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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意煤矿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为规范我矿井下防爆无轨胶轮车管理,根据伊煤生发[2011]157号“煤炭生产事业部关于加强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煤矿实际,特制订本安全技术措施:

1、成立诚意煤矿车辆调度管理小组,矿长任组长,副矿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以及合作方安全第一负责人任成员。安全通风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严格管理出入井车辆。

2、入井防爆无轨胶轮车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入井车辆尾气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的浓度不得高于1000ppm、800ppm。入井车辆排气温度不得超过70℃,发动机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

3、机运队负责井下运输线路的文明生产工作,按照伊煤生发[2011]157号文件要求,在副井大巷、南、北辅运大巷安设减速带,并保证减速带完好。

4、入井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培训,按特种作业人员要求持证上岗。

5、机运队必须保证运输线路区间拐弯、限速、减速带等反光标识完好、清晰,发现损坏,及时处理。

6、各单位入井车辆出入井,由煤矿安全板块统一编号登记,必须严格执行出入井登记制度。驾驶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矿灯、安全帽和自救器、人员定位仪。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携带手机等物品入井、严禁带烟火入井、酒后驾车等。

7、入井车辆驾驶员应熟悉矿井运输路线和井下避灾路线。

8、每次车辆入井前,车辆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车辆制动、灯光、转向、喇叭、轮胎、车厢、车门等部位,确保车辆车况完好方可入井作业。

9、专职车辆检查员定期严格检查入井车辆车况,并有记录备案。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及时汇报,隐患不排除,坚决不得入井作业。

10、每辆入井车辆必须配备不小于8kg的合格灭火器和2个故障警示牌。

11、井下行驶车辆,车速最高不得超过20km/h。

12、入井车辆不允许超载运输。

13、入井车辆运输设备、工具或材料时,不应超宽或超高,并

将材料固定牢固。如需超宽或超高运送,应制定安全措施,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14、运送特殊材料,应使用专用车辆;运送松散物料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抛洒防护措施。

15、运送易滚动物件时必须采取防滚动措施。

16、遇到巷道内有工作人员或等车人员时,必须提前50米减速鸣笛,距离人员5米必须停车,确认人员躲到安全地点时,方可再次行车。斜巷(井)运输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17、井口检身人员必须检查车辆完好情况及人车超员和料车装载是否符合要求,严禁不完好、装载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入井。

18、车辆起步前、交叉口、转弯处必须鸣笛示警,确认周边无人后方可行车。倒车时必须开启倒车声光报警装置,确认无人后方可倒车。

19、巷道交叉口、转弯处、下坡时、会车时、行车区域内视线不清时,应鸣笛,减速慢行。

20、运输巷道有人作业或进入作业区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鸣笛、减速行驶,车速不超过10km/h。

21、井下作业人员遇行驶车辆时,必须主动避让,就近进入躲避硐室;附近无躲避硐室时,待车辆停稳后,人员行至车辆后方5m外,人员给司机发出信号,车辆通过后方可前行。

22、车辆通过施工地点时,要鸣笛、减速慢行。在施工点5米前停车,确认施工点人员躲避到安全地点后,方可慢速通过。

23、下坡时车速控制在15km/h以内,严禁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24、同向行驶车辆安全运行间距不得小于50米,坡道行驶安全间距不小于100米。

25、在巷道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前后30米以外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安全版块,积极组织处理。

26、井下停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车辆应当在联巷或不影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的位置停放。当车辆在行车巷道内临时停放时,必须靠右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同时打开警示灯(不包括无警示灯车辆)。驾驶员离开时,必须熄火,拉紧手刹,挂档。

(2)在交叉路口、急弯处、坡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车辆长时间停车时应熄火,以防尾气对井下空气造成污染。

(4)故障车辆在巷道内检修时,必须在车辆前后不小于3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

27、各施工单位负责车辆运行危险源辨识工作,对行驶过程中刹车突然失灵、全车灯光突然无电、转向突然失灵、传动轴突然断裂、前轮胎突然爆裂、斜坡遇结冰、油污、稀泥等侧滑、遇到透水、火灾、瓦斯超限、顶板严重冒落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并且要严格实施。

