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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上山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8434提升上山位于8434运巷以里290米处开口,沿煤层倾向掘进,4#煤层突出危险性不祥,掘进中按煤与瓦斯突出层管理。为了掘进施工的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编制本措施,望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照执行。

一、出煤层的预测预报

1、各参数的临界值

解吸特征k1ma*<0.5ml/g.min1/2;sma*<60n;δt<4℃。

2、具体操作方法:

a、用电煤钻套42麻花钻杆打眼,采用重庆煤研所研制的wtc测定其k1,弹簧称称其钻屑量s,温度计量其钻屑温度t。

b、钻孔数三个,各控制范围:左右两帮各控制5m。前方:控制10m(如图1所示)。

3、预测预报:

a、当各值(k1ma*,sma*,δt)都小于其临界值时,说明没有突出危险性,留5m的保护煤柱后掘进。

b、当k1ma*,sma*,δt都大于或基中之一以上大于其临界值时,说明有突出危险性,必须采取防突措施。

二、75mm小直径浅孔密集钻孔排放:

施工方法;用电煤钻套ф42麻花钻杆,在头钎钻头位置扩成ф75进行打眼,孔数9个,排放半径r=0.5m即终孔间距1.0m。左右两帮控制5m,前方控制10m,排放钻孔呈扇形布置在煤层中(如图2所示)。

三、效果检验

ф75小直径密集钻孔排放后必须进行其效果检验,效果检验钻孔布置在两个ф75mm排放钻孔中间的煤层中,效果检验方法与前面预测预报相同。其结果如下:

1当效果检验k1ma*,sma*,δt都小于其临界值时,说明措施有效,留5m保护煤柱允许掘进。

2当k1ma*,sma*,δt都大于或其中之一以上大于其临界值时,说明措施无效必须再采取措施直到k1ma*,sma*,δt都小于其临界值为止。

a、补打φ75mm钻孔,后再进行效果检验。

b、安设khyd140diab型钻机进行深孔排放,之后再进行φ75mm浅孔排放和效果检验。

四、安全技术措放

1、凡参加该工作面防突施工的人员,安全员,瓦斯员都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

2、施工前:a、对工作面的支护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能施工。当工作面出现空顶,必须先打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b、瓦检员对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进行认真检查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且回风系统必须畅通,方可施工。

c、认真检查施工工具是否齐全,完好,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d、电工认真检查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电气设备是否完好,禁止电气失爆情况下施钻。

3、施工过程中,严禁用管子钳或其它铁器搞打钻杆和煤壁。

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时刻注意有声预兆和无声预兆,一旦有突出危险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调度室汇报。待救护队员查明情况,处理正常后方可作业。

5、施工报表填写必须认真,及时、严禁弄虚作假。

6、掘进队必须严格按矿领导审批的允许推进距离推进。

7、矿调度室每班必须及时掌握该工作面的掘进度,杜绝超掘现象的发生。

8、安全员、瓦斯员必须跟班监护,矿救护队员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值班。

9、本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不适之处,需另行编制补充措施并报审。

10、避灾路线:若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现场人员由:工作面----8434运巷---333石门---三区三区段集中巷----三区三区段车场---绞车道----井底运输大巷----地面。

若工作面发生水灾时,现场人员由:工作面----8434运巷---333石门---三区三区段集中巷---三区回风上山---三区专用行人运输巷----二区一区段车场---绞车道----二区地面。

篇2:提升上山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8434提升上山位于8434运巷以里290米处开口,沿煤层倾向掘进,4#煤层突出危险性不祥,掘进中按煤与瓦斯突出层管理。为了掘进施工的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编制本措施,望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照执行。

一、出煤层的预测预报

1、各参数的临界值

解吸特征K1ma*<0.5ml/g.min1/2;Sma*<60N;ΔT<4℃。

2、具体操作方法:

A、用电煤钻套42麻花钻杆打眼,采用重庆煤研所研制的WTC测定其K1,弹簧称称其钻屑量S,温度计量其钻屑温度T。

B、钻孔数三个,各控制范围:左右两帮各控制5m。前方:控制10m(如图1所示)。

3、预测预报:

A、当各值(K1ma*,Sma*,ΔT)都小于其临界值时,说明没有突出危险性,留5m的保护煤柱后掘进。

B、当K1ma*,Sma*,ΔT都大于或基中之一以上大于其临界值时,说明有突出危险性,必须采取防突措施。

二、75mm小直径浅孔密集钻孔排放:

施工方法;用电煤钻套ф42麻花钻杆,在头钎钻头位置扩成ф75进行打眼,孔数9个,排放半径R=0.5m即终孔间距1.0m。左右两帮控制5m,前方控制10m,排放钻孔呈扇形布置在煤层中(如图2所示)。

三、效果检验

ф75小直径密集钻孔排放后必须进行其效果检验,效果检验钻孔布置在两个ф75mm排放钻孔中间的煤层中,效果检验方法与前面预测预报相同。其结果如下:

