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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安全须知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漂流属于大落差、强刺激的双人自助漂流。游客们漂流时请遵守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一、进入景区必须自觉遵守景区内的一切安全警示告知。

二、1.2米以下、55岁以上游客谢绝漂流。

做父母的须知:太小的孩子不要漂,会游泳的也不可以.山中河道情况复杂,到处是急流险滩,不懂事的孩子在船上乱动很危险.

三、酒后、怀孕者;身体不适,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痴呆症、骨质疏松症等患者谢绝漂流。

四、易湿品、贵重物品(摄像机、照像机、手机、手表、首饰、和大额现金等)切勿随身携带漂流。

五、请勿戴眼镜漂流。确需戴者须用绳索在头上绑好。

六、必须穿胶鞋漂流。切勿穿拖鞋、凉鞋、皮鞋漂流,不能赤脚漂流。

七、游客必须穿好救生衣、戴好安全帽才能漂流。漂流途中严禁脱下安全帽。

八、必须服从救生员的安全提示,服从安全指挥,在漂流艇中一定要坐稳,并双手抓紧扶手带,过险滩时应降低重心,身体前倾。

九、漂流中禁止追逐嬉闹、互换互连船艇。如发生紧急情况,必须服从救生员的安全救助。

十、在漂流的过程中请注意沿途的箭头及标语,他可以帮助您找主水道及提早警觉跌水区。

十一、打水战也是峡谷漂流的一大特色,并且特别开心,但凡是都有个度,在此特别提醒您不要过度,尤其是对那些中老年人和主动放弃水战的人员,不要向他们展开攻击。

十二、水上不要做危险动作,在漂流中,要听从导漂员的指挥,不要将手脚伸出漂流船外,更不可私自下船游泳以防意外;遇到险情时不必惊慌,要沉着冷静。万一不小心落入水中,千万不要惊慌失措,救生衣的浮力足以将人托浮在水面上,而艇上的同伴应当伸出划桨让落水者攀抓。若落水者离橡皮舟较远时,要想办法上岸或停留在石头的背水面等待救援。

十三、一旦发生洪水、塌方、河道堵塞、恶劣气候等影响安全的情况,景区有权随时终止漂流活动。

十四、游客购票前请认真阅读领会本公告,进入景区或登船起漂,即视为完全理解并确认接受本公告,隐瞒年龄和自身身体状况,所造成的后果由游客自身承担。

十五、爱护公共财物,漂流活动结束后,要请及时向领队或导游员归还救生衣、安全帽及其他物品,发生丢失或未按要求归还的,要按规定照价赔偿。

请所有游客及带团导游、领队仔细阅读漂流须知,如有疑议请先咨询。如不同意上述公告请勿购票,更不要参与漂流。

篇2:机械电气防火防爆安全技术

火灾和爆炸往往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机电装置,特别是电气装置起火成灾的事例是很多见的。引起火灾的电气原因是仅次于一般明火的第二位原因。

一、引燃源

(一)、电气引燃源

1.危险温度

电气设备运行时发热和温度都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但在异常情况下可能产生危险温度。

1)、过热产生的危险温度

(1)、短路。发生短路时,电流增大为正常时的数倍乃至数十倍,而产生的热量又与电流的平方成正比,使得温度急剧上升,产生危险温度。雷电放电电流极大,有类似短路电流但比短路电流更为强烈的热效应,也可产生危险温度。

(2)、接触不良。不可拆卸的接点连接不牢、焊接不良或接头处夹有杂物,可拆卸的接头连接不紧密或由于振动而松动,可开闭的触头没有足够的接触压力或表面粗糙不平等,均可能增大接触电阻,产生危险温度。特别是不同种类金属连接处,由于二者的理化性能不同,连接将逐渐恶化,产生危险温度。

