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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现场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为了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倡职工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做好“5S”管理和定置管理,保持生产现场整齐、清洁、有序,物料流动畅通,操作方便。建立一个安全、文明、心情舒畅的生产场所。

二、凡进入生产现场的作业人员不得带围巾、穿风衣、穿裙子和高跟鞋,发辫收放在帽内或发网内,也不得穿背心和赤膊上岗。

三、禁止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现场。不得将报纸、杂志、小说等带入生产现场观看。不得擅自在生产作业场所干私活。

四、外来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现场参观。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带人(包括小孩)进入生产场所。

五、生产作业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离、不打瞌睡,勤巡视、勤检查。

六、生产现场不得随意高声喧哗,更不能酗酒后值班。

七、对于工作认真负责,敢于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八、凡违犯上述规定均应严肃处理。对于造成事故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篇2:建筑公司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在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加强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及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统筹规划,制订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保证体系。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作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所需费用,并专款专用。

第二章安全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第五条安全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1)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的机械和设备;

2)电器设备安装的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3)为安全而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4)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计等);

5)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桥式起重机设置固定的着陆平台和梯子;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为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6)各种联动机械和机械之间、工作场所的动力机械之间、建筑工地上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以及在操作过程为安全而进行联系的各种信号装置;

7)在施工生产区域内危险处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8)在施工人员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临时防护装置;

9)在施工生产区域内,施工人员经常往来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0)在高处作业时,为避免物料坠落伤人而设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员坠落的防护网、绳;

11)在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外围封闭的防护网;

12)为防止塌方采取的支护措施;

13)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及防护措施;

14)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域的隔离措施;

15)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施;

16)在建工程的外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隔离防护设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

第三章安全设施、设备策划

第六条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环境、技术含量和施工风险程度等因素,由项目经理牵头,汇同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实施安全设施、设备策划,策划内容如下:

1)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论证。同时采取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

第七条根据安全设施策划结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所须安全设施的结构形式、材料、设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独立体现。

第八条工程项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计划须报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第四章采购(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

第九条工程项目部将施工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列出计划清单,交由公司物资供应站统一采购管理。

第十条公司物资供应站应向工程项目部提供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检验合格的相关资料,否则工程项目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部对分包方自行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实行控制。

第十二条公司物资供应站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1、根据能否满足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要求的能力选择供应商。

2、根据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重要性,从以下几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1)对供应商所生产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验证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

2)验证企业生产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相关证件;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对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与公司物资供应站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供货和检验方式。

第五章过程检验

第十四条现场安全设施、由工程项目部统筹规划,根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计划负责建立、管理。

第十五条按安全措施计划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验,只有通过检验的设施、设备才能安装和使用。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应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的验证;

2)对一般脚手架工程的搭设(含外围封闭),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作业方案)规定的要求分层验收;

3)对特殊类脚手架的搭设,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作业方案)规定的要求进行分层验收,并报请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复查;

4)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设施,如通道防护棚;电梯井内隔离排或安全网;脚手架外围封闭、上下通道、上层施工通道;"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悬挑钢平台;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人员行走防护设施、作业点的防护措施;外挑安全网等搭设、组装完毕后须进行检查验收。

5)对专项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检查;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部设备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对施工机械及施工机具,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责成施工单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持机械的完好;

2)对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升降设备(如塔式起重机),必须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由其通知有关法定部门检测;

3)对井架和龙门架、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的组装、搭设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报请公司安全部复查;

第十九条上述各类检查和检验完毕后工程项目部须填写验收记录。

第六章施工过程的控制

第二十条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应由该项目技术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第二十一条工程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搭设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起重机械或其它设施、设备,必须经工程项目部确认同意。如当天未能完成时,应做好局部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措施计划中确定的危险部位和过程,责成分包单位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措施和方式,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应连续监控。

1、应把危险性较大的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井架(龙门架)、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除、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的组装定为危险作业,实施重点监控;

2、在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前应通知工程项目部,由其确认可拆除时,方可拆除。因拆除后影响该区域或后工序的施工安全,应服从安排,予以保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

第二十四条在工序交接中,应由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组织交接双方负责人,对现场的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确认。

第七章事故隐患的控制

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应对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合格过程不通过、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第二十六条对事故隐患应由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汇同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理方式:

1、停止使用、封存;

2、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

3、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4、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5、对不安全生产的过程重新组织。

篇3:D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1.一般规定

1.1项目经理部应认真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有序、整洁卫生、不扰民、不损害公众利益。

