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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眼打木点柱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22114切眼长320m,宽7.5m,巷道断面过大。当在布置22114工作面时,由于切眼悬顶面积过大,需在切眼处打木点柱用以加强该切眼处的支护,同时又能减缓顶板下沉,从而保证切眼行人行车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前准备工作

1、工作人员要戴好各种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帽。

2、准备好打木点柱所需的工具、材料,如钳子,铁丝等,并确保工具完好无损。

3、测量好各个木点柱所在点位和所需木点柱的长度,根据测量数据对应锯好每根木点柱。

4、将木点柱装车并捆绑好运往22114切眼处,在装运木点柱时装运人员要相互配合,协调一致,以防碰伤挤伤人员。

5、进入22114切眼时首先要由跟班对长用随身携带的便携式瓦斯监测仪监测工作地点瓦斯情况,在确保安全后,准许工作人员进入作业。

6、作业前要仔细观察顶帮情况,做好敲帮问顶工作,保证所在工作区域安全后方可作业。

二、作业时注意事项

1、打木点柱时一定要严格按照矿生产办下发的《施工联系书》执行,保证整排木点柱距切眼正帮煤壁3m,如遇调车硐和煤机机窝时木点柱间距为2m一根,其余地方为4m一根。

2、人员在搬运木点柱时要轻拿轻放,如需多人配合搬运时,搬运人员要步调一致,同起同落,防止木点柱掉落或倒柱砸伤人员。

3、打好的木点柱要用木楔与顶板背死,并用捆绑绳与顶板钢筋网捆绑牢固,同时木点柱之间要用防倒绳可靠连接,防止木点柱倒柱砸伤作业人员。

4、当顶板太高需要登高作业时,应严格按照《高空作业管理规定》执行。同时人员要配合到位,必须有专人监护,专人扶持,确保登高梯或凳子稳固可靠,安全后方可登高作业。

5、打木点柱时作业人员要正确使用工具,要花心思,取巧劲,不要盲目乱干,以防碰伤或砸伤人员。

6、工作人员要正确站位,防止打木点柱时上方顶板鳞皮和漏矸掉落砸伤人员。

7、打木点柱时人员要注意巷道行车,及时躲避过往车辆,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三、清理现场

打完切眼所有木点柱后,工作人员要及时清理工作现场的铁丝和木头等杂物,带走所有工具和剩余材料,将之同时升井,确保切眼的文明生产。

篇2:煤矿打点柱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由于矿山压力大,s3.4皮顺密闭向外部分棚梁变形,因此,生产科安排我队对该段进行打设点柱加固,为确保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施工前准备

1、施工前需要准备好木点柱,点柱规格为∮160×3000mm的园木。

2、施工前由通风队检查瓦斯,施工地点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

3、方木规格为200×200×2000mm,由单轨吊分别运至s3.4尾巷斜巷口和s3.5皮顺与s3回风下山立交下,再人工抬至工作地点。

三、施工工艺及技术要求

1、对尾巷向北与s3回风下山贯通段冒顶打木设垛前,先对冒顶处往外的不合格棚先进行打设摩擦柱加固,并且要穿鞋戴帽,点柱要打在实底上。然后再开始由里向外打设联手木垛,冒顶区向北与s3回风下山贯通段打木垛至距交岔口5米处,冒顶区向南打木垛至距冒顶区11米处,木垛要打设平,接顶后要用鞋板打紧。

2、处理全锚支护处的冒顶时,先在冒顶外面5m范围打设点柱后,再开始由里向外打设联手木垛,木垛要打设平,接顶后要用鞋板打紧。

四、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找掉帮顶活煤活矸,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施工。

2、施工前,必须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清理好安全退路,以防冒顶堵人。

3、施工地点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施工,必须采取措施排放瓦斯。

4、施工过程中,必须派一名有经验的老工人专门监护顶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打设点柱时要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并由一名老工人专门观察顶帮的变化情况。

6、打设点柱时,一定要打在实底上,要打直打正打牢,并且点柱要穿鞋戴帽,之后栓好护绳。

7、打设木垛一定要打平打牢,确保木垛吃力有效。

8、本措施未涉及内容均按《煤矿安全规程》及矿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篇3:主井上井口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由于地面车间加工零部件需要烧焊,为安全作业起见,特制定本安全措施。

二、危险因素

1、作业现场没有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具,发生火灾后,不能及时控制火灾。

2、登高作业时,所用梯子放置不稳当,或没有扶好梯子,登高作业人员有坠落摔伤的危险。

3、氧气、乙炔放置距离太近,发生事故;

