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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炮四检安全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为加强放炮管理,防止瓦斯漏检,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炮四检”制度

1、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工作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采掘工作面全部实行毫秒爆破,掘进工作面必须分次起爆。

2、放炮检查瓦斯的地点为:采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在沿工作面煤壁上下各20米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掘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在该点向外20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及本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处进行。其它地点放炮按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距离及范围进行检查瓦斯。

3、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a、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b、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c、在爆破地点20米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者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d、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e、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4、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米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5、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办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b、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克。

c、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d、爆破前必须洒水。

6、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黄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7、打眼前,首先检查工作面瓦斯,当瓦斯浓度不超过0.8%时,方可打眼。

8、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在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必须有水炮泥、黄泥封孔。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接触。

9、装药前放炮员必须检查瓦斯。如果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放炮地点情况符合“十不装药”的规定,且与装药无关人员都撤到警戒线以外,才准装药。

10、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11、爆破前,瓦检员必须检查瓦斯,如果放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放炮地点符合“十不放炮”的规定,且瓦检员、放炮员、当班班长等人员都撤到警戒线以外安全地点,才准发出放炮信号,进行放炮,否则报告跟班矿长或班长及时处理,在未做出妥善处理前,放炮员有权拒绝放炮。

12、放炮员在装炮前,要详细检查工作面三道放炮喷雾、水把哨、瓦斯传感器、便携仪及局部通风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是否符合要求。认真检查放炮地点前后20米范围内的瓦斯、煤尘情况,严禁有瓦斯积聚及超限现象,否则不得装药放炮。

13、工作面、煤层掘进工作面以及有瓦斯煤尘异常的岩石掘进工作面每次放炮前,放炮员必须向调度所汇报该面的通风、瓦斯、断电、验电、撤人情况,经调度所安排手控再次断电后方可连线放炮。

14、在连线放炮前,必须在放炮20米范围内进行第二次瓦斯检查。在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才准连线放炮,否则采取处理措施。

15、放炮后,放炮员、瓦检员和当班班长必须巡视放炮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残爆等情况,如果符合《规程》要求,则本次放炮工作结束。否则,必须立即立处理。严格执行验炮制度。炮后30分钟,且炮烟被吹散,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浆到1%以下时,方可由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一同进入工作面验炮;验炮后,放炮员必须将验炮情况向调度所汇报,未经调度所同意,不得恢复送电,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警戒线以内。

16、在“逢掘必探”和“防突钻孔”施工前必须检查工作面瓦斯,当瓦斯浓度不超过0.8%时,方可施工,在测定钻孔内瓦斯浓度时必须使用百分理研进行测定,并做记录,在施工钻孔时,出现顶钻、卡钻、喷瓦斯等情况时,必须停止工作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警标,并向矿、区调度汇报、请示后,等待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17、瓦检员必须持放炮钥匙,放炮员必须持放炮牌,班组长必须持生产牌。

18、瓦检员、班组长、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换牌制度;。

二、“一炮四检”与“三人连锁放炮制”实施办法

1、“一炮四检”:是打眼前、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必须认真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不超过1%,无局部瓦斯积聚(即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浓度达到2%)时,才能装药放炮的制度。

2、“三人连锁放炮制”:三人连锁放炮应执行换牌制度,即放炮员持警戒牌,班组长持放炮命令牌,瓦检员(或符合规定的安全员)持放炮牌。具体操作是:放炮前,放炮员在本职工作就绪后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在清点人数,安排好警戒,并检查好顶板和支护情况,一切正常时,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检员,瓦检员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瓦斯员将自已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接到放炮牌后,发出放炮口哨至少再等5秒方可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3、“一炮四检”是加强放炮前防止瓦斯漏检,避免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放炮或超限作业的主要措施。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可以防止放炮混乱、放炮警戒不严或不落实造成放炮崩人事故。

4、加强矿井瓦斯管理,防止因放炮引起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井下所有放炮作业必须严格“一炮四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5、实施办法

(1)、“一炮四检”由跟班瓦斯员担任,“三人连锁放炮制”由班组长、放炮员、瓦检员担任,鸡西分公司培训中心组织相关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上述人员如有变动,必须先培训合格。各单位技术负责人每月对涉及“一炮四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的人员进行一次本实施办法的贯彻学习。今后,发现放炮员、班长、瓦斯员对“一炮四检制”与“三人连锁放炮制”掌握不清,要追究相关技术负责人的责任。

(2)、每班下井前,由通风区瓦检段值班段长分配工作领取手册后到发放室领取理研。在放炮作业过程中,执行“一炮四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并将执行情况填入手册中,升井后,将理研和手册一同交回发放室和值班段长手中。

(3)、放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的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禁止装药放炮。放炮后,放炮员、瓦斯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瞎炮、残炮等情况。

(4)、瓦斯检查作业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要爱护仪器,对无故损坏仪器者,根据情节和损坏程度罚款处理。