1.2现场门头应设置承包人的标志。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应负责施工现场场容文明形象管理的总体策划和部署;各分包人应在承包人项目经理部的指导和协调下,按照分区划块原则,搞好分包人施工用地区城的场容文明形象管理规划,严格执行,并纳入承包人的现场管理范畴,接受监督、管理与协调。

1.3项目经理部应在现场入口的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牌,包括:工程规模、性质、用途,发包人、设计人、承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名称,施工起止年月等。

2)安全纪律牌。

3)防火须知牌。

4)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

6)施工总平面图。

7)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

1.4项目经理应把施工现场管理列人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内容,并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认真听取邻近单位、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反映,及时抓好整改。

2规范场容

2.1施工现场场容规范化应建立在施工平面图设计的科学合理化和物料器具定位管理标准化的基础上。承包人应根据本企业的管理水平,建立和健全施工平面图管理和现场物料器具管理标准,为项目经理部提供场容管理策划的依据。

2.2项目经理部必须结合施工条件,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认真进行施工平面图的规划、设计、布置、使用和管理。

1)施工平面图宜按指定的施工用地范围和布置的内容,分别进行布置和管理。

2)单位工程施工平面图宜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需要,分别设计成阶段性施工平面图,并在阶段性进度目标开始实施前,通过施工协调会议确认后实施。

2.3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施工总平面图或相关的单位工程施工平面图划定的位置,布置施工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脚手架、密封式安全网和围挡、模具、施工临时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管道或线路、施工材料制品堆场及仓库、土方及建筑垃圾、变配电间、消火栓、警卫室、现场的办公、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等。

2.4施工物料器具除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就位布置外,尚应根据不同特点和性质,规范布置方式与要求,并执行码放整齐、限宽限高、上架入箱、规格分类、挂牌标识等管理标准。

2.5在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临时围护设施。危险品库附近应有明显标志及围挡设施。

2.6施工现场应设置畅通的排水沟渠系统,场地不积水、不积泥浆,保持道路干燥坚实。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

3环境保护

3.1项目经理部应根据《环境管理系列标准》(GB/T24000一ISO14000)建立项目环境监控体系,不断反馈监控信息,采取整改措施。

3.2施工现场泥浆和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人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湖泊、池塘。

3.3除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化沥青和焚烧油毡、油漆,亦不得焚烧其他可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味的废弃物,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3.4建筑垃圾、渣土应在指定地点堆放,每日进行清理。高空施工的垃圾及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措施清理搬运。装载建筑材料、垃圾或渣土的车辆,应采取防止尘土飞扬、洒落或流溢的有效措施。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污水应进行处理。

3.5在居民和单位密集区域进行爆破、打桩等施工作业前,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申请批准,还应将作业计划、影响范围、程度及有关措施等情况,向受影响范围的居民和单位通报说明,取得协作和配合;对施工机械的噪声与振动扰民,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控制。

3.6经过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应由发包人在施工前通知承包人,标出位置,加以保护。施工时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3.7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环境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先告示。在行人、车辆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标志。

3.8温暖季节宜对施工现场进行绿化布置。

4防火保安

4.1现场应设立门卫,根据需要设置警卫,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其他现场施工人员宜有标识。有条件时可对进出场人员使用磁卡管理。

4.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现场必须有满足消防车出人和行驶的道路,并设置符合要求的防火报警系统和固定式灭火系统,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火灾易发地区施工或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承包人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可设吸烟室。

4.3施工现场的通道、消防出人口、紧急疏散楼道等,均应有明显标志或指示牌。有高度限制的地点应有限高标志。

4.4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提供爆破器材的品名、数量、用途、爆破地点、四邻距离等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

(区)公安局申领"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由具备爆破资质的专业队伍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5卫生防疫及其他事项

5.1施工现场不宜设置职工宿舍,必须设置时应尽量和施工场地分开。在办公室内显著位置应张贴急救车和有关医院电话号码。根据需要采取防暑降温和消毒、防毒措施。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应分区明确。

5.2承包人应明确施工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人和投保范围。

5.3项目经理部应对现场管理进行考评,考评办法应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制定。

5.4项目经理部应进行现场节能管理。有条件的现场应下达能源使用指标。

5.5现场的食堂、厕所应符合卫生要求,现场应设置饮水设施。

篇4:作业现场清扫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生产安全,遏制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安监局编制的《涉可燃粉尘企业火灾与爆炸防护实践指导书》,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作业现场管理

