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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科正副科长安全生产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本厂有关保卫、安全、消防的制度、决定,并经常对职工进行有关保卫、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教育。

(2)积极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派人维护现场。

(3)负责处理政治性伤亡事件和危及职工安全的破坏事件。

(4)组织制订要害部门(如变电室、锅炉房、空压站、油库、弹药库等)的出入制度及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申请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发生事故,必须认真严肃处理。

(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化危物品及武器弹药的贮存、保管、发放、使用等安全检查。

(6)负责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对重点要害部门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选择,必须由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熟悉业务和具有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对于新参加人员,必须事先经过专业训练,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

(7)负责组织消防员的业务学习和训练,并定期进行考核。

(8)定期组织检查全厂的防火设备、并监督、检查执行消防条例的情况。

(9)积极参加上级和本厂组织的安全活动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保卫大检查。

篇2:劳资科科长安全生产职责

(1)应对劳动调配、工资奖励、工时定额、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2)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职工转正、晋级、评薪考核的条件。

(3)在制订奖励制度时,对安全生产必须有严格考核要求。

(4)负责对入厂新进人员,工作调动,更变工种以及超过半年病休恢复工作的职工,报安技部门进行安技教育。

(5)严格控制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调动,对于新补充的人员,必须先到安技部门进行专业训练,经考试合格和体检合格后方能分配。

(6)负责做好职业病患者及从事有毒有害作业,高空、高温禁忌症人员的调离工作。

(7)招收新职工时,必须会同医务部门进行体格检查,不准将患有精神病或不适合所担任工作人员录用。

(8)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人员,注意劳逸结合。

篇3:财务科科长安全生产职责

(1)编制年、季、月财务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费用列入全厂财务计划。

(2)按规定每年在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10~20%用于改善劳动条件,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不得硬性任意压缩。

(3)应按时拔给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安全教育等费用。

(4)监督安技措施费用正确合理使用,并定期将支付情况汇报主管厂长和通知安技部门。

篇4:质量管理科科长安全生产职责

(1)进行产品原材料及其他方面的检验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待试品及验产品必须合理放置,不得影响通道畅通以保证安全。

(2)负责全厂确保安全所需附件、器村、仪表入库验收。

(3)负责全厂为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仪表进行定期检查,检验和复修,确保正常使用。

(4)应对产品出厂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要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自制,新装或大修理的特殊设备的技术检查与鉴定。

篇5:设备动力科科长安全生产职责

(1)应对全厂设备、动力实现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要求,负有总的责任。

(2)保证各类设备(包括特殊设备和防尘防毒设备)电气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3)严格贯彻一切设备维修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审核检修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及时排除检修中的不安全因素。

(4)负责一切设备检修的同时,必须负责检修或增设设备上的一切安全防护装置和信号装置,并保证其齐全、灵敏、有效、可靠。

(5)在自制、新装和大修设备时,应符合安全技术的要求,并会同安技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审查,验收及制订出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6)加强对电气、锅炉、受压容器、起重设备和“二防”“三废”等特殊设备的管理,并负责这些设备的专业安全检查,将检查结果和整改结果,记录在技术档案上。

(7)配合教育部门,安技部门对特殊工种人员和操作大、精、稀设备人员的专业训练、考核、发证工作,无证者不得操作。

(8)安装、迁移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要求,重大特殊设备的安装、迁移必须会同安技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检查后,方可迁移安装。

(9)如发现设备有损坏、故障,应严格贯彻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并立即采取措施解决,不得让有关人员继续使用。

(10)负责全厂为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仪表进行定期检查,检验和复修,确保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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