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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一、公司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不得少于40小时。

二、厂级安全教育由主管厂长负责,公司安全卫生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厂级安全教育应包括劳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法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三、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车间级安全教育应包括本车间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四、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应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五、公司新职工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工作。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司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安全教育。

公司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篇2:职工安全教育的培训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的制定

每年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组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再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变换工种、转岗、复工教育,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等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培训内容,培训考核方式等。具体内容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而定。注:做好培训资料的存档工作,以便用以检查。

企业主要负责人

培训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学时: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安全管理人员

培训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学时: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八)有关事故案例;(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三)有关事故案例;(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学时:24学时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

其他从业人员再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可根据工作性质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技能。

变换工种、转岗、复工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1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等安全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篇3:Z车间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1、车间的职工,必须经过上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跟班上岗。

2、车间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如下:

(1)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程序。

(2)本岗位的生产规程、工作特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3)本岗位设备、用品、工具性能及其使用方法。

(4)本岗位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3、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须先在指定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4、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分配工作,谁分配、谁负责。

篇4:进场职工安全教育内容

一、为了加强治安综合治理管理,每个进场职工必须先交身份证5张免冠相片,交给安全员报到,接受安全教育并经测试合格后办给胸卡准许上岗上班,无身份证者不得留用,留用后果,谁留谁承担一切后果,包括治安处罚金等等。

二、熟知和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并注意工作环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光脚或穿拖鞋、高跟鞋,赤膊作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必须系好安全带。

四、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带病上班,禁止坐在防护栏上休息或在脚手架上睡觉,打闹戏耍。

五、在现场行走要注意预留孔洞、探头板等,吊机下或其他危险地段不得停留,不得攀登脚手架、塔吊、井架等,严禁井架吊篮乘人。注意上下左右垂直交叉作业安全,不得往下或向上抛掷物料和工具。

六、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懂电器和机械人员禁止使用和玩弄机械电气设备,严禁乱接乱拉电源线、电灯,对于危险品、易爆易燃品的隔离措施不准拆除、挪移。

七、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消防设备、警示牌、标志牌、缆风绳、脚手架拉结杆等等,未经许可,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认真学习安全教育,服从安全管理,坚决执行安全管理的处罚条例。

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若需动火,必须征得同意后取动火证后方可动火,无证动火,后果自负。

九、宿舍、工具间等严禁使用电炉或碘钨灯进行取暖、烧烤食物,如有违章,后果自负。

十、职工无故不得外出,需外出应经班组长请假同意,夜里10点之前回宿舍就寝,严禁外出打架闹事及其他违法活动。

篇5:职工防火安全教育内容

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用电防火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负责本岗位的防火安全工作,有权拒绝违指挥。

2.积极参加安全防火活动,学习防火安全生产知识,主动提出防火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的建议。

3.电焊工、油漆工、木工、电工、沥青工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制度进行作业。

4.不在易燃物区吸烟、明火,不准有小太阳灯取暖,烘干各种衣物,不乱丢烟蒂,离岗下班应及时切断电源,食堂人员应熄灭无火星。

5.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及时扑救,保护现场向上级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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