三、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明确施工目的,掌握施工程序,熟悉现场情况,在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保质、保量、按时、安全完成施工任务,凡酗酒及精神不佳者,严禁参加施工。

2、施工前必须彻底清理现场的各种杂物并洒水防尘,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并在施工现场准备两台以上合格的8kg干粉灭火器、沙箱和水箱。

3、凡登高、凌空作业者,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帽,并将安全带系在相应的固定件上。

4、电焊工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胶靴及手套。

5、使用氧气、乙炔时,两气瓶必须放置平稳,相距10米以上,,所用气线、割具等严禁漏气,仪表、阀门必须灵敏可靠,整个系统严禁漏气。

6、使用电焊机时,必须做到:

(1)电焊机必须绝缘良好,所用电缆必须完整,严禁破皮漏电,电缆必须悬挂,严禁与水接触,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2)电焊机严禁淋水,严禁带电移动,电焊机附近必须设电源开关,并派专人看管和停送电。

(3)电焊作业时,电焊机地线必须与焊接物件就近直接安设,严禁串接其他物件或搭接其他物件作为地线延长线,以防止焊接电流烧毁设备或物件,烧焊结束后,及时将电焊机运到安全地点。

7、烧焊结束后,必须由专人消灭火种并看管现场1小时,无异常后,方可收工。

8、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本措施,在施工中严格贯彻执行。

四、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1、作业前,应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工器具。

2、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本职工作,并熟知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作业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认真学习作业安全措施,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作业。

4、作业时,跟班队长负责现场作业安全及措施执行,队长负责作业。

本措施未写入部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篇4:泄水巷过无炭柱安全技术措施

1507泄水巷施工过程中,距巷道拉门口520m处,因地质条件变化,在掘进过程中,遇有长轴与施工巷道斜交陷落柱,此段巷道施工长度约80m,为保证施工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方法及要求:

施工坡度0°、施工方向:按中线方向施工,施工方法:采用炮掘。

二、支护方式及要求:

支护方式为锚杆、锚索、钢带、金属网、梯形工字钢铁棚联合支护,最大控顶距为1000mm,最小控顶距为200mm。

1、钢带使用3.0米四眼;两排锚索的中间(锚索排距4.0米),间距1.8m;锚杆间距1.0m,排距0.8m;梯形工字钢棚棚距0.8米,上净口2.9m,下净口3.8m,净高2.6米(梁长3.2m×腿2.8m),叉角80°。顶帮背板使用水泥背板,背板数量为顶6块,两帮各6块。每架棚6根拉杆。帮顶水泥背板规格:1200mm×200mm×100mm,巷道支护见后附图。

2、临时支护形式:

采用前探梁支护,金属前探梁使用不少于两根且长度不小于3.5m的15kg/m的轻轨或11#矿工字钢顺巷平行布置,并用3道专用前探梁卡固定在进度棚梁上。

3、支护工艺:

⑴当顶板稳定时:架设临时支护→铺联网→安装钢带→打锚杆→出岩石→架棚→刹帮顶杆→安装锚索。

⑵当顶板破碎时,打眼前,应打超前锚杆进行临时支护,超前锚杆数量不得少于4根锚杆,之后的支护工艺与(1)相同。

4、支护材料见下表

名称?材料?规格型号?单位?每米耗量?备注

顶锚杆?高强度左旋螺纹钢?ф18×2200mm?根?4

锚杆托片?钢板轧制?ф120mm×10mm?片?4

锚索?钢绞线?ф15.24×7300mm?根?0.5

锚索托片?d=10mma3钢板?300mm×300mm×10mm?片?0.5

锚索锁头?套?0.5

锚固剂?树脂锚固剂?ck2335.z2360?支?10.5

金属网?10#50×50金属铁丝网?1100mm×3700mm?m2?4.07

钢带?ф14mm圆钢焊接?35mm×3000mm?根?1

三、爆破作业

炮眼布置按附图炮眼布置图严格执行,采用楔形掏槽法,眼底要保持较好的爆破效果。周边眼底眼布置倾斜向下,要扎到巷道轮廓线以下,方便掏出柱窝。打眼时采用煤电钻或风钻打眼。

爆破图表(见下表)及炮眼布置图(后附)

岩巷炮眼布置及装药量

眼号?炮眼名称?炮眼深度/m?装药量?爆破顺序?联线方法

卷/眼?总计/卷

1-4?掏槽眼?1.0?2?8?1?串联

5-14?辅助眼?0.8?1?10?23

15-33?周边眼?0.8?1?19

总计37

四、运输方式

使用40t型刮板输送机与皮带输送机联合运输,人工装矸,煤矸分装分运。

五、安全技术措施:

