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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处科室安全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第一条公司(局、总厂、厂)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助企业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公司(局、总厂、厂)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和进行进厂安全教育。

4.搞好所管辖单位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第二条安全监督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经理(局长、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机组安全监督工作。

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集团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到集团公司汇报。

10.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1.会同有关部门上搞好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民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2.负责对企业各单位安全工和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1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技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15.负责安全保证基金的管理,提出安保基金的使用计划,对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条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作法,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安全技术监督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表扬和批评。

5.负责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串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6.负责生产事故(非计划停工和跑、冒串事故等)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参加其他报集团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条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或修订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2.在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全厂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挪用安技措施经费。制订增产节约措施时,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负责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其他报集团公司的调查处理。

4.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用时的“三同时”审查。

5.组织并检查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6.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7.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8.在技术改造和新建、改扩建装置建设时,负责组织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和审查工作。

第五条机动(或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器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3.负责组织工业建筑设备,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安技装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坚决停用。

4.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设计、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对安全措施完成情况负责检查监督。

5.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6.负责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油田企业由安全监督部门负责。

7.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如:气、电焊工、起重工、电工、锅炉司炉、气瓶充装工、压力容器检验工等)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油田企业由安全监督部门负责。

8.对外来检修和有关人员等,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负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9.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

10.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集团公司和本单位安全部门报告,参加其它报集团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人事教育部门安全职责。

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入厂安全教育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队)。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与检查。

3.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

4.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5.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6.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脱离岗位休养的规定。

7.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的配备。

8.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第七条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厂人员的证件检查、临时入厂人员的入厂检查或检查登记,以及对上述人员禁带烟火进厂的安全检查,负责关键要害部门安全生产保卫工作。

2.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3.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并及时报告本单位安全部门,会同车辆管理部门进行交通安全管理监督,参加有关报集团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5.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生检查工作。

第八条企业消防队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2.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备,消防道路通畅。

3.组织建立、健全企业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负责全体职工的防火、灭火知识教育。

4.负责防火防爆区内固定动火点的管理。参加火熔炉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措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的审查和验收。

6.负责编制企业专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购计划,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修理。

7.负责健全企业防火档案,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消防灭火“三案”,每年至少演练两次。

8.消防车辆随时处于完好状态。接到火灾报警后,5分钟内到达火场。

9.气防站设在消防队的企业,要做好气防工作。

10.对消防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第九条计划部门安全职责。

1.在审定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审定安全部门编制的安全措施计划和重大隐患整改计划,并纳入企业生产建设计划统一下达。

2.负责组织安全等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在审批生产性建设项目时负责“三同时”费用的落实。

第十条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按规定及时向集团公司绞纳安全保证基金。并保证返回企业安全保证基金用于安全范围。

2.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

3.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

4.负责审查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5.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第十一条企管部门安全职责。

1.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2.重点抓好基层单位建设,坚持标准,严格考核,执行安全一票否决权。

3.搞好岗位责会制大检查,重点检查以岗位专责制为核心的班组十项制度执行情况,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4.督促和推进安全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二条供应、储运、销售部门安全职责。

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所管辖范围内职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安全管理。

2.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按标准发放。

4.贯彻执行《运输车辆、船舶的安全管理制度》、《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施,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5.负责所辖范围内各类贮罐的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工作。

6.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集团公司标准要求。

7.负责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第十三条车辆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规定,负责机动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2.负责车辆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行驶。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安全管理,负责维护厂区交通安全及各类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标准,制订、修订在完善本企业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和措篱,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负责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3.制订“三废”治理和噪声防治等措施规则,并检查执行情况。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环保“三同时”监督工作,使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4.负责对环境污染的监测工作,并督促有关单位使环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第十五条分析化验、质量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制订化验人员采样、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设计审查时,组织安全消防、工业卫生等部门参加。

3.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4.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消防专篇,并落实劳动卫生预评价提出的要求。

5.设计时,工艺条件、设备类型、材料等级要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6.对设计项目的安全性负责。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设计的审查,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隐患。按照“三同时”原则,保证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程、标准,制订并组织审查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3.负责基建与生产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

4.负责组织外来基建施工队伍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雇用。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合同附件,发生事故按合同处理。

5.负责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第十七条生活行政部门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职责、规章制度及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整改。

3.负责按规定标准做好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的供应、发放工作。

4.负责食堂、所属仓库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5.负责本部门所属锅炉、民用液化气瓶(罐)、热水加热器、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的安全管理。

6.负责行政生活设施、建筑的安全卫生管理。

7.组织本单位事故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第十八条职业卫生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关于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法规、规范和规定,做好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参加对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

3.组织做好作业现场职业卫生监测并按时上报监测数据。

4.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好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5.对企业职业卫生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6.负责对职工进行职防教育、现场自救互救教育和考核。

7.指导气防站工作人员的工作。

8.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工的劳动保护、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提出配备计划。

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的生产、施工、销售企业及其所属单位。

篇3: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篇4: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领导消防人员,组织制订消防规则,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灭火知识,制定和贯彻防火责任制度。

(2)布置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3)负责全厂防火器材的配备修理与管理,杜绝其丢失乱动现象。

(4)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凡属政治破坏事故,负责进行追查处理。

(5)加强门卫制度,负责厂内的安全和巡逻执勤,搞好防毒、防爆、防火、防盗工作。

(6)经常对要害部门的管理进行检查,平时经常深入车间进行安全检查。

(7)参加有关的安全大检查活动。

篇5:供应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编制气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保管和发放中的安全制度,报请厂批准后,负责贯彻执行。

(2)组织对仓库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清除隐患。

(3)负责采购危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上级和本厂有关安全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合理组织运输,安完存放。

(4)负责采购合乎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做好保管和发放工作。

(5)对仓库火灾事故、人员伤亡事故、物质丢损事故,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6)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年度检审工作。

(7)认真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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