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冶炼安全技术措施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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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冶炼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一)高温与中暑。

金属冶炼操作,如炼钢、炼铁是在千度以上的高温下进行的。高温作业时,人体受高温的影响,出现一系列生理功能改变,如体温调节功能下降。当生产环境温度超过34℃时,很容易发生中暑。如果劳动强度过大,持续劳动时间过长,则更容易发生中暑。严重时可导致休克。

防止中暑的措施,是合理地设计工艺流程,改进生产设备和操作方法,消除或减少高温、热辐射对人体的影响。这是改善高温作业劳动条件的根本措施,用水或导热系数小的材料进行隔热,也是防暑降温的重要措施。采用机械通风和自然通风,则是经济有效的散热方式。

(二)爆炸与灼烫。

钢铁工厂为了提高效益,降低消耗,常常采用强化冶炼的措施,如喷煤粉和吹氧等,这就使得炼钢、炼铁生产中容易发生钢水、铁水喷溅和爆炸事故。

造成钢水、铁水喷溅、爆炸的原因很多,从原料开始生产出钢、铁的全部生产工艺过程,均隐藏着不安全因素。必须从每一道工艺上加强防范措施。

1.各生产岗位人员必须掌握生产规律,熟悉操作规程,认真观察事故先兆并懂得处置办法。

2.加强原料的管理和挑选工作,严防爆炸品、密封容器进入炉内。

3.经常检查冷却系统,保护系统畅通。控制好冷却水压和水量,以防止水冷系统强度不够造成钢板烧穿,导致钢液遇水爆炸。

4.炼铁生产车间应严格执行热风炉工作制度,防止由于换炉事故造成热风炉爆炸;炼钢车间要严格执行从补炉、装炉、熔炼到出钢整个生产过程的操作规程,避免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熔炼过程中的喷溅、爆炸事故。

5.出铁、出钢时,要事先对铁沟、铁水罐、钢水包、地坑和钢锭模进行加热干燥。严防因潮湿而引起爆炸。

(三)煤气中毒

煤气中的主要有害成分为一氧化碳。在炼钢、炼铁生产中,特别是炼铁生产中生产的废气,即高炉煤气,含有很高的一氧化碳,因此在炼钢、炼铁生产中,处理不好容易发生煤气中毒事故。有效的预防办法,是注意加强生产现场的通风、监测、检修和个人防护。

篇2:技改大修安全技术措施

为顺利完成集团有限公司**至**年度技改大修工作的各项任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技改大修施工工作能安全有序开展,根据技改大修项目及施工进度计划,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安全措施计划。1.成立技改大修工作安全保卫工作小组

1.1小组成员

组长:***副组长:***、***

组员:***、**、……1.2小组职责:

1.2.1参与编制和审核《****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技改计划》

1.2.2组织制定《****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检修计划》的安全措施计划;

1.2.3负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1.2.4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的全程管理;

1.2.5组织制订和落实项目实施期间厂区的交通安全、施工现场的消防、治安保卫工作的措施;

1.3除小组日常事务外,为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小组各组员做如下分工:

(1)***:主要负责厂区治安保卫工作,及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2)

(3)***:主要负责组织对各重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及专项检查,协调施工安全问题;

(4)***:主要负责组织对各重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及专项检查,签发安全隐患(包括违章违纪行为或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整改通知书;

(5)***:负责对各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提交考核建议;

(6)***:主要负责委外施工项目安全协议的审核,工程施工证的审核和发放,督促委外施工单位制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1.4小组活动安排

1.4.1在整个技改大修期间,作为常设组织,每周召开至少一次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技改大修项目安全监督情况,对技改大修过程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研究探讨,提出解决办法。

1.4.2参加重要工程施工前的联席会(协调会),检查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1.4.3不定期组织召开现场会,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典型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处理。

1.4.4对检查发现的违章违纪行为及时组织讨论,落实考核措施。

2.管理措施

2.1项目管理

2.1.1技改大修项目的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规的要求,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卫生方面的措施,做到“三同时”。

2.1.2每个工程项目均必须指定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各大项目的分项目或小项目也必须指定相应的安全责任人。

2.1.3项目的立项和审核过程必须要安全管理人员参与。

2.2委外施工合同管理

2.2.1合同签订前,由设备工程部负责审查施工方的安全资质,确认其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后方可与其签订工程合同。

2.2.2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在施工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施工方案管理

2.3.1对本公司自行承担技改大修项目,责任部门要制定详细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项目责任人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和检查人。

2.3.2各单位自行承担的施工项目,报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表》经安全科审核后,按生产部确定的施工进度表组织施工。

