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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难硐室动用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一、作业时间:2013年7月

二、作业地点:避难硐室

三、作业任务:设备安装

四、作业单位:机电科

五、作业负责人:康建松

六、措施编制人:乔松涛

七、施工准备

1、电焊工作,应提前半个小时向郑新公司调度室汇报,待郑新公司允许后再开始作业。

2、提前将电焊机运到现场。

3、施工所用的扳手等常用工具由机修工随身携带。

4、作业负责人随身携带一个瓦斯监测仪以便随时监控空气瓦斯含量。

5、施工前应备有0.2m3以上的砂,配备两把灭火锨或足够的水源和两只合格的灭火器。

6、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一个空水桶,作业前由项目负责人将水桶盛满水。

八、作业安全措施:

(1)电焊:

①电焊机,变压器应放在干燥通风、无积水及淋水的施焊地点上风侧,并悬挂警示牌,温度不得超过70℃;地线必须打在焊接处或同一部件上(不允许打在其他金属部件上),其电源的选择和接拆线工艺要由专职电工来完成,电源线两端接线要规范,中途的接头要使用隔爆型接线盒,电焊机电源一次侧必须有防爆停送电隔离开关,并有可靠防护装置。专职电工应详细检查电焊机接线有无挤伤、破皮等,严防漏电发生。

②电焊工要认真操作,确保焊接加固质量不得出现气孔、夹渣、裂纹、未焊满陷槽等缺陷。焊缝要求平、直,无漏焊、空焊现象;

电焊机焊接时,应使用专用回流导线与被焊接件本体连接,尽量靠近焊接部位,使焊接回流路径最短,严禁把底线搭接在被焊接件本体以外的其他金属部件上。

(2)、安全技术措施

1、电焊工作地点前后10米应喷浆或砌碹封闭,焊接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焊渣和火星等。

2、作业前必须清理作业地点周围20米之内的杂物并洒水,作业现场必须有消防水管及可靠水源,设专人负责洒水,并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和灭火砂。

3、电焊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4、必须在电焊作业地点下风侧5-10米处悬挂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当一氧化碳浓度达到20ppm时,必须停止作业。

5、电焊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观察和监督焊接地点焊渣、火花溅落情况,并经常洒水;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由现场负责人指派一名人员和专职洒水人员停留一小时检查工作地点,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宏安矿机电科

2013年月日

篇2:井口及井下电气焊使用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地点要有专职安全检查员进行检查和监督,配备两台灭火器,两只消防水桶和一把消防铁锹,施工前要在施工地点接有供水管并对工作地点进行洒水,充分湿润,割下的铁块或电焊条头放置在盛有水的消防水筒里。

2、瓦检员在施工前对施工地点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密切监视检查变化情况,一旦发现浓度达到0.8%,应立即停止电气、焊作业,加强通风管理,达到规程的安全要求后,方可恢复施工。

3、电焊、气割工作地点周围120m范围内不得有可燃性材料。

4、井口、井筒内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工作地点下方便使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工作地点下方不得有人作业。

5、井口、井筒内进行电焊作业,接地线应牢固接到被焊物件上,焊接工程中,稳、绞车不得开动,以防止电焊电流打坏钢丝绳的现象。

6、进行气割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开放置,乙炔瓶应立放,间距不得小于5m,并在乙炔表处设置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7、工作结束后工作地点要用水喷洒,并有专人检查1小时,确认无问题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

8、氧气瓶、乙炔瓶应单独分开运输,或用软物品隔离,装卸须轻拿轻放,以避免剧烈震动出现以外事故。

9、工作地点要求有良好的通风,风筒距工作面距离不超过10m,以及时排除工作场所有害气体。

10、在吊盘或其他地点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保险带,且生根点应牢固可靠,施工用工具必须将保险绳系好,套在手腕上,防止意外坠落伤人。

篇3:主斜井井口电气焊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时间:2014年月日-日八点班

施工地点:避难硐室

施工任务:安装安全门

施工单位:开拓七队

施工负责人:王永贵

现场瓦检员:

现场安全员:

由于避难硐室安装安全门,需用电焊进行现场焊接,为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电焊作业要求

(一)一般规定

1、施焊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电气焊操作规程》。

2、电焊作业地点必须选择在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通风良好的区段,并须有供水管路,制定专人负责喷水,现场配有2-3个灭火器。

3、电焊作业开始前,必须先由瓦检员携带光学瓦检仪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进行作业。

4、电焊施工时,项目部跟班经理及安全员必须在现场检查和监督,焊接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电焊作业时,场地应清理干净,无易燃品,电焊作业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安排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一)电焊作业