(5)、凡出现不认真执行“一炮四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及假报虚报情况者按“三违”论处,由通风科追查处理。

(6)、矿通风区根据当月井巷实际进尺和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循环进尺进行考核“一炮四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次数,次数不够者,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篇2:装运存放物料的安全措施

1、搬运类别及名称:

a、机电设备类:耙煤机、喷浆机、小绞车、开关、电缆,刮板输送机等设备。

b、物料类:铁道、水管、工具、工字钢、长圆木、枕木、锚杆、锚杆托板,水泥背板,水泥、砂子、片石等物料。

2、搬运工作:

a、重量轻的物料:

a、人员抬运物料时,必须互相联系好,要同肩抬放。传递物、料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事故。单人扛长物料时人员间距不小于2米,多人抬扛长重物料、设备时要喊号,协作一致,防止扭腰和砸压事故。b、钢轨、托板、锚杆等物料要卸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不得阻碍通风、行车和行人,且距轨道外边大于0.5m。c、搬动铁道、工字钢等物料,如相互咬合时,用撬棍撬开,衬10mm以上的木料之后用手搬抬。

b、重设备使用吊链起吊装车,起吊重量要与吊链吨位相符,使用前检查吊链,钢丝绳套的完好,坏的不准使用。起吊锚杆必须专用,不准用支护锚杆替代。起吊锚杆不少于2根,不准单锚杆起吊,起吊锚杆必须带垫,拧双帽超出三扣,与钢丝绳套可靠联接。起吊锚杆数量必须根据所起吊设备的重量经机电技术员计算确定。起吊锚杆采用φ=18mm,长为2.0米树脂锚杆。

起吊时指定专人监护安全,负责检查联接情况,做到起吊物下方不准有人,防止脱锚、脱钩、断绳等意外事故发生。吊链必须采用锚链或5分钢丝绳套分别与每个起吊锚杆固定。

起吊人员接近悬吊物工作时,必须停止起吊,在下方衬垫木料,使起吊物稳固后方可进行工作。

3、设备拆卸

a、拆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停电后设专人看守,送电时专人联系,防止误送电。变电所停电必须持“停电工作票”。拆、接线前必须先检查瓦斯浓度﹙不超过0.5%﹚后进行验电放电工作,拆接电气设备按防爆、完好要求进行。

b、拆接吊挂物(电缆、水管等)人员要站稳,重物要有人抬扶、吊挂高的做专用架梯,人工搭架要扶稳,防止掉下伤人。登梯、架要有人扶好。

c、拆卸工作中使用撬棍时,工作人员或非工作人员要站在安全地方,防止被撬物活动或翻滚造成伤人事故。

d、耙煤机的拆卸

a、拆卸顺序:先拆卸料槽,后拆进料槽和中间槽。运输之前不准拆除卡轨器,不准带卡轨器移动、运输台车。

b、拆耙煤机各槽时,必须用方木和物料在下方衬实,拆卸料槽用矿车支撑时,必须将矿车和耙煤机台车采用卸扣联接,并用“十字”木阻车,防止矿车滑动。

拆卡轨器前必须将耙煤机用木楔和挡车器固定。

e、小绞车的拆卸

松开地锚螺帽,用撬棍将绞车底座撬起,下方衬垫木料,使绞车和地锚杆完全脱离后再用吊链起吊,底座槽未脱开锚杆不准起吊。

4、装卸车:

a、装车:

a、水管、工字钢、铁道等超长物料装叉车,人工不能搬抬和外形尺寸大的设备必须装平板车,小型设备和物料装矿车。

b、装车重量不准超3吨,(18kg/m铁道、长8米不超20根,矿用11#工字钢110m)。

c、装车前检查车辆的完好,不准用坏车。

d、装车要掌握重心,不得有偏心现象。

e、叉车装金属物必须用枕木衬架,不准用不结实物料衬架,平板车装设备要平稳,必要时加衬枕木。

f、装车物料和设备要及时捆绑,叉车捆绑用4″钢丝绳穿过叉车底盘用绞杠绞紧,平板车用双股8#铁丝四角捆绑绞紧,每一台设备加固一道钢丝绳绞杠绞紧,绞杠要用8#铁丝拴牢,防止运输时松动。

b、卸车

a、卸车时按指定地点,按标准化要求卸车,不准乱扔乱放。

b、不准随意翻倒车卸车,不准损坏设备车辆。

c、卸车使用吊链、撬棍注意事项同第二部分的第3、4项和第三部分的第2项。

d、钢轨、托板、锚杆等物料要卸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不得阻碍通风、行车和行人,且距轨道外边大于0.5m。