(3)、严重过载。过载量太大或过载时间太长,可产生危险温度。

(4)、铁芯过热。电气设备铁芯短路、线圈电压过高、通电后不能吸合,可产生危险温度。

(5)、散热失效。电气设备散热油管堵塞、通风道堵塞、安装位置不当、环境温度过高或距离外界热源太近,使散热失效,可产生危险温度。

(6)、接地及漏电。接地电流和集中在某一点的漏电电流,可引起局部发热,产生危险温度。

(7)、机械故障。电动机、接触器被卡死,电流增加数倍,可产生危险温度。

(8)、电压波动太大。电压过高,除使铁芯发热增加外,对于恒电阻负载,还会使电流增大,增加发热;电压过低,除使电磁铁吸合不牢或吸合不上外,对于恒功率负载,还会使电流增大,增加发热。两种情况都可产生危险温度。

2)、电热器具和照明灯具的危险温度

电炉、电烘箱、电熨斗、电烙铁、电褥子等电热器具和照明器具的工作温度较高。电炉电阻丝的工作温度达800℃,电熨斗和电烙铁的工作温度达500~600℃,100W白炽灯泡表面温度达170~220℃,1000W卤钨灯表面温度达500~800℃等。上述发热部件紧贴可燃物或离可燃物太近,即可能会引燃成灾。

白炽灯泡灯丝温度高达2000~3000℃,当灯泡爆碎时,炽热的钨丝落到可燃物上,也会引起燃烧。

灯座内接触不良会造成过热,日光灯镇流器散热不良也会造成过热,都可能引燃成灾。

2.电火花和电弧

电火花是电极间的击穿放电;大量电火花汇集起来即构成电弧。电弧温度高达8000℃。电火花和电弧不仅能引起可燃物燃烧,还能使金属熔化、飞溅,构成二次引燃源。

电火花分为工作火花和事故火花。工作火花指电气设备正常工作或正常操作过程中产生的电火花。例如,刀开关、断路器、接触器、控制器接通和断开线路时会产生电火花;插销拔出或插入时产生的火花;直流电动机的电刷与换向器的滑动接触处、绕线式异步电动机的电刷与滑环的滑动接触处也会产生电火花等。

事故火花是线路或设备发生故障时出现的电火花,包括短路、漏电、松动、接地、断线、分离时形成的电火花及变压器、多油断路器等高压电气设备绝缘表面发生的闪络等。

事故火花还包括由外部原因产生的雷电火花、静电火花、电磁感应火花等。

(二)、非电气引燃源

1.明火

(1)、吸烟。包括打火机、火柴和烟头的明火。

(2)、取暖器具。包括电炉、取暖用火炉(燃油炉、燃气炉等)、。

(3)、焊接与切割。

2高热物体及高温表面

包括高温蒸气管道表面,高温气体,液体管道及热交换器的金属表面,高温管道的托梁、滑板及轨道,加热炉、干燥炉炉壁等。

3.自燃发热及化学反应热

包括氧化反应发热(如油浸物自燃发热、煤自燃发热)、,氧化反应发热,发酵发热等。

4冲击和摩擦

包括飞散物的冲击,掉落物、倒塌物的撞击,气锤的冲击,制动器的摩擦等。

5.绝热压缩

关闭压缩机的排水阀等操作可导致绝热压缩。

6.光线

紫外线和红外线有很高的热效应。玻璃瓶、金色缸、橱窗等的聚焦作用能产生很高的温度。

二、危险物质和危险环境

(一)、危险物质

爆炸危险物质分为以下三类:

I类;矿井甲烷;

Ⅱ类:爆炸性气体、蒸气、薄雾;

Ⅲ类:爆炸性粉尘、纤维。

爆炸性气体、蒸气按引燃温度分为6组(表l—11)、。爆炸性粉尘、纤维按引燃温度分为3组(表1—12)、。

爆炸性气体、蒸气接最小点燃电流比和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分为ⅡA级、ⅡB级、ⅡC级。

爆炸性粉尘、纤维按其导电性和爆炸性分为ⅢA级和ⅢB级。

(二)、危险环境

1.气体、蒸气爆炸危险环境

(1)、0区。指正常运行时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出现或短时间频繁出现的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区域。除了装有危险物质的封闭空间(如密闭的容器、贮油罐等内部气体空间)、外,很少存在0区。

(2)、1区。指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预计周期性出现或偶然出现)、的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区域。

