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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安全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本公司为木制品制造加工企业,属国家A级防火单位,为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公司运作:0、1、2、3安全管理模式。

即:以“事故为零”为目标,以“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证,以标准化作

业、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为基础,以“全员教育、全面管理、全线预防”为对策的安全管理模式。

二、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遵守用电、用火和机械操作等各项操作规程和安

全制度。

三、进入公司必须遵章守纪,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安全

“三级”教育,并经车间主管或班组长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四、工作中不但要注意自己的安全,还要照顾别人的安全,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

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五、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班前班中要随时检查工具、机械设备、电器及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发现不

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并逐级报告。

六、有义务对新职工和换岗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面的指导。

七、如发生事故,立即抢救伤员和报告班组长、车间主管、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向调查事故的人员如

实汇报所了解的情况,并提出预防办法。

八、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九、中、高危岗位人员,除通过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还需系统针对该岗位进行工作

能力考核,机电组针对机器设备保养与维护,安管部门进行安全意识考核。三个单位考核通过后,

发给上岗证,方可上岗工作。

十、中、高危岗位人员,除按厂规、厂纪约束其行为准则外,需特别强调:

1、上班前四小时内不得饮酒,吃药;

2、必须按要求配戴劳保用品;

3、必须做到“三不准”(即不违规操作,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

4、上岗工作的前一周必须要有专人指导,并考核其是否真正具备该岗位的工作能力与技术;

5、请假或停工两天以上的复工人员,主管要对其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宣导;

6、同部门调动岗位时,在上岗之前主管需对其进行相应岗位的安全与技术教育和指导;

7、特种作业人员(裁切工、模切工、冲剪工、钳工、危险品管理员、电工、电焊工、机动车辆驾驶

员等)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与考核,有相关政府颁发的相应岗位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

8、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有相关技术人员不定时监督及适时指导。

十一、机器设备管理

1、安全性能分为:

(1)电器部分的安全性能;

(2)活动部分的安全性能;

(3)防护装置的安全性能。

2、电器部分的安全性能

(1)电线接头处是否有松动;

(2)正负极是否接搭正确;

(3)电线的绝缘层是否完好。

3、活动部分的安全性能

(1)活动部分有无磨损现象;

(2)活动部分的连接处是否牢固可靠;

(3)活动部分是否有安全防护。

4、防护装置的安全性能

(1)防护装置的设计是否合理、实用;

(2)防护装置的安装是否牢固、可靠;

(3)防护装置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

5、符合上述要求的机器设备在安装调试中的要求:

(1)调试工作必须由供应厂商所派的专业人员并在机电组的陪同下进行;

(2)调试好后,要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性能检测,后方可投入生产。

6、开始生产的机器设备

(1)检查一、二、三级保养是否落实执行;

(2)检查班前安全检查的落实情况;

(3)所在之环境条件是否合适;

(4)对公司已采购之机器设备;

(5)定期与不定期检测各机台的安全性能并作好记录;

(6)落实班前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7)生产工作过程中机器设备出现异常时,立即停机,并知会相关技术人员处理。

十二、严禁在生产车间、原材料车间、成品车间、仓库等所有禁烟区内吸烟,严禁在禁止烟火区用火,

严禁占用消防通道。

十三、严禁手机在车间充电。

十四、化学物品使用,应定量,严禁车间或机台附近存放过量化学用品。

十五、熟悉消防器材存放地点,消防通道及疏散口,懂得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泡沫灭火器

A使用方法:将灭火器取下,用手按住喷嘴,上下摇晃几下,再倒转过来放开按嘴,对准火焰喷射;

B适用范围:扑救油类、木材、麦草类;

C注意事项:

1)因为泡沫能导电,所以不能用来扑救未切断电源的电器;

2)水和泡沫不能同时喷射,否则泡沫溶被水冲散将失去灭火功能;

3)泡沫灭火器在运送火灾现场的过程中,不能扛在肩上。

2、干粉灭火器

A.使用方法:取下灭火器,移近火场,拉出销子一手握紧喷嘴胶管,另一手按下压把即可;

B.适用范围:扑救油类、可燃性气体、电器设备和遇水燃烧等质的初起火灾。

篇2: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是矿井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技术标准、行业技术规范,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做到特殊工种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3.审定矿井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矿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组织、领导编写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签发矿井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生产副职的安全生产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副职及生产管理部门的安全工作汇报,审批重大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投入,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5.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所属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6.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7.如遇重、特大灾害事故发生,负责组织、领导抢险救灾工作。

8.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和指导搞好安全生产。

篇3:监督检测工作质量责任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工程监督、检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工作质量责任事故处理:

(1)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提供的技术资料、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原始记录丢失,造成不良影响的;

(2)由于人员、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条件不符合要求或由于检测方法错误,造成数据差错而导致检测结论错误的;