5、运输

a、运输前检查钩头、插销、链环等联接装置是否完好,联接是否可靠,超长设备、物料车联接用5/8″完好的钢丝绳套,两车间距小于0.5m。

b、运输前必须检查捆绑情况,有偏重、松动现象必须处理,确保运输安全。

c、运输前检查运输路线有无阻卡情况,在运输范围两头和拐弯处设岗拦人,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拦人人员要站在安全地方。

d、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信号不清不准开车,必须使用声光信号,不准用其它方法代替。

e、按规定数量挂车,超过1吨的重车,超长车辆斜井运输只准挂1辆。

f、搬岔人员必须待车停稳后搬岔,不准骑绳搬岔。

g、行车时严禁人员扒、蹬、跳车。

h、斜井和电车大巷运输必须和运一区司机、把钩工联系,讲明运输设备、物料的数量、名称、重量、是否超长、超重、超宽,听从运输一区司机、把钩工的指挥。

i、斜井运输必须挂保险绳,超长物料用铁丝将超长物端头(水管、铁道等)和钩头绳拴好,防止车辆上翅。

j、电车大巷运输超长物料,必须和图表室(井下调度站)联系,人工推运。

k、盘区、斜井、电车大巷运输执行运一区、运二区的运输安全措施规定。

l、要求有先后排列的车辆要在甩车场内提前排列好。

m、停止运输的车辆要停放稳固,并要设钢丝绳套穿枕木挡车装置,防止发生跑车事故。

6、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a、搬运工作人员必须随时进行敲帮问顶,检查工作地点和作业范围内的顶板、片帮、活石等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情况要及时处理,做到不安全不工作。

b、与其它单位平行工作时,班组长或跟班工长要与外单位人员联系好,协调一致,防止出现安全事故。轨道巷无防跑车装置时必须设防跑车装置,即设“十”字木阻车。

c、搬运工作经过风门时,必须和通风区提前联系,随时关好风门,不准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d、分组作业时,每班必须由跟班工长指派各组的安全组长(班长),并由其负责当班安全工作。

e、两人及两人以上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监护。

f、不准单人随意行动,坚持集体入井,集体出班。

g、出井后组长(班长)必须向值班室汇报。

h、过风门及调节风门时,不得同时打开风门,物料不准存在回风绕道或回风上山巷。

i、其它严格按《大同矿务局操作规程》第305条~第320条执行。

、机电

1、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防爆,否则严禁使用。

2、严禁任何人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采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经确认无电后,还必须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停电时,所有开关手把必须打到“零”位并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同时设专人看守。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检修至少两人作业,不准单人作业。

3、供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不准随意更改供电负荷,确需更改时,必须重新审批。

4、电缆、水管必须吊挂整齐平直,开关必须上架。电缆必须采用电缆钩或皮带条吊挂,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68条、第469条规定执行。

5、井下各电气设备的各种电气保护装置必须安设齐全,且必须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每班必须做一次跳闸试验,各电气设备保护不灵敏,不可靠、不齐全或缺少保护时,必须停止工作并向区、矿值班领导汇报,待处理至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工作。

6、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高压电气设备维修和调整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

7、每次开工前,检修工必须对所有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必须检查电器设备各种保护是否安全、合格,不合格不准生产。

8、起吊设备时,必须打起吊锚杆,起吊锚杆数量根据起吊重量确定(至少打两个)。

9、检修工定期检查管线和吊挂铅丝、吊挂锚杆是否安全、合格,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以防发生事故。

10、耙煤机、绞车、溜子、司机离开岗位或检修时,必须将各设备开关手把打至“0”位并闭锁。

11、各电气设备必须稳设在支护完好、顶、帮完整且无淋水安全地点。工作面有淋水时,必须采用旧风筒或旧皮带将设备的电气部件遮护严密,以防其受潮接地。

12、开关的整定,要随工作面负荷的变动而随时调整。

13、开关停电后,要将手把打到零位并闭锁,并设专人看管,防止发生意外。

14、煤电钻综保的主辅接地极必须按规定标准安设齐全。

15、每班完工后,当班检修工要将巷口的动力总开关电源切断,并闭锁。

16、煤电钻综保每班作业前,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每班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7、各类司机及检修工必须是接受过正规培训的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规定作业。

18、机电队长和各班检修工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00条、第405条~第409条及矿规定仔细检查各钢丝绳的安全状况,凡不合格的一律更换。

19、拆稳电气设备的安全措施

a、拆接电器设备前切断电源,开关闭锁,专人停电并看守,变电所停电持工作票或向矿调度室请示,送电专人联系,防止误送电。

b、拆、接带电导线(36v以上)时,在停电后,先检查瓦斯浓度,确定工作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限后进行验电放电。拆接工作必须按防爆、完好标准要求进行,不准出现失爆。

c、小型电器、电缆、水管等吊挂物的拆接要有人抬扶牢固,吊挂高的地方使用梯、架;梯、架放稳并有人扶牢。上梯、架人员要站稳扶牢,工作要谨慎,防止工具、人和物掉下发生事故。水管、电缆吊挂符合标准化要求。

d、小绞车卸车后,用吊链拉或撬棍移动到位,找正方向,岩石底板用1.2m锚杆固定,煤和软岩底板有聋煤必须清理,采用φ=18mm,长2米的锚杆打地锚。稳小绞车必须按标准、防爆、完好要求稳设,闸把调正,不准压平。