2.3.3一般小型的委外施工项目,施工单位或设备工程部必须报施工进度计划给生产部,经同意后才能开始施工。

2.3.4对较大或危险系数较高的委外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提前5天提供工程项目的具体施工方案,包括施工进度、施工地点、施工单位及负责人,并提交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经安全保卫小组审核,并经小组正副组长审批后才能开始动工。

2.3.5施工项目及方案发生重大改变时,申请变更的单位必须变更后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依上述程序报安全保卫小组批准后才能实施。

2.4施工现场管理

2.4.1各工程项目均要建立安全管理网络,指定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人。

2.4.2在施工现场显眼位置挂“施工作业证”,上面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法、施工起止时间。

2.4.3重点施工现场要设置相对封闭作业区,设置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的警示牌。

2.4.4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员必须戴上红袖章或臂章,在施工现场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2.4.5多个单位在同时在同一地点交叉作业时,由设备工程部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其安全管理措施,工程项目所在单位参与现场监督检查。

2.4.6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维修规程,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用具。

2.4.7施工现场必须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发现有违规者,每宗扣施工单位100元,扣安全管理员20元。

2.4.8特殊工种(包括电工、起重、焊接等)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应有效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4.9需使用临时电源、在禁火区域使用明火(如焊接)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的手续,如非本公司人员施工,则由设备工程部责任人负责向安全、保卫部门申报,经批准并落实安全措施后,由具有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施工

2.4.10各施工队(小组)应做好每天施工前的安全布置工作,施工过程要检查监督,下班时要断开电源、熄灭火种、清理现场。

2.4.11设备、材料吊装、运输等施工作业需要占用厂区道路时,必须事先报武装保卫部,并服从其指挥调度。

2.4.12重大项目应每周召开至少一次安全协调会,协调会应有安全保卫小组成员参加。

2.5教育培训要求

2.5.1重大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落实告知制度,经考核符合施工要求,培训和考核应有据可查,受培训人员应签名确认。

2.5.2设备工程部负责组织对施工方人员进场施工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本公司治安保卫制度,包括出入门要求,厂区车辆限速规定等交通安全要求;

(2)《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守则》的相关内容;

(3)动火及临时用电管理规定,防火防爆要求;

2.5.3施工单位应组织对本单位人员进行教育,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2)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和自救能力;

(3)伤亡事故的报告程序;

(4)其它专业性(如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知识。

2.5.4按“属地管理”和“守土”的原则,工程项目所在单位有义务告知施工方人员本责任区的主要危险因素及防范,以及其它注意事项。

2.5.5教育要求人人过关,受教育人员必须掌握相关教育内容及要求并签名确认后才能上岗参加施工工作

2.6安全检查与整改

2.6.1各施工单位及工程所在单位在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内容包括:

(1)施工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2)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合理有效;

(3)是否按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作业。

2.6.2工作小组结合本次技改大修实际,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及隐患整改表,并坚持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

(1)施工单位有否派专人在现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2)施工单位及工程所在单位有否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2.6.3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特别是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更应立即整改。

2.6.4因客观条件所限未能立即整改的隐患,施工单位和工程在单位必须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防止危险因素引发事故。

2.6.5设备工程部也应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程所在单位必须加强检查,否则,因检查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者,则追究其相应责任。

2.7施工过程安全事故管理

2.7.1本公司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按本公司事故调查分析报告程序,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2.7.2委外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除组织应急处理外,必须及时报告甲方,发生重伤以上的伤亡事故还必须按规定报告广州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不得瞒报及虚报。

2.7.3施工期间发生轻伤以上事故,除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外,一律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

2.8调试及试产的安全管理

2.8.1设备调试前必须召开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方面的协调工作,编制调试期间的操作规程,如属委外施工项目,工程所在单位要协助委外施工单位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2.8.2负责调试或试产的单位应组织对参加调试或试产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

2.8.3设备维修后重新开机之前,岗位工人都必须对各自操作的设备进行认真的检查,确认安全防护、保护装置正常后才准开机。

2.8.4涉及多个委外施工单位的项目,由设备工程部负责或指定一个主要单位负责调试或试产期间安全措施的协调

2.9工程验收的安全要求

2.9.1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主要内容应包括:

(1)各种安全防护设置(如护栏、防护罩、漏电保护装置等)是否恢复功能,是否牢固、可靠;

(2)各种消防器材、防毒器具、照明、通风设备是否配置齐备;

(3)生产作业环境尘、毒、噪声及环境卫生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有否落实相应的专业安全技术规范,如电气安装规范、基建工程安全施工规范等;