(3)在监督、检测过程中由于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

(4)在监督、检测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的;

(5)在监督、检测工作过程中因疏漏部分结构异常情况、未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或缺陷,造成受监项目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

2、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有责任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的发展,以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

3、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事故责任人如实填写事故报告,科室负责人核查后,报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根据事故的性质召集有关方面的人员进行分析研究,查明原因,确定性质作出适当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站长。

4、对确认的责任事故,应追究责任,并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和影响的大小,按规定给予事故责任人经济和行政处罚。

篇4: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

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指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在加强安全生产,开展反事故斗争中要不断提高科学性和预见性,要做好常规情况下可能发生特、重大事故预想。

3、在管理生产的同时,要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到安全“五同时”和新建、扩建“三同时”。

4、应熟悉和掌握下列情况:

⑴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

⑵熟悉电力工业技术规程和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电力系统稳定导则,电焊生产人员培训制度等国家制度和上级部、局所颁发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典型运行规程,检修规程,试验规程和其他规程制度;

⑶掌握本企业所制定与安全有关的各种规程制度

⑷熟悉本企业所管辖设备电气一次系统的主结线图;

⑸掌握各种职能科室与所属生产部门领导班子和技术人员与生产骨干的配备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妥善解决;

⑹掌握全企业主要设备和附属设备的容量、参数、运行情况以及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并设法清除;

⑺掌握全企业设备系统各种运行方式。

5、组织编制和审查本单位的“两措”计划、及“两措”经费,并组织督促实施。

6、组织修订各级生产部门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制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层层贯彻落实。

7、健全安全监察机构,支持安全监察人员履行监察职责。

8、经常了解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每月至至少组织和听取一次车间或班组的安全活动(有记录),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9、及时组织修订现场操作规程,保证其准确无误。

10、了解本企业人员技术水平,思想动态和培训提高情况。

11、配合做好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宣传教育,配合组织新工人和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配合做好新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在采取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或调换工人的工作时必须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

12、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13、负责组织和领导安全活动,安全大检查、安全分析等,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责成有关部门制订整改方案,限期解决。

14、按“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对待事故。对特大、重大事故要负责组织调查分析,按奖惩条例作出处理决定,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15、处理好“四个关系”,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要先解决好安全问题,再进行生产,对明显危及安全生产的上级指示和决定,应立即向上级反映,同时暂停执行。

篇5:安全标识防护栏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独山子石化改扩建工程现场所有人员对安全标识和防护栏的设置、使用和检查的相关管理内容和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独山子石化改扩建项目现场。

2职责

2.1承包商负责现场安全标识和防护栏的设置、使用和日常检查。

2.2监理单位负责安全标识和防护栏是否满足现场要求的检查确认。

2.3HSE管理部和各项目经理部负责开展不定期抽查监督。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施工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安全标识和防护栏(安全围绳)要求内容的培训,并且有能力识别现场存在的潜在危险。

3.2施工现场的入口必须设置标明有潜在危险的警告标牌。同一类型的危险应使用相同的安全标志并且制作清晰、明显和简单。

由于存在一定的危险,需要采取措施或额外警告的任何一个区域都要张贴标明相关危险和必要措施的安全标牌。也可以安装其它可用的控制措施作为附加的安全措施。

当存在即时危险时,承包商必须张贴专用的危险标志。当存在潜在的危险时,必须张贴专用的警告或注意标志。

一旦发现风险存在,计划和实施作业的人员负责放置适当的警告标识来警告临近的施工人员存在的相关危险。

3.3在现场只允许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标识。

与消防有关的标识如安全出口标识、消防标识和火灾报警必须安装在所有需要的地方。

无关人员远离作业区域,安装防护栏(安全围绳)。作业人员只能经指定的入口进入施工区域。安装的护栏(安全围绳)不应造成新的危险。

3.4需要安装永久或临时护栏的典型区域如下:

楼梯

所有框架平台的地面开口

斜坡或滑道

打开的人孔

高层平台

移动机械的附近

挖掘现场

墙壁或地板临时开口.

放射性部件(有射线释放的风险)

敏感电子装置

安装护栏(安全围绳)的人员负责保证安装的护栏(安全围绳)能够完全覆盖危险区域。防护栏(安全围绳)应合适的安装并且经久耐用,不能妨碍现场施工作业。

在高处作业的下方,如钢结构安装、格栅安装和脚手架搭建等要安装刚性防护栏。这些防护栏要有中间横杆和上部扶手。警告标志要安置在脚手架上。

安装护栏(安全围绳)时,必须考虑其他人员到达安全区域的紧急通道。

护栏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任何损坏的警告标志和护栏(安全围绳)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当施工结束并且工作区域已经安全,应及时拆除防护栏(安全围绳)。

3.5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标识和防护栏的要求,不得随意穿越防护栏、出入警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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