(3)、2区。指正常运行时不出现,即使出现也只可能是短时间偶然出现的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区域。

2.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环境

(1)、10区。指正常运行时连续或长时间或短时间频繁出现爆炸性粉尘、纤维的区域。

(2)、11区。指正常运行时不出现,仅在不正常运行时短时间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纤维的区域。

3.火灾危险环境

火灾危险环境分为21区、22区和23区,分别是有可燃液体、可燃粉体或纤维和可燃固体存在的火灾危险环境。

三、防火防爆技术

(一)、综合防火防爆技术

1.限制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包括采取密闭作业、防止泄漏、防止可燃物堆积等措施

2.使用安全装置

包括成分控制装置、温度控制装置、阻火器、水封、安全阀、逆止阀、压力表、紧急停车装置、监测装置、信号装置、报警装置等自动装置。

3.消除点火源

包括控制各种引燃源的措施。

4.惰化和稀释

包括用N2,CO:等代替空气,强化通风等措施。

5.耐燃结构和抗爆结构

包括建筑的耐燃结构,容器和设备的抗爆结构。

6.隔离和间距

包括防油堤、防爆墙等设施及保持防火、防爆间距。

7.泄压

包括容器、厂房的泄压、泄爆设计。

(二)、电气防爆

1.防爆电气设备

1)、防爆电气设备类型

防爆型电气设备有隔爆型(标志d)、、增安型(标志e)、、充油型(标志o)、、充砂型(标志q)、、本质安全型(标志i)、、正压型(标志p)、、无火花型(标志n)、和特殊型(标志s)、设备。例如dⅡBT4是隔爆型、ⅡB级、T4组的防爆型电气设备。

2)、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选型

应根据电气设备安装环境的类型和等级、电气设备的种类选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所选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应低于该环境内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典型例子见表1—13至表1—15。

2.防爆电气线路

在爆炸危险环境中,电气线路安装位置的选择、敷设方式的选择、导体材质的选择、连接方法的选择等均应根据环境的危险等级进行。

1)、位置选择

应当在爆炸危险性较小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敷设电气线路。

2)、敷设方式选择

爆炸危险环境中电气线路主要有防爆钢管配线和电缆配线。

3)、隔离密封

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以及保护管、电缆或钢管在穿过爆炸危险环境等级不同的区域之间的隔墙或楼板时,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4)、导线材料选择

爆炸危险环境危险等级1区的范围内,配电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或电缆。在有剧烈振动处应选用多股铜芯软线或多股铜芯电缆。煤矿井下不得采用铝芯电力电缆。

爆炸危险环境危险等级2区的范围内,电力线路应采用截面积4mm2及以上的铝芯导线或电缆,照明线路可采用截面积2.5mm2。及以上的铝芯导线或电缆。

5)、允许载流量

1区、2区绝缘导线截面和电缆截面的选择,导体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和断路器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25倍。引向低压笼型感应电动机支线的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25倍。

篇3:基础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要:近年来基坑工程的坍塌事故屡有发生,而且常常是多人伤亡的重大安全事故。为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建筑地基处理技术》(JGJ79-20**)规定了多条强制性条文。本节参照上述规范和规定,仅就桩基施工、人工挖孔灌注桩、沉井和地下连续墙安全施工技术加以介绍。

关键词:地基基础端承桩摩擦桩静力压桩振动沉桩射水沉桩

1、桩基施工的安全要求

1.1打混凝土预制桩的安全要求利用桩机吊桩时,桩与桩架的垂直方向距离不应大于4m,偏吊距离不应大于2.5m:吊桩时要慢起,桩身应在两个以上不同方向系上缆索,由人工控制使桩身稳定。吊桩前应将锤提升到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起吊时吊点必须正确,速度要均匀,桩身要平稳,必要时桩架应设缆风绳。桩身附着物要清除干净,起吊后禁止人员在桩下通过。吊桩与运桩发生干扰时,应停止运桩。

