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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定置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1目的和适用范围1.1目的本制度规定了通过开展“5S”活动,科学的处理好生产过程中人与物的结合,使人、物、场所科学地实现一体化、最佳化。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2引用标准和术语2.1引用标准2.2术语?定置管理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研究人、物、场所三者关系的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它通过对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分析和作业动作研究,把现场物品进行科学地放置,使人、机、料、法、环、信息有机地结合,达到现场中人、物、场所的规范化、程序化、高效化的目的。?“5S”活动是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素养。3组织机构3.1公司的现场定置管理,纳入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由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对其进行管理和领导。3.2各单位的领导小组和各管理部门的第一责任人,是本单位和本部门现场定置管理的领导机构(人)。4管理职责4.1生产安全部对公司的现场定置管理负总责,负责现场定置管理制度的制订、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4.2各单位的领导小组和各部门的第一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部门)现场定置管理的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4.3各车间(作业区)、工段和班组是现场定置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完成现场定置管理的各项工作。5定置管理的原则5.1现场定置管理要符合生产工艺的要求,经过设计、调整生产(工作)现场的人、物、信息处于最佳状态,以满足工艺流程和工作的需要。5.2要以安全为前提,做到操作安全、物放稳妥、防护得力、道路畅通、消防方便。5.3要符合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的规定和标准的要求。5.4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因地制宜,利用现有条件,少花钱多办事。5.5定置物及场所要随生产(工作)的变化而变动。6定置管理的基本要求6.1划清定置管理范围,实行定置管理责任制。6.2物品摆放优化定位。6.3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得摆放在生产(工作)场所。6.4制定生产(工作)现场和室内物品摆放的平面布置图。6.5物品要有完整规范的标签或标志。7定置管理的内容7.1生产(工作)现场的定置管理7.1.1按工艺流程的要求对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定置区域划分,确定本区域各种设备、工(器)具、物资、备件、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具体位置,实行规范定置,达到标准化。7.1.2对非运行的设备、备件、物资、废弃物、绿化区等确定定置区域,定置后不得随意变动。7.2设备检修的定置管理7.2.1设备检修时,拆卸和更换、修理的设备和零部件,要分类和按次序摆放,并留出足够的工作场地和通道,保证工作现场整洁和道路畅通。7.2.2设备检修完毕,没有用完的物资、备件等要及时返送仓库,拆下来的废旧零部件和垃圾等要及时清离现场,恢复设备、设施和工作现场的原状。7.2.3电气设备检修,要实行特别定置,要设置安全防护标志,准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设置安全围栏等,要明显区别带电和不带电设备,防止误登、误进、误触、误动。7.2.4电气安全用具的定置管理:开关、刀闸、开关室等设备的钥匙号位要对应,放置要合理;绝缘杆、接地线、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等的号位要相符;消防用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标志牌、验电器等定置定位,方便使用。试验不合格的用具要及时处理,不得混放。7.3工作间的定置管理7.3.1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摆放在工作间内。7.3.2工作台(桌)上放置的仪器、仪表和工具材料等,要及时地进行整理。7.4仓库(包括班组的工具、材料间)定置管理。7.4.1库房或露天储存的物品,均应分类存放、分区定置,按物资的品种、规格、型号、性能等区别存放,按“四号”定位(库号、柜(架)号、层号、位号),“五五”摆放(按五个为一个计数单位进行摆放)的要求,做到齐、方、正、直,帐、卡、图、物、区、柜(架)六相符。在区域划分方面,一般应有验收区、临时停放区、运输车辆停放区、货物存放区等,要有区域划分和安全通道的标记。7.4.2设备的备品、备件要进行特别定置,不得与一般物资混放,并有明显的区别标志。7.4.3验收合格的物资、备件,不得与废旧物资混放,有时效要求的物资,要按时间长的先发的原则发放,防止物资变质。7.4.4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进行特别定置。7.4.5库房内通道畅通,温度适宜,清洁整齐,禁止存放与生产经营无关的物品。7.5工具柜(架)、仪器柜、资料柜和更衣柜的定置管理。7.5.1工具柜内的物品要按上轻下重、精密粗糙分开,取用方便、存放安全、互不影响的原则定置。工具柜内只允许存放工具、量具等。7.5.2仪器柜内只允许存放仪器、仪表等。7.5.3资料柜内的资料、台账、文件、报表、记录、图纸等要分类放置。每册资料要有目录及顺序号,并按顺序装订。7.5.4更衣柜内的个人用品及生活用具,要保持整洁、卫生,严禁存放其它物品。7.5.5工具柜、仪器柜、资料柜和更衣柜要经常保持整洁、有序、方便取用查找的状态。7.5.6物品定置后,要依次编号,排列有序。号码与定置表标准相符。定置表(图)贴在柜门背后,若是玻璃门,贴在左上方。7.6办公室定置管理7.6.1办公桌上可定置电话机、台历、台灯、茶杯和文具等,除办公时间外,一律不准摆放文件、书报和资料等。7.6.2办公桌玻璃板下可放电话号码、年历及与工作有关的图表,要求摆放整齐,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照片、图表、画报等。7.6.3资料柜按7.5条的要求进行管理。7.6.4卫生用具放在隐蔽处,保持室内清洁。7.6.5定置图贴在屋门后上方居中位置。7.7示板定置管理7.7.1示板的结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计和制作,力求统一,板面布局合理、紧凑、朴实,不搞形式主义。7.7.2示板的内容按其作用可分为以下三类:a.提示:单位、班组的目标及对策表、生产经营和检修的进度表等。b.规范:如职工守则、操作规程、安全防火规定等。c.竞赛及其它:如劳动竞赛图表、设备巡检路线图等。7.8特别定置管理在实施定置管理的同时,把安全工作突出出来进行特别定置管理,如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异味、挥发性强的物品的管理;对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管理;对保密文件和资料的管理等。7.8.1要有特别的存放场所。如危险品必须定置在对人和设备不会造成危害的地方,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应符合消防的要求。7.8.2要有特别物品的标示。如危险品及其存放场所要悬挂规定的危险品标示牌或示意图。7.8.3要有特殊的管理办法。如剧毒之类的物品,要有几个部门或几个人共同管理,库房或柜门要上多个门锁,非两个及两个以上人员不能开锁;安全防护用具及计量用具应有检验记录;消防器材的配置、定置和管理由保卫科负责,该定置的变动必须经保卫科同意等。7.8.4要用特别的、固定的形式进行定置。如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刀闸钥匙等的编号与定位要对应。7.8.5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对保密文件、资料和区域进行管理。8定置图的绘制8.1定置图的种类和职责分工8.1.1公司各单位及各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更衣室、文件柜、仪器柜、工具柜等,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自行设计和绘制。8.1.2特别定置图按生产安全部和保卫科的要求绘制。8.2定置图的设计原则8.2.1定置图的绘制要简明、美观、大方、适用。8.2.2与生产(工作)无关的,欲清理的物品不在定置图上显示。8.2.3定置图要随生产(工作)条件的变化而修改,使之符合实际情况。8.3定置图的绘制要求8.3.1定置图按正视、俯视和立体示意图表示。8.3.2定置图中所有定置物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按8.3.3和8.3.4的要求绘制,并在明细栏中用汉字标注和对照。8.3.3固定型设备和物品,用粗实线绘出;可移动设备和物品,用虚线绘出;区域界线用细点划线绘出。8.3.4定置图应设明细栏,设在图的右方或下方。8.3.5定置图的规格a.图面的长宽比例为5:3或5:2。b.厂级定置图应大于2m2,其它的按8开和16开两种规格进行绘制。8.3.6定置图绘制的具体要求a.厂级定置图要求有车间厂房、大型生产及生活设施、材料场地、绿化卫生责任区、主要道路、厕所、垃圾点等一切厂区直观可见的应定置物。b.统一使用0号图纸晒制若干份,供存档或悬挂。要有图例、图标、说明和方向等,按5000:1~1000:1的比例绘制。c.厂级悬挂的定置图的具体要求:内容与蓝图基本相符;彩色绘制;字体工整、美观;制作精细。d.办公机关定置图绘制的具体要求:公司机关和各二级厂机关都要制作显示所辖办公室位置的平面定置图,该定置图一般绘成单色方格图,方格内标明办公室名称。e.车间级的定置图的具体要求参照厂级挂图的要求绘制。但由于车间级的范围小,应比厂级的详细,必须画出厂房内的设备、通道、区域等。图幅应小于厂级定置图,不要求制蓝图,不要求比例规定,可绘成彩色平面示意图。f.班组定置图的具体要求:把工作场所的固定及流动物都在图中标出相应位置;按红、黄、黑将定置物分类绘成三色图;图幅要小于车间级;只要求有悬挂式,一般用加框铁皮制作;同一单位内,其大小、规格和图例应力求统一。g.其它类型定置图的具体要求:采用8开或16开硬纸绘成单色图;张贴位置、图例、符号等,在一个单位内力求统一;同类型的房间可以统一设计、统一印制;箱柜的定置图一般绘成分层方格图,贴于箱柜门内;凡够班组级别的场所或房间,应按班组级定置图的具体要求绘制。9检查与考核9.1检查与考核的内容为本制度所规定的全部内容。9.2考核周期为每月一次,由生产安全部组织,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时填写检查表,对不合格项要由被检查单位现场人员签字确认,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检查表如下表所示。9.3考核细则如下表所示。10记录序号编号记录名称产生部门保管部门保管期限1Q/AQ—15-1安全生产检查表生产安全部生产安全部2年

篇2: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范本

1、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工程施工总的组织与指挥。

2、监理部,根据建设单位的授权,对工程建设实行“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全过程监理。

3、建设单位负责现场的施工总平面管理,力能主干线管理、道路交通、消防保卫以及防台防汛等方面的管理(以下简称“管理单位”)。

4、由建设单位授权监理单位主持召开各承包单位(含设计、施工、设备承包商)参加的工程施工协调会议,各承包商应按时参加,会后应共同执行工程施工协调会有关纪要和决议。监理单位负责督促与检查。

施工协调会议内容如下:

4.1布置工程任务,传达上级有关指示。

4.2检查与协调工程进度,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工程按合同规定的里程碑进度计划、施工网络进度计划、阶段性施工计划顺利执行。