28、各单位建立健全针对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输的各级岗位责任制,包括分管领导岗位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维修工岗位责任制、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29、各单位建立健全车辆台帐。按职责建立健全各种运行记录,包括车辆日常点检记录、车辆润滑记录、防爆车保护系统检查记录、防爆车电气部分检查记录、车辆故障检修记录、车辆备件消耗记录、司机交接班记录、车辆定期检验报告。

30、发生违章行为按照《伊泰集团煤矿安全管理标准》以及“诚意煤矿安全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31、井下行车时,原则为空车让重车。

32、井下行车时,严禁超车行驶。

33、未尽事宜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篇2:无轨胶轮车平巷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运送大型物料要进行捆绑,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按先问、后鸣、再行动的程序起步行驶。

2、行驶当中驾驶员对货物要高度负责任,决不允许超高超宽超速行驶,以免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3、检修工和驾驶人员不能随意更改和甩掉各种保护,车辆严禁带病运行。

4、在工作面安装设备或撤销设备时严格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安装时有专人指挥,以免视线不清对车辆、设备造成损坏,人员造成伤亡。

5、车辆维修或巷道内作业,临时停放不熄火时,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如果需要离开驾驶室,必须停车熄火、拉起手制动、别档、掖住车轮,确认无滑车可能,方可离去或作业。

6、生产车辆要严格遵守一车一票一检制度,按确定好的行车路线行驶,不得胡跑乱窜,决不允许在盲巷内调车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

7、运送大型物料要进行捆绑,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按先问、后鸣、再行动的程序起步行驶。

8、行驶当中驾驶员对货物要高度负责任,决不允许超高超宽超速行驶,以免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9、入井车辆速度控制在大巷每小时不超过20公里,转弯、交叉路口会车时先鸣笛后切换远近灯光并且时速不超过10公里/每小时,严禁强行硬会。

10、检修工和驾驶人员不能随意更改和甩掉各种保护,车辆严禁带病运行。

11、多功能车启动后严禁在铰接范围内站人,进入驾驶室必须将车门关闭。

12、多功能车在工作面安装设备或撤销设备时严格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安装时有专人指挥,以免视线不清对车辆、设备造成损坏,人员造成伤亡。

13、车辆维修或巷道内作业,临时停放不熄火时,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如果需要离开驾驶室,必须停车熄火、拉起手制动、别档、掖住车轮,确认无滑车可能,方可离去或作业。

14、刹车失灵

1)、根据路况和车速控制好方向,脱开高速挡,同时迅速轰一脚空油,将高速挡换入低速挡。这样,发动机会有很大的牵引阻力使车速迅速降低。另外,在换低速挡的同时,应结合使用手刹.

2)、利用车的保险杠、车厢等钢性部位与巷帮摩擦、碰撞,达到强行停车脱险的目的,尽可能地减少事故损失。

3)、上坡时出现刹车失灵,应适时减入中低挡,保持足够的动力驶上坡顶停车。如需半坡停车,应保持前进低挡位,拉紧手制动,随车人员及时用石块、垫木等物卡住车轮。如有后滑现象,车尾应朝向安全一面,并打开大灯和紧急信号灯,引起前后车辆的注意。

4)、下坡刹车失灵,不能利用车辆本身的机构控制车速时,驾驶员应果断地利用巷帮给汽车造成阻力。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地形可以利用,紧急情况下可将车身的一侧向巷帮靠拢,以摩擦来增加阻力,逐渐地降低车速。

5)、车辆在下长坡、陡坡时不管有无情况都应该踩一下刹车。既可以检验刹车性能,也可以在发现刹车失灵时赢得控制车速的时间,也称为预见性刹车。

15、行驶中爆胎,方向失灵

1)、发现轮胎漏气时,驾驶人应紧握转向盘,慢慢制动减速,极力控制行驶方向,不可采用紧急制动,以免造成事故。

2)、前轮爆胎:驾驶人意识到前轮胎爆裂时,应双手紧握转向盘,松抬加速踏板,极力控制车辆直线行驶,抢挂低速挡,已出现转向时不要过度矫正,在控制方向的情况下,轻踏制动踏板使车辆缓慢减速。

