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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一、供电系统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二、在带电导线,电气设备及油开关附近,不得引起电气火灾的热源,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三、橡套电缆的接头,宜采用已定型的快速连接装置或采用硫化热补(或热补同等效能的冷补)连接。硫化后的接头必须进行绝缘强度检验和浸水耐压实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在采场火区、水塘、水仓和可能出现滑坡的地段,不得敷设橡套电缆。

五、电缆与设备连接处应防潮密封,电缆芯线的连接应用套管夹紧或用焊锡接头,接头处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接触电阻不得大于800欧姆。

六、电缆穿越道路时,必须采取措施,保证电缆不受损伤,供电电缆必须保持绝缘良好,机械设备内必须有完好的绝缘防护用品和工具,并定期进行电气绝缘性能试验,不合格的及时更换,供电电缆严禁在水中浸泡,经过积水地带时,可采取支护措施。

七、停产或暂不使用设备一律不准送电。

八、采场内部电缆短距离移动,不准用机械设备拖拉,长距离移设时采用装载机盘放的办法。

九、较长带电电缆必须在干燥地面蛇型摆放,暂不使用电缆必须在地面停产后,“8”字形摆放整齐。

所有的电气设备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保护和接地。

十、此措施自下发之日起施工队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篇2:煤矿低压供电安全技术规范

一、检查、检修制度

1、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机电部门每季度组织有关人员对地面低压用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生活、后勤、多种经营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定期组织自检。对无人值班的变电所要安排维修人员定期巡查。暴风雨、冰雪过后要立即组织巡查。

2、建立定期检修制度。每季度至少对各场所的变电所停电检修一次,输、配线路每半年检修一次,并认真做好检修记录。

3.切实加强无人值守变电所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分管单位,责任落实到人。配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度、定期维修制度、电气预防性试验制度、供电系统图、绝缘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栅栏、安全标志、灭火器材、门锁。检修停送电除严格执行电气操作规程外,必须设专人看管,防止误操作伤人。

二、电气施工安全

1、凡是从事低压电气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零星施工必须执行“零星施工安全责任书”制度,并在施工任务书规定的范围内按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电气作业。

3、在必须执行停电、验电、放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4、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按规定着装,工具齐全。登杆或登高作业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及保险带。

5、高、低压或低压同杆架设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全部停电时,方可登杆作业。

三、变配电设施及配出线路

1、变配电所的安全设施齐全,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图纸包括相关的上下级变电所的主接线)。

2、配出的架空线路杆塔必须注明线路名称、杆号,高、低压同杆架设时,按上下位置分别标注。

3.配出电缆标志清晰。

四、新增负荷及临时用电

1、车间、班组、宿舍及办公室均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负荷。需要调整时须提出申请,经机电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2、基建工程临时动力用电及照明用电要经机电部门审批后实施。

五、过流和漏电保护

㈠变配电所(变电亭)变压器二次出线总开关及分路开关有可靠过流保护。过流整定值每年整定试验一次,负荷变化时要随时整定试验,并有过流整定试验记录。

㈡漏电保护的装设

1、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的移动式设备、手持工具,常年处于潮湿、野外作业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装设漏电保护。采用架空摩擦接触方式引入电源的场所,其电源开关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2、宿舍应在户内安设漏电保护器。

3、装设两级漏电保护的配合应为:上一级开关安装200ma中等灵敏度,动作时间0.2秒(或0.1秒)的漏电保护器,下一级开关安装动作电流30ma高灵敏度、动作时间0.1秒的漏电保护器。

4、漏电保护器后的保护零线不能重复接地。不得将两台漏电保护器并联使用。

六、接地与接零

1、对于三相四线制低压供电系统,动力变压器中性线必须接地,并设置零母线,截面、连接方式及相色符合规定。各级配电点的出线电缆接地线必须连接到电源电缆的接地线上。具有3台及以上开关或馈出3条及以上线路的配电点必须设置零母线,电源和负荷出线的接地线必须接至零母线上,零母线设置重复接地极。