4.3检查与协调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布置有关质量工作的具体要求。

4.4检查与监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4.5协调工程建设内部条件问题(材料、设计、设备、资金)。

4.6现场各施工承包商的力能及机械互相协作借用、总平面管理、交通堵断等问题,由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协调,各施工承包商应予协助,有关费用按双方的分包合同或协议执行。监理单位督促执行。

5、有关施工计划及报表

5.1各施工承包商应于每月25日、每年12月25日提供月、年基建统计报表及各类工程报告报监理单位审查签证后,报业主。

5.2各施工承包商应按月提供质量月报(包括每月验评项目及每季度混凝土生产水平统计评定情况)监理单位审查签证后报建设单位。

5.3各施工承包商按年(每年12月25日)、月(当月25日)提供其下一个年、月的工程进度计划(含材料、设备、用款计划)给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审查签证后报建设单位批准。监理单位监督执行。

5.4有关年度计划、月计划编制内容及报送要求见“进度管理”相关规定。

6、现场力能主干线管理

6.1现场给水、排水、蒸汽、电、通讯等主要干线称力能主干线。

6.2力能主干线由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管理。

6.3各施工承包商使用力能需与上述主干线联接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在办理有关协议后,由建设单位进行联接(也可在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承包商予以联接)。施工承包商如不办理手续乱接,建设单位有权拆除,并按规定对有关单位进行罚款处理。施工单位送一份经建设单位批准的申请表给监理单位备案。

6.4建设单位主干线停止使用时,应事先通知有关施工承包商以利进行必要的准备(事故除外)。

7、进入电厂生产区域的作业管理

7.1施工承包商进入电厂生产区域作业,应按电厂有关规程办理安全生产工作票并按照电厂安全生产规程和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7.2建设单位应协助有关施工承包商办理有关手续,以利工程施工。

7.3施工承包商进入电厂生产区域作业,应按工作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批准的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方案进行作业。工作完工后应工完料净,并按工作票要求办理作业终止手续。

7.4在电厂生产区域作业或需与电厂系统连接时,如发现系统隔绝后剩余介质无法放尽等事宜,应立即报告建设单位设备管理部联系电厂生产部门采取措施。施工承包商的任何人不得擅自联系电厂生产人员进行操作(发生事故情况除外)。严禁非电厂生产人员私自操作。

8、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消防管理规定另见有关制度规定。

篇3:现场安全设施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疆宜化维护项目部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疆宜化维护项目部现场作业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GL/T800-20**?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600-20**?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DL5009.1-2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职责

3.1?作业部门是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

3.2?安全生产部负责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临时电源管理

4.1.1?日常生产或机组检修、施工用电(包含外包工程施工用电),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措施。临时使用电源的部门或单位,必须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并应在申请中注明使用容量、电压等级、地点、期限等。申请必须经设备管理部批准(特殊情况应由分管生产总经理或副总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接用临时电源,严禁超过申报容量用电。

4.1.2?导线敷设应符合规程要求,使用的绝缘导线室内架空高度应大于2.5m,室外大于4m,跨越道路大于6m(指最大弧垂)。架空的导线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并要采取固定措施。

4.1.3?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持让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带来的荷重。

4.1.4?严禁架空线敷设在氢管道、油管道、高温管道或可能造成爆炸、火灾危险场所。

4.1.5?严禁将导线不加绝缘捆绑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

4.1.6?穿越建筑物、构成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电缆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

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4.1.7?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4.1.8?电缆使用时,过墙过道须设置保护管。其外附套须满足要求,电缆埋地时应在地上插有标志,以示警告。

4.1.9?用电单位应指定专人管理维护,总容量小于20kW负载,如电焊机、排水泵等,电源必须接在固定检修盘内,严禁接在运行专用盘及其它非生产电源盘内,严禁私自乱拉乱接。

4.1.10?所有临时电源电线,必须使用橡胶套缆线,(试验用线除外)电线不应老化,破损,绝缘部分不应外露。严禁使用塑料线,硬线和灯头线。电缆线要尽量减少中间接头,使用中要加强检查防止破损漏电。配电盘内的设备要完整牢固,线间接头或连接应紧密牢固,导线剥头不该过长,各设备上的压接导线应牢固压满,不能有带电体明露,不能存在严重烧蚀等现象。严禁将电线直接插在插座内和直接钩挂在闸刀上使用。

4.1.11?使用的临时电源,必须配置保护跳闸装置(触电保安器),自动空气开关定值应合理,熔丝配置要与用电设备容量相匹配,禁止使用其他导体代替。每天使用前进行保护装置跳闸试验。用于切断电源的开关、闸刀均应完好,不得破损、残缺。

4.1.12?所有使用临时电源(箱体)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用可靠接地或接零保护。

4.1.13?露天使用的电源箱应设有遮雨装置,箱门可关闭。

4.1.14?临时电源应注明设备负载名称、编号,现场应悬挂安全警示牌。

4.1.15?临时负载接用的最大负荷不得超过开关所标注的额定功率,使用中应检查接头处,不得有发热及烧红现象。

4.1.16?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门的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器直接控制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能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4.1.17?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分开,不能两者合为一条线。零线上不准加设开关及熔断保护。零线不能串联,电焊机,行灯变压器保护零线中间不能有接头,不准利用螺栓等当导体使用。

4.1.18?零线与设备及端子板连接需牢固,不能虚接,要满环360度。无正压式接线鼻子时,一定要缠绕紧实线端,并加垫压满,端子板的每个螺丝只允许压一个设备的保护零线。

4.1.19?采用接零保护的单相220V电气设备,应设有单相的保护零线,不能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兼保护零线。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4.1.20?保护零线宜使用多股铜线,严禁使用独股铝线,单相制的零线应与相线截面相同,三相四线制的工作零线,保护零线不少于相线截面的1/2(使用电缆的除外)。

4.1.21?电焊机电源的控制装置必须是独立的,容量符合焊接电源的要求,控制装置应能可靠地切断设备的最大额定电流,以保安全。接地线必须有固定的接地点,严禁利用金属结构、电缆管、管道、电缆金属外皮、吊车轨道作为电焊地线,电焊导线不得靠近热源,并严禁接触钢丝绳或转动机械。电焊机的接线柱、极板和接线应有防护罩。使用插销孔接头,接线板上各接线端子应统一编号,且应于电焊机的编号一致。电焊线不能有裸露。各拖地线路路经处不能与钢丝绳索交叉和金属的尖锐边角接触,与通车道口无法避开时,应采取遮、垫措施。

4.1.22?采用临时照明时,照明线应相对固定,灯具悬挂高度不应低于2.5m,临时电源线不能在地面上拖挂。行灯严禁接用220V电源及灯泡。行灯电压应是安全电压,灯泡应有保护罩。临时照明线路不准接绑挂在金属结构上。在锅炉燃烧室内,凝器内设置临时固定式工作照明时,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并认真执行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4.1.23?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及行灯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但拖用软线不应超过10m,严禁使用塑料线,硬线和灯头线。

4.1.24?应使用标准规格的熔丝(片),对低压电动机可取额定电流的1.5~2.5倍。照明、电热器可取额定电流的1.1倍,不能使用铜丝、铝丝或其他金属代用。

4.1.25?电气设备的停电,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有作业时,必须办理工作票。

4.1.26?安装、维护或拆除临时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或经专门培训的人员担任完成。安装,

维修拆除是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搬迁后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每天使用前必须检查完好后方可用电。

4.1.27?临时用电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

4.2?脚手架管理

4.2.1?工作需要在离地面2.0米以上高处进行作业,须搭建(或拆除)脚手架,除严格执行《安规》第十三章规定外,还应按本标准执行。

4.2.2?凡需搭建脚手架的班组或部门(下称使用单位)负责人(委托人)应先填写“脚手架搭建委托单”(一式二联)。填写内容:包括工作项目、搭建地点、荷重量、搭建日期、预计拆除日期等。一联由委托人送搭建单位,另一联由委托人留存。

4.2.3?搭设的脚手架荷载重量,必须能足够承受站在上面的工作人员和放置小型工具、零星材料的总重量。严禁将设备零件放在脚手架上。脚手架的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公斤,严禁超载。对特殊要求的脚手架,委托单位提出具体要求,与搭建单位协商,制订措施,经搭建部门专职技术人员审核,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搭建。

4.2.4?非专业工种人员不得搭、拆脚手架。搭、拆脚手架时作业人员应挂好安全带,递杆、

搭建作业人员应密切配合。施工区周围应设围栏或警告标志,并由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4.2.5?搭建脚手架时要避开通道、楼梯口,不能避让时要采取防碰撞的保护措施或设警告标志。搭建的脚手架必须具有工作人员上、下的梯子。严禁用管道或护栏做支撑物。

4.2.6?脚手架搭设在离导电体和运行中的管道、容器附近应做好防触电和其他保安措施,由委托方派专业人员向架子工交待安全措施和系统情况,并进行连续监护,直至搭设工作全部结束为止。

4.2.7?脚手架搭建在过道、有人工作或运行设备的上方,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防护措施。

4.2.8?高层钢管脚手架应安装避雷装置。在电气设备周围搭设的金属脚手架,应有可靠接地。

4.2.9?现场搭建脚手架用料,如脚手板、毛竹、钢管、铁丝、夹子等均应定位妥善保管,堆放整齐。

4.2.10?脚手架选用的材质和搭建质量,应符合《安规》第十三章第二节规定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二章的规定。由于脚手架的搭建质量或用材不符合要求,发生断裂、倒塌事故,由搭建单位或搭建工作负责人负责。

4.2.11?不符合要求的搭建材料、脚手板必须作报废处理,不得与合格的搭建材料、脚手板堆放在一起。

4.2.12?脚手架搭设后,搭建负责人应自检,提出验收申请,请上一级安全人员进行验收,结构比较复杂的脚手架,应申请公司安监人员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应签发《合格证》并挂在脚手架醒目处。使用中的脚手架搭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使用单位安全员要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2.13?脚手架搭设后的验收项目按《安规》要求进行(工作区域有1.05米高扶栏,断开处应有封头措施,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错搭接,绑扎脚手架的铁丝采取环头措施)。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在使用中发生问题应分析原因落实责任。脚手架材料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脚手板不得作垫木使用。违者应予赔偿损失。