3)、后轮爆胎:后轮胎爆裂时,驾驶人应保持镇定,双手紧握转向盘,极力控制车辆保持直线行驶,减速停车。

4)、行驶中发生爆胎时驾驶人尽量采用抢挡的方法利用发动机制动使车辆缓慢减速,切忌慌乱中急踏制动踏板,以避免车辆横甩发生更大的险情。要保持镇静,缓抬加速踏板,紧握方向盘控制车辆直线行驶,车速降低后再轻踏制动踏板。

16、转向失灵,失控

1)、车辆驾驶人发现转向失灵,失控时,应尽快减速,在安全地点停车。

2)、前方情况不允许时,应果断连续踩踏制动踏板使车辆快速减速停车。前方情况允许时不可采用紧急制动。

17、车辆失火

1)、车辆在行驶中起火时驾驶人要保持沉着,冷静,迅速将车辆驶入安全地点,将车辆熄火,关闭电源,并尽可能切断燃油箱进油管。

2)、在一时取不到灭火器时,应脱下工作服扑打,覆盖起火点。

3)、使用灭火器时人员要站在上风头将灭火器对准火源根部进行喷射,切忌喷射顶部,或采取大范围的方式扑救。

4)、人车起火时在控制火势的同时通知随车班组长将人员疏散到上风头的安全地点,再进行灭火。

5)、发动机起火时切忌将驾驶室翻起,防止火势进一步扩大,在能够控制火势后方可将驾驶室翻起扑灭余火

篇3:煤矿无轨胶轮车爆炸物品运输安全措施

根据刘家峁煤矿井下生产需要,为了确保爆炸物品运输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无轨胶轮车安全可靠的运输爆炸物品,根据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胶轮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具备较丰富的开车经验。

2、胶轮车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行驶巷道的断面、坡度、长度、名称、弯道弯曲半径、巷壁安装物等有详尽的了解,以便在运输爆炸哦物品的路线上,对路面情况做到熟悉了解,否则不得驾驶车辆。

3、因为无轨胶轮车运输爆炸物品需精神高度集中,患有防碍安全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4、胶轮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按出车前、途中、收车后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准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入井运输。

5、胶轮车驾驶员应熟知井下有关运输规程,熟悉整个运输系统中的信号和有关规定:能正确使用各种信号,并具有一定应变能力。

6、胶轮车驾驶员应携带并准确使用通讯设施,准确执行调度指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系,不得随意关闭通讯。

7、胶轮车驾驶员开车前必须鸣笛提醒周围人员,停车时必须停在安全位置、按下急停阀且变向手柄处于中位和发动机停转后司机才可离开驾驶室座位。

8、无轨胶轮车运送爆炸物品时,所载爆炸物品的最突出部分:两侧不得超出车厢外0.6米,前端不得超出车厢1米,后端不得超出车厢2米,距顶板吊挂物突出部分不得少于0.3米,严禁超载,严禁人、物混装。装载物重心尽量和车辆重心保持一致。

9、无轨胶轮车运送爆炸物品时,随车运输人员必须对所载的爆炸物品进行前、中、后捆绑固定至少3道以上,保证不发生滑动、窜出。

10、每次装车,胶轮车运输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爆炸物品的捆绑情况、载重情况,捆绑不合适、不牢靠、超重时,严禁运输。

11、只准在规定的巷道内运送爆炸物品,爆破物品必须装在专用容器箱内进行运送。

12、参与无轨胶轮车运输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并持证上岗,严禁任何临时人员参与到运送过程中。

13、运送和装卸炸药人员必须熟悉炸药的性能。

14、运送炸药的无轨胶轮车必须按规定检查和校验,在发现的隐患未处理前不得运送炸药。

15、运送炸药的胶轮车运输队组,必须在车上写上运送炸药危险的字样。

16、用无轨胶轮车运送炸药时,且不得同时运送其他物品和工具,车底上应铺上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炸药箱与矿车周边也要用软质垫层塞紧。炸药箱不得侧放或立放,并且要固定好,防止震动、撞击和甩出。