(一)开口措施:

1、必须加固好掘进处及其附近的巷道支护,若近处有空帮空顶情况,可加固密集支架,并对巷道周围附近交岔点进行加强支护,增加锚杆和锚索密度。

2、新巷开掘施工要浅打眼,少装药,放小炮或用手镐挖掘的方法,尽量避免震动煤壁或因放炮引起冒顶。

3、新巷开掘处及时进行支护,尽量缩短放炮时间或减少暴露面积。若压力增大,则应及时采用适合现象情况的特殊支护。

4、开口前必须先进行配风,无配风不准开口。

5、开口前必须将开口附近的各种设备掩盖好,防止放炮崩坏。

6、开口前必须对开口点进行加强支护,增加锚索支护密度。

(二)贯通措施:

1、两巷相距20m时,必须停止一头作业,停掘的工作面不准停风。

2、每次打眼前必须先打探眼,探眼深度不得小于5m,探透后采取少打眼,少装眼,零放炮或用镐创等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方法。

3、放炮前必须对停掘的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1.0%时,不得放炮。

4、放炮前必须由班组长负责指派专人在警戒线外设置警戒。警戒人员由班组长或放炮员亲自接送。严禁用电话联系的方式。

5、贯通前必须对被贯通地点的支架进行加固,贯通点的支架规格必须达到设计的要求。

(三)通风、瓦斯

1、风筒严禁在行人侧吊挂,要吊平、吊直,风筒末端距工作面不得大于5m。

2、在正常工作中,如风筒突然断开,大破裂影响到正常供风时,瓦检员必须及时通知受影响的人员撤出,并进行更换。在更换过程中必须注意检查瓦斯积聚情况,如果瓦斯浓度超过3.0%时,则采取瓦斯排放措施。

3、吊挂风筒必须由外向里进行,逐节连接,逢环吊挂。

4、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风机,确需停风时,必须按矿长签发的停风计划进行。

5、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瓦检员必须立即撤出工作面所有人员,并在巷道口2米处设置醒目的棚栏,禁止人员进入无风区,并向矿值班室汇报。

6、瓦斯检查员必须在工作面交接班,无空班,无虚报瓦斯现象。

7、瓦斯检查必须做对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帐进行三对口。

8、瓦斯检查员在交接班时,必须向接班人员就本班工作内容,瓦斯检查情况和重点问题以及下一班应注意的事项,向接班瓦检员逐一交待清楚,并请接班瓦检员在瓦斯报告单位班末把瓦斯报告单交接给调度室,并就重点情况做详细的口头汇报。

9、在下列情况下瓦检员不准离岗:

⑴发现瓦斯超限和瓦斯积聚未处理完;

⑵排放瓦斯未结束;

⑶局扇无计划停风,未查明原因和进行处理的;

⑷发现工作地点风流不正常,未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的;

⑸发现有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事故,未安排处理的;

10、瓦检员每班接班时,必须对局扇10米范围内进行检查,发现循环风立即向值班室汇报,并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当班跟班矿长、队长处理。

(四)打眼、爆破

1、打眼前首先必须检查打眼地点的安全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加固工作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的支护。

2、打眼前必须做到“三紧”“两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手套、不要把手巾露到衣领外。

3、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或在残眼内打眼。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打眼,处理好后方可作业。

⑴掘进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0%或局部瓦斯浓度达到2.0%时;

⑵工作面拒爆,残爆没有处理完毕时,(处理瞎炮除外)

⑶发现煤层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漏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打眼,切断电源,但不准拔出钻杆,并向矿值班室汇报,听候处理,施工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⑷供水管无水、防尘设施不齐全或防尘设施损坏失效时;

⑸钻孔突然与采空区或巷道相透时;

⑹其它安全隐患未排除时。

6、炸药必须由专职放炮员领取,并迅速背往工作地点,不得在不安全地点和人多处逗留,更不许背着炸药进入机电硐室或将炸药、电雷管与电器设备放置在一起,运送时炸药、电雷管必须分开放。

7、从地面向井下乘罐运送爆破材料前必须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乘罐时除爆破员外严禁搭乘与此工作无关人员。

8、炸药、电雷管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必须存放在专用爆炸材料箱内,严禁乱扔乱放,并进行加锁。

9、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器设备及通风良好的地点,并放置在挂有电缆或电器设备的另一侧

10、放炮时,必须将爆炸材料箱移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11、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必须将成束的电雷管归好,拦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准手拉管体硬拽脚线。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12、装配引药必须在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附近进行,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防止折断脚线。严禁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引药。