2、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低压供电系统中性点严禁接地,按井下接地保护细则执行。

3、电气保护接零的系统中,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应使用保护地线或通过工作零线与电源端的接地点可靠连接。

4、变压器引出中性线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ω,每一重复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5、三相四线制低压供电系统中任何设备,禁止不接零而采取就地接地保护。

6、地面降压站、井塔、井架等工厂建筑避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7、供暖、供气、供水管路不得用作接地;厂房车间内禁止埋设接地极;严禁使用高大建筑的防直击雷引下线和接地极作为动力或照明零线重复接地或工作接地。

篇3:煤矿采区供电安全技术规范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机电科有一名副科长或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分管采区供电,负责采区供电的日常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具体组织督促各项规章制度、技术规定、管理办法的现场执行。

2.机电科电气管理组,负责采区各类开关过流整定计算,采区供电负荷变动审批,绘制采区供电系统图,负责采区供电设备、电缆的选型计算。

3.各采、掘区队都要明确一名分管机电的副区长,机电专业区队必须有分管供电的副区长或工程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本工区的供电管理工作。

二.采区供电设计

1.采区设计中必须有完整、正规的供电设计,并按规定程序执行审查报批手续。

2.采区供电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安装、运行,因现场条件变化与设计不符时,必须重新设计报机电科审批后实施。

三.采区变电所

1.峒室设在新鲜风流内,峒室及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峒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两端各设一个出口。

2.峒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门槛高度不得小于100mm,门缝间隙不超过10mm,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巷道交通。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以便必要时隔绝通风。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3.峒室两头分别配备不少于2个灭火器和0.2m3灭火沙箱。

4.峒室的高度和宽度应能满足设备安装、检修、检查的要求。

5.为便于停送电和检修安全,采区变电所必须安装高防总开关。

四.移动变电站

1.安装地点无淋水、不燃支护、环境温度不超过30℃,并设置0.2m3沙箱及两个灭火器。移变周围安装不低于1.5米的封闭栅栏,高压侧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移变处必须张挂供电系统图和漏电试验记录牌板。

2.移动变电站最高点与顶板支架最低点距离、与周围巷壁距离不得小于0.5m,人行道宽度不得小于0.7m,高、低开关的操作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m。

3.移动变电站应水平放置,不能水平放置时,其放置倾角不得超过10度。

4.移动变电站的欠压保护、短路保护、高低压联锁、过负荷保护、漏电保护必须齐全可靠。为便于停送电和检修安全,距移动变电站附近10m范围内安装真空高防开关控制(移动变电站高压开关装备了隔离开关的除外)。

五.绘制供电系统图及负荷审批

1.每月按标准用微机绘制采区供电系统图。内容包括:⑴各类变压器(移动变电站)注明型号、容量、编号。⑵各类开关注明型号、编号、整定值。⑶小型电器注明型号、编号,防爆电度表还要注明变比、容量。⑷各种电缆注明编号、长度、断面。⑸标出低压选择性漏电保护和双风机双电源。⑹标出瓦斯断电器(监测电源)位置、接线方式、供电电缆。⑺标明电缆干线或支线距变压器最远点的两相短路电流值和电缆换算长度,校验灵敏度系数,并附有计算资料。⑻采区供电系统图要在采区变电所和移动变电站张挂,必须由专业部门、专业领导审核签字。⑼绘制井下高压供电系统图,末端到变压器或移动变电站。⑽供电系统图标题栏必须齐全,有设计、制图、审核、科长和机电副总工程师的签名。

2.采区增减负荷时,由施工单位的技术员或机电班长提前2天向机电科报送接火审批单,机电科必须提前1天批复。审批后的回执单应详细注明接火开关(母线盒)的地点。当接火地点的开关(母线盒)不隶属申请接火单位管辖时,由机电科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并由管辖单位负责安排专人到现场协助工作。

