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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编写审查批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一、编制目的为加强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把好工程安全源头关。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标段实际,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小龙高速公路土建一标项目部。三、程序1、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凡项目所属工程项目,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内容要求。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依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条例、标准。项目需要解决的保证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的措施项目。3、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内容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溜车、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安全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等。以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劳动保护技术措施,如通风、防毒、除尘、防暑降温和消除噪音等。劳动保护科研、劳动卫生检测、安全宣传教育等设施,如编写安全技术教材、举办安全培训班及购置安全图书、仪器、设备等。4、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程序4.1、各单位在进行项目工程施工、安装、检修前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应包括安全费用的投入、安全防护装置使用、劳动保护措施、安全宣传教育措施等内容,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等,从防护上、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明确、具体,能指导施工。4.2、《措施》编制完成后,审查批准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审批后方可组织进行施工。4.3、《措施》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4.4、如果由于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有问题,发生安全事故,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编制人和审批人的责任。5、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查5.1、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编制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及图纸等。3)施工计划: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工序流程、工艺控制、工序检查、验收环节等。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专项方案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等。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5.2、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类别为:1)深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深度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深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3)高大模板工程:高度超过7米(含7米);或跨度超过16米(含16米);施工荷载大于9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4KN/M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和钢结构、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承重支撑系统。4)落地式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50米;高层建筑施工分段搭设的悬挑式脚手架。5)30米以上(含30米)高空作业工程。6)其他需要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论证的特殊工程。7)以上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界定如下:界定界定条件分部工程危险性一般危险性较大危险性重大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基坑深度hh≤3m基坑深度h3m10m土方开挖工程开挖边坡高度hh≤6m基坑深度h6m15m路基高填方工程路基填方高度hh≤6m路基填方高度h6m12m大模板工程一次性立模面积AA≤100m2一次性立模面积A100m2300m2起重吊装工程吊装重量GG≤80t吊装重量G80t170t脚手架工程脚手架面积AA≤200m2脚手架面积A200m2500m2拆除与爆破工程爆破工程量QQ≤5000m3爆破工程量Q5000m320000m2桥梁高墩工程桥梁墩身高hh≤25m桥梁墩身高h25m50m软弱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围岩级别三级围岩级别二级围岩级别一级铁路既有线作业既有股道2道既有股道3道~6道既有股道7道及以上桥涵顶进顶进孔径LL≤6m顶进孔径L6m≤L<15m顶进孔径LL>15m桥梁悬灌施工主跨跨度LL≤60m主跨跨度L60m120m5.3、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及措施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和实施的指导意见。5.4、凡应当组织专家组论证的工程,我标段在编制施工方案后,经专家组论证审查,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我标段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5.5、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应当按照论证报告进行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5.6、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5.7、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8、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撤离现场。5.9、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5)、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旁站监督。危险性一般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施工队安全员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项目部安全员进行监督;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安全科随时进行抽查监督;危险性重大的专项施工方案过程实施时,项目安全科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6)、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收货部制度

篇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查制度

为加强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把好工程安全源头关。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标段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选分析,从而进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安全技术措施即是具体指导安全施工的规定,也是检查施工是否安全的依据。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要求:1)在工程开工前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施实;2)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全面、具体;3)对大型群体或一些面积大、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总体措施外,还应编制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详细地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防护要求和措施,确保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对施工用电、脚手架、龙门架、爆破、吊装、水下土方、支模、拆除等特殊工程,按规范标准达到要求的必须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并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详图及文字要求。此外,还应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3.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1)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内容:(1)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开挖深度和土质的中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壁桩,以防土方坍塌;(2)脚手架等选用及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3)高处作业人员及独立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4)安全网(平网、立网)的架设要求、范围(保护区域)、架设层次、段落;(5)垂直运输工具:施工电梯、塔吊、井字架(龙门架)等主要运输机具,位置及搭设要求,安全装置等要求和措施;(6)施工洞口及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的隔离措施;(7)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通道的布局;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制临时用电图纸,在建工程中(包括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没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时采取的防护措施;(8)中型机具的安全使用;(9)模板的安装与拆除安全;(10)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个人的安全防护措施;(11)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12)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置。2)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1)夏季施工安全措施: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持续较长,主要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2)雨季施工安全措施:雨季进行作业,主要做好防触电、防雷、防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倒塌及槽、坑、沟边坡坍塌工作;(3)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冬季进行作业,主要应做好防风、防滑、防煤气和亚硝酸钠中毒工作,现场防火措施;斜道、通行道、爬梯作业面的防滑措施;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模板临建、塔吊等的倒塌措施;施工现场取暖锅炉安全运行措施,煤炉燃气中毒等措施以及防误食亚硝酸钠等防冻剂中毒措施。4、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遇到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时,应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A、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交底要交至一线施工人员,并履行签字手续,互相监督执行;B、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和个人;C、加强安全技术措施情况的检查,技术负责人、编制者和安全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经常性地对各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D、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监督检查外,还应建立必要的奖罚制度。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1、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编制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及图纸等。3)施工计划: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工序流程、工艺控制、工序检查、验收环节等。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专项方案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等。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2、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类别为:1)深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或深度虽未超过4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深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3)高大模板工程:高度超过7米(含7米);或跨度超过16米(含16米);施工荷载大于9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4KN/M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和钢结构、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承重支撑系统。4)落地式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50米;高层建筑施工分段搭设的悬挑式脚手架。5)30米以上(含30米)高空作业工程。6)其他需要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论证的特殊工程。7)以上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界定如下:界定界定条件分部工程危险性一般危险性较大危险性重大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基坑深度hh≤5m基坑深度h5m10m土方开挖工程开挖边坡高度hh≤6m基坑深度h6m15m大模板工程一次性立模面积AA≤100m2一次性立模面积A100m2300m2起重吊装工程吊装重量GG≤80t吊装重量G80t170t脚手架工程脚手架面积AA≤200m2脚手架面积A200m2500m2软弱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围岩级别三级围岩级别二级围岩级别一级3、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及措施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和实施的指导意见。4、凡应当组织专家组论证的工程,我标段在编制施工方案后,经专家组论证审查,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我标段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5、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应当按照论证报告进行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6、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7、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8、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撤离现场。

篇3: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1每个工程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其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得开工。

2编制人员(技术员、施工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现场调查,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再研究经济效益和施工进度等因素。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切实可行,防止一般化、形式化、口号化。

4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应针对下述特点:

4.1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造成的施工安全危害。

4.2针对不同工序特点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

4.3针对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

4.4针对采用有害施工人员健康的特殊材料的特点。

4.5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的环境给施工人员或周围居民带来的危害,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因难和危害等,从技术上采取防护措施,保护施工人员安全,保证工程安全施工。

5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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