(5)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锅炉安全附件(如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液位计、防爆膜、报警器等)是否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要求。

2.9.2工程所在单位要参与大修、技改项目的安全验收。

2.9.3重大工程项目必须有安全保卫小组成员参与验收。

3.考核办法

3.1.1技改大修期间未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或因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而发生安全事故者,将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的规定的条款上限进行严格考核,从严处理。

3.1.2如监督检查不力,在技改大修期间委外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责任部门和工程所在单位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3.1.3技改大修任务顺利完成后,将从管理措施到位,现场检查到位安全责任人、安技员、督导员中评选出优秀者,并利用公司提供的奖励基金进行适当的奖励。

4.技改大修各项目安全责任落实到各单位和个人

技改大修各大项目安全责任人安排另见设备工程部施工项目的有关计划安排。

附:技改大修现场安全检查表时间:

项目检查内容项目进度劳保用品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鞋。2.凡是可能被火花、金属屑等物伤害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戴护目镜或面罩。3.按规定穿戴工作服等防护用品。4.到现场不准穿拖鞋、裙子、短裤、背心。5.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带,安全帽。项目管理6.各施工项目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7.委外工程有否签订安全管理协议8.有无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并签名确认9.特种作业有否持证、有否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现场施工管理10.相关现场安全责任人检查监督到位情况11.有否挂“施工作业证”及安全警示标志12.有否每天组织检查并做好记录。13.重大危险作业、交叉作业有无划出作业区域,负责人有否在现场指挥协调。14.物品摆放是否有序、分类堆放安全技术15.电气设备的带电体部分应绝缘完好、不准裸露,其金属外壳都必须有良好的接地(零)保护16.焊接设备、起重设备的安全状况17.各种气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18.罐内作业、机内作业、容器内作业和潮湿场所作业的照明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19.超高空作业的各种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20.移动式的电动设备,特别是手提式电动工具(包括拖板),其电源处都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人员安全21.有无按安技措施计划严格执行操作22.有无违章行为23.有无违章指挥24.有无违反劳动纪律备注

关于做好**-**度技改大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为顺利完成**-**年度技改大修工作的各项任务,确保技改项目做到“三同时”,即技改工程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大修、技改项目的施工过程能安全进行、以及确保调试、生产期间的安全,特做出如下要求,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严格执行。(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审查技改、大修项目的设计方案中有无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卫生方面的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规的要求并补充遗漏的安技措施项目。

(二)对本公司自行承担的大修项目、技改项目,责任部门要制定详细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项目责任人和现场责任人和检查人,并监督施工人员严格执行。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协助委外施工单位编制技改项目调试期间的安全规定,组织编制生产过程中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关的教育。

(四)技改项目其他专业组,也必须落实安全工作的“五同时”要求,尤其落实专业安全技术规范(如电气安装规范、基建工程安全施工规范等)要求。

(五)技改和大修现场安全责任人,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坚持班前布置安全工作,班中检查,下班要断开电源、熄灭火种、清理现场。

(六)参加大修和技改的人员,必须严格按本单位制定的“大修、技改(工程)项目安全措施表”的规定进行大修,严格遵守维修规程,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用具(如安全带,安全帽,防酸、碱用品等)。

(七)各单位安全责任人、安技员、督导员要加强大修、技改现场的检查,特别是交叉作业现场的巡检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发现“三违”行为要坚决制止;对严重违章、违规者要及时教育并作出严肃处理。

(八)对于委外技改和大修项目,要做到:

(1)设备工程部和工程所在单位要向委外施工单位提出安全施工要求(如:要对压力容器按规定进行耐压试验、气密试验、对电气设备按规定进行绝缘试验等),并督促落实。

(2)外单位人员进厂大修和其他项目施工时,设备工程部必须严格审查其安全资质、签订安全协议。协议内容必须明确施工方安全责任和要求。

(3)设备工程部必须对外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签名确认,要求其严格《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守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施工。各单位要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各部门、各单位要参与大修、技改项目的安全验收,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

(十)公司将组织成立“大修、技改”现场安全督导队,每天对所有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对安全责任人的检查和现场安全作业的检查,并评出优秀安全作业现场和作业小组。

(十一)凡大修、技改项目施工期间出现的安全事故、“三违”现象,将按《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内的规定的条款上限进行严格考核。

委外施工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部门和施工现场所在部门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篇3: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安全用电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二是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和供电的可靠性在组织上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它包括各种制度的建立、组织管理等一系列内容。安全用电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保护接地