1、电焊工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和手套接触瓶阀和减压阀。

2、电焊机使用时必须放置专用开关及漏电保护,一次进线、二次出线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3、电焊机工作时必须指定专人停、送电,停用时及时停电。

4、电焊机必须放在干燥,通风良好,无淋水处。

5、电焊机不准带电搬运。

二、电焊安全技术措施

1、进行电焊作业时,由项目部跟班经理及安全员进行检查和监督。

2、在井口电焊施工作业时,相关人员必须按要求检查电焊设备及工具的绝缘和焊机外壳的接地是否良好,设专人停送电。有淋水时,焊接工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焊接物体上方采取防水措施,否则,禁止施工。

3、电焊作业过程中,电焊机开关闭锁由专职电工负责,不经允许严禁送电;

4、作业时,应每5-10分钟,对工作区域进行洒水,且保证工作地点下方必须潮湿,以保证熔渣落地时及时熄灭。

5、作业时,用过的废焊条头及炽热物不得乱扔,必须设专人收集后,按要求集中处理,以防引燃其它物品。

6、每次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电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传达至所有参与电焊作业的人员。

7、电焊作业期间,瓦斯检查员要同时携带光学瓦检仪与便携式瓦检仪检查瓦斯,安全员、施焊人员要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使瓦斯浓度降至0.5%以下时,方可继续作业。

8、电焊作业完成后,首先要清理作业现场,并再次进行洒水,设专人看守1小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各种用具要及时运出井口,不得在井口存放,待确认现场无误后汇报矿调度室、安监处,结束工作。

篇4:井下使用电气焊及喷灯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作内容

1、焊接及切割机械配件采用电气焊。

2、制作电缆头采用喷灯。

二、安全技术措施

(一)、电焊工的技术要求:

1、穿上规定的工作服,戴上鞋套、护目镜、手套等。

2、电焊机使用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善,如电焊机的外壳是否接地,初级绝缘层应完好,各触电部位应接触良好。

3、当电焊机与回路电源接通时,人体不得接触带电部分,如需装配、检查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后进行。

4、电焊机转动和裸露部分,应安装安全的防护罩。

5、在投入或打开电源刀闸时,应戴干燥的手套,防止弧光烧伤皮肤。

6、电焊钳的握柄用橡胶或者其他的绝缘材料制成,禁止使用绝缘或者损坏的钳柄。

7、电焊的次级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焊接电缆软线。

8、在潮湿的地方进行电焊工作,必须穿绝缘胶鞋。

(二)、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进行气焊、气割工作之前,应穿戴好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软管、减压阀、压力表、割炬、焊炬是否完好。

2、选择适当得焊炬、割炬及焊咀、割炬。

3、严禁将氧气管和乙炔管错接在焊、割炬的进气口,胶管的长度必须在10-15米以上。

4、焊、割炬各气体的通路严禁污染油垢,以防氧气遇到油垢燃烧爆炸。

5、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焊炬、割炬气体通路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关闭阀门检查修理。

6、氧气瓶和乙炔瓶或其他明火之间得距离不小于10米。

7、不完整的减压器禁止使用,减压阀冻结时应采用热水或蒸汽解冻,每个减压阀只能用一种气体,不得更换。

(三)、使用喷灯安全技术措施

1、使用喷灯时,应穿戴好规定的劳保用品,检查喷灯和煤气罐的各阀门是否完好。

2、工作中使用的煤气罐必须有国家技术部门鉴定,严禁使用劣质产品。

3、工作中根据实际,适当调整喷灯的火焰。

(四)、安全要求

1、在焊接、气割、喷灯的工作场所,必须有防火设备,如消防栓、沙箱、灭火器或盛满水的水桶,并将工作场所及焊、割物上的易燃、易爆物品清除干净。

2、对于有残留油脂和可燃性气体的窗口,应先用蒸汽吹洗或用热碱水冲洗并打开盖口,确定容器内的残余油脂和可燃、易爆物清洗干净后,亦可焊接或切割,密封的容器严禁焊接。

3、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除防止触电外,要保持通风良好,焊工应穿干燥的工作服和胶鞋,容器较小时,应在绝缘垫上工作,严禁将漏气焊炬和割炬带入容器。

4、在井下工作时必须设专职的瓦斯检查员。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使用不燃性的材料支护。

6、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瓦检员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的顶部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工作。

7、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确实没有发现有异常现象才能撤离。

施工人员:

篇5:井口及井下电气焊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为认真执行“注重细节、规范管理、防微杜渐、保证安全”的管理新理念,为确保井口、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规范井下特殊作业秩序,根据公司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井口、井下电焊、气割作业规定如下:

