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测副部长
1、认真遵照地测防止水中水文、地质相关规定及要求执行。
2、全面掌握矿井内水文、地质条件、并随时掌握动态情况。
3、经常深入一线,了解水文、地质新情况,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
4、监督地质、水情水害的下达工作,并对防范措施检查其落实情况。
5、监督各类通知单的下发、落实情况,将具体情况汇报技术部,有效的指导生产。
6、严格执行党的安全质量生产方针及有关煤矿技术政策、通知、决定等。
7、按照《煤矿测量规程》做好测量工作。
8、负责做好井下巷道中、腰线标定工作、达到及时、准确、无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结线测量。
9、深入实际,了解掌握工作面情况,并及时将有关地质构造绘制在图纸上。
10、负责爱护好测量仪器,做好维护、清理。保管工作,以保证施工测量的准确性。
11、负责井下测量工作,并保证按设计要求施工。
12、负责对野外的测量及放样工作。
13、负责督促本组人员,对自身业务素质与解决问题能力的提升。
14、圆满完成上级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
篇2:岗位责任制度:行政部正副部长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有关规定,落实各项政策制度。
(二)负责本公司人力资源培训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三)做好需持证上岗人员的申报、培训、年检工作。
(四)结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入场三级教育培训。
(五)搞好职业病及工伤、伤残评定工作,参加事故调查。
篇3: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检修部副部长
1、在检修部部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部门分管专业人身和设备安全负有组织与领导责任。
2、根据厂部制订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协助部长编制好检修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具体的实施措施。
3、抓好所分管专业的日常检修的安全工作,及时向班组传达安全文件精神和要求。
4、定期参加厂部及部室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员研究解决办法,限期整改。
5、每天至少去现场一次,全面掌握所辖设备运行状况、深入检修施工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日活动。
6、对所分管专业的重要检修工作要亲自参加或组织制订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检查督促班组认真实施。
7、参加或主持事故调查,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原因,明确责任,落实防范措施,杜绝重复发生。
篇4:通风安全部副部长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部长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协助部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
3、协助部长编制全矿井“一通三防”长远规划,月、季、年工作计划和专项资金计划并定期对规划(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平?解决规划(计划)招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协助部长参与“一通三防”重大科技攻关,积极引进、推广“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5、协助部长抓好“一通三防”工作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一通三防”工作,重点检查安全技措工程项目、巷修等方面的工程质量和规章制度的招待情况,掌握安全动态,协助部长督促、指导基层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7、协助部长做好“一通三防”调度工作,及时掌握矿井瓦斯、煤尘、火灾事故等事故隐患及其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加强督察,确保安全生产。
8、协助部长抓好“一通三防”业务保安工作,实现安全目标。
9、参与有关科研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引起推广,促进安全生产。
10、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追查和处理。
篇5:生产计划部副部长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部长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协助部长抓好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协助部长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4、协助部长编制全矿井水平、采区及采掘工作面接替的长远规划,月、季、年工作计划并定期对规划(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平?解决规划(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协助部长制定采煤、掘进专业技术管理、施工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办法。监督检查新水平、新采区、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情况。
6、并参与采煤、掘进系统重大科技攻关,积极引进、推广采煤、掘进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7、协助部长抓好采煤、掘时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8、协助部长做好采煤掘进专业的隐患排查工作,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的工程质量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掌握安全动态,督促、指导基层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9、协助部长抓好采煤投产、巷道开门、贯通、过老巷等特殊生产环节的安全工作。
10、协助部长抓好本处业务保安工作,实现安全目标。
11、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追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