1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14、装药时必须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卷紧密相连,药卷装完后要将两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

15、必须采用正向装药,严禁采用反向装药。

16、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眼深的1/2,并使用水炮泥。

17、放炮母线与电缆、信号线等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如必须挂在同一侧时,放炮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等线的下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18、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换牌制”,放炮期间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自动报警瓦斯检测仪。

19、放炮前,班组长、放炮员必须清点人数,在通往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在警戒线以外设置警戒线,必须实行接送制,放炮员必须最后一个离开放炮地点。

20、放炮员发出放炮信号后,至少再等5秒钟方可放炮。

21、放炮后,待工作面炮烟被吹散后,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

22、拒爆、残爆处理:

⑴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⑵在距原炮眼0.3米以外另打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⑶严禁用镐创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

⑷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代清楚。

23、通电后拒爆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至少再等5分钟,方可沿线路查找原因。

24、放炮距离、躲炮距离、警戒距离。

⑴巷道拐一个死弯,距工作面75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⑵直线放炮距工作面15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25、放炮母线必须随放随挂,放炮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每次放炮后必须立即拔出钥匙,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26、使用风钻打眼时,风钻与风绳必须连接牢固。

(五)临时支护、出矸措施:

1、放炮结束并检查工作面安全情况后,首先必须先将前探梁向前窜,将空顶拖住,严禁空顶作业。

2、找掉工作面顶帮的浮矸块。

3、当采用岩铲出矸石时,作业前必须检查与岩铲相连的钢丝绳,牵引棍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时不得使用。

4、出岩石时,必须由外向里进行,大块岩石用镐钩出。

5、出岩石期间,把持岩铲的人员与牵引棍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精力集中,操作时,两人必须侧身。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将牵引棍取出。

6、严禁持牵引棍人员骑在溜槽上牵引,必须保持与溜槽适当的距离。

7、当撬棍到达溜子边缘时,持牵引棍人员必须立即从溜槽中取出。

8、出岩石期间必须进行洒水消尘。

9、当采用掘进机出矸石时,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10、使用刮板运输机出矸前,必须在机尾打设牢固的撑木,防止发生意外。

11、出矸期间,在出矸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员作业或停留,刮板运输机司机必须精神集中,当发生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刮板运输机运转。

(六)支护措施:

1、架棚前必须设置工作台,并保证工作台稳固。

2、若下帮腿窝不在实底上时,必须加垫块,长垫块长度不得小于170mm,宽度不得小于100mm,厚度不得小于50mm,防止柱腿下沉。

3、架棚时,严格按中心腰线施工,要做到高低一致,金属网铺设均匀,孔孔相连,两帮整齐,上梁时,必须手托棚梁,稳抬稳放,相互协调,不准将手伸入柱梁接口处。柱腿必须紧靠梁上的档板。

4、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及时扶正,更换。

5、严禁空顶作业,冒落高度在0.3米以上用密背板刹严,并严格接顶。

6、当压力大时或发生冒顶时棚距缩小到0.6m,进行加密支护。

7、锚索要进行检查并留有记录,不合格要及时补打,锚索要根据现场情况调整长度,保证达到预紧力,锚索长度的调整要及时通知技术科、安全科,经同意后方可调整。

(七)、防尘、隔爆措施

1、运、回两巷每50米设置一个三通阀门,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管路末端与工作面迎头的距离不准超过50m。

2、放炮时必须使用水炮泥,放炮地点及前后20m范围内,放炮前后必须冲洗巷帮,装运煤时必须洒水消尘。

3、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冲刷巷道和洒水灭尘,掘进巷道至少每日冲刷一次,并保证巷道内浮尘堆积不超过2mm,连续长度不超过5m。

4、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5、隔爆水袋应设在直线巷道内,与巷道交岔口转弯处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

6、水袋水量不低于200升/平方米,水棚间距2米,棚区长度不小于20米,水袋距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小于100毫米。

7、吊挂水袋的挂钩,采用斜钩相向吊挂。

(八)防治水、探水措施:

必须严格执行本工作面防治水专项措施。

(九)机电设备管理措施:

1、必须采用“三专”“两闭锁”供电。

2、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3、检修电气设备时严格执行验电制度,并挂有“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作业人员有权摘掉警示牌。

4、开、停运输设备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

5、检修设备时,必须将所检修的设备闭锁。

6、更换大件设备时,必须预测起吊梁及连接件的承载能力,作业人员必须避开起吊期间大件突然下落伤人的位置。

7、运输机的机头,机尾必须打压溜柱。

8、紧链时必须用紧链器。

9、交岔点如不能有正常行人道,需横跨输送机时,必须设置行人过桥。

(十)监控设备管理措施

1、安装电气设备的同时,必须安装齐全的监控设备。

2、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必须取自被控电源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3、监控分站必须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无淋水进风巷道中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处。