20、吊链使用的安全措施

1)、检查吊链的完好,不合格的不准使用,钢丝绳套插接完好、标准,不准用没插接的钢丝绳套,不准用铁丝联接起吊。

2)、起吊工作由专人指挥,起吊物下方不准有人。指挥员负责观察锚固情况,检查并观察锚杆与吊链起吊物的联接是否可靠,防止脱钩、脱锚。

3)、起吊人员接近悬吊物工作时,必须停止起吊,在下方衬垫木料,使起吊物稳固后方可进行工作。

21、电气设备装车的安全措施

a、小型电器开关、电缆用矿车装卸,人工搬抬,要稳拿稳放,不准损坏电气设备和电缆,工作人员要互相配合,行动协调一致。

b、小绞车用平板车装卸,每台绞车都要用双股铁丝四角绞紧定位,有坡度(10°以上)巷道运输每台绞车必须用钢丝绳加固捆绑,绞杠绞紧,用铁丝拴牢绞杠。

c、卸车使用吊链,不准损坏设备。

22、超长、超重设备车巷道内必须单车拉运。设备车和煤车不准混运。禁止超重、超挂车辆运输。

23、小绞车不准自拉自移。

24、检修时,人工搬运设备过程中,沿途不准绞车运输。

25、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74条~第77条、第444条~第449条、第451条、第457条、第467条~第469条、第471条、第472条、第480条~第484条、第486条、第488条~第490条有关规定作业。收银制度

篇3:支护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1、采用杆长m、φ18mm的树脂锚杆支护巷道顶帮,各巷托板均采用钢筋砼托板,规格为0.6m×0.08m×0.2m(长×厚×宽)。每根锚杆使用一卷树脂药。锚固力不小于5吨。

2、锚索支护技术要求

a、锚索钢铰线长度至少米,孔深米,锚索外露出顶板长度mm。锚索钢铰线采用端头锚固型,锚固长度不小于1.2m。每根锚索使用两根树脂药,树脂药规格:φ=16mm,长为600mm。锚索托板采用边长米,厚不小于15mm的优质钢板。b、为了增强搅拌效果,锚索锚固端头必须用8#铅丝焊毛刺,焊毛刺段长度不小于1.0米。c、、锚索锚固力不小于5吨。d、锚索锚入到稳定岩层的深度不得小于1.2m。

3、打锚杆、锚索必须根据设计要求按中线标定眼位,做到横竖成行。锚杆、锚索眼与岩层面或巷道轮廓线夹角不低于75°。

4、锚杆、锚索间排距误差不超过±100mm;锚杆、锚索眼深误差不超过0~+50mm;锚杆露出帽外10-30mm。

5、喷射砼料技术要求:水泥使用425#普硅水泥,砂子为中砂,含水5%,石子采用卵石,φ=5~15mm,含水2%,速凝剂采用782型。

6、喷射砼料配比要求:体积比为:水泥:砂子:石子=1:2:1;水灰比为:0.36;速凝剂掺量3%。

7、采用根长度为m的8#槽钢做临时超前支护,每根前探梁采用双环吊挂在每一排锚杆的最前两根锚杆上,前探梁距工作面迎头距离不大于0.3米。其安装方法为:将槽钢插入环中,在钢管前后端与顶板之间插入枕木,枕木与钢管垂直,并用木楔背紧刹牢。随着巷道向前掘进及时向前移动前探梁:每打一根锚杆,向前移动前探梁一次。

8、每次进行支护前,均必须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并上牢前探梁。

9、锚杆托板必须与顶板紧贴且拧紧上牢,不准出现“风扇”现象,每个锚杆必须上双螺母。

10、锚杆必须平行工作面逐个逐排由外向里施工,打一个眼、上一个托板,之后方可施工下一个锚杆,严禁施工人员只打锚杆眼,不安装锚杆和托板,以防发生冒顶事故。

11、每班安装锚杆必须使用力矩扳手将锚杆拧紧上牢,并检验其锚固力,达不到5吨以上的,必须重新补打。

12、安设树脂锚杆操作严格按照《大同矿务局操作规程》第349条~第358条规定执行。打上锚杆眼操作严格按《大同矿务局操作规程》第206条~第230条规定执行。

13、喷砼前,必须由外向里将受喷段巷道的零皮、片帮处理掉,并由上向下冲洗受喷面,确保喷射砼安全与质量。

14、喷浆机压风表在施工前,必须进行检验,一经发现失灵、损坏,必须立即更换。

15、喷浆机各输料管接头必须采用双股8#铁丝互相扭接牢固,严防接头断开飞起伤人。各输料管必须合格。

16、喷砼时,必须设专人负责指挥输料、送风、送水、喷砼和内外信号的联系等事宜,严防因里外联络不清造成堵管,导致发生管路断开伤人事故。喷浆作业采用可靠的声光信号联系,以防发生事故。

