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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特制定制度如下:

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审批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2、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且切实可行。

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针对性:充分掌握本工程的特点和难点。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可操作性:是否能执行并保证施工安全,是否切实可行。

5、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拆除及爆破工程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6、应根据工程情况进行安全性分析,从管理、技术、防护设施等方面制定预防事故发生、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8、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

9、劳动保护、环保、消防、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符合有关规定。

篇2: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1、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审查具体安全验算结果;审查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同时必须经驻地高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有:

①桩基础、挡墙基础;

②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③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的加固与拆除;

④临时用电;

⑤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施工方案必须体现及时性、针对性、可行性、具体性、符合法律法规性的特点。

3、特种作业人员:司机、起重工、信号工、指挥、电焊工、架子工、爆破工等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要求。

篇3:安全监理施工方案措施审查备案制度

1、监理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

1.1审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组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需要;

1.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1.3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或实施细则)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重点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仓库、道路、施工用电等临时设施及排水、防火、防雷电、防强风等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4审查现场施工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及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

1.5审查承包单位分包管理是否满足有关管理规定;

1.6审查进场设备、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1.7审查承包单位的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措施,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是否有效;

1.8组织施工图内审,审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操作及安全防护的需要。

2、审查要点

2.1程序性审查

是否有编制人、审核入、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专项施工方案须经专家认证、审查的,是否执行;不符合程序

的应预退回。

2.2符合性审查

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要时应附有安全验算结果;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应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应有紧急救援措施。

2.3针对性审查

应针对本工程特点、施工部位、所处环境、施工管理模式、现场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篇4: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编写审查批准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加强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把好工程安全源头关。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标段实际,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小龙高速公路土建一标项目部。三、程序1、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凡项目所属工程项目,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内容要求。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依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条例、标准。项目需要解决的保证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的措施项目。3、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内容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溜车、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安全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等。以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劳动保护技术措施,如通风、防毒、除尘、防暑降温和消除噪音等。劳动保护科研、劳动卫生检测、安全宣传教育等设施,如编写安全技术教材、举办安全培训班及购置安全图书、仪器、设备等。4、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程序4.1、各单位在进行项目工程施工、安装、检修前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应包括安全费用的投入、安全防护装置使用、劳动保护措施、安全宣传教育措施等内容,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等,从防护上、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明确、具体,能指导施工。4.2、《措施》编制完成后,审查批准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审批后方可组织进行施工。4.3、《措施》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4.4、如果由于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有问题,发生安全事故,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编制人和审批人的责任。5、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查5.1、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编制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及图纸等。3)施工计划: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工序流程、工艺控制、工序检查、验收环节等。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专项方案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等。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5.2、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类别为:1)深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深度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深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3)高大模板工程:高度超过7米(含7米);或跨度超过16米(含16米);施工荷载大于9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4KN/M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和钢结构、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承重支撑系统。4)落地式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50米;高层建筑施工分段搭设的悬挑式脚手架。5)30米以上(含30米)高空作业工程。6)其他需要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论证的特殊工程。7)以上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界定如下:界定界定条件分部工程危险性一般危险性较大危险性重大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基坑深度hh≤3m基坑深度h3m10m土方开挖工程开挖边坡高度hh≤6m基坑深度h6m15m路基高填方工程路基填方高度hh≤6m路基填方高度h6m12m大模板工程一次性立模面积AA≤100m2一次性立模面积A100m2300m2起重吊装工程吊装重量GG≤80t吊装重量G80t170t脚手架工程脚手架面积AA≤200m2脚手架面积A200m2500m2拆除与爆破工程爆破工程量QQ≤5000m3爆破工程量Q5000m320000m2桥梁高墩工程桥梁墩身高hh≤25m桥梁墩身高h25m50m软弱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围岩级别三级围岩级别二级围岩级别一级铁路既有线作业既有股道2道既有股道3道~6道既有股道7道及以上桥涵顶进顶进孔径LL≤6m顶进孔径L6m≤L<15m顶进孔径LL>15m桥梁悬灌施工主跨跨度LL≤60m主跨跨度L60m120m5.3、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及措施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和实施的指导意见。5.4、凡应当组织专家组论证的工程,我标段在编制施工方案后,经专家组论证审查,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我标段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5.5、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应当按照论证报告进行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5.6、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5.7、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8、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撤离现场。5.9、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5)、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旁站监督。危险性一般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施工队安全员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项目部安全员进行监督;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安全科随时进行抽查监督;危险性重大的专项施工方案过程实施时,项目安全科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6)、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收货部制度

篇5: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总则

1、对项目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对项目工程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建立专家会审论证审查制度。

4、、重大分部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应报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5、本制度适用于谷城华盛建安公司。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界定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划分及危险程度,建立分部工程台帐。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等工程。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重大工程、难点工程、特殊过程、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安全质量检验项目及标准、职业健康措施、应急预案等相关措施。

二、建立公司内部专家会审论证审查制度

1、公司内部设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

成立以公司总工程师为组长,由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人,工程管理部施工技术科、机械科、物资科、试验室负责人和公司各专业学术带头人组成。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设在安全质量监察部。具体人员组成为:

组长:(公司总工程师)

副组长:(公司副总工程师)

成员:(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部长)

(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副部长)

(公司工程管理部副部长)

(公司工程管理部机械科科长)

公司工程管理部物资科科长)

1(公司工程管理部试验室主任)

和公司各专业学术带头人。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程序。

⑴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30天,由项目经理部界定及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

⑵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收到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要组织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在单位工程开工前20天反馈到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在接到专家组的指导性意见后,如需修改应立即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并在单位工程开工前10天再次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批准后实施。

⑶一般危险性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审通过后即可执行;界定“一般”和“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由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负责审查确定。

第三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审查程序

1、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划分依据:设计图纸、合同文件及地方法规,

2、由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根据项目经理部编制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台帐中确定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如深基坑、高大模板、大型边坡、地下暗挖等项目。

1、3、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施工方案由经理部组织编制,经公司内部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会审通过后,还必须报送项目所在地的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认证,通过后方可执行。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总则

2、对项目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对项目工程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建立专家会审论证审查制度。

3、重大分部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应报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4、本制度适用于谷城华盛建安公司。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界定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划分及危险程度,建立分部工程台帐。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等工程。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重大工程、难点工程、特殊过程、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安全质量检验项目及标准、职业健康措施、应急预案等相关措施。

二、建立公司内部专家会审论证审查制度

1、公司内部设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

成立以公司总工程师为组长,由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人,工程管理部施工技术科、机械科、物资科、试验室负责人和公司各专业学术带头人组成。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设在安全质量监察部。具体人员组成为:

组长:(公司总工程师)

副组长:(公司副总工程师)

成员:(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部长)

(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副部长)

(公司工程管理部副部长)

(公司工程管理部机械科科长)

(公司工程管理部物资科科长)

(公司工程管理部试验室主任)

和公司各专业学术带头人。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程序。

⑴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30天,由项目经理部界定及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

⑵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收到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要组织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在单位工程开工前20天反馈到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在接到专家组的指导性意见后,如需修改应立即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并在单位工程开工前10天再次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批准后实施。

⑶一般危险性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审通过后即可执行;界定“一般”和“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由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负责审查确定。

第三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审查程序

1、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划分依据:设计图纸、合同文件及地方法规,

2、由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根据项目经理部编制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台帐中确定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如深基坑、高大模板、大型边坡、地下暗挖等项目。

3、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施工方案由经理部组织编制,经公司内部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会审通过后,还必须报送项目所在地的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认证,通过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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