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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故紧急救援预案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生产企业将制订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危险源和危险部位的管理和检查,使生产过程中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为了在重大事故发生时能及时予以控制,有效地组织抢险和救灾,防止事故的扩大,生产企业将对本单位的危险场所和部位进行危险源安全评价。对所有被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部位和场所,应事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的状态和定量进行预测,评估事故发生后的危害大小、人员伤亡情况、设备破坏和财产损失程度,以及由于物料的泄漏可能引起的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的扩散对周围地区可能造成危害程度的预测。依据预测,提前制订重大事故应急措施方案,组织、培训抢险队伍和配备救援所需的装备、器材,以便在重大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按预订方案进行实施,在较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控制,或按照正确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救助和疏散人员,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一、企业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机构。其结构规定如下:

1.指挥系统及其职责(1)制订应急指挥组织系统图。(2)熟知有关应急救援方面的立法文件和规范规定。

2.指挥领导机构及其职责(1)指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a、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完善工作。b、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c、负责组织排险队、救援队、医护队的实际训练等工作。d、负责建立通信与警报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物资。e、负责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2)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职责a、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b、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的情况。c、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d、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e、负责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3.指挥部人员分工总指挥负责组织企业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安全部门负责人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保卫部门负责人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生产部门(或调度长)负责人: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的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系和对外联系。机电(设备)部门负责人: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卫生部门(包括防疫站站长、医院院长)负责人: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伤亡、中毒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后勤(总务)部门负责人:负责抢修和抢救伤亡、中毒人员的有关必需品的供应工作。供销部门负责人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环保部门负责人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有毒物质扩散区域内的监测和处理工作。

二、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各种保障

1.通信保障:包括有线、无线、警报、协同通讯的组成、任务和有关信号规定,保证完好畅通、联络无误。

2.运输保障:包括救援车辆编号、数量,明确任务要求。

3.抢险物资保障包括抢险抢救装备物资的种类、数量、编号等要求。

4.治安保障包括治安人员的任务分工,重点警戒目标区的划分,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三、预测事故扩散影响范围及潜在危险性的评估

1.根据危险品性质评估危险性根据危险源所涉及的危险品的性质、生产工艺过程、气象条件、地理位置等,估计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影响范围。如事故涉及化学品,则要估计其毒性、挥发性、扩展性、氧化速度、可释放量及预测其浓度等。

2.根据生产工艺流程进行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对每一个已确定的危险目标要做出潜在危险性的评价。即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引起的后果,可能对周围设备、生产工艺、环境带来的危害及其范围。预测可导致事故扩大的发生途径,按可能扩大范围的危险性大小排序,确定应急救援抢险目标,控制事故的发展。

四、应急救援预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专业队伍的训练

1.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为了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抢险救护的工作,必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的规章制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全企业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常识教育,落实岗位责任制。同时还应建立以下相应制度:(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夜班由行政值班和生产调度负责,如有问题及时处理。(2)检查制度:每月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例会制度:每季度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组织召开一次指挥小组成员和各救援队伍负责人会议,检查上季度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2.加强对救援队伍的培训指挥小组要从本企业的实际出发,针对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救援训练演习。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篇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演练制度

(一)总经理应每年度指定安全生产技术部,对企业所有的原料、设备、设施及场所进行检查,确定本企业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并按规定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公司进行安全评价。

(二)技术安全部必须按(国家安监局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规定的方法,对本企业的危险源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三)根据企业具体的情况,加强防火、防爆、中毒管理,同时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的规定与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如本企业技术力量不足,未能自行制订,则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安全评价公司代为制订)。

(四)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上级审批合格后,由安全技术部组织演练,每年演练不得少于两次(其中包括消防演练)。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应按预案中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认合格后,总经理应亲自组织,指挥安全技术部进行人员组织、物资准备、资金投入,确保符合预案的要求。

(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组织全厂员工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预案的内容规定及具体实施的程序和方法,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到本职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八)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根据企业生产发展,危险源的变化而不断完善。同时要做好编制实施,学习与演练的档案工作。

篇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明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级别划分;预案修订频次;主管及修订部门职责;审批流程及预案格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车间。

3内容与要求

3.1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依据

3.1.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3.1.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3.2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要求

3.2.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2.2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2.3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2.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2.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2.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3.2.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2.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3事故应急预案分类

3.3.1综合应急预案,由公司级应急系统负责实施。

3.3.2专项应急预案,由公司级应急系统负责实施。

3.3.3现场处置方案,由车间级应急系统负责实施。

3.4事故应急预案分级

3.4.1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共分三个等级,分别是:

?a)黄色警报:较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经造成3人(包括3人)以上人员轻伤;1人重伤;财产损失在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1人患职业病等情况的事故。

?b)橙色警报:重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经造成1人以上3人(包括3人)以下人员重伤;财产损失在10万元(包括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1人以上,3人(包括3人)以下人员患职业病等情况的事故。

?c)红色警报:特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经造成3人以上人员重伤;1人以上人员死亡;财产损失在30万元(包括30万元)以上;3人以上人员患职业病等情况的事故。

3.4.2现场处置方案共一级,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时由车间启动应急处置方案,主要指可能或已经造成3人以下轻伤;财产损失在2万元以下等情况的事故。

3.5综合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3.5.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应急预案体系;应急工作原则。