17、井下运送炸药时,胶轮车运输队组必须安排两人负责运送,并安排一名背药工先行进到卸药地点。胶轮车运输队组的另一名人员负责把炸药装入车内,爆破工在相距10m以外的安全地点进行监督。安全员钩工、胶轮车车司机必须详细检查胶轮车装车情况,检查无误后,方可由检查人亲自发送开车信号。当炸药经绞车运送到位后,卸药地点的背药工卸完炸药,并把炸药放置在安全地点后,通知装送炸药地点的背药工,方可正常运送其他材料。

18、在运输路线上时,胶轮车严禁与其它车辆相撞击。

19、井下运送爆炸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只有确认运送炸药的巷道内无人行走后,方可开车运送,并且运送中间不得急停或加速。

20、本措施未尽之处,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篇4:诚意煤矿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为规范我矿井下防爆无轨胶轮车管理,根据伊煤生发[2011]157号“煤炭生产事业部关于加强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煤矿实际,特制订本安全技术措施:

1、成立诚意煤矿车辆调度管理小组,矿长任组长,副矿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以及合作方安全第一负责人任成员。安全通风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严格管理出入井车辆。

2、入井防爆无轨胶轮车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入井车辆尾气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的浓度不得高于1000PPm、800PPm。入井车辆排气温度不得超过70℃,发动机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

3、机运队负责井下运输线路的文明生产工作,按照伊煤生发[2011]157号文件要求,在副井大巷、南、北辅运大巷安设减速带,并保证减速带完好。

4、入井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培训,按特种作业人员要求持证上岗。

5、机运队必须保证运输线路区间拐弯、限速、减速带等反光标识完好、清晰,发现损坏,及时处理。

6、各单位入井车辆出入井,由煤矿安全板块统一编号登记,必须严格执行出入井登记制度。驾驶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矿灯、安全帽和自救器、人员定位仪。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携带手机等物品入井、严禁带烟火入井、酒后驾车等。

7、入井车辆驾驶员应熟悉矿井运输路线和井下避灾路线。

8、每次车辆入井前,车辆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车辆制动、灯光、转向、喇叭、轮胎、车厢、车门等部位,确保车辆车况完好方可入井作业。

9、专职车辆检查员定期严格检查入井车辆车况,并有记录备案。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及时汇报,隐患不排除,坚决不得入井作业。

10、每辆入井车辆必须配备不小于8kg的合格灭火器和2个故障警示牌。

11、井下行驶车辆,车速最高不得超过20km/h。

12、入井车辆不允许超载运输。

13、入井车辆运输设备、工具或材料时,不应超宽或超高,并

将材料固定牢固。如需超宽或超高运送,应制定安全措施,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14、运送特殊材料,应使用专用车辆;运送松散物料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抛洒防护措施。

15、运送易滚动物件时必须采取防滚动措施。

16、遇到巷道内有工作人员或等车人员时,必须提前50米减速鸣笛,距离人员5米必须停车,确认人员躲到安全地点时,方可再次行车。斜巷(井)运输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17、井口检身人员必须检查车辆完好情况及人车超员和料车装载是否符合要求,严禁不完好、装载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入井。

18、车辆起步前、交叉口、转弯处必须鸣笛示警,确认周边无人后方可行车。倒车时必须开启倒车声光报警装置,确认无人后方可倒车。

19、巷道交叉口、转弯处、下坡时、会车时、行车区域内视线不清时,应鸣笛,减速慢行。

20、运输巷道有人作业或进入作业区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鸣笛、减速行驶,车速不超过10km/h。

21、井下作业人员遇行驶车辆时,必须主动避让,就近进入躲避硐室;附近无躲避硐室时,待车辆停稳后,人员行至车辆后方5m外,人员给司机发出信号,车辆通过后方可前行。

22、车辆通过施工地点时,要鸣笛、减速慢行。在施工点5米前停车,确认施工点人员躲避到安全地点后,方可慢速通过。

23、下坡时车速控制在15km/h以内,严禁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24、同向行驶车辆安全运行间距不得小于50米,坡道行驶安全间距不小于100米。

