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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瓶使用安全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一)使用

1、乙炔瓶应装设专用的回火防止器、减压器,对于工作地点不固定,移动较多的,应装在专用小车上。

2、严禁敲击、碰撞和施加强烈的震动,以免瓶内多孔性填料下沉而形成空洞,影响乙炔的储存。

3、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严禁卧放使用。因为卧放使用会使瓶内的丙酮随乙炔流出,甚至会通过减压器而流入椽皮管,这是非常危险的。

4、要用专用板手开启乙炔气瓶。开启乙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冬天应留0、1~0、2Mpa,夏天应留有0、3Mpa的剩余压力。

5、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速度不应超过1.5~2立方米(m3)/时.瓶。

6、乙炔瓶体温度不应超过40℃,夏天要防止曝晒。因瓶内温度过高会降低丙酮对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内乙炔的压力急剧增加。

7、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高空作业时应按与垂直地面处的两点间距离计算)。

8、瓶阀冬天冻结,严禁用火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热水解冻。

9、乙炔减压器与瓶阀之间连接必须可靠。严禁在漏气的情况下使用。否则会形成乙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一旦触及明火就会立刻爆炸。

10、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使用,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物上。用时使用的乙炔瓶和氧气瓶应距离10m以上。

11、如发现气瓶有缺陷,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修理,应通知安全督导员送回气体厂处理。

(二)储存

1、使用乙炔瓶的现场,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超过5瓶不超过20瓶的,应在现场或车间内用非燃烧或难燃体、墙隔成单独的储存间,应有一面靠外墙;超过20瓶,应设置乙炔瓶库;储存量不超过40瓶的乙炔瓶库,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生产厂房毗连建造,其毗连的墙应是无门、窗和洞的耐火墙,并严禁任何管线通过。

2、储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且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

3、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在其附近设有消防栓和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破灭火器)。

(三)运输

1、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2、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滚、滑、碰。

3、车船装运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横向排放时,要头部朝向一方,且不得超过车箱的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的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

4、夏天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炎热天气应避免白天运输。

5、车上禁止烟火,并应备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6、严禁与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7、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篇2:使用乙炔发生器安全技术要点

1)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2)应装设符合要求的压力表、安全阀和回火保险器。

3)禁止使用纯铜、银或含铜量超过70%的铜合金制造与乙炔接触的仪表、管子及随机工具等。

4)装进的电石块应为50~80mm块度,禁止使用碎末。装电石时一次不宜装得过多。

5)乙炔发生器的压力要保持正常,水要经常保持清洁,电石分解的灰浆要及时清除。

6)乙炔发生器电石分解区的最高水温不应超过95℃,发气室温度不得超过80℃。

7)使用中的乙炔发生器与明火、火花点、高压电线等水平间隔不得小于10m。

8)乙炔发生器的发气室、发压挤室和回火保险器中都应有相应面积的卸压膜。回火保险器应具有逆止阀装置。

篇3:使用乙炔发生器安全技术规程

(1)工作前应先检查所使用的乙炔气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2)乙炔发生器不要靠近火源,应放在空气流通的地方。间隔火源10米以上。条件不答应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与氧气瓶的间隔应在10米以上。

(3)在使用乙炔发生器时,不得将乙炔发生器放在高压线、电力线或设备管线下面。乙炔发生器与焊割距之间应有可靠的回火防止器。

(4)必须在乙炔发生器上安装防爆胶皮膜。

(5)乙炔发生器内的水中不得有油污,在严冷天气使用乙炔器时,应有防冻措施,如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气进行熔化,严禁火烤、撞击。

(6)乙炔发生器的浮桶不得漏气,浮桶上严禁用重物压下。

(7)封密式乙炔发生器,必须有正确灵敏的压力表,安全阀。

(8)乙炔发生器内的水应及时更换,保持乙炔气体正常发生和冷却作用。剩余的电石不得乱放,电石渣严禁倒人下水道里,应倒在固定地点。

(9)开启电石桶时,不得用铁器猛力敲打,以防火花,而引起爆炸,要缓慢的开启。

(10)储存电石应放在干燥的室内,电石桶要密闭。搬运桶时严禁撞击和使装有电石的桶落水。

(11)不准在发生器内砸电石,应离发生器7米以外,并戴好眼镜。

(12)在室内存放电石时,应离热气不小于1米。

(13)存放电石的室内严禁动火和吸烟,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

篇4:氧气乙炔保管使用防护措施

1、氧气瓶存放场所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远离明火,防阳光曝晒。存放场所不得堆放其它物品,要有安全管理制度,存放要固定牢固,防止倾倒。

搬运氧气、乙炔瓶要轻起轻放,严禁碰撞、抛掷、滚滑,瓶阀不得对准人,使用专用的运输车进行运输。

3、氧气、乙炔瓶存放场所要符合防火安全规范要求,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措施,避免阳光曝晒。附近应有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

