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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提升运输系统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一、概述

本矿井提升运输系统按巷道布置可分为副斜井提升运输系统、主斜井皮带运输系统、采掘辅助巷道皮带运输系统。

1、主斜井皮带运输系统:由井底煤仓装→地面皮带机转载点;

2、副斜井提升运输系统:由副井口车场→副井皮带上仓口车场--副井底车场;

副井提升机:jk-3×2.2p

综上所述,本矿副井提升运输系统基本上是利用主轴滚筒的缠绕式提升设备牵引矿车在斜坡18℃的轨道上进行煤、矸及物料的提升运输任务,以辅助于矿井的日常安全生产。

(一)、副斜井提升运输的各项规定及司机操作规程

1、副斜井巷道主要做为矿井进风巷和人员、材料及矸石运输的通道,井下采掘工作面、巷道锚喷及其他施工项目,各种硐室、通风设施,井下使用设备、材料的运送。

2、在日常工作中,严禁任何人员从副斜井上下班徒步行走,检查或其它工作的人员应从主、副斜井之间的联巷行走。在进入主、副斜井巷道之前,必须通知主、副斜井井口信号工、井底信号工;严格遵守“行人不开车,开车不行人”的安全规章制度。

3、主、副斜井提升机的专职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机构认定有安全培训资格的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能上岗。非专职提升机司机禁止操作设备。司机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当班时严格按照提升机司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工作期间严禁睡岗,提升机运行期间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严禁脱岗、离岗和擅自找人顶岗、替岗,严格遵守“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安全规章制度。

4、提升运输系统内的信号工、把钩工必须经过安全机构认定有安全培训资格的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能上岗。

5、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信号不清或接到信号后因故未能执行时,应通知井口信号工原信号作废,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司机不得无信号动车。

6、斜巷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检修和试验,要做到动作灵敏、操纵灵活,挡车可靠。各地点轨道防跑车装置及跑车防护装置在不开车时要处于常闭状态,只有在矿车通过时方准打开,不提升时要及时关闭。

7、车辆连接必须使用足够强度的三环链及带有闭锁装置的插销,严禁使用非标准销、链。井口把钩工应对车辆的连接处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由信号工向绞车房发送信号进行提升。

8、副井提升物料、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凡属矸石、料石、石面、金属柱梁、木梁等较重物质,不得超过五车;凡属煤、木料等较轻物质不得超过六车。

9、运送“四超”物料必须有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同意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井口把钩工仔细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运输。

行操作。司机不得无信号动车。

3、绞车每次提运前要认真检查绞车的各部位并试运转,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机检查并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转。

开车前的检查:

○1检查绞车地脚螺栓及压柱使用情况;○2检查钢丝绳磨损、连接及固定情况;○3检查两制动器工作及刹车带接触情况;○4检查有无甩油缺油现象;○5检查轨道完好情况;○6检查巷道内材料堆码、设备摆放、两侧安全距离等情况;○7检查巷道内车辆停放及行人、作业情况;○8检查绞车开

(二)、副斜井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副斜井井筒倾角18°,斜长660米。主要承担矿井生产所需设备、物料、矿井救灾物资的运输及废旧物资的回收升井任务。为从根本上消除斜井提升运输的不安全隐患,达到消除各类斜巷运输事故的目的,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措施。

1、每班由提升机司机、维修工对提升机电控系统、机械、液压系统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并执行班中定时巡检制度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对提升机过卷保护、松绳保护等各种保护装置进行试验检查其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并做记录。

2、提升机司机在操作过程中不得进行其它工作,要集中精力、谨慎细心,随时观察各仪表指示,深度指示器及滚筒运转状况和钢丝绳在滚筒上的排列情况。发现任何异常立即停车,查明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按信号执行开车命令。

3、提升机司机严格执行“一停、二上、三下”的信号命令。无信号严禁动车,信号不清不准开车,对信号不确切不准开车。提升机运行过程中,收到任何异常信号都要停车,查明原因并及时利用电话和井口信号工进行联系,确定命令信号后方准开车。

4、在出现下列情况,要立即使用紧急制动装置进行停车:

①有紧急停车信号时;

②矿车在接近减速点没有减速时;

③电压表、电流表等仪表指示异常及提升时钢丝绳抖动严重怀疑矿车掉道时;

④控制系统、机械系统等主要部件出现故障或失灵时;

⑤其他需要紧急停车的状况时。

5、信号工要坚守岗位,上岗后对信号系统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确认信号声光齐全、可靠。提升运输时,严密注意钢丝绳及矿车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逐级发送停车信号,并利用电话向绞车房及有关地点说明情况,停车后要及时处理和向上级汇报。

6、钢丝绳査绳工每天对提升机钢丝绳的完好性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填写“钢丝绳检查记录”表。

7、查道工每天对井筒大巷内巷帮、顶、轨道、道床及各安全设施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并向队领导汇报。

8、平台阻车器、地闸及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处于常闭状态,只有在矿车通过时方可打开,不提升时要及时关闭;把钩工、维修工每班要对平台阻车器、地闸及跑车防护装置的完好情况和工作状态进行检查检修,确保运输线路上安全设施的正常工作状态。

