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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宣传贯彻执行国务院及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并协助车间和基层单位做好职工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管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安全员的培训和活动;协助并监督劳资、教育等有关部门做好对特殊工种工人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知识考核。

(3)组织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制定和修订厂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等,配合审查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4)具体组织全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订防范措施,并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5)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协助解决,发现违章作业者有权制止,情况特别紧急时可先令其停止工作或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负责锅炉和受压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

(7)参加审查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方案及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与试车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8)组织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加强防火、防爆,改善劳动条件与工作环境。防止伤亡事故、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对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要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9)按有关规定制订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具体发放标准,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10)负责厂区内的一级动火查批和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组织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交通事故等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各类报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建立和管理好事故档案。

(11)认真贯彻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对重大事故责任者或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提出惩罚与奖励意见。

(12)督促有关部门改善劳动条件和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13)协助财务部门审批各类事故处理费用的支出。

(14)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环保工作的各项指示,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做到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5)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

(16)负责环境污染源和环境的监测,控制并组织防治措施的实现和管理。

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范例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组织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组织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技、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TYHI/Z1508-18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及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使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职责分明,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主要负责人(董事长和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当岗位人员发生变动时,接替人员为自然接任人,必须履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如下:

  1、公司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2、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3、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4、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不得因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6、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7、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公司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9、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四条公司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和全体职工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负其责,各尽其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在各自的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公司及各单位每年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承诺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公司对各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六条本责任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和全体职工。

  二、岗位责任

  第七条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1、董事长是公司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委员会工作,组织对公司重大安全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对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负最终责任,任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确保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第八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者代表,按照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任命书的要求,履行相应职责权限。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组织做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业绩和责任考核。

  第九条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综合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建议,督促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

  3、监督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用品的落实情况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4、推进安全标准化班组创建活动,支持公司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

  5、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内容,做好以下安全生产工作: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7、领导综合部,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公司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8、组织将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业绩和责任考核按照“党政同责”要求,纳入到党纪考核中来。

  第十条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2、把安全工作列入纪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

  3、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4、协助党委书记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党员、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5、领导纪检监察部门围绕安全生产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6、在干部考核、选拔及思想政治工作评比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7、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参加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参与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第十一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副总经理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是分管口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总经理负责。

  2、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4、组织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

  5、在组织新、改、扩建项目时,做好“三同时”工作(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6、深入一线,掌握了解职工动态,解决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7、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各级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重大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8、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准备。

  第十二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生产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履行副总经理安全职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

  2、生产安全副总经理是总经理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具体执行者,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协助总经理做好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直接领导公司安全环保部的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有领导和监督检查责任。

  3、组织制定、修订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领导和组织公司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各单位对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落实整改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

  5、宣传倡导企业安全文化,经常对全公司员工进行安全形势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并定期向总经理汇报。

  6、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安全项目计划,督促公司合理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和安全教育经费。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存在问题,负责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安全竞赛、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8、按照发生事故“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9、领导生产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策划好现场定置管理,符合公司要求。

  第十三条经销副总经理、经销部部长、海外业务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履行副总经理安全职责,对分管经销业务范围内额度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做好外出业务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做好来访客户的安全保障工作,定期召开经销系统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上存在的问题。

  2、坚持安全管理“五同时”原则,定期研究、协调、指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解决办法和措施,对分管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3、参加安全大检查,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4、按照发生事故“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5、负责收集经销活动中相关方对公司安全管理方面的期望,并及时传达到相关部门。

  6、对外签订项目合同,必须符合安全法律法规要求,针对项目特点,必须有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7、建立商务合同安全、环保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履行副总经理安全职责,对分管财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坚持安全管理“五同时”原则,定期研究、协调、指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解决办法和措施,对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3、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资金筹措和拨付;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投入费用的专项列支,并监督使用;负责组织公司财产保险和工伤保险及事故后理赔工作;督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降温费用的执行情况;确保安全奖罚资金专户管理。

  4、参加安全大检查,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第十五条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在履行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的基础上,总工程师对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等安全技术方面负领导责任。

  2、协助总经理做好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3、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防护措施;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

  4、负责组织编制各类安全技术工艺操作规程,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重视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储存和运输,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管理。

  6、主持或参与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审查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7、参加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第十六条团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在党委的领导下,抓好团员青年的安全思想教育。

  2、制定团员培训计划,组织团员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充分发挥团员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3、领导各团支部,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4、总结推广团员在安全生产中典型经验,表彰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

  第十七条职能部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部门及业务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在本部门贯彻执行,把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摆在重要地位。

  3、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落实工作。

  4、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活动,及时听取职工提出的建议,对新职工、转、复岗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5、组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报公司备案。

  6、督促职工妥善保养、维护安全设施,教育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7、对本部门发包的相关方作业进行监管,督促办理备案手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作业。

  8、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9、做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10、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质量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履行职能部门部长安全职责,对质量管理活动中安全工作负责。

  2、制定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文件时,注重保障员工安全生产。

  3、组织制定工种、工序工艺作业指导书,确保其符合安全技术的要求,并监督实施。

  4、加强产品安全装置和安全性能的质量控制,确保出厂产品安全性能安全可靠、有效。

  5、做好现场服务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合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九条安全环保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资产范围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安全决定;在履行职能部部长职责的基础上,领导安全环保部作好以下工作。

  2、组织或参与拟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组织或参与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4、督促落实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组织或参与公司应急救援演练。

  6、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督促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9、做好各单位安全生产的协调、指导、督促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活动。

  10、参与新、改、扩建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竣工验收,监督“三同时”的实施,督查安全技术措施贯彻落实。