是指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接地极之间做可靠的电气连接。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如果人体触及此外壳时,由于人体的电阻远大于接地体电阻,则大部分电流经接地体流人大地,而流经人体的电流很小。这时只要适当控制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4Ω),就可减少触电事故发生。但是在TT供电系统中,这种保护方式的设备外壳电压对人体来说还是相当危险的。因此这种保护方式只适用于TT供电系统的施工现场,按规定保护接地的电阻不大于4Ω。

(2)保护接零

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短路电流经零线而成闭合电路,使其变成单相短路故障,因零线的阻抗很小,所以短路电流很大,一般大于额定电流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这样大的单相短路将使保护装置迅速而准确的动作,切断事故电源,保证人身安全。其供电系统为接零保护系统,即TN系统。保护零线是否与工作零线分开,可将TN供电系统划分为TN-C、TN-S和TN-C-S三种供电系统。

1)TN-C供电系统。它的工作零线兼做接零保护线。这种供电系统就是平常所说的三相四线制。但是如果三相负荷不平衡时,零线上有不平衡电流,所以保护线所连接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有一定电位。如果中性线断线,则保护接零的漏电设备外壳带电。因此这种供电系统存在着一定缺点。

2)TN-S供电系统。它是把工作零线N和专用保护线Pe.在供电电源处严格分开的供电系统,也称三相五线制。它的优点是专用保护线上无电流,此线专门承接故障电流,确保其保护装置动作。应该特别指出,PE线不许断线。在供电末端应将PE线做重复接地。

3)TN-C-S供电系统。在建筑施工现场如果与外单位共用一台变压器或本施工现场变压器中性点没有接出PE线,是三相四线制供电,而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专用保护线PE时,可在施工现场总箱中零线做重复接地后引出一根专用PE线,这种系统就称为TN-C-S供电系统。施工时应注意:除了总箱处外,其他各处均不得把N线和PE线连接,PE线上不许安装开关和熔断器,也不得把大地兼做PE线。Pe线也不得进入漏电保护器,因为线路末端的漏电保护器动作,会使前级漏电保护器动作。

不管采用保护接地还是保护接零,必须注意:在同一系统中不允许对一部分设备采取接地,对另一部分采取接零。因为在同一系统中,如果有的设备采取接地,有的设备采取接零,则当采取接地的设备发生碰壳时,零线电位将升高,而使所有接零的设备外壳都带上危险的电压。

(3)设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使用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4)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指不戴任何防护设备,接触时对人体各部位不造成任何损害的电压。我国国家标准GB3805--83《安全电压》中规定,安全电压值的等级有42、36、24、12、6V五种。同时还规定:当电气设备采用了超过24V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3)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

维修的物品。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重0.5mm。

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6)电气设备的安装

1)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示截面。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芯导线,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5)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6)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7)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圈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著除外)。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刷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7)电气设备的防护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2)施工时各种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当外电线路的电压为1kV以下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1~lO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35~l,lO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8m。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lO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6m;外电线路电;压为l~35kV时;最小垂直距离为7m。

4)对于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可以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要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5)对于既不能达到最小安全距离,又无法搭设防护措施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必须与有关部汀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8)电气设备的操作与维修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施工和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的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初级电工不允许进行中、高级电工的作业。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o)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6)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c)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d)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e)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9)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4)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h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5)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6)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10)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

1)现场中所有架空线路的导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导线架设在专用电线杆上。

2)架空线的导线截面最低不得小于下列截面:当架空线用铜芯绝缘线时,其导线截面不小于10mm2;当用铝芯绝缘线时,其截面不小于16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架空绝缘铝线最小截面不小于35mm2,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6mm2。

3)架空线路的导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一层架空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线路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4)架空线路相序的排列:

(a)TT系统供电时,其相序排列:面向负荷从左向右为L1、N、L2、L3;

(b)TN-S系统或TN-C-S系统供电时,—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的相序排列: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N、L2、L3、PE;

(c)TN-S系统或TN-C-S系统供电时,动力线、照明线同杆架设上、下两层横担,相序排列方法: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L2、1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12、L3)、N、PE。,当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5)架空线路的档距一般为30m,最大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应大于0.3m。

6)施工现场内导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不小于4m,跨越机动车道时为6m。

7)架空线路所使用的电杆应为专用混凝土杆或木杆。当使用木杆时,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30mm。

8)架空线路所使用的横担、角钢及杆上的其他配件应视导线截面、杆的类型具体选用杆的埋设、拉线的设置均应符合有关施工规范。

(11)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

1)电缆线路应采用穿管埋地或沿墙、电杆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

2)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3)橡皮电缆沿墙或电杆敷设时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扎。固定点间的距离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4)电缆的接头应牢固可靠,绝缘包扎后的接头不能降低原来的绝缘强度,并不得承受张力。