17、喷射砼要实行挂线喷,喷射要均匀,保证其厚度和平整度。

18、喷射砼顺序及要求:

先顶后帮,先凹后凸,自下而上呈螺旋状轨迹移动,每段喷长1.5m,喷头距巷面不大于0.8m,风压0.5kg/cm2~1.8kg/cm2,喷枪与岩面夹角不低于75°。

19、关于喷砼作业操作,严格按照《大同矿务局操作规程》第428条~第449条规定执行。

20、锚索施工方法:

a、作业前准备

a、操作者必须认真学习《气动锚杆钻机使用说明书》和作业规程,掌握锚杆钻机的性能和操作方法。b、检查本机各零部件是否齐全,紧固件是否松动。c、检查本机各操纵机构是否灵活。d、压缩空气一定要清洁,空气压力应控制在0.40-0.63mpa之间,因此输入管路上应装限压阀。e、外接水源和气源在送入锚杆钻机前设有专用阀门。f、锚杆钻机开动前,扳机、搬把应处于关闭状态。g、检查油雾器内是否有足够的润滑油,如果没有应加20或30号机械油。h、检查顶帮支护安全状况,不安全不施工。i、检查所用器材(风动六棱接力钻杆;风动锚杆机;钢铰线;树脂药;张拉计以及铁托板,锚索锁套等)安全状况。

b、钻孔作业

a、每班作业前应作空载试验。试验操作步骤如下:(a)将支腿控制搬把缓慢转到开的位置,使支腿内部各级缸筒缓慢伸出。将搬把转到关的位置,各级缸筒应在自重下缩回。(b)马达控制扳机缓慢压下,使钻杆接头旋转。(c)马达控制扳机压下,支腿控制搬把转到开的位置,钻杆接头旋转与支腿内部各级缸筒外伸应能同时进行。(d)水控制搬把转到开的位置,钻杆接头顶部有水流涌出。(e)上述各项若达不到要求,不能进行钻孔作业。修复后应重新做空载试验。

b、空载试验正常后将六方钻杆插入钻杆接头的六方孔中。将马达控制扳机旋开一小角度,让钻杆缓慢转动。同时将支腿控制搬把旋开一小角度,使钻头和顶板逐渐接触。然后将水控制搬把转到开的位置,将马达控制扳机全压下,开始钻孔作业。钻进过程中适当调节支腿控制搬把的旋转角度,即可调节钻进速度。

c、钻完一根钻杆后关闭支腿水源,使锚杆钻机在慢转下带着钻杆下降,然后关闭马达风源。从钻杆接头中取出短钻杆,并将另一已装有钻头的长钻杆插入钻杆接头的六方孔内,继续进行钻孔作业。

d、钻进过程中水流不可中止,水应清洁,否则影响钻进效率。最佳水压应控制在0.6-1.2mpa之间。

c、安装锚索

a、钻孔完毕后安装锚杆。先将钻杆从钻杆接头内拧下。

b、将钎尾螺母与钢铰线拧牢后插入钻嘴中,用锚索钻机将钢铰线连同药包一起送到孔底(树脂药包在顶端),随即使锚索钻机快速旋转数秒后停转,此时继续保持推力待药包固结后使机体落下。

c、预应力张拉:将张拉计套套入钢绞线并顶住三辨卡,这时一人用手扶住张拉计套,另一人用张拉计缓慢均匀打压,待压力计套含住钢绞线后,操作人员(包括扶套人员)撤至5m外的安全地点,之后继续打压,直至压力达到5吨为止。

d、安全规程

a、操作前所有操作控制开关,都应处在“关闭”位置。b、所有通气通水管路确保清洁度。c、按标志牌所示联接气路、水路。d、严禁在钻机下衬垫木料。e、严禁用手摸旋转的钻杆。f、推进速度和推进力要适度,防止卡钻、损坏钻杆、钻头。g、当钻机突然卡钻时,将产生较大的反转扭矩,操作者应精心操作,以防扭伤。h、当钻机收缩时,手不要按在气腿上,防止挤手。i、油雾器内充满足够润滑油,无油雾喷出时不准开钻。j、钻进过程中,钻杆不得与钻机相对倾斜。k、减速箱内每月注20#或30#机油或黄油,减速箱体温度不超过65度。i、用操作臂可以拧紧锚杆螺母,使钻孔、搅拌、安装螺母一体化,但使用力量要适度,否则会损坏输出轴与内六方套。m、钻孔结束后,用水冲洗干净,并远离工作面,安放位置要正确,严禁乱摔、乱砸。n、钻进过程中,水流不可中断。o、操作者应远离钻孔中心线,以防钎杆折断时发生意外。

21、每次进行各项支护工作之前,必须先检查工作面顶、帮和各类支护的安全状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支护工作。