  11、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并做好责任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12、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四不放过”原则,提出事故处理建议和意见。

  13、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人好事,提出安全目标考核奖罚意见。

  14、负责审查相关方安全生产方面的资质和材料,督促各单位并做好公司级检查。

  第二十条物流采控办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履行职能部门部长安全职责。确保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本部门得到贯彻、执行。

  2、负责在执行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审核发包过程中,初步审核相关方的安全资质、监督相关方按规定办理安全审批手续,并将公司安全生产要求传达到相关方。

  3、做好公司安全生产领域的项目招标和物流采控。

  4、全体组标人员必须熟知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并应用到招标过程中。

  5、严格审查涉及安全方面的招标要求、投标承诺和中标保证措施。

  第二十一条信息化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信息在办公网上的及时传达。

  2、为安全生产在线监测、网络建设等方面提供信息化支持。

  第二十二条党委工作部部长、宣传(统战)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履行职能部门部长安全职责。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2、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工作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3、负责收集党内外对公司安全工作意见及建议,做好沟通协调。

  4、做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业绩和责任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5、通过太重电视台、广播电台、太重报等媒体,做好公司安全环保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环保意识。

  第二十三条经济运行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履行职能部门部长安全职责。确保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本部门得到贯彻、执行。

  2、负责将安全管理目标、指标、方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列入公司年度计划,监督完成情况。

  3、制定管理制度和职能划分时,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有效分配安全环保职能。

  4、按照责任制组织安全环保绩效考核。

  第二十四条战略规划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履行职能部门部长安全职责。确保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本部门得到贯彻、执行。

  2、编写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时,加入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划。

  第二十五条设备技改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履行职能部门部长安全职责。组织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预评价、设计的审查,负责组织安全等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隐患。按照“三同时”原则,负责“三同时”的组织落实,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在编制技改、技措、大修理计划时,编制安全环保措施计划和重大隐患整改计划;负责技改、技措、大修理项目与生产的联系、协调、交接工作。

  3、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

  5、负责组织工业建筑设备、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安全装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坚决停用。

  6、在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设计、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内容,对安全措施完成情况检查监督。

  7、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8、组织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9、负责设备事故、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参加其它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在履行职能部部长职责的基础上,作好以下安全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部部长对公司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负责。

  3、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落实。

  4、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入厂安全教育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会同安全环保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负责对新职工录用健康状况审查,做到严格把关。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职业病人的工种调整工作。

  6、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措施。

  7、参加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组织工伤能力鉴定工作。

  8、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内容。

  9、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环保管理人员、消防人员的配备。

  10、编制、修订岗位职责,应有安全环保条款,使岗位职责描述更加合理、清晰。

  第二十七条技术创新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履行职能部门部长安全职责。确保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本部门得到贯彻、执行。

  2、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时,鼓励和支持涉及安全生产的科技项目和计划。

  3、做好公司安全生产方面专利的审查、申报。

  4、积极推进公司安全生产领域的的“产学研”合作。

  5、把新产品开发中的安全环保符合性作为重要指标考核。

  第二十八条武装保卫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履行职能部门部长安全职责。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厂人员的证件检查、临时入厂人员的入厂检查或检查登记,以及对上述人员禁带危险物品进厂的安全检查。

  2、参与公司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3、负责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公司生产区域内火险的救援工作。

  4、负责审批动火作业,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负责组织公司建设项目消防“三同时”的审查和验收。

  5、负责组织消防、交通、治安安全检查、安全竞赛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6、负责公司生产区域内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处理相关的道路交通事故,督促检查交通安全管理及车辆安全状况,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7、负责公司治安管理工作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十九条审计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履行职能部门部长安全职责。确保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本部门得到贯彻、执行。

  2、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及其他安全生产项目的审计,监督安全投入专项资金的运作状况。

  第三十条法律事务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履行职能部门部长安全职责。确保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本部门得到贯彻、执行。

  2、为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重大合同谈判及签订提供法律服务,保证其合法性。

  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方面法律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退管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履行职能部门部长安全职责。确保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本部门得到贯彻、执行。

  2、确保老年活动场所设备设施安全,加强消防检查指导,完善警示标识,做好活动引导工作。

  第三十二条技术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确保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本部门得到贯彻、执行。

  2、负责在产品开发设计过程中,加入并不断完善安全装置和模块,使产品研发向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方向发展。

  第三十三条子、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本单位的安全活动,及时处理员工提出的意见。

  4、组织本单位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6、配备高素质的安全管理人员,充分发挥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

  7、对本单位发包的相关方作业进行监管,督促办理备案手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作业。

  8、做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第三十四条安全员职责

  1、组织或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8、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及时发现隐患,果断制止违章作业。

  第三十五条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分公司和工部(科)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2、学习并贯彻执行公司、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临时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第三十六条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本班组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及班组日常安全教育活动。

  3、推进安全标准化班组创建活动,做好相关记录。

  4、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点,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第三十七条机关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2、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肃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用火、用电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

  5、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文明办公。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三十八条生产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三、考核及附则

  第三十九条考核

  1、考核范围为公司各单位、职工及相关人员。

  2、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领导、各单位及重大安全事项的考核。

  3、各部门负责对业务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4、公司将设立安全生产突出贡献奖(不定期),以表彰在年度安全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5、公司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在重伤、死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个人和集体,不得评选年度安全生产先进。

  6、奖罚的具体措施见《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奖惩制度》。

  第四十条附则

  1、公司各单位结合具体实际,按照本制度制定各单位、部门、岗位的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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