5)在有高层建筑的施工现场,,临时电缆必须采用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同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沿墙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18m。

(12)室内导线的敷设及照明装置

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采用瓷瓶、瓷夹或塑料夹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2)进户线在室外处要用绝缘子固定,进户线过墙应穿套管,距地面应大于2.5m,室外要做防水弯头。

3)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按图纸要求施工,但铝线截面最小不得小于2.5mm2,铜线截面不得小于1.5mm2。

4)金属外壳的灯具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所用配件均应使用镀锌件。

5)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小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插座接线时应符合规范要求。

6)螺口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b)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7)各种用电设备、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头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8)暂设室内的照明灯具应优先选用拉线开关占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门口的水平距离为0.1~0.2m,拉线出口应向下。

9)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设开关。

2.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照JQ59—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篇4:提高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凡密闭盛装气体、液体、液化气体等介质,具有一定容积,承受一定压力,承担储存、反应、热交换和分离功能的设备均属压力容器。压力容器不仅是工业生产中的常用设备,同时也是一种比较容易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要防止在用压力容器发生事故,确保它的安全运行,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必须做好在用压力容器的使用与管理,现从以下几方面论述提高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必须了解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是一项涉及国家专业法规和本单位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程序和质量要求及有关人员培训的系统工程,是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技术保证。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应由专业人员从事管理。

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容规”和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定;

2.编制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参加压力容器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4.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

5.压力容器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

6.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7.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等;

8.压力容器事故的抢救、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

9.检验、焊接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管理;

10.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建档。

二、要明确压力容器管理责任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压力容器管理体系,设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明确各方职、责、权,确保压力容器安全经济地运行。

主要责任人员的职责:

1.技术负责人(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

(1)负责任命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2)负责压力容器有关法规的贯彻执行;

(3)审定压力容器更新规划,审批压力容器检验维修计划;

(4)对压力容器安全经济运行负总责。

2.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由技术负责人任命,在其领导下负责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具有下列知识与技能:

(1)熟悉压力容器安全基本知识和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安全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内容;

(2)掌握所管理的压力容器的技术状况及使用条件;

(3)能对压力容器进行一般性的技术检验;

(4)了解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技术性能及调整、校验知识。

三、必须做好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工作

设备技术档案是正确使用压力容器的主要依据。它可以使压力容器管理和操作人员全面掌握压力容器历史的当前安全技术状况,了解压力容器的运行规律,防止压力容器事故的发生。每台压力容器均按有关规定建立档案。

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内容:

1.压力容器登记卡片。使用单位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地、市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和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设计单位向用户提供的设计图样,必要时提供的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对中、高压反应压力容器和储存压力容器的强度计算书。

3.压力容器制造、安装单位向用户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1)竣工图(如在原图上修改,则必须有修改人技术审核人确认标记);

(2)产品质量证明书,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合格证;

b.产品技术特性;

c.压力容器产品主要受压元件使用材料一览表;

d.产品焊接试板力学和弯曲性能检验报告

e.压力容器外观几何尺寸检验报告;

f.焊缝无损检测报告;

g.钢板、铸锻件、零件无损检测检验报告:

h.压力容器焊后热处理报告;

i.压力试验报告。

如焊缝经过返修的,还应有焊缝返修记录次数及返修的检验评定结论等。

(3)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包括返修部对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竣工并经验收后,施工单位除提供上述技术文件和资料外,还应按有关规定,将组织和质量检验的资料提交用户;

(4)检验、检测记录,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5)修理方案,实际修理记录情况,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6)压力容器技术改造方案、图样、施工质量检验及技术文件和资料;

(7)安全附件校验、修理、更换记录:

(8)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材料质量证明书、综上所述,提高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必须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基础化,才能不断促进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的发展。

收银制度

篇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是项目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编制和执行。1、编制原则。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要纳入公司的议事日程,并必须按设计者、审核者、批准者的会签程序后生效执行(特别是高层或难度大的施工项目)。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时应考虑到必须与可能、切实掌握好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制定出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2、编制依据。编制时必须依据党和国家、政府部门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各项标准、规范、规章等(详见组织设计编审制度);注重解决在实践中存在或在检查中发现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技术革新与工艺改革中面临所需的新防护设施问题;针对不安全因素易造成伤亡事故或职业病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3、编制方法。要按照项目施工的实际进行编制,内容参照《劳动部全国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29)劳总护字号45号),工发总字(1997)69号文件。编制必须针对性强,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各个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为此首先要掌握项目工程概况。4、执行程序。

要认真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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