22、各支护必须按要求上齐全。所有人员均必须在有支护条件下作业,严禁空顶作业。

23、支护时,人员可蹬渣作业或站在油桶上作业。如站在油桶上时,必须有专人将桶扶牢,以防将人摔下。

24、支护时,各施工人员必须互相联系好,协调好,步调一致,以防发生砸脚碰手事故。

25、凡更换、修复支护时,必须先支后施工,确保安全。

26、凡长度大于1.0m的物料和工具,均必须平放在安全、宽敞的底板上,以防发生伤人事故。

27、喷浆时,作业点附近20米范围内不准有人。工长指派专人在施工点里外距作业点20米处设岗拦人。喷浆时和处理堵管事故时,枪口始终不准对人,以防发生事故。

28、各支护材料必须合格,不合格材料不准使用。

29、锚索施工安全组织措施:

a、施工前,必须进行“敲帮问顶”的安全检查,将顶、帮的聋活矸处理干净确认安全后,方可开钻作业。

b、锚索钢绞线在下井时必须进行捆绑。捆绑时由2人进行,先用棉丝或布条缠住,然后再用铅丝捆牢绑紧,以防弹起伤人,使用时按上述要求小心解开。

c、打锚索眼和上锚索时,操作人员必须紧握锚杆钻机(锚头)手把,以防发生机具转动伤人事故。

d、、施工锚索时,在作业点前后各10m范围内,严禁进行其它作业和运输,以防发生意外。

e、其它严格按作业地点的有关措施、运输措施的有关规定执行。

篇4:打眼爆破安全措施

1、采用钻爆法破煤岩。掘进方式为先掏煤后压顶,掏槽采用竖向楔形掏槽。掘进时采用mz-12型煤电钻及7655型风动凿岩机施工炮眼。掘进爆破均采用1-5段毫秒电雷管引爆,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超过130毫秒;炸药为3#矿用抗水硝铵炸药;采用mfb-100型放炮器起爆。巷道掘进炮眼布置图、爆破说明书详见附图。

2、打炮眼前,作业人员必须对工作面15米范围顶、帮、支护进行安全检查,只有各支护按规定施工齐全、有效、缩小到最小控顶距、上好前探梁,顶、帮聋煤、矸已处理干净且经仔细检查无拒爆、残暴、熄爆炮眼后,方可开钻。

3、开钻前,由当班工长和验收员负责,要先照好中线,以中线为依据,用粉笔按炮眼布置图标出炮眼位置,之后方可打眼。打眼工要严格按“炮眼布置图和爆破说明书”要求的深度和角度打眼,确保巷道成形规整。

4、接风水管时,各软管间或软管与钢管间及闸门与钢管间对接时必须采用双股8#铁丝扭结牢固,以防断管伤人。

5、打岩眼操作严格按《大同矿务局操作规程》第206条~第208条和第223条~第230条规定执行;打煤眼操作严格按《大同矿务局操作规程》第206条~第222条规定执行。

6、装药前,由当班工长或跟班干部负责,指派专人将工作面内的风水管、电钻线、探头等撤出工作面30m以外,放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各电气设备没撤出工作面之前不准将火工品带入工作面,更不准一边打眼一边装药,防止火工品意外引爆发生事故。

7、装药前,由当班工长负责,将炮眼内的煤岩粉用压风吹尽。装药必须采用正向装药,每孔的装药量按爆破说明书规定执行,不得多装或少装。装药时,要认真检查火药、雷管的质量,发现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并交回火药库。每班剩余的火药、雷管经安监工签字后交回火药库,严禁乱扔,乱放、乱寄。

8、装药后,炮眼封泥使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用黄土封实。封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29条规定执行,对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材料作炮眼封泥。本工作由当班工长负责监督。

9、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及“三人联锁放炮制”,严格执行“自联自拉”制度,爆破的法线距离不小于米,严禁短距离和直线拉炮,凡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331条规定的不准装药、爆破。

所有爆破器材必须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每次爆破,爆破员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在躲避峒内进行爆破,躲避峒到爆破工作面的法线距离不小于米。

10、爆破前,当班工长必须清点人数,严格按规定设置爆破警戒。岗哨必须在巷道拐弯处或躲避峒内设岗拦人,并将全部人员撤至岗哨以外的巷道拐弯处或躲避峒内。岗哨的设置由当班工长指派专人担任,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爆破命令。各个岗哨的设置和撤离必须由工长亲自布置。没有工长撤离命令,警戒人员严禁擅自离岗。

11、一次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不准一次装药分次起爆。

12、每次爆破后至少等待分钟后方可沿线检查进入工作面。

13、每次联线和爆破后进入工作面必须先“敲帮问顶”,沿线检查顶帮支护安全状况,不安全不准进入作业。每次联线时必须两人作业,其中一人负责安全。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40条规定执行。