六.供电电缆的选择

⑴电缆的型号及电压等级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实际用电设备的要求。

⑵电缆正常工作负荷电流不得超过电缆的长时允许载流量。电缆截面应能满足短路保护灵敏度系数的要求。

⑶设备正常运行时,电缆最远端的电压不应低于电网额定电压的90%。

七.掘进供电

1.采区供电系统必须采掘供电分开;每台掘进用动力变压器的供电范围,不得超过3个掘进工作面,装备可靠的选择性漏电保护时可不受限制。

2.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双风机双电源,两个电源来自不同两段高压母线供电的动力变压器(移动变电站),其工作风机的电源必须引自专供动力变压器(移动变电站),备用风机的电源可引自其它负荷的动力变压器(移动变电站)。

3.掘进工作面装备的双风机双电源风机,必须能双向自动切换,其工作风机与备用风机必须有明显标志。只有主风机运转时,掘进巷道才能送电。

4.在非瓦斯重点管理区的采煤工作面及上下平巷内临时补打掘进巷道时,允许在工作面上下两巷接火,除按规定办理接火审批手续外,还必须制定特殊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5.掘进工作面必须有风电闭锁装置,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应立即自动切断迎头电源(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掘进迎头的所有非本安型负荷均须停电),严禁从掘进工作面以外的供电系统引入动力、照明、信号等电源。

八.回采供电

1.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2.高档普采和综采工作面的采煤机、工作面刮板机、转载机、乳化液泵站等应采用1140v供电。

3.采煤工作面的安全液压绞车与采煤机必须是同一电源,以实现同步联锁。

4.新安装和运行中的1140伏供电系统网络绝缘电阻值分别不得低于80千欧和60千欧,660伏供电系统网路绝缘电阻值分别不得低于50千欧和30千欧,否则应及时停电采取措施,提高网路绝缘。

九.检测设备、仪器使用管理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装备可靠的安全监测系统和防尘系统。

2.通风防尘设备、仪器必须具有“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和“ma”标志,经机电科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下井。

3.检测设备、仪器使用的电缆,必须经集团公司阻燃电缆检测站阻燃检测合格后,方能下井使用。

4.机电专业根据通防专业的要求,将已办理负荷审批手续的双电源、双风机及风电闭锁开关等,安装在指定位置。掘进工作面装备的双电源、双风机必须能双向自动切换,每天由使用单位派专人做一次倒机试验,并留有试验记录。

5.通防专业需在采区供电系统接入安全监测系统时,要提前10天向机电科报送负荷审批单,将所要接入的瓦斯断电仪(分站)电源线、负荷线(断电线)、瓦斯传感器型号等内容标注清楚,待机电科批准后才能接火。

6.防尘系统接入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通防专业也要提前10天向机电科报送负荷审批单,待机电科批准后,将防尘系统的电源箱、电磁阀、水幕传感器等在负荷审批单上标注清楚,安装在指定位置。

7.安全监测系统及防尘系统的正常试验及日常维护由通防专业负责,机电专业负责监督检查,杜绝无设计、无负荷审批单的安全监测系统和防尘系统接入采区供电线路中。

十.安全保护试验及维修

1.检漏继电器实行挂锁管理,无锁或锁坏视为不合格。并且每天试验一次,负责试验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试验时间内进行。试验期间,各掘进工作面必须有一名专(兼)职局扇司机负责监视局扇运行情况,送电后及时开启局扇。检漏继电器每月进行一次最远点接地跳闸试验,供电线路延长后应补做一次最远点接地跳闸试验。

2.双风机双电源每班做一次倒机试验,风电闭锁、电煤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每班试验一次,试验不合格必须停止运行汇报处理。

3.高压和低压防爆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验和调整。每6个月对主要电气设备绝缘情况进行一次摇测。

4.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机电维修工负责每5天检查一次,发现有疑问时,及时汇报工区值班人员,由值班人员安排技术人员或通知机电科电管组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改动,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变更。