1当效果检验K1ma*,Sma*,ΔT都小于其临界值时,说明措施有效,留5m保护煤柱允许掘进。

2当K1ma*,Sma*,ΔT都大于或其中之一以上大于其临界值时,说明措施无效必须再采取措施直到K1ma*,Sma*,ΔT都小于其临界值为止。

A、补打Φ75mm钻孔,后再进行效果检验。

B、安设KHYD140DIAB型钻机进行深孔排放,之后再进行Φ75mm浅孔排放和效果检验。

四、安全技术措放

1、凡参加该工作面防突施工的人员,安全员,瓦斯员都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

2、施工前:A、对工作面的支护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能施工。当工作面出现空顶,必须先打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B、瓦检员对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进行认真检查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且回风系统必须畅通,方可施工。

C、认真检查施工工具是否齐全,完好,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D、电工认真检查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电气设备是否完好,禁止电气失爆情况下施钻。

3、施工过程中,严禁用管子钳或其它铁器搞打钻杆和煤壁。

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时刻注意有声预兆和无声预兆,一旦有突出危险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调度室汇报。待救护队员查明情况,处理正常后方可作业。

5、施工报表填写必须认真,及时、严禁弄虚作假。

6、掘进队必须严格按矿领导审批的允许推进距离推进。

7、矿调度室每班必须及时掌握该工作面的掘进度,杜绝超掘现象的发生。

8、安全员、瓦斯员必须跟班监护,矿救护队员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值班。

9、本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不适之处,需另行编制补充措施并报审。

10、避灾路线:若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现场人员由:工作面----8434运巷---333石门---三区三区段集中巷----三区三区段车场---绞车道----井底运输大巷----地面。

若工作面发生水灾时,现场人员由:工作面----8434运巷---333石门---三区三区段集中巷---三区回风上山---三区专用行人运输巷----二区一区段车场---绞车道----二区地面。

篇3:C3轨道上山绞车提升安全技术措施

C3轨道上山因为巷道坡度大,皮带和刮板机运输比较困,所以使用绞车进行提升,为了确保提升安全,特编制以下安全措施:

1、绞车提升必须由专人负责,并且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其他人员严禁使用绞车。

2、绞车固定,使用6根直径大于14mm,1.8m长以上铁锚杆或地拱固定,并上好螺杆,绞车基础一定要浇灌好,固定必须牢固可靠;提升巷道内必须安设跑车防护装置,坚持使用一坡三挡,当提升车通过时,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是敞开状态,无车通过时,必须常闭好。

3、提升轨道必须用夹板连接好,并打稳道钉把轨道铺设好,防止轨道下滑。

4、提、放车时巷道所以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做好提、放车安全工作。

5、轨道中间设置护绳地辊(滚),地辊要求转动灵活;提升时,挂钩工要随时挂好“鱼尾叉”,防止跑车。

6、挂钩工一定要做好安全警戒,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上下提升时,打铃必有回铃,并按绞车《操作规程》做好提升安全工作,特别要求:严禁放快车和提放时在中途停车,更不能把矿车挂在斜巷中。

7、绞车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8、巷道提升采用25KW调度绞车提升;使用钢丝绳直径为16.5mm,规定每次提升不准超过重,只允许提升1车。

9、提升物料时,不准物料超出矿车两侧,并要把物料绑稳,防止物料撞倒支架及引起矿车掉道。

10、矿车在提升途中掉道时,首先张紧牵引绳,然后班长现场指挥、处理,处理过程中的人员必须做好自保和互保安全工作。

11、绞车司机必须听清“一停、二上、三下、四慢”准确信号,然后准确回复信号,才能进行提放。

12、绞车司机每班必须检查绞车是否牢固,绞车设备和钢丝绳是否完好,绞车刹车是否灵敏,矿车插销是否变形,发现安全隐患,必须首先停止提升及时汇报到上级或调度室进行处理。

13、安全员每班必须检查钢丝绳的完好情况,钢丝绳断丝超过1/10,必须停止提升,汇报到矿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派人立即更换。

14、电工必须把严提升巷道的电缆吊挂好,严禁电缆掉地和掉到轨面,以防矿车通过把电缆压坏。严禁人员违章和误走绞车道,确保提升安全。

篇4:轨道上山提升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1、绞车每次运输前,必须明确运行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配备合格的司机和岗位人员。

2、绞车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脱岗,严禁其他人员随便乱开。

3、开车前,应首先试好信号、检查绞车固定是否良好,安全间隙、制动闸、限位螺丝、销轴、按钮、信号、钢丝绳、安全设施等是否符合规定,如有问题必须汇报或设法处理,否则不能开车。

4、司机必须在听清信号后开车,信号不清楚,不准开车。

5、严禁用手脚、扦子或其他物料拨动钢丝绳。

6、每次开、停车时,必须逐渐增、减速度,不允许做急骤的开、停车。

7、在提升过程中发现绞车咬绳、突然停电,钢丝绳受力太大出现卡、挤等现象要立即停车检查,还应经常检查钢丝绳断丝情况。如断丝超过规定或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外层钢丝绳松动现象应立即采取措施或换绳后方准开车。