4.2.14?使用单位工作负责人,每天使用前,应按《安规》要求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并在《合格证》的检查记录栏内签名,记录日期。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搭建单位进行整改加固或采取措施。使用中的脚手架不得擅自改动、乱拆、乱搭或移作他用。如因上述原因或超载使用而发生事故,由使用单位负责。

4.2.15?脚手架上工作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工具要采用绑扎和防止高处坠落的措施。

4.2.16?脚手架在工作完工后,应由使用单位委托人及时填写“脚手架拆除通知单”送搭建单位,方可拆除。如无故不按期拆除而发生火警或其他异常情况,由搭建人负责。如不按时通知拆除而发生火警等问题,由使用单位负责。

4.2.17?金属悬吊式脚手架或吊篮,除应符合《安规》热力和机械部分第十三章第二节有关悬吊式脚手架和吊篮的规定进行检查合格外,第一次使用还应检查该设备的质保书和产品合格证,检查该设备的试验报告。

4.2.18?上下移动式的悬吊脚手架和吊篮,必须具备保证安全的保安装置和必备保护,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校验,性能可靠。

4.2.19?金属悬吊脚手架或吊篮,不准乱拉和使用36V以上电源和电动工具。如因工作需要,而现场又无法避免动用36V以上电源和电动工具时,必须得到公司或部门领导的同意,由公司安全员或部门在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

4.2.20?金属脚手架使用前必须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

4.2.20.1?脚手架或吊篮必须有可靠的保安接地。

4.2.20.2?使用的36V以上电源必须装有防止人身触电的漏电保安开关。

4.2.20.3?电源线及电动工具绝缘检查应合格。严禁使用破损的电源线和电动工具。

4.2.20.4?电源板(盘)、电源开关、电源线应紧固在吊架或吊篮上,防止压线、卡线、磨擦等导致电气绝缘损坏。

4.2.20.5?电源配线不准有中间过渡和中间接头,否则,必须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绝缘性能。

4.2.21?组装式金属脚手架或吊篮应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组装前后必须要进行认真检查,严禁使用降低结构强度的机械配件(如变形、裂纹、严重锈蚀等)。

4.3?电气设备接地(接零)安全管理

4.3.5.1?电气设备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特殊情况除外)

4.3.1.1?电机、变压器、电器、手持式及移动式电动工器具等的底座和外壳;

4.3.1.2?电力设备传动装置;

4.3.1.3?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4.3.1.4?配电群与控制屏的框架;

4.3.1.5?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架构和钢筋混凝土架构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4.3.1.6?交、直流电力电缆接线盒、终端盒的外壳和电缆的外皮、穿线的钢管等;

4.3.1.7?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4.3.1.8?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开关设备、电容器等电气设备;

4.3.1.9?铠装控制电缆的外皮、非铠装或非金属护套电缆的1-2根屏蔽芯线。

4.3.1.10?机汽机房、制氢站、燃油站、油库内的有些设备虽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构架上,但仍须安装接地装置。

4.3.1.11?运行在中性点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低压电网中的设备,不允许单纯采取保护接地措施,而应采用接地又接零方式。

4.3.1.12?在中性点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低压电网中,不允许有的设备采用接零,有的设备又只采用保护接地而不接零。

4.3.1.13?不允许零线回路中装设开关、闸刀和熔断器。

4.3.1.14?在不接地的电网中,除了采用保护接地外,还应把电网中的中性点或者某一相经击穿保险器与大地连接。

4.3.2?电气设备下列金属部分可不接地或接零:(另有规定除外)

4.3.2.1?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面的干燥房间内,交流额定电压400V及以下、直流额定电压440V及以下的电力设备外壳,但当维护人员可能同时触及电力设备外壳和接地物件时除外;

4.3.2.2?在干燥的场所,交流额定电压100V及以下,直流额定电压110V及以下的电力设备外壳;(爆炸场所除外)

4.3.2.3?安装在配电屏、控制屏和配电装置上的电气测量仪表、继电器和其他低压电器的外壳,以及当发生绝缘损坏时,在支持物上不会引起危险电压的绝缘子金属底座等;

4.3.2.4?安装在已与接地网相连接的金属架构上的设备,但应保证设备应接地的部分与架构之间有良好的电气连接;

4.3.2.5?额定电压220V及以下的蓄电池室内的支架;

4.3.2.7?安装在金属基础土,且其基础与接地网(或接地体)有良好地电气连接,此类设备(变压器冷却风扇、冷却油泵等)外壳:(爆炸危险场所除外);

4.3.3?对接地装置的要求:

4.3.3.1?设备在实施保护接地时应分别直接与接地装置相连接(有接地干线时,可与接地干线连接),切忌串联连接。

4.3.3.2?接地装置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一般采用截面48平方毫米;厚4毫米的扁钢。

4.3.3.3?设备与接地干线之问的连接,应采用抗腐蚀有镀锌层的钢制件,其露出地面的部分应用油漆涂成黄绿相间的斑马纹。

4.3.3.4?设备与接地干线之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与接地干线之间的连接不允许搭接、压接或仅靠缠绕连接,而应采用焊接,且焊点应进行防腐处理。

4.3.3.5?接地线应装设在既不易被人触碰,又便于检查的地方。

4.4?升压站、户外配电区域及高、低压厂用配电室安全管理

4.4.1?500KV、220KV升压站和其他户外配电区域、室内高压室均属高电压危险区域,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人员禁止入内。所有进入升压站、户外配电区域及高、低压厂用配电室的工作人员(含非值班人员对设备的检测及从文明生产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必须设置完善的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无票工作(事故处理除外)。

4.4.2?经公司领导批准允许单独巡视电气高压设备的管理人员和检修工作负责人需进入高压室巡视时,应向电气值班人员办理钥匙借用登记、签名手续,用后立即交回。检修工作负责人上岗检查时,必须有2人及以上人员方可进入。当进入升压站从事检查工作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4.4.3?除当值运行人员和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非值班人员外,任何人进入升压站工作,必须持有工作票并有专人监护。

4.4.4?严禁值班人员无操作票或单人进入升压站(或户外配电装置区域)操作,拉合隔离开关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隔离开关和断路器时,均应戴绝缘手套。

4.4.5?在升压站或高压配电室进行工作时,应注意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其中6KV≮0.7m,220KV≮3m,500KV≮5m。

4.4.6?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内时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外壳和构架应戴绝缘手套。

4.4.7?雷雨天气禁止户外倒闸操作,值班人员如进入升压站(或户外配电装置区域)巡视时,应按规定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针和避雷器。

4.4.8?如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同时应穿绝缘靴,如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时,晴天也应穿绝缘靴。

4.4.9?倒闸操作时,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操作监护制度和唱票复诵制度,杜绝误操作事故发生。

4.4.10?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地发现设备缺陷,运行人员除正常根据潮流、设备状态进行例行的检查工作外,还应根据大风、大雾、暴雨、冰雹等特殊天气适量增加检查次数和检查项目。

4.4.11?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及时的汇报有关部门安排消缺或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

4.4.12?进入升压站的所有参观、学习及实习人员必须由专人带领,严禁单独进入。

4.4.13?确因工作需要来我公司援助人员(系指进入升压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管理部门还应按规定做好有关的事项。

4.4.14?临时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进行工作,管理部门还应做好必要的监护和管理工作。

4.4.15?升压站内所有物件(随身小件也必须放入工具包内)必须水平搬运,并由两人进行,严禁竖立肩扛搬运。

4.4.16?升压站内严禁停放一切车辆(含自行车)。

4.4.17?因工作需要机动车辆需进入升压站时,管理部门应指定人员办理完相关的手续后,还应带领进入并指定地点停靠,同时应详细交待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车辆也要进行限速行驶。

4.4.18?所有升压站门均由发电运行部门进行管理。正常时所有的门均应关闭良好上锁(当出现关闭不严或失灵时,应联系有关部门及时修复)。严禁任何单位、个人私自配制钥匙。如工作需要进入升压站时,均应均按规定办理钥匙的借用手续。进出升压站或其他高压配电室时应随手将门锁好,严禁随意翻越栅栏。

4.4.19?升压站管理部门和设备的主管部门除按规定对设备的检修、维护外,还应进行定期的文明生产工作。

4.4.20?站内(室内)所有设施应爱护使用,室内配电室的防鼠门挪开后应及时装复。

4.5?工程师站、电子间管理规定

4.5.1?工程师站内、集控室电子设备间应装有温度、湿度计,保持温度在15℃~30℃,湿度45%~80%之间。

4.5.2?机组运行时,进入集控室电子设备间、网控室设备间、400V厂用室必须关闭移动通讯设备,严禁使用手机、对讲机等无线通讯设备。

4.5.3?严禁携带非系统软盘、光盘上机运行。

4.5.4?严禁在系统计算机内进行非相关系统服务工作。

4.5.5?严禁在工程师站内吸烟。

4.5.6?严禁工程师站工作人员将系统内各级密码告诉其他非授权的人员。

4.5.7?严禁在工程师站计算机上进行机组的运行操作、组态练习。

4.5.8?严禁非相关人员进入工程师站及上机操作(相关人员指由公司或设备管理部指定和临时批准的人员)。经批准的非热控专业人员进入工程师站时,应有热控人员监护。

4.5.9?应用软件必须有专人管理和维护,控制系统组态文件、图形文件应有完整的备份。

计算机打印系统应用软件、操作系统原软件光盘应有专人管理,并确保随时可用。

4.5.10?工程师工作人员在进行日常维护时,必须按相关规定做好详细记录。

4.5.11?每星期至少要整理1次计算机磁盘,确认并删除多余文件,同时核对系统时钟。

4.5.12?站内工作人员需在计算机上进行保护异动和定值修改时,按以下程序执行:

4.5.12.1?如属设备管理部提出的保护异动或定值修改建议,则由设备管理部热工专业出具申请报告,经设备管理部领导审核并报(副)总工程师批准,下达通知单交由设备管理部执行。

4.5.12.2?只有收到设备管理部下达的异动或定值修改通知单时,工程师站工作人员方可进行相关的保护异动或定值修改。修改完毕及时汇报,并向设备管理部提交异动报告。

4.5.13?站内常用工具、图纸必须配备齐全,以确保随时可用。工作人员每天检查,发现有丢失的应立即补齐。

4.5.14?站内工作人员只能向上级指定人员提供工程师站相关记录。

4.5.15?工作人员每天必须清理工程师站环境卫生,并定期对电子间控制柜滤网及柜内卡件进行清灰。离开工程师站时要将门锁好,不得将钥匙交给非工作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工程师站。