5.每月检查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摇测一次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

6.开关的标志牌应注明开关型号、容量、电压等级、整定值、用途、编号、维修人,开关整定值与实际相符;各类开关检查维修实行日历卡制度。

各类检查试验留有记录,存档备查。

十一.保护接地

1.局部接地极的装设:⑴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⑵装有电气设备的峒室和单独的高压电气设备;⑶设有三台及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⑷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接线盒以及高压电缆连接装置;⑸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和掘进巷道内无低压配电点时,上述巷道内至少应分别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

2.局部接地极应采用总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埋设在巷道水沟或潮湿地方。接地母线、连接导线、接地导线的连接、截面符合《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要求。但当用钢铰线与裸铜线连接时,钢铰线与裸铜线的绑扎长度不小于200mm;镀锌扁钢与裸铜线连接时,裸铜线必须有线鼻子,并用螺帽和防松垫圈紧固。

3.每季度对井下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测定一次,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装置处所测得的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新安装的局部接地极在投运前必须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摇测,合格后方准投运。

十二.其它

1.凡需安装瓦斯检测断电装置、激光测量仪、电动防跑车等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采区巷道,必须按接火审批规定办理接火审批手续,并纳入机电设备防爆性能的检查范围。

2.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3.选用的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井下电器设备选用规定要求。

4.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5.在机械提升的进风的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井筒中敷设电缆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6.4mm2及以上的阻燃电缆全部实行编号、挂牌管理,确保帐、卡、号、牌一一对应,且编号不得伤及电缆护套。

7.防爆电气设备引入电缆无论采用压盘式,还是压紧螺母式,喇叭咀是否引入电缆,必须在压盘或压紧螺母与密封圈之间加金属垫圈。引入装置不接入电缆时,必须用公称厚度不小于2mm的钢质堵板封堵压紧。其顺序由内向外为:密封圈、钢质堵板、金属垫圈、压盘式进线咀或压紧螺母式进线咀。钢质镀锌堵板外径、金属垫圈外径与进线咀内径之差和密封圈外径与进线咀内径之差的规定相同。

8.压紧螺帽式线咀拧入螺管内螺纹扣数不少于6扣,外露不大于3扣。

9.防爆设备和小电全部实行编号、挂牌管理。

10.联络开关使用高防开关时,必须有防止误操作的措施和闭锁装置。

篇4:井下3300v供电安全技术措施

针对井下大功率用电设备供电,为了减小工作电流,降低线路压降,我矿15201工作面采煤机、刮板运输机、转载机、破碎机采用3300v高压供电,在运行中为预防电气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措施:

1、开机前,当班司机必须对设备及其供电电缆外观详细检查一次,若发现电缆有破损、失爆等现象时,不得开机,并立即通知班长、检修人员进行处理。

2、所有动力电缆插销的连接、拆卸,必须停电闭锁;确保接触器断开,隔离刀闸打在“关”的位置后方可工作,插销未压紧前严禁送电试车。

3、电缆不准放在积水中,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4、电缆接线盒、连接器的高度应略高于电缆悬挂高度,以防电缆上的水滴沿电缆渗入。

5、每周对采煤机、刮板运输机、转载机、破碎机电缆的绝缘进行测定,对绝缘值低于安全值以下的电缆应检查、处理,需要更换时必须写书面报告,经总工批准后执行。

6、每天由当班电工检查电缆插头和接线盒是否有松动,松动的电缆接头必须及时进行处理。

7、放过炮的电缆,必须对放炮处的电缆接头及接线腔的弧光粉进行处理,方可重新接线。

8、移变、开关各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可靠,若保护失效时,不得启用。

9、进行电气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井下停送电暂行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并作如下要求:

