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规定
为进一步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规定:
根据浙江省安全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公司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产值的5‰比例提取;
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2%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2%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36%
公司对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具体项目负责部门主管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使用部门应及时向安全领导小组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购买者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加强对一线生产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生产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篇2:安全投入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第五条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按月提取,年度终了时结算。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一)当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时,按照4%提取;
(二)当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时,按照2%提取;
当月提取的费用列入当月生产成本,并记入专户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开支。
第六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七条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八条本企业提取安全费用设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九条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提出计划,按装设备、设施的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施工情况作出预算,1000元以下开支,报总经理批准;1000元以上的开支由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提出计划,开支不足200元的,由企管部负责人会同安全生产管理员一同采购;超过200元以上的开支,报总经理批准。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上报总经理后,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列支。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项目开支,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和主管部门要求,报总经理后,据实列支。
第十条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本企业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本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
第十三条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改制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十四条本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篇3: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保障制度
1、各级在编制和安排年、季、月生产工作计划时,应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所需设备、物资、器材、经费要同生产计划一起安排解决。
2、财务部应按国家规定在更新改造资金中拿出10-20%作为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用。
3、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以防火防炸、防伤亡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重点岗位、部位和设备设施等危险部位的防护装置和保险信号装置等。
(2)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一切技术措施。如:尘毒吸收、通风降温、减振防燥等装置。
(1)有关保证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必须的房屋及设施。
(2)编写安全教育材料、出版安全刊物、举办安全技术培训班、购
买有关书籍资料等。
(5)其它。
4、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的内容:安全技术措施名称;内容和目的;经费预算;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和负责人;进度和期限;措施执行和应达到的效果等。
5、安全环保部综合各部门、车间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计划》后,编制全公司《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计划》草案,送公司级安全例会审议。
6、各部门、车间编制设备设施大中修计划,应同时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经审定批准后执行。
篇4:意外事件事故紧急救援措施
第一条为了有效、及时控制突发性桥式起重机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体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救援预案。
第二条确定救援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设立救援小组,一旦事故发生后,现场操作人员及时向救援工作主要负责人禀报,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作出决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
第三条起重机在工作如发现钢丝绳、吊钩即将断裂,被吊物体即将滑下,操作人员应先做应急处理如切断起重机电源、疏散人员等,同时通知救援工作负责人。
第四条起重机械的操作实行专机专人,每台起重机工作时,周围应有根据起重机的特点及日常可能出现的事故配备吊钩、吊绳、棍棒、三脚架等救援物品。
第五条制作警告牌,“危险,请勿靠近”、“事故正在处理中”等,制作临时栏杆,一旦发生事故,在通知车间负责人的同时,悬挂警告牌,疏散现场人员。
第六条加强对操作人员和救援小组人员应急事故处理知识的学习、操作技能的培训和应急事故处理演习。
第七条定期对起重机的保养和检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隐患的发生。
篇5: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措施是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与保障,搞好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有利于安全、文明生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降低生产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生产任务都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等保证措施。
2、新进公司员工上岗都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6、各生产队每天做好班前安全检查,各负责人进行安全记录交接。
7、遵章守纪、佩戴标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8、安全事故处理要建立安全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
第二节项目工程安全防护制度
施工现场的防护范围有建筑物周边防护;建筑物五临边防护;现场施工用电安全防护;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现场防火、防风等措施。
一、“三宝”“四口”安全保护措施
1、安全帽
(1)安全帽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正确使用安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3)不准把安全帽抛、扔或坐、垫。
(4)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安全帽。
2、安全带
(1)安全带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必须按规定抽检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使用。
(3)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碱酸或尖锐的坚硬物体。
(4)安全带应高挂抵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
(5)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3、安全网
(1)网绳不破损并生根牢固、绷紧、圈牢,拼接严密。
(2)网宽不小于2.6m,里口离墙不得大于15cm,外高内低,每隔3m设支撑。
二、施工用电安全防护制度
1、支线架设
(1)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
(2)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3)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4)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作标记。
(5)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2、现场照明
(1)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压。
(2)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
(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
(4)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3、电箱(配电箱、开关箱)
(1)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
(2)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线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
(3)电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定。
(4)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配合。
(5)配电箱应设总熔丝、分熔丝、分开关。零排地排齐全。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
(6)配电箱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或开关箱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转录专控;总开关电器与分路来管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熔丝应和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匹配。
(7)金属外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
(8)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以保险。
(9)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配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
4、接地接零
(1)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但不得用螺纹钢,其截面不小于48mm一组2根,接地体之间间距不小于2.5m,入土深度不小于2m,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2)橡皮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接地或接零线截面最小不能低于2.5mm2多股铜芯线;手持式民用电设备应采用不小于1.5mm2多股铜芯线。
(3)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4)高层配电箱重设接地,必须从地下引入。
三、机具安全使用措施
1、电焊机
(1)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2)一、二次线(电源、龙头)接线处应有齐全的防护罩,二次线应使用线鼻子。
(3)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配线不得乱拉乱搭,焊把绝缘良好。
四、防火安全措施
1、施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定设专职防火负责人。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3、一般建筑各楼层、非重点仓库及宿舍,明确用火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4、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