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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1、施工现场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

2、进场施工机具必须有厂家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或当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否则不准入场。

3、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

4、日常检查:机械设备每次运行都要进行逐点检查,主要由操作人员进行,可与日常保养结合起来,如果发现较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及时组织修理。

5、定期检查:由专业的维修工人负责,操作工人参与检查,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全面检查设备的性能及实际磨损程度,以确定修理的时间及修理的种类。

6、每次的检查情况及修理情况均应做好记录,并有检查或维修人员签字

7、安全用电用水,用电一定要带触电保护。离开施工现场时,务必关掉水阀、总电源及窗户。注意安全,不得野蛮操作,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人专项操作。

8、成品、半成品要堆放整齐,不得随意摆放。

9、施工临时用电严禁乱扯乱拉,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拖线。严禁使用没有插头的电线。

10、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或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11、阳台、楼面、屋面等临时保护必须防护严密,设不小于二道防护拦杆或挂安全网封闭。

12、楼梯踏步及平台必须设牢固的临时防护拦杆,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2米的安全防护删或采用全封闭围护。

13、预留洞口、坑井的防护要有严密的防护盖板,1.5m2以上的洞口,四周须设双道防护栏杆,洞口张挂安全平网,并设警示标志。

14、通道口应均搭设防护栅、栅宽大于通道,栅顶铺脚手架,高层建筑通道口防护栅顶须设双层脚手片(交错搭设)。

15、严禁使用破损、缺带安全帽和霉变断裂、硬脆的安全带(安全网)。

16、施工现场及时清理,当天垃圾当天清理并送至建设单位指定地点,保证工地干净整洁,材料必须堆放有序。

17、工人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有劝劝阻他人不违章作业。

18、要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19、加强设备维修,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护各种防护用品和操作工具。

20、要根据工艺要求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作前要进行设备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电工每天上班前要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

篇2: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项目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工作,防止伤亡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济宁市北湖区恒大名都项目部及下属各劳务分包、专业承包等一切在项生产作业单位。

第二章危险作业的定义与级别分类

(三)危险作业的定义

施工现场危险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由于施工工艺自身含有较大的风险,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作业活动。

(四)危险作业的等级分类

根据危险作业的危险程度,将危险作业分为AA、A、B、C四个等级,分别表示特大危险作业、重大危险作业、较大危险作业和一般危险作业。

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类别按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共分9大类,44小类,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危险作业一览表》(附件1)所列内容。

第三章危险作业预控管理

(五)危险作业辨识

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应组织工程、安全、质量等部门对工程全周期可能存在的危险作业进行识别并根据危险等级进行分类,形成《危险作业清单》(附件2),并根据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项目安全室依据全周期《危险作业清单》根据施工现场阶段建设每月编制当前施工阶段《危险作业清单》

(六)危险作业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编制、审核及审批

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即将出现的危险作业提前进行预控管理,除C类危险作业应编制技术交底外,其余危险作业均须编制危险作业施工方案。

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须根据危险作业的级别,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工程、安全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危险作业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AA类危险作业的施工方案,由分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核,集团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批。

A类、B类危险作业的施工方案,由分公司技术部进行审核,分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批。

C类危险作业的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进行审批。

危险作业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的编制、审核及审批规定执行集团总部技术部要求。

项目经理部危险作业安全系统审批程序:由项目安全室提交危险作业评价,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工程经理、安全主任分别进行危险作业审批,审批完成后进行危险作业,项目工程室、安全室及作业分包单位进行现场准备工作及监督旁站开始施工。作业完成后进行作业结束评价。此过程中,监督检查人员发现违反技术交底或方案危险作业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待问题解决后复工。

(七)危险作业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对于AA类、A类危险作业施工方案,集团公司、分公司技术部门须根据危险作业的级别,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AA类危险作业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由集团公司组织,分公司及项目部参与。

A类危险作业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由分公司组织,项目经理部参与。

(八)危险作业条件评价及许可管理

危险作业施工前,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须根据危险作业的级别,组织工程、技术等部门对危险作业是否具备施工作业条件进行评价,确认达到条件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施工。危险作业条件评价及许可须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见附件3)。

AA类危险作业的施工作业条件评价,由分公司安全部门组织实施,分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审核,集团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审批许可。

A类危险作业的施工作业条件评价,由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审核,分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审批。

B类危险作业的施工作业条件评价,由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安全主任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C类危险作业的施工作业条件评价,由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安全主任审批。