4.5.16?公司核准可进入工程师站人员:

4.5.16.1?公司领导

4.5.16.2?各专业副总工程师

4.5.16.3?设备管理部正、副主任及专责

4.5.16.4?安全生产部正、副主任及专责

4.5.16.5?发电运行部正副主任及专责

4.5.16.6?设备管理部及热控、电气分部领导及专责

4.5.16.7?工程师站工作人员

4.5.17?公司核准可被提供相关记录人员有:

4.5.17.1?公司领导及专业副总工程师

4.5.17.2?安全生产部正副主任及专责

4.5.17.3?设备管理部正副主任及专责

4.5.17.4?设备管理部、发电运行部领导及专责

4.5.17.5?热控分部领导及专责

4.6?电除尘设备安全管理

4.6.1?电除尘设备应根据现场的实际布置、进行统一编号和命名、运行和检修人员必须按统一的编号名称进行联系工作。

4.6.2?电除尘器内部设备检修需在停炉后进行自然冷却、电除尘器出口温度降至摄氏50度以下并排除电除尘器内的残余气体后方可进行工作。在除尘器内部检修过程中应始终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

4.6.3?进入电除尘电场内部检修前,必须将高压隔离开关置于接地位置,用接地线对高压硅整流变压器输出端电场进行放电,每个供电区集尘极均应做好接地措施,以防电场有残余静电。

4.6.4?进入电除尘电场内部检修前,电除尘各加热系统必须解列、停止全部转动设备并停电、开关应挂禁止操作牌。检修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操作和工作票制度。

4.6.5?电除尘设备的检修,必须在做好电气及热机两方面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电气及机械部分的检修工作。

4.6.6?电除尘本体及设备各人孔门、电气设备小室门必须加锁。正常运行时,门应上锁,上锁工作由脱硫运行人员负责,钥匙由辅控主值班员负责保管。

4.6.7?设备检修时各人孔门上加的锁由辅控运行人员负责打开,人孔门的开、关由工作负责人负责,由运行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4.6.8?进入电除尘电场内部检修前,各个灰斗内应无存灰。

4.6.9?进入电除尘电场内部检修,至少应有两人,其中一人负责监护,电除尘人孔门外部另安排一人负责接应。

4.6.10?电除尘电场内部检修用的照明电压不得大于12V,电焊线不得有裸露部份,不应有漏放电处。

4.6.11?电除尘变压器及整流变压器小室门应由发电运行部运行人员负责锁好,闲人不得入内。

4.6.12?电除尘检修人员进行电除尘设备的检修工作,电气部分应办理电气第二种工作票,机务部分应办理电除尘检修专用工作票,在安全措施栏内除应填明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和热机安全措施外,还应需填明停电所挂接地线的地点和应接地部分。

4.6.13?电除尘检修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由熟悉电除尘设备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的人员担任,并经考试合格,经批准的人员担任。

4.6.14?电除尘机务部分检修需挂接地线的工作时,工作票应交运行机组长办理,许可工作前,发电运行部人员应会同工作负责人一同至现场检查电气及热机安全措施正确完备并验明工作地点确已无电压,然后在工作票上签名,方可开始工作。

4.6.15?在整流变压器低压侧(二次回路)进行电气检修工作时,应断开除尘器相应的整流变电源开关和闸刀。该整流变高压侧四点式直流闸刀应合向接地侧。

4.6.16?在检修四点直流闸刀时,除断开除尘配相应的整流变电源开关、闸刀外,并在整流变高压出口,联络母线和去电场的出线电缆头处三点挂一组三相接地线。同时应做好严禁同一联络母线的其它整流变小室四点式直流闸刀Ⅰ、Ⅱ合向联络侧的措施,并挂警告牌。

4.6.17?进入整流变压器小室内进行其他电气检修工作时,应断开除尘配相应的整流变电源开关和闸刀,该整流变小室的四点式直流闸刀Ⅰ、Ⅱ均应合向接地侧。该室联络母线仍为带高压电、并挂高压危险标示牌。

4.6.18?在电除尘顶部高压电缆引入线室(大梁)工作时必须将同一电场的二个电室均停电,切断除尘配开关、闸刀,两台整流变小室四点式直流闸刀Ⅰ、Ⅱ合向接地侧,两直流电缆终端处,各挂单相接地线一付。

4.6.19?运行中如需进入电除尘电场内工作时,应制订特殊的安全措施,经发电运行部、安安全生产部门审核,经批准后,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入电场工作。

4.6.20?装设接地线时应用35kV验电器进行验电,不可将头手伸入高压直流电缆终端箱。

4.6.21?验电器每六个月应进行一次直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为150kV时间5分钟,发光电压不高于额定电压的25%并贴上试验合格证。

4.6.22?机组大修时应对,电除尘装置的接地电阻和接地闸刀的接触电阻进行测量,其阻值应小于1欧姆,并检查四点式闸刀传动机构,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6.23?标示牌的悬挂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规定执行。4.6.24?进入电除尘本体内部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和(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防止工作人员被意外关在电除尘器本体内无人知道和高处坠落事故。

4.6.25?四点式直流闸刀,应在无电压下进行操作,操作后应锁好,钥匙拨出。

4.6.26?锅炉检修时,各振打、加热、排灰机的电源均应停电,各整流变全部停电,断开除尘配各开关、闸刀,各整流变小室四点式直流闸刀Ⅰ、Ⅱ均合向接地侧,各直流电缆终端箱处接地线,并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热机部分之安全措施和工作票手续仍需按规定执行。

4.6.27?电除尘装置,无论进行电气还是机械检修工作,都必须保证上述各项措施的正确可靠运行和检修人员还必须认清设备位置,不可走错。

4.7?集控室(含其他生产值班场所)安全管理

4.7.1?室内值班人员必须佩戴岗位证出入,穿工作服,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4.7.2?值班时应集中注意力,监盘应座姿端正,严禁围盘、串岗、离岗及围坐闲谈,不准在休息室以外的地方吃饭、喝水,严禁酒后上班。集控室内的值班人员应自觉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

4.7.3?控制室应有定期打扫卫生制度,保持室内清洁,不准随地吐痰和乱丢果壳等杂物。

4.7.4?集控室内所有物品必须执行定置管理和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做到物放有序,环境整洁。

4.7.5?集控室内除吸烟室外,其他任何位置严禁吸烟,禁止随意乱扔烟头,否则按流动吸烟进行处罚。

4.7.6?非值班人员进入集控室时必须穿好工作服,佩戴岗位证。

4.7.7?与工作无关的检修人员禁止随意出入集控室。除热工、电气人员因室内设备维护、检查等工作需要,设备责任人可出入集控室外,其他人员如需进入集控室联系工作时,由工作负责人凭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单与值长(或其他值班负责人)联系,工作票或相关事宜办理完毕应立即离开集控室,不得在集控室内长座或休息。

4.7.8?外单位参观人员进入集控室前,必须征得保卫部或安全生产部领导的同意,并在接待部门有关人员陪同下,经当值值长许可后方可进入。

4.7.9?外单位实习人员进入集控室前,必须接受人力资源部安排公司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集控室学习。进入集控室后,应严格遵守集控室的管理规定,否则值长(或班长)有权责令退出现场,同时通知管理单位,性质严重者不得再入集控室学习。

4.7.10?办理检修工作票或联系工作的人员进入集控室应自觉遵守规定,不得随意跨越控制盘前警戒线,更不得随意与监盘人员说话聊天。

4.7.11?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进入集控室,除特殊检查工作外,都必须退到控制台警戒线以外。

4.7.12?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时,除指挥、协助事故处理领导、技术人员及调查取证的安监人员之外,其他人员应立即退出集制室,室内的非操作人员同时应退至控制台警戒线之外。

4.7.13?集控室属发电运行操作控制中心,发电运行部是管理责任单位,因此要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管理细则。

4.7.14?公司管理人员发现违反集控室管理规定的,由公司进行考核。

4.7.15?发电运行部发现违反集控室管理规定的,由发电运行部直接考核;但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者应上报安全生产部进行考核。

4.8?安全标识管理

4.8.1?生产现场的安全标志应符合《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的规定,要求做到标准统一。标识牌具体悬挂要求见附录A新疆宜化维护项目部安全标识悬挂规范。

4.8.2?生产现场所有的主、辅机设备,必须悬挂标准、清晰且有设备名称、编号的标志牌。

4.8.3?所有转动设备应有转动方向标志,执行机构应有开关方向标志。

4.8.4?热力系统、燃油系统的阀门应有编号、名称及开关方向标志

4.8.5?所有管道涂色、色环、介质名称、流向标志要齐全、清晰。

4.8.6?发电运行部负责生产现场所有主、辅设备、阀门标志牌的日常检查和检修工作销票前的检查。检修工作结束后,发现标示牌遗失,应及时向工作负责人提出并作好记录。

4.8.7?设备管理部负责设备检修时设备、阀门标志牌的管理。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确认标示牌齐全,否则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提出。如检修过程中被拆除,则在工作结束时检修必须将标志牌同时恢复。

4.8.9?生产现场的各种安全标志(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必须符合《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的规定,要求做到配置规范,悬挂在《规范手册》规定的场所或地点。

4.8.10?生产现场安全标志必须齐全,数量充足,悬挂规范。

4.8.11?悬挂部门对所悬挂的安全标志进行检查和管理,发现缺漏及遗失应及时补挂。

4.8.12?机组大、中、小修期间,生产现场的安全标志由设备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禁止任意损坏和拆除。由于检修需要而拆除的安全标志必须在检修工作结束时由设备管理部门及时恢复。

4.8.13?在检修工作地点悬挂的安全标示牌必须按照《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的要求正确悬挂,不得任意移动和拆除。

4.8.14?工作现场安全警告或警示牌使用完之后,应妥善并分类保管在专门地点,如有损坏或数量不足应及时更换或补充。

4.8.15?设备、阀门标示牌遗失,按相关规定对责任部门予以处罚。

4.9?安全防护管理

4.9.1?安全帽

4.9.1.1?红色安全帽为管理人员使用

4.9.1.2?黄色安全帽为电厂生产运行人员使用

4.9.1.3?桔黄色安全帽为检修人员使用

4.9.1.4?白色安全帽为外来参观人员使用

4.9.1.5?蓝色安全帽为外委用工人员使用

4.9.2?安全工具(示范性)