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在井口、井下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必须制定与相应电焊、气割工作相配套的安全技术措施,按后述要求审批后方可施工。否则无措施、措施不到位,禁止作业。施工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2、工作前,施工单位的电工必须对工作地点附近的电话线路进行检查,保证通讯畅通,否则不得工作。

3、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必须按要求检查保证所带下井的各种气瓶联接件、阀件、胶管接头等不得沾染油脂,否则应予以更换。

4、进行气割工作前,必须检查氧气、乙炔软管和割炬等连接阀件,不得有漏气现象。

5、使用电焊、气割工作前,施工单位电工必须对工作地点的所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认真检查,消灭电气失爆;并对工作地点的支护情况、顶板情况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同时,要有专人清理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闱内的浮煤及其他可燃物。

6、气割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在运送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可碰撞,并要有专人负责安全运送工作,两瓶在运送过程中,不可乘坐同一罐车下井。严禁疏忽大意碰撞气瓶部件。

7、在井口、井下进行电焊、气割作业前,由瓦检员对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风流、顶底板(含溜槽下)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严禁作业。并在作业现场、进风侧悬挂便携式瓦检仪,发现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8、进行电焊、气割工作,电焊、气割工必须持证上岗、按章操作。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提前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学习、签字。进行气割作业时,每次作业配两名气割工,一名负责气割,一名负责气瓶管理。携带至井下火种有专人管理,禁止遗留井下。割炬专用,绝缘用具、保护用品齐全。

9、在工作地点配备至少两台合格的灭火器、一只消防水桶、消防沙袋(每袋不少于5kg,至少在5袋以上),并对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电缆、皮带等易燃品进行遮盖,防止火星溅上。

10、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对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煤尘、油污等易燃物进行消扫,且该范围支护合格,否则不得进行电焊、气割工作。

1l、工作前,必须提前接通洒水管路,准备合格的洒水用具,区队安排专职洒水工对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进行认真喷洒,确保作业安全,并要在作业过程中派专人负责洒水。

12、电焊、气割工作严禁同时进行,严禁工作地点平行作业。工作地点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且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放在进风侧;各类气瓶要距工作现场火源15米以上,氧气与乙炔瓶间距5米以上,不得平放,不得放在支护不可靠的地方,要有专人负责看管。

13、工作人员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看清、看准自己上、下、左、右、前、后的各种物品、工具,该清理的一定要清理,以免出现异常。准备割掉的物品,要用镀锌钢丝绳系牢,以免割掉时坠落井筒伤人。

14、在井筒作业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带,且要挂在略高于腰部的牢固位置。

15、在井下重点防火、防爆区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还需制定专门的防火、防爆措施。

二、对作业期间的有关要求

1、在井口、井下进行电焊、气割工作时,凡使用电焊、气割的单位必须由单位队长现场监督。安监员、瓦检员、队长、洒水工、电焊气割工必须始终在现场并在技术措施上签字,施工完成后交矿安监科备案,工作期间,由队长协调落实本单位安全、质量工作及分工,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其他作业人员搞好自主保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

2、作业过程中,电焊机开关闭锁由专职电工负责,不经允许严禁送电;电焊、气割地点前、后5架支架升紧、升牢、手把打到零位,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得乱动操作手把。

3、工作时,应每工作5-10分钟,至少间隔5分钟,对工作区域进行洒水,且保证工作地点下方必须潮湿,以保证熔渣落地时及时熄灭,凡烧掉的物料及煤巷底板必须洒水降至常温。

4、工作时,用废的焊条头及炽热物不得乱扔,必须设定专人收集后,按要求集中处理,以防引燃其它物品。

5、工作时,有油桶及密闭容器的地方不得进行电焊、气割工作。

6、工作时,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同时进行电焊、气割工作,以保证安全。

7、在采用电子线路技术控制的设备上进行焊接时,必须采取防止电控系统受到焊接电流冲击的措施。在井筒气割、电焊作业时安监员、队长、现场施工负责人要做好施工指导,严防伤到钢丝绳;电焊机要有良好的接地,杜绝与钢丝绳形成回路。气割时离钢丝绳较近时,应用阻燃、耐高温的采料对钢丝绳进行包裹防护。

8、在井口、井下电焊施工工作时,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检查电焊设备及工具的绝缘和焊机外壳的接地是否良好,设专人停送电。有淋水时,焊接工必须戴绝缘手套,焊接物体上方采取防水措施。否则,禁止施工。

9、工作时,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必须弄清有无险情,如有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禁止进行电焊、气割工作。

三、对收尾工作的要求

1、工作结束后,使用的气割工具、气瓶必须升井,不得在井下存放。

2、工作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并再次洒水,设定专人再次检查工作地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待确认现场无误后汇报矿调度室、安监员,结束工作。

四、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规定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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