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安全技术措施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煤矿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松树沟煤矿现开采五层煤,煤尘具有爆炸性,为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严格按松树沟煤矿综合防尘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进行防尘工作。

二、加强消尘工作的管理,确保各类巷道的煤尘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三、在矿井的主要运输巷,设置主隔爆水槽,其数量按每平方米不少于400升设置。

四、在每个施工的石门区,设置辅隔爆水槽,其数量按每平方米不少于200升设置。

五、在采煤回风道,设置辅隔爆水槽,其数量按每平方米不少于200升设置。

六、隔爆水槽的位置具工作面60米至200米。

七、隔爆水槽按设应选择在断面变化不大的直线巷道内。

八、每一架水槽棚上的水槽与水槽同支架或巷道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1.5米。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8米,两个水槽之间不得大于1.2米。

九、水槽底部至顶板的距离不得大于1.8米。

十、水槽底部至底板的距离不得小于1.8米。

十一、主隔爆水槽总长度不得小于30米,辅隔爆水槽总长度不得小于20米.

十二、水槽棚与水槽棚之间的距离为1.2米至3米。

十三、吊挂水槽时要严格按施工标准施工,确保水槽起到隔爆作用。

十四、设专职人员对水槽的水量、数量、吊挂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对不能使用的水槽要及时更换。

篇2:煤矿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安全技术措施

松树沟煤矿现开采五层煤,煤尘具有爆炸性,为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严格按松树沟煤矿综合防尘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进行防尘工作。

二、加强消尘工作的管理,确保各类巷道的煤尘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三、在矿井的主要运输巷,设置主隔爆水槽,其数量按每平方米不少于400升设置。

四、在每个施工的石门区,设置辅隔爆水槽,其数量按每平方米不少于200升设置。

五、在采煤回风道,设置辅隔爆水槽,其数量按每平方米不少于200升设置。

六、隔爆水槽的位置具工作面60米至200米。

七、隔爆水槽按设应选择在断面变化不大的直线巷道内。

八、每一架水槽棚上的水槽与水槽同支架或巷道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1.5米。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8米,两个水槽之间不得大于1.2米。

九、水槽底部至顶板的距离不得大于1.8米。

十、水槽底部至底板的距离不得小于1.8米。

十一、主隔爆水槽总长度不得小于30米,辅隔爆水槽总长度不得小于20米.

十二、水槽棚与水槽棚之间的距离为1.2米至3米。

十三、吊挂水槽时要严格按施工标准施工,确保水槽起到隔爆作用。

十四、设专职人员对水槽的水量、数量、吊挂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对不能使用的水槽要及时更换。

篇3:煤矿预防隔绝煤尘爆炸措施

防止煤尘爆炸的措施包括防尘措施、防爆措施和隔爆措施。

一、防尘措施:防尘措施的作用是减少井下煤尘的产生和飞扬。

1、打眼爆破防尘

(1)湿式打眼。

(2)使用水泡泥。

(3)爆破前后冲洗巷壁,爆破时使用风流净化水幕。

2、运输防尘

(1)皮带输送机的转载落差,均不得超出0.5m,如果超过0.5m,则应安装合适溜槽或导向板传输。

(2)转载点必须安装自动喷雾装置,推广使用全封闭式转载点机械自动喷雾装置。

(3)煤仓放煤口,距皮带边缘的距离不得大于0.4m。

(4)煤仓放煤口,应采用机械式联动喷雾装置或电动式喷雾装置,实现放煤同时喷雾,雾流必须罩住煤流。

(5)在装煤点下风侧20m内,设置一道能封闭巷道全断面的净化风流的水幕。

(6)运输大巷中应安设自控式风流净化水幕,净化水幕保持常开,实现行人通过时能自动停止喷雾,过后能自动恢复喷雾。

3、采掘机械割煤时的防尘

(1)选择最佳切割速度。采掘机械的切割参数对产尘量影响甚大。一般采取减少齿数、增大齿距、加大截深和降低切割速度等措施。

(2)使用外喷雾和内喷雾洒水。

(3)使用除尘风机。

(4)在采掘前进行煤层注水。

(5)为采掘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

二、防爆措施:防止煤尘生成和防止煤尘引燃的措施称为防爆措施。

1、定期清扫积聚在巷道周边、支架及设备上的沉积煤尘要清扫。

2、期用水冲洗巷道顶、帮和支架上的沉积煤尘,冲洗下来的煤尘要清理运出。

3、对主要巷道和硐室要进行刷浆。

三、隔爆措施:限制煤尘爆炸事故的波及范围,不使其扩大蔓延的措施,称为隔爆措施。

1、隔爆设施

在井下巷道中,采用安装隔爆水棚来隔绝煤尘爆炸,使用和安装必须符合MT157-87《煤矿用隔爆水槽、隔爆水袋通风技术条件》的规定。

(1)主要隔爆棚应在下列巷道设置:

a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大巷;

b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

c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2)辅助隔爆棚应在下列巷道设置:

a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

b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巷掘进巷道;

c采用独立通风井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

四、严格落实各单位区域划分职责,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彻底杜绝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