4.9.2.1?配置在放置安全工器具的场所。

4.9.2.2?安全工器箱有相应存放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夹钳、绝缘棒、绝缘档板、验电器和接地线的间隔。

4.9.3?固定防护围拦

4.9.3.1?适用于生产现场平台、人行通道、升降器等有跌落危险的场所。

4.9.3.2?应符合GB405.3-198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

4.9.4.11?斜梯栏标杆应符合GB4054.11-1983《固定式钢斜梯》。

4.9.4?临时防护遮栏

4.9.4.1?适用于临时升降口、孔洞

4.9.4.2?安全通道或平台等边缘、因检修取下常设杆的场所。

4.9.4.3?需临时打开的平台、地沟盖板面周围。

4.9.5?临时提示遮栏

4.9.5.1?适用于有可能高空落物的场所。

4.9.5.2?检修试验工作现场规范工作人员活动范围。

4.9.5.3?检修现场安全通道。

4.9.5.4?检修现场临时起吊场地。

4.9.5.5?防止其他人员靠近的高压试验场所。

4.9.5.6?事故现场防护。

4.9.5.7?需临时打开的平台、地沟盖板周围。

4.9.6?输煤皮带防护遮栏、输煤皮带滚筒防护网。

4.9.6.1?适用于输煤皮带两侧、输煤皮带滚筒的防护。

4.9.7?孔洞盖板

4.9.7.1?生产现场需打开的起吊口、需打开的电缆沟出入口,需打开的管沟入口。

4.9.7.2?其他平台、地面需打开的出入口、阀门井或地沟。

4.9.7.3?孔洞盖板边缘应大于孔洞边缘0.1m,并与地面齐平。

4.9.8?爬梯遮栏

4.9.8.1?设置在禁止攀登的架构爬梯上。

4.9.8.2?爬梯遮栏下边缘安装在距地面1.5m处

4.9.8.3?框架与钢网应焊接牢固,防护门应刷红色油漆。

4.9.9?防小动物板。

4.9.9.1?配置在开关室(6KV、400V)、配电室、主控室、电缆夹层、热控电子设备间等进出门上。

4.9.9.2?防小动物板材料应为塑料板、金属板或木版制作,高度不小于0.5m,安装方式为插入式。

4.9.9.3?防小动物板上部刷防止绊跤线。

4.10?设备及安全工器具标识安全管理

4.10.1?电气设备

4.10.1.1?主变压器--标明设备名称、编号。线路电抗器每相应标明电压等级、名称及相别。

4.10.1.2?断路器--标明设备名称、编号。

4.10.1.3?隔离开关--标明设备名称、编号。凡涉及到母线设备都要加电压等级。

4.10.1.4?电流、电压互感器、避雷器、耦合电容器等--标明设备名称、编号、相别。高压设备标牌凡涉及母线设备都要加电压等级。

4.10.1.5?控制箱、端子箱--凡涉及到母线设备都要加电压等级。

4.10.1.6?接地刀闸--凡涉及到母线设备都要加电压等级。

4.10.1.7?室内配电装置--母线PT,加电压等级。

4.10.1.8?控制、保护、直流等盘柜--标明设备名称、编号。

4.10.2?机炉主设备

4.10.2.1?汽轮(发电)机标志牌--标明机组顺序编号和名称。

4.10.2.2?锅炉标志牌--标明锅炉顺序编号和名称。

4.10.2.3?主要辅机标志牌--标明辅机编号和名称。

4.10.2.4?主要辅机控制箱标志牌--标明辅机控制箱编号和名称。

4.10.2.5?一般辅机标志牌--标明辅机控制箱编号和名称。

4.10.2.6?一般辅机控制箱标志--标明间隔或设备名称、编号。

4.10.2.7?阀门标志牌--标明阀门名称、编号和开启、关闭操作方向。

4.10.2.8?转动设备转动方向标志--标注在转动设备的壳体上。标注在靠背轮的防护罩上。

4.10.2.9?管道着色、介质流向用名称--符合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

4.10.3?安全工器具合格证标志--贴在经试验合格的工器具上。

4.10.3.1?接地线标志牌及接地线存放地点标牌--固定在地线地端线夹把手上。

4.10.3.2?防误闭锁解锁钥匙盒--发电厂主控制室。

4.11?安全设施管理

4.11.1生产现场安全设施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的要求,不齐全的应逐步安排计划予以完善。

4.11.2?任何人不准随意拆除、移动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

4.11.3?生产现场的井、坑、孔洞或沟道上的盖板,在检修中如须将其临时拆除或取消时,必须设临时围栏;如有临时孔、洞,施工结束时设备管理部门必须立即恢复原状。

4.11.4?生产现场所有的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平台等处的栏杆和护板,在检修期间如需拆除时,必须装设符合安全规定的临时遮栏。设备管理部门在工作结束后,要立即将栏杆和护板装复。

4.11.5?高压配电室内安全遮栏高度,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与变电所电气部分)相应的规定并设置齐全,户外变电站必须设置封闭的安全围栏。

4.11.6?所有配电室安全遮栏(围栏)的出入口(门)应按规定上锁,钥匙由运行值班人员集中保管。除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进入配电室或安全遮栏内必须征得值班负责人同意(或凭检修工作票),并办理钥匙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所有人员进出高压室或巡视配电装置后,应随手将门锁好。

4.11.7?运行、检修单位对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应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保证现场安全设施的安全可靠。

4.11.8?严禁将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移作他用。

4.11.9?机组大、中、小修期间,设备管理部、燃料储运部负责生产现场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所有被移动或拆除的安全设施必须在大、中、小修结束时同期恢复。

4.12?其他规定

4.12.1?进入生产现场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正确佩戴安全帽(办公室、值班室、控制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禁止穿短裤、裙子、拖鞋、露趾凉鞋及高跟鞋。

4.12.2?生产现场除值班室、集控室专用吸烟室或机组大小修时由公司定指定的临时吸烟点外,其他任何处所严禁吸烟,更不得流动吸烟。

4.12.3?外单位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现场参观的人员,必须有接待部门指派熟悉现场情况的人员带领。如需进入集控室等重要区域时,还应同时执行本规定相关的条款。

5?检查与考核

5.1?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5.2?依据本规定和企业经济责任制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6?附录

附录A?(规范性附录)?安全标识悬挂规范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新疆宜化维护项目部安全标识悬挂规范

1?禁止标志牌悬挂

1.1“严禁烟火”--悬挂在卸油站台(码头)、燃料油灌区域、制粉系统周围场所、油库大门旁和有人出入通道旁及四周围墙壁上,蓄电池室门上、公司内储存易然爆物品仓库门口、木工房、油漆场所、油处理室、汽车室内、汽车修理场所。保护仪表盘室等门口和室内。电缆夹层、隧道、竖井等入口处。主机房、计算机房、档案室入口处。制氢站储氢罐区大门旁和有人出入通道口旁以及四周墙外壁上。标志底边距地面1.5m高。

1.2?“氢冷机组?严禁烟火”--悬挂在氢冷发电机组主厂房0米层、运转层入口处氢设备周围栏杆或柱子上。

1.3?“禁止带火种”--悬挂在制氢站、油库大门旁和入口处。公司内储存易然易爆物品库门口入口处。标志底边距地面1.5m高

1.4?“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悬挂在主变、高备变、高厂变等设备爬梯及升压站构架、架空电力线路杆塔的爬梯上。标志底边距地面1.5m。

1.5“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悬挂在一经合同闸即可送电到已停电检修(施工)设备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控制室内已停电检修(施工)设备的电源开关或合闸按钮上。

1.6?“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悬挂在已停电检修(施工)架空电力线路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手上

1.7?“禁止操作有人工作”--悬挂在已停运检修隔离热力系统的阀门操作手轮和已停运检修烟风系统的挡板手柄上。

1.8?“禁止跨越”--每隔1.5m悬挂在输煤皮带两侧防护栏杆上,面向人行通道。

1.9?“禁止乘人”悬挂在专用载货的升降吊笼、升降机上和入口门房。

1.10“禁止吸烟”--悬挂在有丙类火灾危险物质和禁止吸烟的地方。

1.11“禁止戴手套”--悬挂在车床、钻床、铣床、磨床等所有旋转机床和所有旋转机械的作业场所。

1.12?“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悬挂在主控、集控、网控、计算机、通信、调度室出入口的门上。

1.13?“禁止游泳”--悬挂在禁止游泳的江边补水泵房入口、循环水泵房出入口、冷水塔等处。

1.14?“禁止使用无电线通信”--悬挂在有微机保护、微机励磁调节器、热工控制装置的附近醒目处。

1.15?“禁止打伞”--悬挂在升压站、主变等区域的入口。

2?警告标志牌悬挂

2.1“止步,高压危险!”--悬挂在室外工作地点的安全围栏上,因高压危险禁止通行的过道上,高压试验地点的安全围栏和室外构架上。工作地点临近电气设备的横栏上。室外设备固定围栏上。