插桩时,严禁手脚伸入桩与龙门架之间。用撬棍或板舢等工具矫正桩时,用力不宜过猛。打桩时应采取与桩型、桩架和桩锤相适应的桩帽及衬垫,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锤击不宜偏心,开始落距要小,如遇贯入度突然增大,桩身突然倾斜、位移,桩头严重损坏,桩身断裂,桩锤严重回弹等应停止锤击,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套送桩时,应使送桩、桩锤和桩三者中心在同一轴线上。

拔送桩时应选择合适的绳扣,操作时必须缓慢加力,随时注意桩架、钢丝绳的变化情况。送桩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须及时回填或加盖。

1.2沉管灌注桩施工的安全要求桩管沉入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桩帽及桩锤升高到4m以上锁住,方可检查桩管或浇筑混凝土。耳环及底盘上骑马弹簧螺丝应用钢丝绳绑牢,防止折断时落下伤人。耳环落下时必须用控制绳,禁止让其自由落下。沉管灌注桩拔管后如有孔洞,孔口应加盖板封闭,防止事故发生。

1.3冲、钻孔灌注桩施工的安全要求钻孔灌注桩浇筑混凝土前,孔口应加盖板,附近不允许堆放重物。冲抓锥或冲孔锤操作时,严禁任何人进入落锤区范围内。各类成孔钻机操作时,应安放平稳,以防止钻机突然倾倒或钻具突然下落而发生事故。

2、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的安全要求

2.1一般安全要求人工挖孔灌注桩(简称挖孔桩)适用于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且持力层埋藏较浅、单桩承载力较大的工程。如果没有可靠的技术和安全措施,不得在地下水位高的沙土或厚度较大的淤泥质土层中进行挖孔桩施工。挖孔桩的孔深一般不宜超过40m。挖孔桩护壁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15。在岩溶地区或风化不均、有夹层、软硬变化较大的岩层中采用挖孔桩时,宜在每桩或每柱位处钻一个勘探钻孔。钻孔深度一般应达到挖孔桩孔底以下3倍桩径,以判别该深度范围内的基岩中有无孔洞、破碎带或软弱夹层存在。场地邻近的建(构)筑物,施工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和业主进行详细检查,并将建(构)筑物原有裂缝及其他情况记录备查。对挖孔和抽水可能危及的邻房,应事先采取加固措施。场地及四周应设置排水沟、集水井,并制定泥浆和废渣的处理方案。施工现场的出土路线应畅通。

2.2施工安全措施从事挖孔桩作业的工人以健壮男性青年为宜,并需健康检查合格,经过井下、高空、用电、吊装及简单机械操作等安全作业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为防止孔壁坍塌,应根据桩径大小和地质条件采取可靠的支护孔壁的施工方法。孔口操作平台应自成稳定体系,防止在护壁下沉时被拉垮。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及其配件以及个人劳保用品等必须经常进行检查,以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工作人员上下桩孔必须使用钢爬梯,不得用人工拉绳子的方法运送工作人员或脚踩护壁凸缘上下桩孔。桩孔内壁设置尼龙保险绳,并随挖孔深度增加放长至工作面,作为救急之备用。

桩孔开挖后,现场人员应注意观察地面和建(构)筑物的变化。桩孔如靠近旧建筑物或危房时,必须在对旧建筑物或危房采取加固措施后才能施工。还应加强对孔壁土层涌水情况的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走,孔口四周2m范围内不得堆放淤泥杂物。机动车辆通行时,应作出预防措施和暂停孔内作业,以防因挤压而塌孔。当桩孔开挖深度超过5m时,每天开工前应用气体检测仪进行有毒气体的检测,确认孔内气体正常后,方可下孔作业。

3、沉井和地下连续墙施工的安全技术

3.1沉井施工安全技术沉井下沉时,在四周的影响区域内,不应有高压电线杆、地下管道、固定式机具设备和永久性建筑物,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沉井的制作高度不宜使重心离地太高,以不超过沉井短边或直径的长度为宜。一般不应超过12m。特殊情况需要加高时,必须有可靠的计算数据,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

抽承垫木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分区域、按规定顺序进行。在抽承垫木及下沉时,严禁人员从刃脚、底梁和隔墙下通过。