第四章危险作业施工管理

(九)危险作业旁站监督管理

危险作业开始施工后,由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组织工程、质量、技术等部门对危险作业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督,督促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得到实施。

AA类、A类危险作业,由分公司及项目经理安全部门组织实施旁站监督。

B类、C类危险作业,由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组织实施旁站监督。

(十)危险作业制止管理

危险作业施工过程中,因施工环境(如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政治敏感时期等)不适合危险作业时,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均可下达停止危险作业的指令。

(十一)危险作业验收管理

危险作业施工完毕后,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公司及项目部技术部门应当组织工程、安全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留存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AA类危险作业的验收工作,由分公司技术部门组织实施。

A类、B类、C类危险作业的验收工作,由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章附则

(十二)本办法执行中的问题由中铁建设集团济南分公司济宁恒大名都项目部安全室负责解释。

(十三)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施工现场门卫出入管理制度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凭工地发的“出入证”进出工地,来访人员须在门卫处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才能进入工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地,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2、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酒类、饭盒等物进入工地。

3、班组员工退场,须有工地领导书面批条才能放行,且要检查行李。

4、孕妇、小孩不准进入工地。

5、日常进材料要记录,外单位带进工具须做登记,出去时要批准、核对、注销后才能放行。

篇4: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标示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我公司特制定制度。

一、安全警示标志管理规则

1.现场安全标识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因素,对防

止事故的发生起到警示、保障安全的作用。

2.项目部选购和制作的标志牌必须符合《文明工地建设标准》的要求。

3.标志牌的高度应该尽量与人眼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平面应与人眼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大于75度。

4.施工标志不应放在门、窗、架等活动物品上,以免这些物品移动后看不见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阻碍认读的障碍物。

5.施工现场标志牌布置一定要事先设计,后布置,项目技术和安全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计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及其他业主要求的安全文明标志牌,并以此进行布置。

6.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不得随意移动,如确需移动时,需项目经理批准,并备案后及时通知所有员工。

7.标志牌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8.项目部要派专人现场管理标志牌,对损坏和偷窃标志牌者要严肃处理。

9.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统一收集、保管标志牌,以备后续项目继续使用。

二、设置场所及原则

1.施工现场在有助于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的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

2.现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通道”标志。在远离安全通道的地方,应将“安全通道”标志的指示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3.在道路或其它非施工人员经常路过的地方施工时,应当依照相关交通法规设置恰当的安全警示标识。

4.建筑中的临边洞口等按《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设置。

5.临时用电的标志设置应符合用电有关规范的标准。

6.所有机械的标志设置应符合有关专门机械的规定。

7.线路施工时在土方开挖的洞口四周设置警戒线,设置警时标识牌,晚间挂警示灯,施工点在道路上时,应根据交通法规在距离施工点一定距离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派人进行交通疏导。

8.场地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9.在高压线路,高压电线杆,高压设备,雷击高危区,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0.其它设置安全标志的场所。

11.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49-1996《安全标志》和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93-20**《安全色》的要求。

附:安全色与安全标志释义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主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1)禁止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2)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3)指令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圆形边框;(4)提示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方形边框。

篇5:施工现场签证制度范本

(一)施工现场签证的主要事由:

1.因施工条件与合同保证条件有差异,施工单位承担额外工作的费用;

2.因技术需要改变施工方法所导致工程量的增减;

3.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的施工材料代换;

4.当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的市场价格高于预算价格时,对价格的确认;

5.因业主原因增加的工程项目或工程数量。

(二)签证程序:

1.施工单位需办理签证单时,应在事前或上述事由发生的7日内向监理方报告所涉及的事由;

2.监理方根据施工单位的报告会同业主代表予以核实和记录有关原始资料及数据;

3.经监理方、业主代表认证后,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统一的表格,并附有相关的通知或附图、增减工程量计算书,详细列明由此引起的资金增减变化情况,以便于复查核对和工程竣工后的结算以及工程档案的整理;

4.监理方收到施工单位的签证单后应核对并签上意见报送业主签署意见;

5.办理签证的授权规定。每一签证单所涉及增减工程费用不超过一万元时,经监理方认可和业主代表签字则视为有效;超过一万元时,需报监理方领导及业主主管领导,经审核或授权有关人员签署后方能生效。授权金额可根据工程量的不同及业主的管理制度的不同而协商确定;

6.施工单位不按要求的程序和统一的表格填写签证单,监理方有权拒绝办理签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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