1)每项检修工作要临时确定一位工作负责人,负责本项检修工作及停送电相关工作。

2)要求工作负责人做好检修记录。检修时间、检修人员、故障内容及修复后设备运行情况,并由工作负责人签字。

3)检修采煤机、刮板运输机、转载机、破碎机中任何一台设备时,应先停采煤机电源,并将煤机隔离开关断开;停止转载机、破碎机、刮板运输机,将3300v组合开关的两个隔离手把打到水平位置;然后将1#、2#移变负荷侧断电,并将高压侧隔离手柄打到“关”位置,悬挂停电警示牌,派专人看守。

4)检修采煤机、刮板运输机时,必须闭锁溜子,并将工作位置的支架护帮板打出。

5)检修3300v组合开关时,先将采煤机、刮板运输机、转载机、破碎机全部停机,把煤机隔离开关断开,组合开关隔离手把全部打到水平位置,然后将1#、2#移变负荷侧断电,并将高压侧隔离手柄打到“关”位置,悬挂停电警示牌,派专人看守。

6)检修1#、2#移变高、底压侧开关箱时,先将采煤机、刮板运输机、转载机、破碎机全部停机,把煤机隔离开关断开,组合开关隔离手把全部打到水平位置,然后将1#、2#移变负荷侧断电,并将高压侧隔离手柄打到“关”位置,联系调度室通知变电所1#、2#移变相应高柜断电。

7)进行3300v任何一台电气设备的检修前,应先用专用放电工具对断电回路对地进行放电(在瓦斯可能积聚之处必须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才准放电),再用6kv验电笔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将组合开关内隔离刀闸每相分别进行可靠接地(接地时应先接地端,后接相端),然后方可进行工作。

8)检修地点要配便携式瓦斯检测仪一台,进行瓦斯检测。

9)停电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先准备齐全安全器具。

10)设备送电后,不得对设备或电缆进行检修。

篇5:某某煤矿井下地面供电系统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茶山岭煤矿井下、地面供电系统经过一年的运行,部份电器设备需进行更换、调整、除尘、加油等,现决定于年终对其进行全面停电检修,为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1、停送、电负责人:机电矿长雷冬根(-70水平)、杨丰(-150水平),技术负责:谷礼宜、周孚明;施工负责人:陈志勇(-70水平)、彭立安(-150水平)、安全负责:易兵飞、张革进,计划检修时间:2个小班。

2、坚持使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二、检修内容及技术要求

a、地面供电系统

1、检查高压配电装置,对电力电缆进行绝缘测试及工频电压试验。

2、检查调整高压隔离开关的接触压力不小于1.2mpa,接触面积不小于75%.

3、检查高压电器部份的绝缘阻值,用2500v摇表测试,其绝缘阻值不小于1000mω。

4、低压配电屏更换烧坏的隔离开关,调整触头接触面积及压力。

5、电器除尘,根据负荷调整过流整定值。

b井下供电系统

①、修复-70水平和-250水平采区变电所的bgp9l-6g型高压配电装置。

②、井下供电系统“三大”保护测试及整定。

1、煤电钻、信号照明综合保护检查、维护。

2、“双机、双电源”装置测试及维护。

3、完善井下通信系统。

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电气设备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和《电气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

2、安监站要派一名安监员和检修人员同进同出,并检查施工地点20米内的巷道瓦斯情况,瓦斯浓度是否在允许施工范围之内,否则不得进行检修和使用仪器。

3、要检修的电气设备要在充分放电后,才能进行检修。对于检修地面至井下高压线路时应采取接地保护。

4、井下各变电所开关的整定值不得随便乱调,必须经过技术监督。

5、做电气试验和测试接地电阻时,必须有两人以上人员参加,一人执行,一人监督并做好记录。

6、严禁带电搬运、检修电气设备。

7、在检修电器设备时,用不小于25㎜的铜线在线路上装设临时接地线,检修完毕后应即时拆除。

8、系统检修完毕后,按停、送电负责人(雷冬根、郭利华)通知要求作好试送电工作,待正常后方能结束检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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