沉井的内外脚手,如不能随同沉井下沉时,应和沉井的模板、钢筋分开。井字架、扶梯等设施均不得固定在井壁上,以防沉井突然下沉时被拉倒发生事故。沉井顶部周围应设防护栏杆。井内的水泵、水力机械管道等设施,必须架设牢固,以防坠落伤人。

空压机的贮气罐应设有安全阀,输气管道应编号,供气控制应有专人负责,在有潜水员工作时,应有滤清器,进气口应设置在能取得洁净空气处。

沉井下沉前应把井壁上的拉杆螺栓和圆钉割掉。特别是在不排水下沉时,应全部清除井内障碍和插筋,以防割破潜水员的潜水服而酿成事故。当沉井面积较大,采用不排水下沉时,在井内隔墙上应设有供潜水员通行的预留孔。井内应搭设专供潜水员使用的浮动操作平台。浮运沉井的防水围壁露出水面的高度,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血。

采用抓斗抓土时,井孔内的人员和设备应事前撤出。如不能撤出,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进行妥善保护。采用人工挖土机械运输时,土斗装满后,待井下工人躲开,并发出信号,方可起吊。采用水力机械时,井内作业面与水泵站应建立通信联系。水力机械的水枪和吸泥机应进行试运转,各连接处必须严密不漏水。

沉井在淤泥质粘土或亚粘土中下沉时,井内的工作平台应用活动平台,严禁固定在井壁、隔墙和底梁上。沉井发生突然下沉,平台应能随井内涌土上升。采用井内抽水强制下沉时,井上人员应离开沉井。不能离开时,应采取安全措施。沉井如由不排水下沉转换为排水下沉时,抽水后应经过观测,确认沉井已经稳定后才允许下井作业。沉井下沉采用加载助沉时,加载平台应经过计算,在加载或卸载作业范围内,应停止其他作业。沉井水下混凝土封底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导管周围应有栏杆。平台周围应有栏杆。平台的荷载除考虑人员、机具重量外,还应考虑漏斗和导管堵塞后,装满混凝土时的悬吊重量。

潜水员的增、减压规定及有关职业病的防治,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沉井内外应有足够的照明,井内应采用36V低电压。沉井施工人员体检应合格,并应控制在井内作业时间。

3.2地下连续墙施工安全技术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区域的调查。挖槽开始之前,应清除地面和地下一切障碍物,做到场地平整、无积水,挖好排水沟,方能进行施工。导沟上开挖段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止人员和工具杂物等坠落入泥浆内。

挖槽施工过程中,如需中止时,应将挖槽机械提升到导墙的位置。在特别软弱土层、塌方区、回填土或其他不利条件下施工时,应按施工设计进行。在触变泥浆下工作的动力设备,如无电缆自动收放设施,应设有专人收放电缆,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经常检查电缆,防止破损漏电。

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机械、电气设备、仪表仪器等在确认完好后方准使用,并由专人负责。

篇4:基础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要:近年来基坑工程的坍塌事故屡有发生,而且常常是多人伤亡的重大安全事故。为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建筑地基处理技术》(JGJ79-20**)规定了多条强制性条文。本节参照上述规范和规定,仅就桩基施工、人工挖孔灌注桩、沉井和地下连续墙安全施工技术加以介绍。

关键词:地基基础端承桩摩擦桩静力压桩振动沉桩射水沉桩

1、桩基施工的安全要求

1.1打混凝土预制桩的安全要求利用桩机吊桩时,桩与桩架的垂直方向距离不应大于4m,偏吊距离不应大于2.5m:吊桩时要慢起,桩身应在两个以上不同方向系上缆索,由人工控制使桩身稳定。吊桩前应将锤提升到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起吊时吊点必须正确,速度要均匀,桩身要平稳,必要时桩架应设缆风绳。桩身附着物要清除干净,起吊后禁止人员在桩下通过。吊桩与运桩发生干扰时,应停止运桩。