2.2?“当心触电”--悬挂在临时电源配电箱上。生产现场可能发生触电危险的电器设备和线路上。如配电室、断路器上等。

2.3?“当心中毒”--悬挂在装有联氨、氯等剧毒物品的容器上。存放和装卸联氨、氯等剧毒物品的场所。

2.4“当心坑洞”--悬挂在生产现场和通道临时开启或挖掘孔洞四周的围栏上。

2.5“当心腐蚀”--悬挂在装有酸、碱物品的容器上。存放和装卸酸、碱物品的场所。

2.6“当心坠落”--悬挂在高处作业搭设的脚手架栏杆上。易发生坠落事故的作业地点。

2.7“当心落物”--悬挂在易发生落物的地点。如:炉外起吊架、高处作业下方。

2.8“当心落水”--悬挂在码头、栈桥上。

2.9“当心辐射”--悬挂在有放射源存放、使用位置附近。

3?指令标志牌悬挂

3.1“必须戴安全帽”--悬挂在生产场所主要通道入口处。

3.2“必须系安全带”--悬挂在高差1.5-2m周围没有设置防护围栏的作业地点。高空作业场所。

3.3?“必须戴防护眼睛”--悬挂地车床、钻床、砂轮机旁。焊接和金属切割工作场所。化学处理、使用腐蚀剂或其它他害物品的场所。

3.4“必须戴防护帽”--悬挂在机加工现场入口处。

3.5“进入密闭场所注意通风”--悬挂在作业涵洞、电缆隧道、地下室入口处。密闭工作场所入口。

3.6“配戴防护手套”--悬挂在易伤害手部作业场所,如具有腐蚀、污染、灼伤及触电等危险的作业地点。

4?提示标志悬挂

4.1“从此上下”--悬挂在检修设备或构架上下的爬梯下。

4.2“在此工作”--悬挂在工作地点或检修设备上。

5?消防及其它标志牌悬挂

5.1?“地上消火栓”--“地上消火栓”应固定在距离消火栓1m的范围内,不得影响消火栓的使用。标志牌应固定在标志杆上,标志杆高度1.2m。

5.2?“地下消火栓”--“地下消火栓”应固定在距离消火栓1m的范围内,不得影响消火栓的使用。标志牌应固定在标志杆上,标志杆高度1.2m。

5.3“灭火器”--悬挂在灭火器、灭火器箱的上方。悬挂在灭火器、灭火器箱存放在通道上。泡沫灭火器器身上应标志“不适应电火”字样。

5.4“灭火器箱”--灭火器前面部示范:灭火器箱、火警电话、公司内火警电话号码、编号等字样。泡沫灭火器箱应在其顶部标志“不适应电火”字样。

6?导向箭头标志牌悬挂

6.1“紧急出口”--用于事故情况下安全紧急撤离的出口。

6.2“从此跨越”--悬挂在输煤皮带横跨桥栏杆上,面向人行通道。

7?限速标志牌悬挂

7.1“限速行驶”--悬挂在限带行驶的道路上如:厂区入口转弯处、厂房入口等。

8?其他标志牌悬挂

8.1“紧急洗眼水标志”--悬挂在蓄电室、化验室洗眼水喷头旁。

8.2“急救药箱标志”--张贴在现场使用的急救药箱上

8.3“地线接地端标志”--安装在设备压接形象型地线的低端。

9?安全警示线配置规范

9.1?禁止阻塞线

9.1.1?标注在地下设施入口盖板上

9.1.2?标注在灭火器存放处

9.1.3?标注在厂房通道旁边的配电室仓库门口。

9.2?减速提示线

9.2.1?标注在限速区域入口处。

9.2.2?标注在弯道、交叉路口处。

9.3?安全警戒线

9.3.1?发电机组周围(距离1m)

9.3.2?落地安装的转动机械周围(0.8m)

9.3.3?控制盘(台)前(0.8m)

9.3.4?配电盘(屏)前(0.8m)

