彻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第十条财务部门1、监督各单位把列入施工预算的安全生产资金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确保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做他用。2、按照国家规定和实际需要按比例提取年度安全技术措施和其他劳保费用,并单立科目,专款专用。3、负责拨给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所需宣传、教育费用,此费用由管理费开支。第十一条施工管理部门1、积极宣传、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劳动保护、卫生防疫等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确保总公司职业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制定年度安全目标。3、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指导和帮助下级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状态,提出改进意见。4、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定安全生产季、月、周检查计划,并负责执行。5、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制止其作业,并立即报告领导。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分析,制定措施或完善管理规定。6、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保障计划的制定及保证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落实情况。7、组织、监督各单位的员工、外部施工队、分包单位等入场三级教育进行检查。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员工、特殊工种进行体检、安全教育、安全技术考核,签发安全作业合格证,发现不适合某种工作的人员,应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9、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10、协助领导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并汇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工作要求。11、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机械、临时用电、消防保卫、现场料具、环境保护、环卫卫生等的管理。12、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工作,组织交流安全生产经验。13、针对不同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夏季防暑、雨季防坍塌、冬季防煤气中毒等检查管理工作。14、参加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违章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第四章项目经理部、厂第十二条项目经理(厂长)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总公司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安全负直接责任。2、确保总公司职业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确立年度安全目标。3、认真识别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针对危险因素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安全方案等的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安全生产制度。做到安全生产制度化、标准化、严格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及时消除危险因素。4、在生产过程中,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5、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三级”进场和“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保证投入必需的安全生产费用,组织实施。6、对所管的施工生产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必须确保足额、规范、完整、齐全、有效。7、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违章人员实施奖惩。8、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按照程序及时上报,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施防范改进措施。第十三条主任工程师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项目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协助经理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上报审批。4、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标准、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5、负责项目使用的安全设备、仪表等技术鉴定的管理。6、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从技术措施方面提出改进办法,认真帮助解决。7、负责项目经理部开展安全技术的QC小组活动,组织安全技术的QC小组活动成果的标准化推广。8、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从技术措施方面提出改进办法,认真帮助解决。9、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角度提出防范措施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第十四条工长1、要规范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领导本单位人员安全作业。2、全面掌握本单位人员的思想、技术、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工作。3、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令。4、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防护器材。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竞赛和活动如安全生产月、周、日等,坚持本工种班前班后讲话、交底、讲评,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推广先进,提高本工种各项安全生产的技能和能力。6、负责组织本工种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清除,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7、做好班组的各种会议,组织安排安全活动日,积极开展上级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8、负责对新入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9、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第十五条技术员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工程技术与安全技术的统一,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查、维护、保养、技术交底措施时,都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3、经常对生产操作人员、检修作业人员进行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组织开展技术练兵活动。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车间等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合理方案、措施、交底的存在,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5、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演。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第十六条安全员1、负责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协助主管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参加本项目、车间制定、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执行情况。3、负责编制本项目、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4、认真做好本项目、车间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场(厂)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5、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经常协助组织预防事故演习和应急预案演练。6、参与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工艺方案变动,技术措施改变等各项工作中安全管理部分,做到安全与技术的协调一致。7、检查落实各级动火措施,签发动火证,确保动火安全。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情节严重的发隐患,罚款单等。9、负责项目(车间)安全设施、防护器材及事故隐患的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具体落实措施。第十七条工人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各种规章制度和决定。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作业。3、做好本职工作,保证自己分担的工作安全有效,不发生各类事故。4、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和知识,不断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5、维护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未经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不准拆除防护设施。6、工作认真负责,对不安全作业提出改进意见,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篇2: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对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的指示。组织编制、修改,补充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严格考核;

③主持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④督促制订和实施施工生产过程的安全生产措施;

⑤在布置、检查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⑥主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包括防汛抗台领导小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对重大安全问题组织讨论;

⑦定期组织公司综合安全大检查和各种专业安全检查,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经验;

⑧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⑨组织编制劳动保护措施项目,并落实物资、经费等,保证实施。

篇3: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责任制

副总经理在董事长和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分管的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的条例、规程、规则和决定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等。

2、贯彻执行“五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把安全生产列入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投入足够的精力抓好安全工作。

3、组织编制大型工程项目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复杂工程的安全设计;组织审批项目上报的安全设计,并督促实施。组织编制和贯彻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完成安全生产目标。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设计(安全措施)。

5、加强对安全监察部门的领导,按定员配强配齐专职安全监察人员,并保持其相对稳定,因工作需要调动时须征求上一级安监部门的意见。注意发挥安全专职人员的作用,支持他们行使“三大权力”。(即:有权拒绝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发现险情、有权先停产处理后汇报;领导打击报复,有权越级上告)。

6、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和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及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7、制定并落实安全标准工地建设规划,抓好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并对标检查、督促、落实、自验、奖惩。

8、组织公司每季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组织、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限期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9、支持职工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总结交流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表彰奖励安全先进典型。

篇4:公司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公司、处(厂)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技术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工作。合格者及时发证,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五、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六、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生产单位在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技术鉴定时,必须把安全技术措施、装置列为重要内容。

七、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八、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要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篇5: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总则

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以“确定执法主体资格、落实执法职责、规范和考核执法行为、追究违法责任”为内容,以“程序制约权力、责任监督权力”为方式,把法律监督制度和工作管理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一个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执行,推进依法行政,最终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一)合法执法原则

合法执法原则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首要的基本原则,是指行政主体的一切执法活动都必须有法律的依据,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合法执法原则包括主体要合法、权限要合法、内容要合法、程序要合法等内容。

(二)合理执法原则

合理执法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使自由裁量权要客观、适度,符合常理和客观事实。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不应当追求法律要求以外的的其他目的,做到既要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又要与具体执法依据的特定的立法目的相一致。

(三)公正为本兼顾效率原则

公正为本兼顾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平等对待权利享有人,排除可能造成不平等或偏见的因素,遵循法律的规定,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前提下,适当提高效率,增加行政执法的社会效果或社会效益。当公正和效率发生冲突时,应当首先考虑公正,以公正为本,兼顾效率。

(四)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除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应当一律向行政权利享有人和社会公开。主要包括执法依据要公开、执法信息要公开、执法过程要公开、执法决定要公开等内容。

(五)职权与职责相一致原则。

职权与职责相一致原则的法律基础是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和一致性,主要体现为:职权的行使与责任的承担一体化,权力就是一种责任;职权与职责的成比例性,职权越大,职责越多,责任越大,反之亦然。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要求1、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构建“分解岗位职责—规范行为和程序—明确岗位责任—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和考核评议工作。

2、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正确把握社会、市场和政府三者关系,强化公务员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

3、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与建立服务型政府相结合。把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作为行政执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热情为行政相对人服务,为行政相对人排忧解难。

四、法定执法主体和执法岗位分类(一)法定执法主体

荣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法定的执法主体。

(二)执法岗位

按行政执法职权类别,设置相应的行政许可岗位、行政检查岗位、行政处罚岗位。

五、行政执法责任承担的主体行政执法岗位的承办人、审核人和批准人是行政执法责任承担的主体,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过错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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