8、绞车必须留有不少于3圈的母绳,绞车的保安绳及滑头必须插接,插接的长度不得少于绳径的20倍。

9、司机在工作中要熟悉运输路线的坡度变化等情况,在钢丝绳上做好标记,以便到适当位置增减速度或停车。

10、绞车司机要经常对绞车各零件进行检查维修保养,运行中如果出现异常要及时进行维修,确保绞车安全正常使用。

11、提松车时,绞车司机应认真检查、注视钢丝绳的载荷情况,连车情况,要集中精力听清信号,发现意外情况必须立即停车。

12、本部绞车采用的18.5mm的钢丝绳,最大提升载荷不得超过4.8t。

篇5:二级提升上山修护技术安全措施

二级提升巷主要建造在12#煤层,因已延深533水平以下,估计积水比预计的还多,巷道损坏程度也相对严重,加上原来用的木支护,操作起来难度相对较大。针对这种情况,特拟技安措施如下:

一、施工顺序:检修二级提升绞车,检修铁道,安装信号、阻车器、挡车拦等。排水、清淤、支护、打开密闭、新掘联络巷、清修回风巷、形成回风。再排水、清淤、支护、打开密闭、新掘联络巷、清修回风。闭掉前面联络巷,以此循环直至将533水平以下积水排出。

二、在二级提升甩车道以下无水安全处安装局部扇风机正压向二级提升井送风,打开双风门,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安装排水设备排出积水,进行清淤、支架、出渣。支护清理至密闭联络巷时将联络巷密闭打开,形成回风系统。

三、当清理至12#层工作面回风巷时,视其垮冒程度,先将回风巷临时封闭,以防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涌入清修巷内。

四、清修到C12运输巷口时将风巷临时密闭打开,以利水仓排水时通风,并将水仓清理,作为下水平排水时的转运点,以减少水泵扬程不够的困难。直至将下面积存水排完,在巷道贯通后,新系统的水仍由此排出,待新系统排水系统形成后,它的服务时间才会结束。

五、巷道支护

1、由于原提升上山,联络巷、回风巷,均系木材支护,加上封闭时间较长,又被水浸泡,围岩松软,支护强度减弱,甚至失效,大量需更换或加补,且整改修复后的巷道断面积不得小于4.7m2(即上宽1.6m、下宽2.4、高1.8m),所以在修复过程必须特别严格操作。

2、更换或加补支护时,必须先观察支护材料的腐朽程度和受力情况,决定更换或加补。加补支护前,先选择适当的位置在不影响行人和运输的前提下进行。更换支柱或棚时,必须先加固该更换棚柱前后的棚。加固方法:先用开块料一梁两柱双排托住前后方5米的支架,才能拆除断梁折腿,安装新的棚梁,以此循环进行,以免发生顶板伤人事故。

3、当班撤换下来的旧料可用于接顶、背邦不够的由地面运去补充,邦顶必须背护严实,支护迎山有劲。

4、当班的矸石杂物,当班必须清运完。

5、清修顺序:必须是由上往下进行,严禁人员进入未清修地段和垮冒严重地带,未排出积水带打上临时棚栏,以免人员误入。

6、在新掘回风联络巷时,必须是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当第二个联络巷新掘通风后,前一个联络巷必须密闭,以保证供风量。

7、回风上山清修,仍按前述清修方法进行,出渣(矸)可用花轮车或人工背转运至提升巷装车运出地面。

六、通风、瓦斯、监控

1、在未形成负压通风前,采用5.5kw局扇正压送风,碛头风量不少于75m3/min。负压风流形成后,移动局扇至距回风不少于10米的地方重新安设。

2、风筒必须吊挂平直,做到逢环必挂,保证碛头有足够的风量。

3、在排水前先排掉巷道内积存的有毒有害气体,排水时不能停风。

4、当班瓦斯检查员必须巡回检维修地段及老空密闭处的瓦斯,并认真填写记录。

5、瓦斯传感器必须按规定安设且与主机并网,碛头探头必须安设在碛头回风不大于5米的安全位置,且随碛头进展而移动,以保连续监控。

6、传感器实行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其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为1.5%。

7、若遇临时停风,人员必须撤退至进风安全处或地面,待恢复送风后,方能恢复工作。

七、避灾路线

1、若遇顶板冒落伤人,人员撤至支护完好的安全地段,观察顶板变化情况,待顶板稳定后实施救援以免灾情扩大。发生事故后必须及时向地面汇报,汇报情况时必须汇报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原因、人员伤亡情况,以利采取施救措施。

2、若遇瓦斯伤人事故,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施救至新鲜风流中,进行人工呼吸等,等待救援,其它人员从工作面—提升坡—地面。

3、若遇水害事故,人员从工作面地面。

八、其于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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