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厂长安全职责
生产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篇2:设备副厂长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机动、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机动、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三)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机动、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机动、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四)负责组织机动、设备职能部门进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安全和机动、设备主管部门报告。
(五)组织机动、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六)负责大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七)定期召开机动、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机动、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八)组织机构、设备系统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九)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机动、设备副厂长(副总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篇3: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厂长是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对全厂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指令。
三、健全厂领导及全厂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矿安全生产会议。
四、主持召开全厂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安全生产计划。
五、建立安全网,明确责任制,完善落实本厂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六、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质量。
七、狠抓“三违”,坚持原则,处理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八、优化劳动组合,定岗定责,抓好劳动工资分配,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九、如遇安全生产发生矛盾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十、组织督促业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推行技术进步,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及业务素质。
十一、发生事故必须亲临现场,直接指挥,认真处理,及时汇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十二、经常检查巡视本厂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篇4: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副厂长是所带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二、落实本厂的安全生产计划和设备检修计划。
三、主持好班前安全生产会议,对职工进行生产教育,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并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责。
四、在厂长的带领下,负责当班零件加工、设备修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
五、合理安排生产,不违章指挥,保证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六、参加矿、厂会议,接受厂长安排的安全生产任务并汇报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
七、认真学习规程,提高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环境。
八、当班严禁“三违”。一但出现,立即制止,并记录上报,不得隐瞒。
九、当班出现事故后,应及时调配人员处理,并详细记录,如实上报,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隐瞒。
十、配合厂长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按章操作施工。
十一、及时排查隐患,并拿出隐患整改措施,做到三落实。
篇5: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厂长(经理)对分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企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规定和标准要求,并接受企业安全技术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三)建立并落实分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建立、健全分厂安全管理机构充配备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定期听取分厂安全员工作汇报,决定分厂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奖惩办法。
(五)主持召开分厂安全管理会议,研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对本分厂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企业(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报告和建议。
(六)审定分厂安全生产规划或年审计划确保分厂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分厂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分厂安全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传达并贯彻实施企业(总公司)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和任务。不断改善本单位的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
(七)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终结评比安全工作。
(八)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设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设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九)制定并实施分厂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指导检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整改,不断改善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
(十)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及安全生产奖惩工作。
(十一)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劳动防护工作。
(十二)每月向总经理及安全技术部报告安全生产几工业卫生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