4、乙炔存放场所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严禁与氯气、氧气及易燃

物品存放。乙炔瓶必须竖立放置,严禁卧睡,避免溢出发生事

故,放置要固定牢固,防止倾倒。

5、乙炔存放场所离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距离不得少于10米。

6、乙炔瓶搬运要轻起轻放,防碰撞、跌落。要密封无泄漏,安

全附件齐全有效。

7、氧气和乙炔的保管和使用由专业焊工负责,需要使用作业时必

须得到班长的确认,不得私自拉离存放地。I

8、严禁超压使用和人为加热气瓶,严禁用带油污的手套开启氧气瓶阀门。

9、操作人员作业前必须先检查软管与焊接的连接处是否牢固,软管是否有打结处。

10、开启瓶阀要用专用的开启工具,不得敲打、击打阀门。

氧气、乙炔减压器用完后必须及时拆除。

车间内只能存放氧气、乙炔各一瓶,用完更换,严禁多瓶存放。

氧气、乙炔气瓶存放、运输过程中均要有防震橡胶圈防止气瓶碰撞造成事故。

氧气、乙炔管接头均需使用专用的夹头,不得使用铁丝代替。

篇5:乙炔发生器安全使用措施

乙炔发生器使用管理不当,就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大多数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在乙炔发生器加料时,或者焊割炬发生回火时。因此,发生器的操作人员应受过专门训练,熟悉发生器的结构,并熟悉使用及维护规则。为保证发生器的安全使用,在使用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乙炔发生器的布设应符合防火规范要求

移动式发生器可以安置在室外,也可以安置在通风良好容积不少于30立方米的室内,但禁止安置在锻工、铸工和热处理等热加工车间及正在运行的锅炉房内。固定式发生器应布置在单独的房间或专用棚子内。

乙炔发生器禁止布置在高压线下和吊车滑线下,不得靠近空气压缩机吸口处、通风机的吸口处、避雷针接地导体附近,不准停放在可能成为电气回路的轨道、金属构件接地导体线上。并应注意防止可能来自高处上方(例如烟囟、高空作业点等)飞出烟火及坠落工件的打击。乙炔发生器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高压电源线及其它热源应保持水平距离10m以上,不准安放在剧烈震动的工作台和设备上。夏季使用移动式发生器时严禁在烈日下曝晒。

2.使用前认真做好检查和准备工作

首先应检查发生器的安全装置、管路、阀门和操纵机构等,确定正常后才能灌水和加入电石。灌水必须按规定装足水量,并且灌入的水应是没有任何油污或其它杂质的洁净水。装电石时应根据各类发生器要求的定量来装,不能过满。因为电石分解后变成孰石灰,体积会增大一倍多。尤其是滴水式或滴水与排水联合式发生器更需注意,如果装得过多,分解时熟石灰体积膨胀,将堵塞进水管和夹层等处,此时发生室的乙炔压力激增,或电石因过热燃烧,会引起发气室炸裂,或电石槽拉不出来。

电石的粒度必须符合发生器说明书上的规定,移动式发生器所使用的电石粒度,一般应在25.80mm范围内;如电石反应区有排热装置时,允许添加不超过5%的尺寸为2~25mm的电石。大型电石入水式乙炔发生器所使用的电石粒度亦应在8~80mm范围内,2~8mm的电石不应超过30%。不得使用尺寸大于80mm的电石,防止产生搭桥卡料。冬季使用发生器时如发生冻结,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或烧红的铁烘烤,更不能用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物体敲击。

3.正确启动乙炔发生器

发生器起动前要检查回火防止器的水位等,待一切正常后,才能打开进水阀送水,或通过操纵杆让电石篮下降与水接触产生乙炔气,这时应观察和检查压力表、各处接头及安全阀等是否正常。起动后要观察压力表的变化情况,压力表的读数可能过快上升,甚至有气体从安全阀逸出,或者在起动后压力表的指针仍静止留在零位。这些都说明发生器的运行不正常,必须立即停止发气,待检查并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启动。冬季起动时,中压移动式发生器有时在起动数分钟后,压力表的指针仍静止不动,这是由于电石在温度很低的冷水中分解慢的缘故,而不一定是故障。

4.注意工作过程中的管理与维护

在供气使用前应排放发生器内留存的乙炔与空气混合气。在运行期间应随时检查发生器各部位,一旦发现漏气、水位不符合要求或安全装置失灵等,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否则不允许使用。固定式乙炔发生器应由受过培训的专职人员管理。运行过程中的清除电石渣工作,必须在电石完全分解后进行。滴水式发生器如发现有水从发气室排水门溢出,而压力表静止不动,则表示电石已安全分解,方可清渣。发生器内水温超过80℃,应该灌注冷水,或暂时停止工作,采取冷却措施使温度下降。移动式乙炔发生器在移动和加料、换料时要防碰撞,不可随便打开发生器和放水等,防止因电石过热引起着火和爆炸。

5.做好停用时的清理工作

发生器停用时应先将电石篮提高脱离水面,或关闭进水阀使电石停止发气。然后再关闭出气阀门,停止乙炔输出。工作结束(包括换电石时)打开发生器盖子时,若发生着火,应立即盖上盖子,使其隔绝空气,并立即提升电石篮离开水面,待冷却降温后才能再开盖和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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