插桩时,严禁手脚伸入桩与龙门架之间。用撬棍或板舢等工具矫正桩时,用力不宜过猛。打桩时应采取与桩型、桩架和桩锤相适应的桩帽及衬垫,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锤击不宜偏心,开始落距要小,如遇贯入度突然增大,桩身突然倾斜、位移,桩头严重损坏,桩身断裂,桩锤严重回弹等应停止锤击,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套送桩时,应使送桩、桩锤和桩三者中心在同一轴线上。

拔送桩时应选择合适的绳扣,操作时必须缓慢加力,随时注意桩架、钢丝绳的变化情况。送桩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须及时回填或加盖。

1.2沉管灌注桩施工的安全要求桩管沉入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桩帽及桩锤升高到4m以上锁住,方可检查桩管或浇筑混凝土。耳环及底盘上骑马弹簧螺丝应用钢丝绳绑牢,防止折断时落下伤人。耳环落下时必须用控制绳,禁止让其自由落下。沉管灌注桩拔管后如有孔洞,孔口应加盖板封闭,防止事故发生。

1.3冲、钻孔灌注桩施工的安全要求钻孔灌注桩浇筑混凝土前,孔口应加盖板,附近不允许堆放重物。冲抓锥或冲孔锤操作时,严禁任何人进入落锤区范围内。各类成孔钻机操作时,应安放平稳,以防止钻机突然倾倒或钻具突然下落而发生事故。

2、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的安全要求

2.1一般安全要求人工挖孔灌注桩(简称挖孔桩)适用于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且持力层埋藏较浅、单桩承载力较大的工程。如果没有可靠的技术和安全措施,不得在地下水位高的沙土或厚度较大的淤泥质土层中进行挖孔桩施工。挖孔桩的孔深一般不宜超过40m。挖孔桩护壁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15。在岩溶地区或风化不均、有夹层、软硬变化较大的岩层中采用挖孔桩时,宜在每桩或每柱位处钻一个勘探钻孔。钻孔深度一般应达到挖孔桩孔底以下3倍桩径,以判别该深度范围内的基岩中有无孔洞、破碎带或软弱夹层存在。场地邻近的建(构)筑物,施工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和业主进行详细检查,并将建(构)筑物原有裂缝及其他情况记录备查。对挖孔和抽水可能危及的邻房,应事先采取加固措施。场地及四周应设置排水沟、集水井,并制定泥浆和废渣的处理方案。施工现场的出土路线应畅通。

2.2施工安全措施从事挖孔桩作业的工人以健壮男性青年为宜,并需健康检查合格,经过井下、高空、用电、吊装及简单机械操作等安全作业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为防止孔壁坍塌,应根据桩径大小和地质条件采取可靠的支护孔壁的施工方法。孔口操作平台应自成稳定体系,防止在护壁下沉时被拉垮。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及其配件以及个人劳保用品等必须经常进行检查,以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工作人员上下桩孔必须使用钢爬梯,不得用人工拉绳子的方法运送工作人员或脚踩护壁凸缘上下桩孔。桩孔内壁设置尼龙保险绳,并随挖孔深度增加放长至工作面,作为救急之备用。

桩孔开挖后,现场人员应注意观察地面和建(构)筑物的变化。桩孔如靠近旧建筑物或危房时,必须在对旧建筑物或危房采取加固措施后才能施工。还应加强对孔壁土层涌水情况的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走,孔口四周2m范围内不得堆放淤泥杂物。机动车辆通行时,应作出预防措施和暂停孔内作业,以防因挤压而塌孔。当桩孔开挖深度超过5m时,每天开工前应用气体检测仪进行有毒气体的检测,确认孔内气体正常后,方可下孔作业。

3、沉井和地下连续墙施工的安全技术

3.1沉井施工安全技术沉井下沉时,在四周的影响区域内,不应有高压电线杆、地下管道、固定式机具设备和永久性建筑物,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沉井的制作高度不宜使重心离地太高,以不超过沉井短边或直径的长度为宜。一般不应超过12m。特殊情况需要加高时,必须有可靠的计算数据,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

抽承垫木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分区域、按规定顺序进行。在抽承垫木及下沉时,严禁人员从刃脚、底梁和隔墙下通过。