9.4?防止踏空线

9.4.1?标注在楼梯第一级台阶上。

9.4.2?标注在人行通道高差0.3m以上的边缘处。

9.4.3?防止踏空标志应采用黄色漆涂到第一台阶地面边缘处。

9.5?防止碰头线

9.5.1?标注人行通道高度不足1.8m的障碍物上。

9.5.2?黄黑相间条纹,两色宽度相等一般为0.1m,面积较小时可适当缩小,斜度45度。

9.6?防止绊跤线

9.6.1?标志在人行通道地面上高差0.3m以上的管线或其他障碍物上。

9.6.2?黄黑相间警示线

篇4: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总则1.1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旨在明确项目现场文明施工/产品防护的最基本要求,加强现场文明施工/产品防护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项目施工始终处于(有序)可控状态。1.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煤制170万/年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主要针对项目所有参建的承包商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管理办公区、临时设施和预制加工场、生活区等文明施工/产品防护工作进行管理。1.3文明施工是指保持施工作业场地、和施工有关的辅助作业区、材料堆放区、施工管理区、生活区等活动场所整洁、卫生,作业环境安全可靠、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有序的一种施工活动。产品防护是指对进入施工作业场所、和施工有关的场所的材料、设备及加工或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半成品或成品材料设备等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以上产品达到防晒、防潮、防火、防磕碰、防挤压和防损坏等等。1.4现场是指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煤制170万/年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所有施工地点及与项目有关的各活动场所。1.5根据《中安煤化工项目管理手册》及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编制以下管理内容。2组织体系和管理职责2.1组织体系如下图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图2.2管理职责2.2.1项目工程管理部是工程项目现场文明施工/产品防护的主管部门,负责现场文明施工/产品防护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根据本管理办法的现场文明施工/产品防护的最基本工作要求和程序,对承包商进行符合性监督、检查、审核及考核评比,并有权要求承包商按照“文明施工/产品防护缺陷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2.2.2HSSE管理部协助工程管理部进行现场文明施工/产品防护管理,对现场违章、违规事件有权要求承包商进行整改。2.2.3综合部、技术质量部、物资采购部、设计部等各部门协助工程管理部做好文明施工/产品防护管理,对各专业管理职能范围内的违规、违章行为有权要求承包商进行整改。2.2.4各分项目部配合项目工程管理部做好各分部现场文明施工/产品防护管理,负责现场文明施工/产品防护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对分部承包商进行符合性监督、检查、审核及考核评比,并有权要求相应承包商按照“文明施工/产品防护缺陷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2.2.5承包商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并根据要求对本单位现场文明施工/产品防护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执行。3管理内容和要求3.1总体要求或基本要求3.1.1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商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施工总体平面布置规划,合理安排临设等设施,划分文明管理责任区,做好标识管理,认真落实责任制度。并能以展示企业形象为指导思想进行部署,包括:办公区、预制安装区、现场休息室(彩钢夹芯活动板房)、工具房、焊机房、预制平台、设备材料库(包括库房和料场)及其它施工机具摆放等。3.1.2遵守进场管理规定,所有进场车辆和特种设备必须进行资质报验,办理“车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路线不得超速行驶,自行车、机动车辆按划定区域停放。3.1.3?场内物资需要运出施工现场时,承包商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3.1.4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严禁钻爬或跨跳围墙、栏杆等;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穿着工装,不准穿凉鞋、高跟鞋、拖鞋、短裤、背心进行作业;不准穿化纤织物及带铁钉的鞋进入防火防爆区域,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防护鞋戴安全帽。3.1.5?严格遵守项目各项HSE管理制度和办法,班前不准饮酒,班上不准睡觉、打闹,新场区要设置符合要求的吸烟室和能遮风挡雨防晒整洁卫生的休息场所及饮水点。3.1.6现场除在指定的吸烟室外,其他区域禁止吸烟。未经批准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等物品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在防火防爆区使用铁器或石器等能产生火花的工具进行敲打、搬撬、撞击设备、管道及混凝土构件。3.1.7施工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废料、土石方严禁乱扔乱堆,垃圾按时清理,送到指定地点,留在现场的材料必须按规定摆放整齐,并有明显标识。涉及与地方政府有关的安防、环保、建筑垃圾(防尘、防污染及危险品废物料)需要厂外清运处置等事项时,承包商应向施工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对外统一协调管理,严禁承包商擅自处置。3.1.8承包商按照文明施工划分的责任区域,必须经常保持清洁,施工作业区现场、道路、卫生设施要有专人清扫,确保道路畅通、施工现场和临时设施活动场所清洁卫生,排水和废物处理要按照项目管理部统一规定执行。3.1.9承包商应负责工程/产品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及最终交付前全过程的各阶段、各环节的防护管理工作,并依照防护等级制定相应防护措施。3.1.10无损检测单位应严格执行射线检测危险源管理制度,本着有作业的地方就要有安全员”的原则,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每个无损检测作业点都要符合国家和中石化以及项目的管理规定和程序,及时通告并设置现场工作区域警戒线,并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护工作。3.1.11严禁擅自动用安技装备、急救器材、药品、消防设施,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占用施工区道路;对可能造成危险的工具和散落的材料必须清除,逃生路线包括通往电路面板、安全断开开关、消防栓、紧急出口通道等,都必须在任何时候都保持畅通无阻,并设有标识。3.1.12现场办公区、餐厅、卫生间等公共活动场所,应按照HSE管理要求合理布局,至少满足高峰期人员使用,并保持其活动场所卫生、整洁。3.2管理内容与方法(附表单)3.2.1?文明施工布置要求(涉及到标识和标准化管理方面具体见《中安项目标识标准化管理策划》)3.2.1.1临时暂设办公室(休息室)要实现封闭式管理,办公室房间除满足各部门正常办公所需的房间外,需布置有会议室,会议室内须张贴工程项目平面布置图、管理网络图、标语等。3.2.1.2物资材料存放须设有供应库,包括室内库和设备材料堆放料场。设备材料摆放执行仓库管理制度,焊条烘干房、阀门试压站、气体存放库要求统一规划,标识明显,制度上墙。3.2.1.3?现场的工具房、休息室现场摆放要规范、整齐,并进行统一粉刷。3.2.1.4施工现场应设置施工标识牌和各类防护标志牌。必须有相应的宣传标语(两幅以上)。3.2.1.5施工用电缆过路时必须用保护管埋地(低压电缆埋深大于300mm/高压电缆埋深大于700mm)或架空净高6m以上,电源箱应垂直稳固架起离地面300mm以上。且必须符合GB50484-2008的相关安全要求并与环境协调美观。3.2.1.6现场必须设置废料回收箱及垃圾箱,实行分类回收。(长2米、宽1、5米、高1、2米)。3.2.1.7现场所需的气体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分门别类存放于气体棚内。作业使用时必须设置钢支架,确保各类气瓶垂直固定的放置,钢支架应摆放整齐。3.2.1.8吊装、运输等车辆应按指定地点停放,摆放整齐,统一管理。3.2.2文明施工管理要求3.2.2.1办公室、休息室等窗明几净,墙面无污染、无损坏,室内设备摆放整齐、完好。花坛、前院、厕所、停车场,保持清洁卫生。3.2.2.2工程现场管理要高标准、严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工程项目所在单位的厂规厂纪(包括:门卫制度、禁烟、消防制度、安全防范制度),并规范文明用语。3.2.2.3工程现场保持道路畅通、平坦、整洁,不乱堆、乱放,无散落物,场地保持平整,无积水,场地四周排水保持畅通无阻。3.2.2.4进入现场作业的各类专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安全防护着装符合业主或总承包单位的要求。3.2.2.5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构件、配件等物资要集中分类堆放,做到布局合理,防护科学,安全整洁,堆放整齐稳固。设备、材料运输装卸严禁拖泥带水,保持无泥土、污物,无乱画乱写痕迹。3.2.2.6大型机具车辆行车施工道路及场地,事先要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泥浆四溅、车陷路堵。大型吊车及履带式车辆在正式水泥沥青路上行车要制定行走防护措施,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3.2.2.7现场作业班组(含分承包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沟见底、路面平。焊工配备双筒(焊条筒、焊条头筒),做到施工现场无焊条头。3.2.2.8高空刷油漆或电焊施工时,严禁四处喷洒溅落,作业人员要负责对下层设备、材料(半成品)进行防护,防止受到交叉污染和损伤。3.2.2.9施工现场边角余料,废料(包括型板材头、焊条头、纸头、塑料布、油漆桶、废旧的砂轮片等)设置专门堆放场所,严禁乱堆乱放。3.2.2.10现场水、电、气的管理(水线、电缆、导线、电焊把线等)要统一规划,合理布置,不准乱接乱拉。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合理计量。氧气带、乙炔气带、电焊把线要建立回收制度。3.2.3?产品防护管理要求3.2.3.1非标设备制造产品防护措施(1)半成品(含罐和料仓)防护1)原材料进入预制现场,要根据板材、型材的规格采用不同的吊运方法,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吊运。吊卸物时不能超重,不能斜吊;碳钢用钢丝绳吊卸,不锈钢用钢丝绳加橡胶套管或吊装带吊卸,对较薄(δ=14mm)、较长(L>8m)的板材或较长的型材必须采用多点吊卸,以防止变形。2)运输过程车辆选用必须根据材料的规格(长、厚)合理平?车辆,以防止材料运输过程中的变形。3)在预制场地和整个产品制造过程当中,严禁碳钢材料和不锈钢材料混放,对不锈钢产品的制造,要在专门的制造场地进行。4)下料:对不锈钢、复合钢、耐热钢和厚度等于或少于8mm的碳钢严禁打钢印或打样冲,以防止材料的损伤,具体按《下料工艺手册》进行。5)切割、剪、刨、滚、压、煨等过程在搬运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厂房吊车和平板车,以求平、稳、准,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以防止在制品的变形或损伤。6)对加工好的法兰等在吊运时严禁用钢丝绳吊运,必须用钢丝绳加橡胶套管或尼龙绳吊运,堆放时(现场或半成品库)严禁法兰(盖)直接堆放在一起,以防密封面或坡口的损伤,法兰(盖)在铆焊使用过程中也必须按上述办法实施。7)其他预制件参照上述措施进行。8)对上道预制工序移交的半成品件,在吊运过程中严禁成批量进行吊运,以防变形、挤压操作。不锈钢和复合钢要用钢丝绳加橡胶套或尼龙绳进行吊运,以防材料的污染。9)半成品较多时,吊运过程中前后左右上下要观察好,确保安全??行,以防半成品碰坏或碰伤。较轻件在搬运时要逐件搬运,不能成批进行,以防挤压变形。10)安装工在各种预制件的组对过程中严禁强力组对,以防损伤工件。11)焊工在作业时,电焊把线要完好;二次线与焊接工件直接相连时要正确连接,以防电弧击伤母材和产品表面。12)压力试验要有试压措施并做好交底工作,打压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打压程序和试验压力进行,特别是气压试验时要有安全部门在场负责监控,设置相应等级的压力表,以及安全阀,以防超压,损坏产品。13)刷油:产品刷油前,要把产品吊运到成品场地;刷油前除锈要彻底,并严格按工艺进行。油漆表面应妥善保护,防止划伤损坏。(2)成品防护1)各类成品安装前要放置在单独设置的专用场地内。小型成品件要放置在库房内。成品堆放区原则上不准有半成品件或进行施工作业。2)成品的搬运过程中的防护参照半成品措施进行。3)成品中的法兰面要涂黄油,防止法兰密封面生锈,并用石棉板封上,保护法兰密封面,防止撞伤。有对应法兰的,要将对应法兰把上。有管嘴等接口的也要涂黄油,并用胶布封包好。4)成品在交付和运输过程中的防护由运输单位在运输方案中写明并负责实施。5)酸洗要确定专门场地和酸洗池,现场酸洗要求进行安全防护,酸洗残液要按要求统一排放,防止溢流污染。3.2.3.2钢结构工程产品防护措施(1)钢结构预制的防护1)钢结构分件预制后并进行件号标识。在设计无特殊要求时涂刷防锈底漆一遍。2)单件预制的产品应按结构特点进行包装或捆扎防止部件散失。3)整体分片预制及长度较大的梁柱制品在运输装卸车过程中要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出现变形。4)结构预制件要有序摆放,支垫稳妥,避免存放变形损坏。5)连接板、高强螺栓要堆放整齐,严禁乱丢乱扔。6)钢结构安装中使用的临时缆绳要注意保护,未经施工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破坏。找正完的立柱、单片要防止车辆碰撞。吊装后的梁柱应立即焊(或螺栓)固定。7)钢结构上不应焊接临时支架等构件。确因施工需要焊接临时构件时,施工后应立即拆除,去除焊瘤打磨,并不得损伤母材。8)脚手架拆除后,要清除铁丝头等各类杂物。9)有防火层的钢结构,防火层施工后要防止碰撞和防火层内进水浸泡。(2)梯子平台的防护1)梯子平台预制后应及时刷好防锈油漆。2)梯子平台预制后在摆入、放、运输中要防止挤压损坏。3)不准用栏杆扶手吊装重物或直接搭设操作平台。4)梯子平台施工后不应随意切割拆除。确因施工需要拆除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后及时恢复原状。3.2.3.3?现场静设备安装工程产品防护措施(1)整体到货设备的防护1)到货设备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规定的位置进行摆放,垫实垫稳。对细长薄壁等易于变形的设备要采取可靠的支垫措施,避免放置变形。2)对铝制、不锈钢制等表面易受损伤的设备,在卸车、吊装、摆放中要注意保护其表面,吊装用钢丝绳要有软质胶皮保护,不能与钢铁等硬质物体接触。3)吊装运输中防止碰坏或压坏小口径管口。4)到货设备的法兰等密封面要用临时盲板给予保护。5)暂不进行设备内施工的设备要对人孔进行封闭。6)已进行水压试验的设备要排净内积水,并挂牌标示。(2)分散、分片、分段到货设备的防护1)分段、分片到货的设备到货后要按指定位置分摞分段整齐摆放,采取稳妥支垫措施,不得有能引起变形的大面积悬空或发生倾倒现象。2)分段分片到货设备,要妥善保护坡口,防止碰伤。3)小型零部件要清点后入库保管,清点后恢复包装。大型零部件要有专门场地保管,整齐码放。4)对分片到货的铝制品、不锈钢制品及其有色金属制品,要防止硬物碰、砸、撞击,施工人员禁止穿带钉鞋踩踏。5)塔盘、翅片管等易于损坏的零部件,不准人员践踏或上面堆放重物。(3)带衬里设备的防护1)衬里后的设备在吊装、搬运及其它作业时要防止碰撞振动,养护未达到强度要求时不准吊装、搬运、翻个。2)有衬里的设备应注意防风、防雨、防曝晒,向上的开孔要及时遮盖,分段衬里时应遮盖端口。3)衬里(砌筑)后的设备应加好临时盲板,防止有水串入。4)配套梯子、平台的防护详见钢结构防护措施(4)其它设备的防护1)组焊好的设备(含已到现场的非标设备)未经技术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施焊。施工中防止电弧擦伤设备。热处理过的设备和衬里后的设备严禁施焊、切割。2)管束(换热器等)试压后用压缩风吹净存水。排水场地要妥善布置,不应排放在施工场地、道路或浸泡其它建筑物。3)有内件的设备吊装前要对内件采取固定措施。4)设备内部施工后应及时封闭人孔。5)保温后的设备禁止踩踏、压、撞,以免保护层变形。3.2.3.4动设备安装工程产品防护(1)防护范围:随机零部件、施工半成品、成品、竣工但尚未交付的机械设备。(2)防护措施1)机械产品开箱验收期间,应对主机及配件的损坏与锈蚀等进行检查并作详细记录,并对锈蚀及损坏部分修复,同时对所有部件进行防护。2)大型机组开箱验收后,零部件应分机存放,并在易混的零部件上贴上标签。3)设备就位后进行厂房或其他部分的土建施工,就位后的设备应搭设防护架或防护棚。4)就位后的设备其裸露易腐蚀部分如法兰、螺栓等应涂上油脂。5)机械设备就位后,应加临时盲板封闭出入口,不得随意打开出入口法兰、盲板,以防杂物进入或损坏密封面。6)大型机组安装就位到交付使用期间应设专人监护,以防损坏或零部件丢失。必要时,实行区间通行证制度。7)已热处理设备应在设备本体上做明显标识,严禁在热处理的设备上动火或引弧。8)机械设备在解体过程,对无标记而又无通用性的零部件,应作出标记(如打钢印)区分其安装位置志方位以防错装。9)机械设备解体时,对拆开的零部件应予防锈与遮盖。在组装过程中,应确保环境整洁,并防止杂物进入机体内。当天未完成组装工作,收工前应对设备敞口加以遮盖。操作人员的口袋应掏空。10)在拆卸、组装过程中,设备的零部件与工具不得随意乱放,更不能放入机体中或放置机体密封面上。3.2.3.5?工艺管线安装工程产品防护措施(1)进入现场的管材(长度>2m)应对内部进行清理、检查,确认后,两端用塑料膜或管帽封堵。(2)所有管件、金属软管以及试压合格后的阀门管道组成件经清理、检查无误后予以保护、封堵。(3)预制管段在确认每段内部清洁、无异物后在端部包扎封闭。(4)所有材料出库前应对表面进行除锈处理,喷刷底漆,且标识清晰。(5)待使用的管件应存置于阴凉干燥处,临时存放的场地应上盖下垫,下垫地表面50mm以上。(6)已使用管件(包括紧固件法兰密封面、阀门传动轴)在其可拆卸连接外均应涂黄甘油。(7)所有法兰须组成对、密封面相对摆放。(8)已经表面防腐处理的埋地管道,在搬运过程中使用软性绳索进行绑扎运输,表面涂层的管道,垂直运输中避免涂层划损。(9)经热处理合格后的管件、预制管段、安装组合件,要醒目标示,宜对全长度表面包裹织物。(10)不锈钢材质的管材、管件不得与碳钢材质的材料混放。(11)已经保温和直径150mm以下的管道,严禁攀援和用于搭设脚手架。(12)管道水平或垂直运输时,应选择合适的支、吊点防止产生变形。(13)已试压气密合格的管道,应作好现场标识,严禁拆卸、踩踏。(14)已经清洗钝化、吹扫、冲洗、油洗、脱脂合格的管道,应及时最终涂漆或绝垫,不得任意拆卸或开闸门,并及时进行标识。(15)有色金属管道的材料,应特别防止意外的表面接触。管段等表面应包裹织物。施工中应单独设立封闭场所。(16)非金属管道的材料,应特别防止碰、砸等冲击损伤;防止火焰等高温热源接触表面,宜单独设立施工场所。(17)对于温度突变或温度超限等导致工程产品性能受损伤的材料或工序,应采取适当措施予以防护。如焊接、热处理工序、防急风骤雨,试压中防气温陡降或长时间高温曝晒等。3.2.3.6电气工程产品防护措施(1)施工现场电气盘(柜)照明灯具等采用塑料布包裹,放置在钢板或木板之上,并安排专人保管,做到防雨、防火、防砸、防碰撞。(2)禁止利用电气盘柜、操作柱保护管等搭设脚手架,不得用作管道或其他设备的支撑,严禁任意踩踏、敲击、拆卸、板动。(3)电气保护管口应无毛刺,管内清理、检查后进行封贴,防止异物入内。(4)电气电缆(含电力、照明电缆以及各种穿管、保护管)施工时,防止尖锐物划伤或重物碰、砸,防止过弯曲或硬弯,敷设后的电缆应及时做好电缆头,未做电缆头前,用高压橡胶绝缘带做好防水、防湿处理。(5)现场各种电机设备要做好防水、防碰撞、防火措施。(6)接地电极施工时,应安排专人在接地极地下作业周围监护。(7)电力变压器安装后,对变压器本体及绝缘瓷瓶,应予重点防护,防止砸坏、碰撞。(8)电气盘柜在土建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安装,安装时注意保持正放,严禁任意倒置,并保护好漆面,防止撞击变形。(9)安装现场所有高、低压电器,安装前按规范及设计要求做试验,合格后进行铅封、标志,试验合格后的电器设备(元件)不得随意拆装,放置。(10)未经许可任何人员禁止进入电气操作场所,也不得操作电气设备。3.2.3.7仪表安装工程产品防护措施(1)现场安装竣工的仪表、设备要采取防水、防冻、防火、防砸、防碰撞、防污染措施。(2)仪表电缆敷设后,应立即加盖桥架盖板,并对电缆头进行包扎。(3)仪表盘柜安装后,利用原包装进行包罩,防止灰尘进入。(4)仪表盘、柜内的备用插卡、设置在专用的防静电袋内进行保管,防止元器件静电击穿。(5)仪表控制室严禁携带食物入内,防止鼠类进入室内,啃咬电缆。(6)进入仪表控制室工作人员要衣着整洁,拖鞋入内,并及时清理室内灰尘。(7)插卡操作时,包括插、拔,有关人员要穿着非化纤服装、佩戴防静电手套,以防插卡损坏。(8)随机仪表安装后,其他专业施工时对随机仪表要进行特殊防护。(9)仪表调节阀安装合格后,采用塑料布将膜头包扎,防止雨水进入定位器内,已安装在工艺管线上的调节阀,管线吹扫时,卸下调节阀,放置保管,防止异物进入阀体内损坏阀头及阀座密封面。(10)对关键仪表,重点操作机构安装调试后,要安排专人看护、巡查。3.2.3.8防腐、保温防护措施(1)防腐的防护1)防腐前应对油漆及防腐材料进行确认、查验合格证,油漆、防腐材料质量均符合设计要求。2)已刷防腐完或正在防腐的产品禁止对外壁和表面进行碰撞、敲打、踩踏、损坏防腐层,并设置保护范围。3)对已防腐完的产品(设备、工艺管线等)可用塑料布及其他物件进行遮盖、捆扎,防止漆膜破损。4)严禁在防腐物体上捆绑脚手架或设置其他支撑点。(2)保温绝热的防护1)保温、绝热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对其产品质量、合格证进行查验,确认合格后进行使用使用。2)对查验合格的保温、绝热材料堆放要下垫、上盖,放置于通风条件较好的专用仓库内堆放。3)保温绝热产品要采取防水、防冻措施,对设备、工艺管线等产品要用塑料薄膜严盖、捆扎。4)禁止在已完工的保温、保冷、绝热物体上搭设脚手架或做支撑点。5)脚手架拆除,设备、平台、钢结构等杂物清理时,要设置专人监护,防止砸伤保温、绝热产品。6)对已保温完的物体(产品),如需拆除时,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对拆除、修复破损部位限期进行修复,防止雨、水进入。(3)防火层的防护1)防火层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对防火层材料质量、合格证进行查验,确认合格后方可施工。2)防火层施工前对不需喷涂防火层的设备、管线、构架等要采取遮盖防护措施。3)防火层施工结束后,禁止敲击、碰撞、砸损,严禁用手锤敲击或重物碰砸,并设置绳索圈围、挂牌告示,专人看护。4监督和考核4.1项目工程管理部在日常进行文明施工/产品防护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发现现场问题,将对承包商违章、违规事件进行处罚,包括停工,并及时下达“缺陷整改通知书”,并限期完成整改。4.2项目工程管理部每月组织一次文明施工、产品防护的检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安全、质量、供应等部门及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参与,按照管理要求对现场文明施工和产品防护进行检查、评比,各单位对每月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下达“缺陷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对责任单位进行相应额度的罚款。4.3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文明施工和产品防护的过程控制,营造项目工程良好的安全环保氛围,各施工班组要做到日清扫、周自检。