14、爆破员必须把火药、雷管分箱加锁分别存放到专用的炮药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炮药箱要放在顶板完好且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安全地点,火药箱和雷管箱的法线距离大于5m。每次爆破时,由当班火药工负责把炮药箱和雷管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15、爆破工作要由专职爆破员担任,爆破工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有两年以上采掘工龄,并持有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发放的爆破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16、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25、326条规定执行;爆破母线和联结线的检查及使用等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34、338、339条规定执行;其它有关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15条~第342条和《大同矿务局操作规程》第256条~第278条规定执行。

17、放炮要以口哨为令,一声撤人,二声拉炮,并连续吹两次。严禁用口喊或其它方式代替。放炮信号发出后,至少要等5秒钟,方可起爆。

18、检查、处理拒爆和熄爆的方法及措施

a、每次进入工作面、每次打眼前、每次装煤时均必须仔细检查有无拒爆、残暴和熄爆炮眼,如发现拒爆、残暴和熄爆必须立即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42条规定要求处理。

b、当通电以后出现拒爆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41条规定要求处理。

19、严禁裸露爆破。

20、卧底、刷帮、掘进需浅眼爆破时必须执行以下规定:①眼深不小于0.3米.②有多个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小于0.5米,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小于0.3米。③爆破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小于0.3米。④炮眼必须垂直巷帮或底板。⑤每孔装药量不大于克。⑥每次联眼数不超个。⑦必须用旧皮带将炮眼盖严。⑧封泥必须封严封满封实。

21、每次爆破时,工长必须指派专人将爆破点15米范围各电缆、风水管路、电气设备、机械、通风设施等撤至距爆破点3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并用皮带和圆木维护严密。如不能撤出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①将爆破点15米范围各电缆用皮带包裹严密并吊至顶板锚杆或坚固物上,每米吊挂一次。电缆距顶板不大于0.4米。②将爆破点15米范围各风水管路断开接成软管埋入地下或采用圆木密排并吊挂皮带维护严密。③将爆破点15米范围各电气设备、机械、通风设施等采用圆木密排并吊挂皮带维护严密。圆木ф≥20㎝。④必须放小跑:每孔装药不大于400克,每次至多联2个眼。

22、巷道开口6米范围必须放小炮:①眼深不大于1.2米。②每孔装药量不大于400克。③每次联眼不超四个。

23、通风设施附近10米爆破时还必须执行以下几点:①炮眼距通风设施距离不小于0.5米②每孔装药量不超600克,每次联眼不超2个③炮眼采用皮带盖严④加强通风设施支护

篇5:井口水管整改烧焊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1、烧焊地点:二井井口。烧焊地点调度电话:9042

2、烧焊原因:污水处理站至蔡家湾高位水池上水管在安装时,管路从井口处站立上巷帮吊挂,经矿领导研究决定,需将此站立管往里面移动15米,在改造过程中,需进行烧焊处理,为确保安装烧焊施工过程的安全,特编制此措施。

3、是否有计划烧焊:有计划烧焊。

4、计划烧焊时间:2014年6月日时---2014年6月日时

5、烧焊撤人范围:无。

6、停电范围:无。

7、焊机所取电源:从井口运输工区检修车间开关上搭接电焊机电源。

二、烧焊准备工作

1、现场查看,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烧焊申请。

2、在矿调度设立烧焊指导小组,总指挥由安全矿长黎维方同志担任,副指挥由当日值班领导担任,负责指挥、协调烧焊施工工作。

3、现场参加烧焊人员:

救护队:(救护队指派专人:副中队长以上);

安全部:(安全部指派专人:安全员);

瓦斯检查员:(通风工区指派专人:副区长以上);

施工单位:

现场负责人:夏成飞;技术负责人:张义福;安全负责人:陈德标;专职烧焊工、火源保管人:李宗胜;专职电工:熊世良;专职洒水人:黄晓广;专职看护人:高志生。

4、在施工现场成立烧焊领导小组,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夏成飞同志任组长。

5、参加烧焊的所有人员由矿调度室召集,在施焊计划时间当日由本措施编制人负责贯彻传达烧焊安全技术措施。

6、参加烧焊的救护队员必须按规定携带必须的仪器、仪表、工具、材料。

7、由机电工区准备2只3kg干粉灭火器并运到施工现场和一只容积不少于50升水桶装满水。

8、工具材料:氧气、乙炔各1瓶、(氧气管、乙炔管、割枪)1套、380/660v电焊机1台、φ133钢管15米、40*4角钢20米、焊条20kg、钳工工器具2套。

9、现场施工负责人、救护队员必须携带报警值为0.5%的携式瓦斯报警仪,在烧焊地点5m范围内回风侧上方悬挂一台报警值为0.5%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三、施工方法:

1、施工所用的氧乙炔瓶用矿车装车,所使用的材料在机修车间用花车装车绑扎牢固,转运至二井井口。

2、施工人员到达施工地点后,现场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申请烧焊和汇报现场情况。

