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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预防事故的发生,并对各种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起到警示作用,特制定《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望各班组遵照执行。

检查依据

1、日常检查和定期安全检查依据《质量标准化达标》打分。

2、各种专项检查依据国家有关标准检查。

3、季节性检查和临时检查根据公司下发的文件通知检查。

二、安全检查的方式

安全检查的方式分为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临时检查五种。具体要求为:

1、日常检查:区管技人员和各班组负责人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状况。

2、定期检查:由单位每周组织一次,检查时要事先编好检查表,逐项检查,及时下发安全隐患限改通知书。

3、专项检查:由各专业副职负责组织,例如:顶板、机电、辅助运输等,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4、季节性检查:根据矿下达文件,组织在暑季、汛期、冬季及节假日进行检查。

5、临时性检查:由单位组织人员根据公司通知组织检查。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工班(队)长

查各班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查思想

(1)查各工班(队)长和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责任心。

(2)查职工的安全意识

(3)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否深入人心。

3、查管理

(1)查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受否健全和落实。

(2)查日常记录能否坚持。

4、查隐患

(1)查施工现场和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有不安全因素。

(2)查生产文明情况以及物品是否摆放整齐。

5、查纪律

(1)查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程的遵守情况。

(1)查劳保用品的穿戴情况。

四、安全奖励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奖励500元/项;

(2)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奖励200元/次

(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奖励500元/次。

(4)对抢险救灾有重大贡献者,奖励1000元/人。

(5)积极参加公司、单位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并获奖的,按活动方案标准进行奖励。

(6)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奖励500元/人。

(7)被评为省、地、市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等称号,分别奖励500、300、200元并给予通报表彰。

五、安全处罚标准

1、安全管理方面

(1)班组未按规定设置专职安全员的,考核班组绩效奖金1000元,班(队)长200元。

(2)单项工程开工三天内,现场文明生产未达标的,考核200元/项。

(3)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对责任制未按时完成的,考核200元/次

(4)工程未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的,处罚1000元/项。

(5)未按时参加公司、单位组织各项活动的,处罚500元/次。

(6)未按时填写相关资料或内容存在弄虚作假的。处罚200元/次。

(8)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处罚200元/人。

(9)设备使用过程中无设备运行记录、保养维修记录的,处罚200元/次。

(11)未按施工现场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或未对预案进行培训演练的,处罚200元/项。

(12)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罚200元/次,拒绝整改性质恶劣者,扣除项班(队)长及安全员当月安全奖。

(13)在矿安全检查中受到处罚的,单位加倍处罚。

(14)在省、地、市检查中受到处罚的班组,分别考核奖金5000、3000、2000元。

2、安全违章

(1)施工现场文明生产不达标的,考核200/项;

(1)进入施工现场未佩带劳动保护用品,处罚200元/人;

(3)班组长现场违章指挥的,处罚500元/人;

(5)现场违章使用机电设备,处罚1000元/次;

(7)未持证上岗的,处罚200元/人。

(8)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过程中,班组长、安全员未按要求对防护措施进行检查验收,未实施现场监护的,处罚500元/次。

(9)现场材料堆放不整齐,未按要求设置材料标识牌的;处罚200元/处。

(10)其他违章作业,按“三违”规定标准处罚。

3、安全隐患

(1)现场出现顶板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处理,视隐患大小处罚1000-5000元/处;

(2)现场出现辅助运输隐患未及时发现、处理,视隐患大小处罚1000-5000元/处;

(3)现场出现机电隐患未及时发现、处理,视隐患大小处罚1000-5000元/处。

(4)现场灭火器材丢失或灭火器失效未及时发现、处理,处罚500元/处;

(5)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未按要求悬挂的,处罚500元/处。

篇2:一中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EE一中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学校活动中,学校利用橱窗、黑板报、专题会议、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带领广大师生员工认真学习,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体现校园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使全体教师对校园的认识,为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明确职责,完善制度

1、明确职责、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实行分部、分级管理管理,学校和分部分别与各处室、各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目标责任书,实行创建工作末位警示制、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平安校园创建系列活动的健康有序开展。明确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制后,各处室、各年级能够经常自觉地在各自系统范围内主动开展自查、互查活动,校长办负责及时将上级对建设的指示传达到相关处室及进行情况通报,同时负责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政教处、总务处、教务处人员具体分工,各负其责,及时找出校园内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把安全工作作为考评各处室、部门、班级和每位教职工的重要条件,在对班主任进行考评时,有安全工作专项得分,并和班主任津贴挂钩。同时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

