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保线站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兴平保线站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保证运行检修时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兴平保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2、本制度对兴平保安全工器具的配备、保管及检查使用做了明确的规定。

3、本制度仅适用于兴平保。

二、安全工器具的配备标准

标准中规定的安全工器具的配置数量,是指应配备的最低数量。

三、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1、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通风良好,备有红外线灯泡或去湿设施的清洁干燥的专用库房存放。

2、安全工器具应做到分类放置,摆放整齐,并在工器具柜内标明工器具名称、数量,应一一对应。

3、绝缘手套应单独存放,不得和其它工器具混放。

4、安全工器具应编号正确,绝缘杆、验电器以支为单位,绝缘手套以只为单位进行编号。

5、安全工器具必须按周期进行试验,每次试验后,应有试验单位出具试验报告单、试验合格证。试验报告单、试验合格证和工器具应有对应的统一编号,并相符。

6、绝缘杆、验电器、绝缘手套等安全工器具使用电压等级、试验日期、使用有效期标签贴在工具上。

7、绝缘杆、验电器应标明使用最小有效使用绝缘长度。

8、接地线应放在专用架子上或柜内,均应统一编号,并应对号入座。

9、安全工器具应设专人管理,按名称、数量、试验周期为主要内容建立台帐,并严格执行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做倒帐、物、卡相符。

10、具按规定或安全工器具间的湿度超过规定时进行烘干。

应建立专用安全工器具夹,台帐、试验卡片、检查记录放入管理夹内。

11、器具严禁移做它用,未经站长批准不得借用。

12、格的工器具应及时检修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13、缘工具受潮或表面损伤、脏污时,应及时处理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安全工器具使用

1、在使用过程中,带电绝缘工具应装在工具袋、工具箱或工具车内内,以防受潮和损伤。

2、未经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严禁使用,并不得放入安全工具间,以防误用,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共器具试验卡片应注销。

3、安全工器具使用前,使用人必须对外观进行详细检查,绝缘手套还应进行挤压试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4、对安全工器具的绝缘可靠性有怀疑时,应认真检查或做要的试验。

5、接地线使用前,应检查无散股、接地线螺紧固,方可使用,无编号严禁使用。

6、使用后安全工器具应放回原位,禁止乱拿乱放。

7、阴雨天使用过绝缘手套应清洗干净,晾干后放入柜内,绝缘杆、验电器应进行烘干。

8、安全工器具员应每月对安全工器具进行定期外观检查,并做好记录。

9、安全工器具损坏时应立即上报工区,以旧换新,不得私自报废。

篇2:突发事故演练制度

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准备,提高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加强对事故的反应、控制和救援能力,维护国家利益”减少国家财产损失,保证人员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常抓不懈、重在预防”的安全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每半年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两次演练。

(2)演练过程要求尽量真实,调用更多的应急人员和资源,并开展人员、设备及其他资源的实践性演练,以检验相互协调的应急响应能力。

(3)对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可采用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全面演练形式。

(4)演练时的参加人员由参演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组成,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部门对演练的效果做出评价,提交演练报告,并详细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对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分别进行纠正、整改、改进。

篇3:员工安全行为准则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进一步明确员工职责,规范员工安全行为,有效防止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搞好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准则。

第2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第3条、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4条、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第5条、本准则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并实施。

第6条、本准则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部门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制度为准。

第二章?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三违”现象

第7条、生产区内不准吸烟,岗位点蚊香视为吸烟,违者罚款100元,每只烟头罚款20元(以卫生区界为准)。

第8条、上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违者每人次罚5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罚10元,1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第9条、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一个旷工,每一个旷工按该员工的日工资的二倍扣发工资。三班运转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40分到会点名,50分接班,没有参加班前会视为迟到。。

第10条、上班时间不准睡觉,违者罚款10元,爬在桌上视为睡岗。

第11条、上班期间严禁看报纸、小说杂志、干私活或干与生产无关的事,违者罚款5-10元。

第12条、上班期间不能离岗,确需离岗必须在离岗记录本上登记,否则视为脱岗,违者罚款5-10元。

第13条、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违者罚款5-20元。

第14条、严禁在生产区内打架斗殴,违者不问理由,双方停职反省,并处罚50-1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从严处罚。

第15条、上班时间必须无条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违章指挥除外),做到令行禁止,违者罚款10-50元,性质恶劣者停职反省。

第16条、上班人员非正常上下班时间进出厂区,必须进行登记,违者罚款10元。如不进行登记,保卫人员不得放行,违者罚保卫人员10元。(紧急情况除外)。

第17条、上班时间不准会客,不准带客人、小孩进入生产车间,违者每人次罚款5元。

第18条、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违者罚款10-2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从严处理。

第19条、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违者罚款10元,造成后果者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予以处罚。

第20条、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无人监护不得作业,违者处作业者10元罚款,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21条、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器外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违者罚款1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后果者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第22条、在生产区内,因打架斗殴而负伤、致残或死亡,或因饮酒过量,酒精中毒死亡者,或因做与生产无关的事而造成负伤、致残或死亡的均不作工伤处理,责任自负。

第23条、未经批准禁止动火,发现违章动火,一次罚当事人10元,如因违章动火,造成火灾、火警者加倍处罚,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24条、未经安全部门批准,不得设立烤火点或安装取暖设备。若私自设立,每处罚款20元并限期拆除;若因取暖设备故障造成事故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25条、违章作业者每人次罚款1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事故者停职反省。