三、管理内容:

1.作业场所应至少每班清扫1次。

2.除尘系统管道应至少每月清扫1次。

3.墙壁、建筑钢结构表面,以及吊顶和其它隐藏表面,应至少3个月清扫一次。

4.清扫时应避免形成粉尘云。

5.清扫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应使用铁质工具,最好使用移动式粉尘防爆型真空清扫设备。禁止使用高压空气吹扫,在无法用其它工具清扫,必须使用压缩空气吹扫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吹扫前,区域和设备已经用真空吸尘方式进行了清扫。

②区域内不适于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已经关停。

③区域内点火源已经全部清除,不存在能够点燃粉尘云或粉尘层的热表面或火焰。

④使用的蒸汽或压缩空气的压力低于103kPa。

6.清扫时应保持车间通风良好,不应敲打管道和设备。

7.在用水清扫设备或地面上的粉尘后,不应留有泥浆或粉尘结块。

8.除尘器布袋根据收尘量随时进行清理,每天下班必须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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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8日

篇5: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项目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工作,防止伤亡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济宁市北湖区恒大名都项目部及下属各劳务分包、专业承包等一切在项生产作业单位。

第二章危险作业的定义与级别分类

(三)危险作业的定义

施工现场危险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由于施工工艺自身含有较大的风险,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作业活动。

(四)危险作业的等级分类

根据危险作业的危险程度,将危险作业分为AA、A、B、C四个等级,分别表示特大危险作业、重大危险作业、较大危险作业和一般危险作业。

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类别按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共分9大类,44小类,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危险作业一览表》(附件1)所列内容。

第三章危险作业预控管理

(五)危险作业辨识

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应组织工程、安全、质量等部门对工程全周期可能存在的危险作业进行识别并根据危险等级进行分类,形成《危险作业清单》(附件2),并根据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项目安全室依据全周期《危险作业清单》根据施工现场阶段建设每月编制当前施工阶段《危险作业清单》

(六)危险作业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编制、审核及审批

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即将出现的危险作业提前进行预控管理,除C类危险作业应编制技术交底外,其余危险作业均须编制危险作业施工方案。

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须根据危险作业的级别,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工程、安全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危险作业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AA类危险作业的施工方案,由分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核,集团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批。

A类、B类危险作业的施工方案,由分公司技术部进行审核,分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批。

C类危险作业的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进行审批。

危险作业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的编制、审核及审批规定执行集团总部技术部要求。

项目经理部危险作业安全系统审批程序:由项目安全室提交危险作业评价,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工程经理、安全主任分别进行危险作业审批,审批完成后进行危险作业,项目工程室、安全室及作业分包单位进行现场准备工作及监督旁站开始施工。作业完成后进行作业结束评价。此过程中,监督检查人员发现违反技术交底或方案危险作业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待问题解决后复工。

(七)危险作业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对于AA类、A类危险作业施工方案,集团公司、分公司技术部门须根据危险作业的级别,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AA类危险作业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由集团公司组织,分公司及项目部参与。

A类危险作业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由分公司组织,项目经理部参与。

(八)危险作业条件评价及许可管理

危险作业施工前,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须根据危险作业的级别,组织工程、技术等部门对危险作业是否具备施工作业条件进行评价,确认达到条件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施工。危险作业条件评价及许可须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见附件3)。

AA类危险作业的施工作业条件评价,由分公司安全部门组织实施,分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审核,集团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审批许可。

A类危险作业的施工作业条件评价,由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审核,分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审批。

B类危险作业的施工作业条件评价,由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安全主任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C类危险作业的施工作业条件评价,由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安全主任审批。

第四章危险作业施工管理

(九)危险作业旁站监督管理

危险作业开始施工后,由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组织工程、质量、技术等部门对危险作业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督,督促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得到实施。

AA类、A类危险作业,由分公司及项目经理安全部门组织实施旁站监督。

B类、C类危险作业,由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组织实施旁站监督。

(十)危险作业制止管理

危险作业施工过程中,因施工环境(如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政治敏感时期等)不适合危险作业时,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均可下达停止危险作业的指令。

(十一)危险作业验收管理

危险作业施工完毕后,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公司及项目部技术部门应当组织工程、安全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留存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AA类危险作业的验收工作,由分公司技术部门组织实施。

A类、B类、C类危险作业的验收工作,由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章附则

(十二)本办法执行中的问题由中铁建设集团济南分公司济宁恒大名都项目部安全室负责解释。

(十三)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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