篇5:现场文明施工违规作业与管理规定

现场文明施工违规作业与管理暂行规定(日常安全行为)表一序号违规行为情景描述处理方式1复查与整改处理方式2最终整改意见处理方式3(费用不返还)1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巡查发现当班时未戴安全帽,以图片为准。直接经济考核通知安全员整改每人次50元。2施工现场穿拖鞋,现场打闹,酒后作业以图片为证直接经济考核通知安全员整改每人次50元,管理人员双倍。3殴打管理人员,不服从管理拒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教育的直接经济考核通知安全员整改每人次5000元4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登高作业等工种,特别是外架操作工直接经济考核通知安全员整改每人次500元5向下抛掷物品垂直作业没有保护的,上层施工者直接向下抛掷物品的。直接经济考核通知安全员整改每人次100元6有小孩,老弱伤残进入施工现场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带小孩出入工作面,老弱伤残严禁入内。直接经济考核通知安全员整改每人次500元现场文明施工违规作业与管理暂行规定(四口防护)表二序号违规行为情景描述处理方式1复查与整改处理方式2最终整改意见处理方式3(暂扣)7楼梯口、楼梯口设置1.2米高防护栏杆和30㎝高踢脚杆,杆件里侧挂密目式安全网,休息平台处按现场实际情况用栏杆做围挡。监理通知单或业主通知单5工作日内整改完毕,视为整改到位。复查未完成整改的,提交业主。8电梯井口防护电梯井口设置1.2m~1.5m高防护栅门,其中底部18㎝为踢脚板,电梯井内自二层楼面起不超过二层(不大于10米)拉设一道平网,防护设施定型化、工具化,牢固可靠。结构工作面拆模完成后立即防护。监理通知单或业主通知单5工作日内整改完毕,视为整改到位。复查未完成整改的,提交业主。9预留洞口、坑井防护1.5㎡以内的预留洞口、坑井须用固定盖板防护,1.5㎡以上的洞口四周高18㎝高踢脚杆和60㎝、1.2米两道水平杆,杆件里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围护,洞口张挂水平安全网,防护设施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监理通知单或业主通知单5工作日内整改完毕,视为整改到位。复查未完成整改的,提交业主。10通道口防护进料(人)通道口、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和场地内、外道路中心线与建筑(或外架)边缘距离分别小于5米和7.5米的通道应搭设双层防护棚,各类防护棚应有单独的支撑系统,不得悬挑在外架上。监理通知单或业主通知单5工作日内整改完毕,视为整改到位。复查未完成整改的,提交业主。现场文明施工违规作业与管理暂行规定(临边防护及大型机具)表三序号违规行为情景描述处理方式1复查与整改处理方式2最终整改意见处理方式3(暂扣)11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安全网等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未设置1.2米和60㎝两道水平杆,在立杆里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的,防护设施与建筑物未设固定连接的。监理通知单或业主通知单4工作日内整改完毕,视为整改到位。复查未完成整改的,提交业主。12内架搭设,操作台,卸料平台内架支撑有安全隐患的,操作台上部无双层防护的,卸料平台未经安全员及管理人员验收后使用的。监理通知单或业主通知单4工作日内整改完毕,视为整改到位。复查未完成整改的,提交业主。13塔吊设备维保不到位,超重起吊,无操作证的,施工人员搭乘塔吊的,违反十不吊的。监理通知单或业主通知单3工作日内整改完毕,视为整改到位。复查未完成整改的,提交业主。14施工电梯维保不到位,超重起吊,无操作证的,违章操作。监理通知单或业主通知单3工作日内整改完毕,视为整改到位。复查未完成整改的,提交业主。15施工用电未按三级保护,接地与接零。不采用TN-S系统,重复接地少于3处的。监理通知单或业主通知单3工作日内整改完毕,视为整改到位。复查未完成整改的,提交业主。16现场照明施工现场照明用电应设置照明配电箱,照明电线采用三芯橡套电缆线;监理通知单或业主通知单3工作日内整改完毕,视为整改到位。复查未完成整改的,提交业主。现场文明施工违规作业与管理暂行规定(日常安全行为)报表序号违规行为第一周第二周第三周第四周备注汇总1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2施工现场穿拖鞋,现场打闹,酒后作业3殴打管理人员,不服从管理4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5向下抛掷物品6有小孩,老弱伤残进入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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