沉井的内外脚手,如不能随同沉井下沉时,应和沉井的模板、钢筋分开。井字架、扶梯等设施均不得固定在井壁上,以防沉井突然下沉时被拉倒发生事故。沉井顶部周围应设防护栏杆。井内的水泵、水力机械管道等设施,必须架设牢固,以防坠落伤人。

空压机的贮气罐应设有安全阀,输气管道应编号,供气控制应有专人负责,在有潜水员工作时,应有滤清器,进气口应设置在能取得洁净空气处。

沉井下沉前应把井壁上的拉杆螺栓和圆钉割掉。特别是在不排水下沉时,应全部清除井内障碍和插筋,以防割破潜水员的潜水服而酿成事故。当沉井面积较大,采用不排水下沉时,在井内隔墙上应设有供潜水员通行的预留孔。井内应搭设专供潜水员使用的浮动操作平台。浮运沉井的防水围壁露出水面的高度,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血。

采用抓斗抓土时,井孔内的人员和设备应事前撤出。如不能撤出,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进行妥善保护。采用人工挖土机械运输时,土斗装满后,待井下工人躲开,并发出信号,方可起吊。采用水力机械时,井内作业面与水泵站应建立通信联系。水力机械的水枪和吸泥机应进行试运转,各连接处必须严密不漏水。

沉井在淤泥质粘土或亚粘土中下沉时,井内的工作平台应用活动平台,严禁固定在井壁、隔墙和底梁上。沉井发生突然下沉,平台应能随井内涌土上升。采用井内抽水强制下沉时,井上人员应离开沉井。不能离开时,应采取安全措施。沉井如由不排水下沉转换为排水下沉时,抽水后应经过观测,确认沉井已经稳定后才允许下井作业。沉井下沉采用加载助沉时,加载平台应经过计算,在加载或卸载作业范围内,应停止其他作业。沉井水下混凝土封底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导管周围应有栏杆。平台周围应有栏杆。平台的荷载除考虑人员、机具重量外,还应考虑漏斗和导管堵塞后,装满混凝土时的悬吊重量。

潜水员的增、减压规定及有关职业病的防治,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沉井内外应有足够的照明,井内应采用36V低电压。沉井施工人员体检应合格,并应控制在井内作业时间。

3.2地下连续墙施工安全技术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区域的调查。挖槽开始之前,应清除地面和地下一切障碍物,做到场地平整、无积水,挖好排水沟,方能进行施工。导沟上开挖段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止人员和工具杂物等坠落入泥浆内。

挖槽施工过程中,如需中止时,应将挖槽机械提升到导墙的位置。在特别软弱土层、塌方区、回填土或其他不利条件下施工时,应按施工设计进行。在触变泥浆下工作的动力设备,如无电缆自动收放设施,应设有专人收放电缆,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经常检查电缆,防止破损漏电。

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机械、电气设备、仪表仪器等在确认完好后方准使用,并由专人负责。

篇5: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⑴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身体健康,双眼视力不低于1.0,无听觉障碍,无血压高,癫痫,心脏病等不适于高处作业的病症。

⑵凡在二米及其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具备挂安全带的必须为操作者设安全防护设施等确保操作者的安全。

⑶高处作业人员在操作中必须精神集中,禁止闲谈,禁止向下抛工程垃圾、砖石等物。

⑷电气焊工高处作业必要时须两人操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时安全带应进行防火隔离保护。作业层下方禁有易燃物。

⑸电工高处作业,除穿戴好劳保用品外,并严禁带电作业,必须搭设宽1.5m以上的脚手架,并设平网立网保护。

⑹高处作业前工程负责人应对所施工程的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检查。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操作者三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作业。

⑺施工中作业人员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如发现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报告。

⑻施工作业人员对现场任何有坠落可能的构件,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并将高处作业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严防坠落。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带,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废料均应及时处理,不得乱掷或向下丢掷。

⑼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大雨、大雪、大雾、六级以上强风)禁止从事露天高空作业。

⑽各类高空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作业,违者以违章作业论处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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