桅杆安全使用规程
1.起重桅杆应有出厂合格证明书、性能使用说明书。自制桅杆应经过动、静负荷试验和严格的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2.各类桅杆只允许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
3.木桅杆应选用笔直、坚实的落叶松园木制成。有刀痕、锯痕、瘤节及被虫蛀、腐蚀的木桅杆严禁使用。
4.两木所搭人字桅杆的交叉角应控制在30。左右。交叉处一定要捆扎牢固。两木搭底角,离地面100mm左右处,绑小圆木或栓绳链,使其连成一体。
5.桅杆底脚和地面接触部分应垫木板或枕木。必要时在底脚处打人木楔,防止杆底滑动。
6.独脚桅杆的缆风绳一般为4—8根。双木搭缆风绳2—4根。缆风绳固定处距桅杆距离不得小于桅杆高度的2倍。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一般在30°一45°左右。应尽量保持每根缆风绳均匀受力,防止冲击载荷作用。
7.管式桅杆应采用无缝钢管制作。管式桅杆接长时,需用角钢焊接加固。
8.桅杆上的转向滑车一般用开口滑车。开口滑车挂在桅杆脚部部位时,滑车钩头应朝下;开口滑车挂在桅杆顶部时,滑车钩头应朝外。
9.金属桅杆应有接地装置。雷雨时暂停使用。
10.独杆桁架式桅杆底座应制成弧形,保证载荷作用在基础的中心。其底座必须放在枕木垛上,并固定牢。
11.桅杆的组装应根据图纸要求和说明书进行,桅杆的中心线偏差应小于长度1%。但总偏差不准超过20mm。
12.连接桅杆的螺栓应牢靠、紧固,不准有松动及不满扣现象。拧紧螺栓应对应进行。连接螺栓必须符合设计质量要求。
13.桅杆放倒和竖立的过程相同,操作步骤相反。桅杆竖立、放倒、移动中所选用的机索具,必须满足安全系数的要求。
14.三脚扒杆三条腿之间的距离应相等。腿与地面夹角一般不大于60°。
篇2:桅杆式起重机安全使用要求
桅杆式起重机是非标准起重机,一般用于受到现场环境的限制,其他起重机无法进行吊装的场合。
(一)桅杆式起重机的基本结构与分类
桅杆式起重机结构组成:桅杆本体、起升系统、稳定系统、动力系统组成。
(二)缆风绳拉力的计算及缆风绳的选择
缆风绳是桅杆式起重机的稳定系统,它直接关系到起重机的安全工作,也影响着桅杆的轴力。
缆风绳的拉力分为工作拉力和初拉力。
1、缆风绳的初拉力
初拉力是指桅杆在没有工作时缆风绳预先拉紧的力。
一般按经验公式,初拉力取工作拉力的15%一20%。
2、缆风绳的工作拉力
工作拉力是指桅杆式起重机在工作时,缆风绳所承担的载荷。
在正确的缆风绳工艺布置中,总有一根缆风绳处于吊装垂线和桅杆轴线所决定的垂直平面内,这根缆风绳称为“主缆风绳”。
3、缆风绳选择的基本原则
所有缆风绳一律按主缆风绳选取。
进行缆风绳选择时,其力的大小以主缆风绳的工作拉力与初拉力之和为依据。
T=Tg+Tc;
式中:Tg主缆风绳的工作拉力;
Tc主缆风绳的初拉力。
篇3:桅杆安全使用规程
1.起重桅杆应有出厂合格证明书、性能使用说明书。自制桅杆应经过动、静负荷试验和严格的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2.各类桅杆只允许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
3.木桅杆应选用笔直、坚实的落叶松园木制成。有刀痕、锯痕、瘤节及被虫蛀、腐蚀的木桅杆严禁使用。
4.两木所搭人字桅杆的交叉角应控制在30。左右。交叉处一定要捆扎牢固。两木搭底角,离地面100mm左右处,绑小圆木或栓绳链,使其连成一体。
5.桅杆底脚和地面接触部分应垫木板或枕木。必要时在底脚处打人木楔,防止杆底滑动。
6.独脚桅杆的缆风绳一般为4—8根。双木搭缆风绳2—4根。缆风绳固定处距桅杆距离不得小于桅杆高度的2倍。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一般在30°一45°左右。应尽量保持每根缆风绳均匀受力,防止冲击载荷作用。
7.管式桅杆应采用无缝钢管制作。管式桅杆接长时,需用角钢焊接加固。
8.桅杆上的转向滑车一般用开口滑车。开口滑车挂在桅杆脚部部位时,滑车钩头应朝下;开口滑车挂在桅杆顶部时,滑车钩头应朝外。
9.金属桅杆应有接地装置。雷雨时暂停使用。
10.独杆桁架式桅杆底座应制成弧形,保证载荷作用在基础的中心。其底座必须放在枕木垛上,并固定牢。
11.桅杆的组装应根据图纸要求和说明书进行,桅杆的中心线偏差应小于长度1%。但总偏差不准超过20mm。
12.连接桅杆的螺栓应牢靠、紧固,不准有松动及不满扣现象。拧紧螺栓应对应进行。连接螺栓必须符合设计质量要求。
13.桅杆放倒和竖立的过程相同,操作步骤相反。桅杆竖立、放倒、移动中所选用的机索具,必须满足安全系数的要求。
14.三脚扒杆三条腿之间的距离应相等。腿与地面夹角一般不大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