2、检查网络安全,采取及时上报制度,预防为主,实行安全员自查上报制度,分部及各处室领导和班主任都是安全员,都有明确的职责。每周由值周领导和值日教师,早、中、晚在校门口、校园、教学楼、学校重点部位巡查。两部每天由行政人员和骨干老师组成学校安全情况巡视督查小组,对校园卫生、自习课秩序、出操情况、课间秩序、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在每天的晨会上及时小结,对不足地方,限时改正。

3、为了加强门卫管理,学校制定了《门卫管理制度》,不准社会上的人或车辆随便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校园的要征得相关处室领导的同意,同时还要及时登记。不准学生私自出校门,如确需出校门的一定要有班主任以及有关老师的同意,以批条为准,同时还要有相关老师或家长的陪护。四、把握重点、落实具体措施学校修订和完善了近30多种安全及安全有关的制度与工作职责。有了制度,关键在于抓落实。每学期校长与处室负责人及各班主任、教育教学人员等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为调动各班级的创建积极性,校长、副校长带领各科室负责人在全校范围内定期进行水电、教室检查。

篇3: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预防事故的发生,并对各种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起到警示作用,特制定《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望各班组遵照执行。

检查依据

1、日常检查和定期安全检查依据《质量标准化达标》打分。

2、各种专项检查依据国家有关标准检查。

3、季节性检查和临时检查根据公司下发的文件通知检查。

二、安全检查的方式

安全检查的方式分为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临时检查五种。具体要求为:

1、日常检查:区管技人员和各班组负责人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状况。

2、定期检查:由单位每周组织一次,检查时要事先编好检查表,逐项检查,及时下发安全隐患限改通知书。

3、专项检查:由各专业副职负责组织,例如:顶板、机电、辅助运输等,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4、季节性检查:根据矿下达文件,组织在暑季、汛期、冬季及节假日进行检查。

5、临时性检查:由单位组织人员根据公司通知组织检查。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工班(队)长

查各班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查思想

(1)查各工班(队)长和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责任心。

(2)查职工的安全意识

(3)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否深入人心。

3、查管理

(1)查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受否健全和落实。

(2)查日常记录能否坚持。

4、查隐患

(1)查施工现场和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有不安全因素。

(2)查生产文明情况以及物品是否摆放整齐。

5、查纪律

(1)查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程的遵守情况。

(1)查劳保用品的穿戴情况。

四、安全奖励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奖励500元/项;

(2)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奖励200元/次

(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奖励500元/次。

(4)对抢险救灾有重大贡献者,奖励1000元/人。

(5)积极参加公司、单位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并获奖的,按活动方案标准进行奖励。

(6)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奖励500元/人。

(7)被评为省、地、市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等称号,分别奖励500、300、200元并给予通报表彰。

五、安全处罚标准

1、安全管理方面

(1)班组未按规定设置专职安全员的,考核班组绩效奖金1000元,班(队)长200元。

(2)单项工程开工三天内,现场文明生产未达标的,考核200元/项。

(3)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对责任制未按时完成的,考核200元/次

(4)工程未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的,处罚1000元/项。

(5)未按时参加公司、单位组织各项活动的,处罚500元/次。

(6)未按时填写相关资料或内容存在弄虚作假的。处罚200元/次。

(8)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处罚200元/人。

(9)设备使用过程中无设备运行记录、保养维修记录的,处罚200元/次。

(11)未按施工现场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或未对预案进行培训演练的,处罚200元/项。

(12)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罚200元/次,拒绝整改性质恶劣者,扣除项班(队)长及安全员当月安全奖。

(13)在矿安全检查中受到处罚的,单位加倍处罚。

(14)在省、地、市检查中受到处罚的班组,分别考核奖金5000、3000、2000元。

2、安全违章

(1)施工现场文明生产不达标的,考核200/项;

(1)进入施工现场未佩带劳动保护用品,处罚200元/人;

(3)班组长现场违章指挥的,处罚500元/人;

(5)现场违章使用机电设备,处罚1000元/次;

(7)未持证上岗的,处罚200元/人。

(8)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过程中,班组长、安全员未按要求对防护措施进行检查验收,未实施现场监护的,处罚500元/次。