4、甲烷传感器必须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帮不小于200mm,不得悬挂在风筒一侧,禁止用新鲜风直接吹甲烷传感器。

5、甲烷传感器距工作面5米设置,距回风流中全风压巷道10米-15米设置。

6、瓦检员每班必须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两者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以较大者为依据,将检查结果汇报矿值班人员。

7、甲烷传感器的移动由瓦检员负责,严禁擅自停用。

8、甲烷传感器的设置,维护、更换,由当班电气人员负责,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十一)避灾路线及附图

避灾路线及附图按《作业规程》执行。

(十二)爬爬车运料措施:

1、爬爬车绞车必须使用慢速绞车,车速不得超过1.0m/min。

2、必须设2名人员进行,其中:一人监护、瞭望;另一人手扶、看护爬爬车。

3、爬爬车运行期间,绞车至爬爬车不准行人,警戒工作由绞车司机和爬爬车监护人员负责。

4、爬爬车两侧距设备及巷道帮各保持0.5m的安全距离,否则不准使用。

5、严禁在无人监护及不符合使用的地点使用爬爬车。

(十三)其它安全措施:

1、延设溜槽必须铺直、铺平、坡度变化较大地段拉底或垫底,尽量减小垂直方向弯度。

2、修复支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多处同时修复,严禁里面有人作业或停留。

3、所有人员必须爱护机电设备和通风设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4、两人抬料或多人运送电气设备时,必须协调一致,避免伤人。

5、凡挂有免进牌或设置警戒牌地点,任何人不得进入。

6、各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许作业。

7、其它未尽事宜均按《煤矿安全规程》、《各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篇5:回采工作面改造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概况

1.28092工作面改造巷截止5月5日,贯通剩余距离为44m。

2.贯通处巷道的支护方式为2.4mπ型梁配单体液压支柱支护。

二、贯通方案

1.贯通地点:距材料巷安全出口外35m处。

2.贯通原则:临近贯通处时,必须减小一次爆破距离。

3.贯通方向:向材料巷方向贯通。

三、安全技术措施

1.区队技术人员要及时预报每日该施工地点的贯通剩余距离,掌握地质变化情况,并把贯通位置标定在材料巷里。

2.施工单位必须开好班前会,并将本措施在会上班班贯彻;要求每班有专人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工作。

3.施工前,备好备齐防片帮、冒顶材料,液压管路、压风管路敷设到位,材料运到存放地点后,靠帮摆放整齐,严禁堵塞退路。

4.每次开工前,班长必须首先把施工地点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待不安全隐患处理完好后方可进入施工地点。

5.施工单位要严格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

6.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处理好松动岩、煤及凸露岩石。

7.距贯通处剩余20m及其以下放炮时,施工单位要按图示位置设置岗哨(附爆破把岗示意图),严防人员误入。

8.把岗人员必须由带班班长亲自安排,每个把岗地点至少安排两名人员警戒,其中一人把岗,一人传递把岗信息,班长听到把岗情况汇报后,确认警戒区内无任何人员及其他危险时方准下达爆破命令,爆破工接到命令后,至少等5秒后方准爆破。

9.把岗人员必须认真把岗,不准打瞌睡、闲聊或干其它工作,非经安排把岗的人亲自通知撤岗,严禁离开把岗地点。

10.贯通距离剩余5m后,必须加固贯通处附近10m范围内的巷道支护。

11.距贯通处剩余3m时,应先用掏槽贯通法贯通,然后刷大成巷。严防冒顶及其他事故发生。

12.由于改造巷道与材料巷是斜交,所以贯通时会出现一帮先贯通随后巷道全部贯通。

13.通风部门应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在该区值班,巡回检查贯通处附近20m的瓦斯浓度,严防风筒脱节等其它原因使瓦斯超限发生瓦斯事故。

14.坚持“三不伤害”,杜绝“三违”现象,坚持安全检查“三不少”,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做到“三不生产”。

15.严格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每班作业结束前,要完成整个作业循环。物料分类摆放整齐,搞好文明生产工作,当班未处理问题要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16.施工单位要加强对电气设备检查与管理,杜绝失爆现象。

17.瓦斯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坚持“一炮三检制”、“瓦斯巡回检查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18.机电运输科要加强对该区机电、运输设备的检查,确保台台防爆。

19.安全检查科派人巡查施工地点的安全状况,保证安全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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