3、将氧气瓶和乙炔瓶分别摆放在二井井口相隔10米,装好氧割用具。在烧焊地点5米外摆放焊机,从井口运输工区检修车间开关上搭接电焊机电源。

4、通知污水处理站值班人员,禁止启动供电清水池1#、2#水泵,在二井井口打开闸阀、将管子路面的水放掉。

5、施工负责人安排施工人员将井口站立管路的前后快速接头拆除,在将往里15米处快速接头拆除,根据现场加工管路支墩3个(5米安装1个),将管路放在支墩上,在井口往里15米处将站管接在原管路上,两端进行连接。

6、施工结束后,将井口往里面15米处原有管路托架拆除,向调度室汇报施工结束。

四、烧焊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参加整改的人员,必须在整改前由技术人员带领认真学习本措施,学习完毕后在措施上签字方可上岗作业。

2、运送氧气瓶、液化气瓶时,必须要分装分运,装运过程中要避免碰撞,必要时安全负责人派两人抬扛。施工前由电气焊工负责对氧气瓶、液化气瓶的开关、接头、氧气乙炔管、仪表、电焊机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3、施工过程中,氧气瓶、液化气瓶两者之间分别保证10米以上的距离,必须垂直放置在施工现场较宽敞的地方,严禁在轨道上滚动;电焊机平稳的放置在作业地点5米以外,并可靠固定防止滑动。

4、现场整改水管部位必须可靠能切断水源或停止水泵,保证管内无压力。

5、现场必须准备好2只(4kg)完好的干粉灭火器和专用洒水用具,作业地点10m范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整改前,由专职洒水人负责在施工现场周围进行清扫、洒水,确保粉尘不超标,地板无杂物以防人工搬运材料绊倒伤人;施工过程中,要对工作地点进行及时合理的洒水,冷却烧焊点,消灭飞溅火星。

7、整改开始前,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瓦检员共同检查瓦斯浓度、水管内无水无压力,施工现场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始工作。

8、整改前以及施工过程中,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测仪每隔30分钟认真地检查施工地点进、回风流中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测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在距巷道顶板200mm处悬挂瓦斯报警浓度为0.5%的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与光学瓦斯检测仪共同检测,发现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9、电气焊作业时,施工人员要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穿好工作服,扎紧袖口,戴好防护目镜,以防强光刺伤眼睛,焊渣伤害皮肤。

10、电气焊作业时,现场负责人应对电气焊操作者实时监护,严格按规程操作。安全负责人要对现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1、电气焊作业若遇到停风,风流出现异常或瓦检仪报警,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关闭气瓶阀门或电焊机电源开关,待查明原因并恢复正常后方可开始重新工作。

12、气割作业时,枪嘴应尽量远离附近缆线、设备,避免在工作中被气割渣或火焰损伤,气割点的下部必须铺铁板,邻近的压风管加保护层,可能被加热的机械部分要经常洒水降温,以防损坏。

13、气割操作人员离开作业现场或暂停作业时,必须及时关闭气瓶阀门,并设专人看护设备,停止作业必须立即拆除气割用具。

14、气割作业的火源为一只打火机,火源由气割操作者妥善保管,严禁将火源用于非气割作业,严禁人员玩耍火源,随意引燃。

15、电焊作业使用的电焊机必须完好,外观无变形,部件不缺失,螺栓紧固,电流调节装置灵活可靠,调节准确;电焊机电源线及焊把线其外皮完好无损伤,无破损,且绝缘电阻不小于10mω;电焊机把线及焊钳应保证连接可靠,焊把绝缘部分对焊把芯线绝缘电阻不小于0.5mω,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严禁使用。

16、瓦检员检测无误后,由专职电工将电焊机电源线接在能单独停送电的开关负荷侧,电焊机接线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挂牌制度。

17、电焊机必须可靠固定,电源线及焊把线必须理顺,必要时进行吊挂,不得挤压、踩踏。

18、电焊作业时,不准乱点乱碰,要远离其它设备,避免在焊接过程中被焊渣或电弧损伤;邻近可能被加热的机械部分要洒水降温。

19、施工前必须在现场前后20米处,设木马和设警示牌防止车辆进入施工地点,用枕木在轨道上做好挡车装置,并派专人站岗,示意机车减速慢行。

20、当发生意外着火时,安全负责人统一指挥,先将电源开关停电;当电器着火时,使用灭火器将火源扑灭;当发生其他物品着火时,使用灭火器、水将火源扑灭。火势严重时,必须及时汇报上级领导。

21、整改完毕后,整改负责人与安全负责人一起检查并清理施工现场,由专职洒水人再次对工作地点检查并洒水,彻底消灭火源,并在工作地点停留检查1小时,保证现场无火灾隐患,确认安全后向调度室汇报,恢复送水,运行正常后方可离开。

22、电气焊结束后,安全负责人指定专人将所有电气焊设备当班必须升井。

23、整改过程中,必须有现场负责人在现场统一协调,指挥作业,所有参加整改人员必须搞好自主保安、互保联保,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24、本措施在所有人员签名后,必须在整改现场携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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