(9)现场材料堆放不整齐,未按要求设置材料标识牌的;处罚200元/处。

(10)其他违章作业,按“三违”规定标准处罚。

3、安全隐患

(1)现场出现顶板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处理,视隐患大小处罚1000-5000元/处;

(2)现场出现辅助运输隐患未及时发现、处理,视隐患大小处罚1000-5000元/处;

(3)现场出现机电隐患未及时发现、处理,视隐患大小处罚1000-5000元/处。

(4)现场灭火器材丢失或灭火器失效未及时发现、处理,处罚500元/处;

(5)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未按要求悬挂的,处罚500元/处。

篇4:安全检查奖惩制度

篇一: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范文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各方面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关系到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激励我校全体领导、教职工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人人都主动关心安全,个个都自觉重视安全,明确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奖惩分明,特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应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中。

2、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负责人也是不同层次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每学年与第一责任人签订一次“责任书”,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工作、活动过程中的监管,出现一般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较大影响,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的安全防范意识。要求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对学生的上学、课间活动、*、放学等提出具体的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学校与班主任每学年签订一次“责任书”。

4、因缺乏安全教育和疏于管理,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的责任,其班级取消评比文明班、先进集体等资格,并与班主任学期考核奖挂钩。

5、全体领导、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义务和职责。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照职责范围,定时检查及时处理事故的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6、凡学生携带对生命安全有危害的物品(如:刀具、弹弓、尖锐器物、火炮、火、有毒物品)或发生学生打架斗殴现象,目击领导、教职工(含聘用人员)有责任进行教育、制止。若目击者不理不问,造成一定后果,经查实,相关目击者师德考核分为零分,同时与其月奖、学期奖挂钩。

7、凡出现存在对学生生命安全有危害的校舍、食品等或可能会造成群体伤害事故,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的隐患,目击者或知情者,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并按程序向上级报告,学校按可能发生的损失大小给予有功目击人或知情者一定的经济奖励。

8、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教师教育学生方式简单、粗暴而造成的事故,并酿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同时与其月奖、学期奖挂钩。严重者,按教育局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9、教职工(含聘用人员)在工作中要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违规操作,擅自蛮干,造成任何后果由本人负责,学校还要追究其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篇二: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区教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中心小学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三:

第一条安全工作关系到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关系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发展声誉。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员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我校安全稳定,根据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工作是学校一项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校长对安全负总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各部门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条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分级奖惩。建立由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安全网络,签订全员安全目标责任书,按照校长—分管领导—中层干部—教研组长—班主任—教职工,层层落实,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对下级进行考核,并实行一连串的责任连带追究制。

第四条根据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责任目标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月度、年度考核成绩,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即因工作严重失职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在本年度的年度考核和有关项目的评比中不得评为优秀或先进个人。

第五条本办法考核的对象:全体在岗教职工。

第六条考核奖惩办法

一、因工作严重失职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扣除当月奖金,还要视责任轻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在安全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进行工作表彰。

三、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每月奖励不低于50元。

四、学校全体员工,在日常教学和其它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汇报或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者,除在全校大会上表彰外,奖励100-200元现金。

篇四:安全生产检查奖惩制度

一、矿上每周由生产矿长带队、安全员、瓦检员、电工参加对井上、下及作业点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必须责令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矿上每月由矿长带队、生产矿长、安全员、瓦检员、电工参加,对井上、下,采、掘、通风、机电、运输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必须责令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有关区、乡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到矿进行安全大检查时,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责令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日常工作中若有违章行为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五、生产过程中若有人主动制止他人违章者、有功人员及安全生产中的积极分子予进行奖励。

六、奖、惩金额根据情况而定,奖、惩额度在50——500元之间。

七、每次奖、罚必须在当月兑现,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或加发,绝不手软。

篇五:

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公司发展的基础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确保安全效益的丰收。

1、矿山配备专职安全员对各部门进行安全巡查工作,在检查中必须严厉查处岗位违章、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机组连续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2、在安全生产的同时,要注意加大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必须达到计划要求。

3、安全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不能处理的报矿山领导处理,或发现情况不及时汇报处理的,将追究安全员责任。

4、矿山鼓励员工技术创新,实行工作考核制,对员工在工作中出工不出力者进行惩罚,对积极表现者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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