9、把钩工每挂一钩要检查矿车碰头、矿车轮子底销是否齐全完好,检查每辆矿车的连接情况、插销及闭锁是否到位、三环连不得有纽挂现象,检查矿车保险绳连接情况,检查矿车所装物料是否有“四超”现象。出现以上任一种情况都不允许发出开车命令。必须当场处理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准下达开车命令。

提升时,井口信号工和把钩工要共同负责井口的警戒任务,严禁有人跨越正在运行的钢丝绳及在井口变坡点逗留;井底信号工和把钩工要共同负责井底的警戒任务,严禁井底车场有人穿行、逗留及从事任何工作。

篇2:矿井主要提升绞车管理规范

1、总?则

第一条?矿井主提升系统是煤矿机电运输关键环节,为加强矿井主提升系统的综合管理,确保主提升系统安全、经济、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石窟煤业副井、主井提升机(提物)及其配套设施的管理。

2、一般规定

第三条?安全责任划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安全管理责任的原则,明确矿机电科为安全主体责任单位。

第四条?安全体制建立:必须明确主管矿井主提升系统的负责人,机电科和主管队必须配齐技术管理人员。

第五条按照有关矿井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规定要求,对设备的选型、改造、新装、移装后的调试和验收进行规范管理。设备选型、改造必须公司组织方案论证,所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第六条?提升系统的安装、改造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厂家技术文件要求进行。

第七条?新安装、移装、大修和重大技术改造后的主提升系统,必须经公司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第八条?新安装、移装及重大技术改造后设备和系统的各项制度及图纸等相关资料均要及时完善修订,做到完整齐全并与实际相符。

第九条?提升机设计及实际运行状况进行能力核定,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能力生产。

3、基础管理

第十条?主提升系统必须做到一台一档,必须具备下列资料,并妥善保管:

①绞车说明书

②绞车总装配图

③提升系统图

④电气系统图

⑤润滑系统图

⑥制动装置结构图和制动系统图

⑦技术测定与探伤报告

提升系统图、电气系统图、润滑系统图、制动系统图、提升装置的主要技术特征参数等必须悬挂在绞车房内。

第十一条必须建立健全主提升系统的相关制度,并悬挂在绞车房:

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设备包机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和图表、干部上岗检查制度、保护装置定期检查试验制度、事故分析追查责任制、要害场所管理制度、防火制度、钢丝绳检查验绳制度等。

第十二条绞车房内必须有以下记录,并按规定认真填写:

①设备运行记录

②司机交接班记录

③机电设备检修记录

④巡回检查记录

⑤干部上岗检查记录

⑥钢丝绳检查、检验和更换记录

⑦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

⑧外来人员记录

⑨事故记录

第十三条绞车司机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新安装、技术改造后的设备投运前要及时对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绞车及配套装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要求,有“MA”标志。

4、装备及安全保护设施

第十五条?提升系统装备及安全保护、设施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提升绞车必须具有下列安全保护装置,且动作灵敏可靠:

1、防止过卷装置

2、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

3、防止过速装置

4、限速装置

5、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

6、闸间隙保护装置

7、松绳保护装置

8、减速功能保护装置

防止过卷装置、防止过速装置、限速装置和减速功能保护装置应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形式。

(二)制动系统

1、液压制动系统应按厂家技术文件和大型固定设备液压制动系统的相关要求执行。

2、斜井提升绞车的盘式制动装置制动的压力和时间符合厂家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

3、液压控制系统具有油泵启动与主控制器的闭锁及润滑油的欠压和制动油的过压、超温保护装置。

4、机械、电气制动系统均为故障安全型,即任一环节故障时,系统保持制动状态。

(三)钢丝绳

1、钢丝绳必须按使用单位提出的要求进行采购,如:钢丝绳型号、厂家等。

2、使用和保管提升钢丝绳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98条规定。

3、每卷钢丝绳必须有“MA”标志。

4、新绳悬挂前,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3种试验及外观检查,达不到规定严禁使用。

5、新钢丝绳悬挂前的检验(包括验收检验)和在用绳的定期检验,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402条规定。

6、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矿井保存有检验资料并归档管理。

7、钢丝绳悬挂时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400条的规定,否则不准悬挂。

8、提升装置使用中钢丝绳做定期检验时,安全系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更换:升降物料时小于6。

9、钢丝绳的使用、维护、管理等,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403--411条规定。

(四)提升容器与钢丝绳的连接装置

1、提升容器与钢丝绳的连接装置的选型、使用、维护和管理,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412、414、415条规定。

2、连接装置出厂时,必须有厂家、编号和永久性铭牌,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齐全。

3、在用的连接装置,经定期拉力试验或探伤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4、提升容器和钢丝绳的连接装置,必须有合格的备用品,并要妥善保管,不得锈蚀。