3.5.2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3.5.3组织机构及职责

3.5.3.1综合应急预案组织机构由公司总经理任总指挥,生产副总为副总指挥,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各应急救援小组组员为成员共同组成公司级应急指挥系统。

3.5.4预防与预警

3.5.5应急响应

3.5.6信息发布

3.5.7后期处置

3.5.8保障措施

3.5.9培训与演练

3.5.10奖惩

3.5.11附则,包括图片、释疑及实施时间等

3.5.12附件

3.6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各专项预案在公司综合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行编写,要相互结合、相辅相承。

3.7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的组织由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要求简单实用,符合车间实际。

3.8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审批流程

3.8.1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由管理部组织起草,生产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生效。

3.8.2现场处置方案由预案所属车间、部门负责起草,生产技术科、安环部负责审核,报由生产经理批准生效。

3.9事故应急预案评审、修订频次

3.9.1综合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评审、修订一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牵头进行评审、修订。

3.9.2专项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评审、修订一次,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牵头进行评审、修订。

3.9.3现场处置方案每年至少评审、修订一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牵头进行评审、修订。

3.9.4有下列情形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须进行及时修订、评审:

a)组织机构、法人代表、生产方式等发生变更;

b)生产工艺、设备或建、构筑物发生重大变化;

c)应急组织系统发生变更;

d)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e)急预案需修订;

f)应急管理部门提出修改申请。

3.10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安环部负责事故应急预案电子、纸质文本维护管理,并负责备案。

4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防汛、防台风应急救援预案》

《防建、构筑物倒塌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剧毒、易制毒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相关记录

《应急准备响应预案演练》

《会议记录》

《会议签到表》

《评审、修订记录》

篇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为提高对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公司财产损失,保障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应急救援范围

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群死群伤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生产事故。包括因工程质量产生的事故、施工现场毗邻建筑坍塌、土方坍塌、一氧化碳中毒、架体倒塌等事故。

二、报告程序及内容

(一)报告程序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综合管理部门等报告,最迟不能超过30分钟。

(二)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上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发生特大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工作的领导,与事故发生地应急救援小组协调,组织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分工,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尽职尽责。当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经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四、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在组织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前往事故现场,确定危险目标,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况,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三)各项目部及相关单位要按本预案要求,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在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五、保障措施

(一)各项目部要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公司备案。

(二)各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证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的损失。

篇5:旅游黄金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柞水县

旅游安全事故后,相关单位应立即组织救援,把游客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2.接到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后,相关单位人员应坚持首接负责的原则,属于自己管辖的立即处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迅速转送有关单位处理并回复办理情况。

3.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立即赶赴现场,有火情的,配合消防部门灭火;有伤亡人员的,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二)处理程序

1.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指挥中心办公室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单位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得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

2.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指挥中心总指挥,由总指挥根据情况,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指挥与协调。重特大旅游事故救援需要省、市救援力量参与的,县旅游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向县政府提出,由县政府协调。

(三)旅游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1.轻微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

2.一般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至10万元者。

3.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10万元至100万元者;旅游住宿、交通、餐饮、娱乐、购物场所的重大火灾及其它恶性事故。

4.特大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

(四)旅游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及主要内容

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以电传或其它快捷方式报送有关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接待单位及与事故有关的其它单位。

2.事故发生的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及值班联系人员、电话、传真。

(五)新闻报道。事故救援工作的新闻发布,由县旅游产业开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办公室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救援工作。

1.对重大以上旅游安全事故的现场采访,由安监局统一组织。重大以上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县委宣传部审核,由市外事旅游局签署意见后报市安监局统一发布消息。

2.旅游事故对外报道,由县委宣传部决定。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县外发布消息。

(六)应急结束。旅游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救援指挥中心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现场清理完后,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及时县政府和市旅游局如实上报事故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间接损失等情况。由县民政部门对疏散、抢救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

2.事故查处。县公安局、安监局负责安全事故案件的查处,并将调查结果提交县旅游产业开发协调领导小组。

3.工作总结。事故相关单位在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中心召开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向市政府、市旅游局汇报。

4.表彰奖励和惩处。县政府对在处置旅游安全事故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处置事故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和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各旅游景区(点)都要建立应急通讯保障体系,充分利用现代化通讯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为应对突发事故提供通讯与信息保障。

(二)应急队伍保障。县人武部以成建制民兵组织为基础,成立应对旅游突发事件抢险救灾应急分队,为紧急情况发生时筹备足够的兵员。

(三)医疗卫生保障。县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突发事故中受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四)治安保障。县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旅游重特大安全事故时维护治安秩序、事故现场的保护、事故现场的勘测等各项预备方案,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调动警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交通运力保障。县交通部门要制定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方案,明确承担抢险救灾任务的运输车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调配足够的运力。

(六)经费保障。处置旅游突发事件所需经费,财政部门要按照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给予解决。保证处置旅游安全事故时能够按时足额到位,为救援工作提供经济保障。

(七)后勤物资保障。县民政要制定突发事件中人员、食品、生活用品等救济物资保障应急体系,保障救援过程中所有人员的生活必须品的充足供给并负责做好遇难者亲属的安抚救济工作。

七、附则

(一)本预案是指导各旅游经营单位和旅游相关部门制定旅游突发事故救援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报县旅游产业开发协调领导小组批准。

(二)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县旅游产业开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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