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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例会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洗化厂。

第二条每次例会各单位安全员必须亲自参加,有事提前请假,或委托他人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罚(迟到50元,不参加100元)。未参加会扣0.5分。

第三条会议内容

1、由安全处长主持会议,宣读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单位介绍本周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周安全工作、周二安全活动内容。

第四条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石油化工安全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第五条每单周四的下午13:30时进行安全员例会,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安全处负责提前通知。

篇2:安全例会管理制度

1目的

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安全生产信息、传达安全生产指令、解决存在的问题,以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使会议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公司安全例会管理制度。

2各项安全会议

2.1公司安委会

2.1.1会议内容:讨论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议定重大安全工作措施并对下半年的安全工作进行规划。

2.1.2参加人员: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2.1.2会议时间:2月、8月初

2.2公司安全例会

2.2.1公司安全例会每月初召开一次。

2.2.1.1例会内容:各单位汇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沟通情况、部署本月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当前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传达控股公司及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并进行具体工作安排。

2.2.1.2参加人员: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安全保卫部成员及各部门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

2.2.2各部门安全工作例会,每月一次,安排在公司例会之后,由各部门安全主管部门召集本公司各部门、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参加。

2.2.2.1例会内容: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月工作,解决落实当前存在的问题,传达公司有关文件。

2.3安全管理专职部门工作例会

2.3.1各级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应每半月召开一次部工作会议。

2.3.2例会内容:及时总结上半月工作,确定下半月工作重点,具体解决实际问题。

3会议有关要求:

3.1各单位安全例会应明确固定开会日期,定期按时召开,特殊情况临时变动会期,应报上级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参加各单位例会。

3.2各类会议应有专门记录,安委会例会、安全工作例会、安全生产例会应单发或合并发会议纪要,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会议有关材料、记录列入档案管理保存。

3.3各种安全会议设会议签到表,并且必须由参加会议人员本人签到。

4本制度由公司安全保卫部部负责解释、修订。

篇3: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项目、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生产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1、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2、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3、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二、安全工作例会议事范围

1、研究、拟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

3、听取各部门和各项目安监部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头。

4、对公司及各项目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严重违章人的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检查总结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

三、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1、安全工作例会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安全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召集和主持。

2、公司安全工作例会的出席人员: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委员及各项目安监部负责人。

3、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可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

四、公司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

1、公司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确定,各项目安监部经理可提前向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或通过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2、凡提交公司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安委会分管副主任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3、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实行安委会主任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安委会主任裁定。

4、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各项目安监部经理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五、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1、公司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公司秘书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有关部门、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

2、公司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项目安监部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3、出席和列席公司安全工作例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4、各参加公司安全工作例会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安委会主任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公司经营责任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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