第26条、严禁违章指挥,发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后果者停止反省,承担相应责任。

第27条、违章作业者,本人负伤,不做工伤处理,并承担责任;导致他人负伤,追究肇事者责任。

第三章?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第28条、进入生产车间必须按规定着装,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人次罚款5元。

第29条、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安全带,脚手架不牢、作业点带电、设备线路安全距离不够或无安全护栏等,不准登高作业。每缺一项罚款10元,造成后果者追究作业者和责任人责任。

第30条、检修设备时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违者处罚10元。

第31条、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违者罚款10元,造成后果者追究使用者责任,并视情节予以处罚。

第32条、公司配发的安全帽、安全带应妥善保管,在使用期限内损坏照价赔偿。

第四章?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指标,记录整洁、准确可靠

第33条、新入厂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方可入岗学习,未经安全主管部门教育,不得安排上岗学习,发现一次罚安排者10元。

第34条、入岗学习三个月或半年(特殊工种),经考试合格后,领取安全作业证。未领取安全作业证不得独立顶岗操作,发现一次,罚安排者10元,若造成经济损失,责任由直接安排者承担。

第35条、上岗期间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5元。

第36条、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顶岗作业,违者罚款5元。

第37条、严禁自行顶岗和换班操作,违者双方各罚5元。

第五章?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按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不得隐瞒不报。当班发生的事故进行事故分析,查明事故原因,采取必要措施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38条、必须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排查处理,把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每少巡检一次罚款5元。因排查处理不及时发生事故追究当事人员责任。

第39条、发生事故后,当班相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和车间,并逐级上报。

第40条、发生事故后,当班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准确地控制事故状态,采取一定措施严防事故蔓延,减少事故损失,如因控制不当,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41条、当班发生事故的相关人员必须在下班后参加事故分析会(晚班由调度另行安排),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总结,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无故不参加事故分析会的罚款10元。

第42条、当班发生事故的相关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交车间,事故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判断处理过程、对事故的认识和应吸取的教训等。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事故报告者罚款10元,事故报告每缺一项罚款5元。

第43条、中、高压管道、阀门、容器、阀兰等漏液、漏气或漏气并着火,岗位操作工发现后,应立即请示值班长,采取措施进行缷压止漏,情况紧急有权先减量降压后报告,必要时应果断停车处理;如不负责任,拖延时间造成事故,属谁责任谁负责;严禁带压紧固螺栓或其他不安全行为,违者处相关人员10~1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责任。

第44条、在生产中发生事故,各相关人员(电工、仪表、维修工)应立即到场,如因迟迟不到或不认真排除事故、配合操作工控制事故,造成事态扩大,一次罚20元,情节严重者停职反省,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45条、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有突出贡献者奖10-100元。

第46条、能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安全措施、安全技术创新,有突出贡献者奖励10-100元。

第47条、在事故发生后,能积极抢救人员和财产,有突出贡献者给于10-100元奖励。

第六章加强设备维护,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第48条、辖区内地面卫生必须经常保持干净整洁,做到无油污、无杂物、无积水,违者每处罚款5元。

第49条、必须经常擦洗所包设备,保持整洁卫生无污物,违者罚款5元。不准使用汽油等易挥发液体擦洗设备、用品和衣物,违者罚款5元;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从严处理。

第50条、必须经常保持仪表、仪器、仪表盘、墙面、门窗卫生整洁干净无污渍,无乱写乱画,无乱贴纸张等,违者每处罚款5元。

第七章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设施

第51条、岗位消防蒸汽管应妥善保管,不得挪作它用,违者罚款10元。

第52条、各蒸汽消防管应固定在蒸汽甩头上,保证随时可用,并盘放整齐,违者罚款5元。

第53条、事故柜内不得摆放杂物,更不得私人占用,违者罚款5元。

第54条、事故柜内物品使用后,及时报安环科清点,需更换的及时更换,清点后封存,确保柜内设施良好备用。柜内设施使用后不报,影响备用罚款10元。造成后果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55条、防毒滤罐使用后必须上下封存,以免影响使用效果,缩短使用寿命,违者罚款5元。

第56条、灭火器材按规定摆放整齐,妥善保管,保持表面干净清洁,不得随意破坏,用后必须及时更换,违者罚款5元。造成后果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57条、损坏消防器材、警示标牌、安全设施等,按原价赔偿,若属故意损坏加倍处罚。

第八章考评办法

第58条、如违反上述安全行为准则者,除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外,对所属车间扣分,每罚款5元扣0.5分。

第59条、各车间总分按定员计算,每人每月1分,定员几人,该车间总分就是几分。

第60条、每月进行一次统计,用实得分数除以总分得出本月管理百分数。

第61条、每月对各车间进行评比一次,评出五个等级,并进行通报,分别给予100元、50元、0元、-50元、-100元的经济奖罚。

篇4: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一、大型机械装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科、动力设备科、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科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二、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以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三、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架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四、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五、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六、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篇5:教育卫生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教育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拟订安全教育计划并纳入全员培训规划和负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技术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和业务培训。

2)组织好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及配合劳动部门抓好特殊工种工人的技术培训、考核、审证、发证工作。

2.卫生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定期进行职工健康检查。

2)制定现场环境卫生标准,督促基层实现现场文明、清洁、卫生。

3)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毒害程度,提出处理意见。

4)提出职业病预防和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

5)抓好食堂卫生,做好防暑降温和防冻防寒工作。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