25、在巷道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前后30米以外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安全版块,积极组织处理。

26、井下停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车辆应当在联巷或不影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的位置停放。当车辆在行车巷道内临时停放时,必须靠右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同时打开警示灯(不包括无警示灯车辆)。驾驶员离开时,必须熄火,拉紧手刹,挂档。

(2)在交叉路口、急弯处、坡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车辆长时间停车时应熄火,以防尾气对井下空气造成污染。

(4)故障车辆在巷道内检修时,必须在车辆前后不小于3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

27、各施工单位负责车辆运行危险源辨识工作,对行驶过程中刹车突然失灵、全车灯光突然无电、转向突然失灵、传动轴突然断裂、前轮胎突然爆裂、斜坡遇结冰、油污、稀泥等侧滑、遇到透水、火灾、瓦斯超限、顶板严重冒落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并且要严格实施。

28、各单位建立健全针对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输的各级岗位责任制,包括分管领导岗位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维修工岗位责任制、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29、各单位建立健全车辆台帐。按职责建立健全各种运行记录,包括车辆日常点检记录、车辆润滑记录、防爆车保护系统检查记录、防爆车电气部分检查记录、车辆故障检修记录、车辆备件消耗记录、司机交接班记录、车辆定期检验报告。

30、发生违章行为按照《伊泰集团煤矿安全管理标准》以及“诚意煤矿安全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31、井下行车时,原则为空车让重车。

32、井下行车时,严禁超车行驶。

33、未尽事宜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篇5:无轨胶轮车辅助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主斜井井底车场辅助运输采用无轨防爆胶轮车运输,为了保证运输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辅助运输使用无轨防爆胶轮车。设备装好后在开车前,司机及跟车人员必须对紧固、捆绑情况、装车次序和方向、装车数量、装车高度和宽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进行运输。

2、入井车辆驾驶员必须证件齐全(车辆驾驶证、入井许可证等),证件不全者严禁入井。司机严禁酒后驾车;司机身体状况不好严禁驾车。

3、车辆入井前,必须做车辆安全检查,司机必须配戴矿灯、自救器,穿好工作服、严禁带烟火、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检查车辆的车况、灭火器、接地装置是否完好;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4、车辆在所有巷道行驶时,注意沿线通风设施及电缆、管路的安全,严禁撞坏通风及井巷设施。运行车辆必须喇叭完好,倒车时应有警示信号,长距离倒车时,不准取消倒车信号。

5、运输过程中必须集中精力,认真操作,车辆在巷道中转弯时,速度要慢。运输途中遇有行人,要发出信号,减速通过。能见度低时,必须减速行驶;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车,积极采取措施处理,减少影响,保证安全。不许在坡上停车,特殊情况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6、两车相会,一方要提前在安全位置停靠,关掉大灯,待对方车辆通过后再行车。

7、行车中遇有基础不好或道路上有障碍物时,不得强行通过,待清除路障后再通过,车辆通过巷道开口和拐弯必须减速慢行,并发出声光信号。

8、车辆转弯、倒车时,要预先观察来去方向是否有异常情况,转弯或倒车时要操作自如,不可手忙脚乱突然加速或刹车。

9、物件运至指定地点卸车时,必须在专人指挥下进行,严禁野蛮卸车或随意卸车。

10、装车时,随时注意车厢的变化,避免发生危险。

11、行车中遇有锚索或长锚杆,车辆要减速通过。车辆在运行时不得进行检修。

12、车载物件发生散脱、窜位等问题时,司机要及时停车,经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行驶。

13、不可抢行争路,互不相让,必须遵守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礼让三先”的行车原则。

14、规定运输的物料不得超长、超宽、超载。车辆的灯、信号使用可靠。遵章驾驶,严禁违章作业。

15、司机严禁在机车启动状态下离开驾驶室,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做好手刹制动,脱离离合器。柴油机急速运转,行走,锁车等步骤。

16、车辆上坡不准曲线行驶,下坡不准脱档滑行。

17、严禁其他工作人员私自开车。严禁将头、手或身体伸出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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