5、连接装置的更换日期,探伤和拉力试验结果,都必须记入专用记录簿。

(五)通讯与信号

1、每一提升装置,必须装有从井底信号工发给井口信号工和从井口信号工发给绞车司机的信号装置。除常用的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备用信号装置;井底车场与井口之间,井口与绞车司机台之间,除有上述信号装置外,还必须装设直通电话。检修用信号必须安全可靠(优先选用手持信号对讲机)。

2、井口信号装置必须与绞车控制回路相闭锁,只有在井口信号工发出信号后,绞车才能启动,提升方向与信号也应闭锁。

3、一套提升装置服务几个水平使用时,从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各水平只能允许一个水平向井口发出工作信号,每班试验一次。

4、开车信号必须采用转发形式,即井底信号必须经由井口信号工转发至提升机房,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受此限:发送紧急停车信号。要求每班试验一次。

5、信号装置开车信号除音响外还应有灯光和数字保留,直至打停车信号时消除。设置有紧急事故停车信号,并能直发提升机房,使司机能及时停车。设置井筒检修信号装置,在检修过程中,除检修信号外,任何地点都不能向绞车房发信号,检修信号必须和其它信号闭锁。要求每天试验一次。

第十六条?井口和井底车场必须有专职把钩工。

第十七条?提升机房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内整洁卫生,墙面抹灰刷白,窗明几亮,无杂物、无灰尘、无油垢、无积水,禁止机房用作其它用途。

2、机房内照明适度,管线吊挂整齐。

3、噪音超过90分贝,要安装消音设施,司机台要装设在隔音室内。

4、有适度的取暖降温设施(暖气或空调)。

5、运行规定

第十八条?提升装置必须配有正、副司机。每班开工前,应先开1次空车,检查绞车运行情况;连续运转时,不受此限。发生故障,必须立即报告。

第十九条所有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司机应了解提升机的电气原理图及液压、制动系统图,了解提升机的机械部件和电气控制装置、安全保护装置、液压元件的调整或整定工作,做到“三知四会”,认真填写记录。

第二十条司机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提升机。

第二十一条机电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职的机电维修工进行。

第二十二条绞车司机严格按章操作,按规定每一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6、检查检修规定

第二十三条?提升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日、旬、月和停产检修,要求日检不少于2小时,旬检不少于4小时,月检不得少于8小时、年度停产检修时间累计不低于7天。对每次的日、旬、月和停产检修都要做好记录,并由检修负责人签字,停产检修资料由机电科整理存档。

第二十四条?提升装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绞车各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1次,每旬必须由主管副队长或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查1次,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和机电科长每月组织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检查1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第二十五条对提升系统的周期预防性停产检修,提前编写检修计划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审批后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到每个参加施工人员,并签名存档。

第二十六条?对提升钢丝绳的检查检修要求:

1、提升钢丝绳每天检查一次,每月检查一次钢丝绳的断丝、锈蚀及绳径变化情况,钢丝绳由专职人员负责维护检查,除用肉眼观察、手摸,并有记录。

2、提升钢丝绳检查结果要及时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并由检查人员签字,如发现有断丝现象而且发展较快,或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汇报。钢丝绳检查记录必须专人负责审查签字,其中队技术负责人每天1次,矿机电科分管主提升系统人员至少每周1次,机电科长每月至少查阅1次。钢丝绳检查记录查阅并签字后,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出技术资料存档备查。

7、试验与检测

第二十七条?防止过卷装置:由司机接班时进行一次过卷试验,维护工每天试验检修一次过卷装置。

第二十八条?限速装置:由司机、维护人员每天共同检查一次,每月试验一次,每半年检修校核一次。

第二十九条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由维护人员每旬试验一次。

第三十条?闸间隙保护装置:由司机、维护人员每天检查试验一次,每旬至少测量调整一次。

第三十一条松绳保护装置:必须接入安全回路,司机接班时进行一次手动试验,松绳保护从动作到解除,松绳长度最大不得超过1m。

第三十二条减速功能保护装置:当提升容器到达设计减速位置时能示警并开始减速,每天由维护工试验一次。

第三十三条副斜井提升机系统,每1年检测一次,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三十四条?提升机性能测定测试内容和要求按照《煤矿在用提升绞车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1016-2005)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2〕99号)的具体要求进行进行。

第三十五条关键部件的探伤(如绞车主轴、减速器各轴、天轮轴等)应每年进行一次,当关键部件受到巨大冲击时须经过探伤检查合格后,才能恢复运行。

第三十六条?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倾斜井巷运输使用的连接装置,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12条执行。

第三十七条提升系统的各种仪表,应定期校验和检查。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其它仪表每年校验一次。

第三十八条各种检测试验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结果要及时存档,妥善保存。

8、备品配件管理

第四十一条关键易损备品备件必须备足,缺少关键备件就是重大事故隐患,因备品备件影响安全生产,除追究机电部门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队技术负责人负责及时提出所需备品、备件的计划明细,主管机电负责人应及时合理安排、落实资金计划。

第四十二条机电科应按技术文件的要求提供备品、备件的规格型号和生产厂家,同一台设备上的同类元件应统一型号、厂家。

第四十三条供应部门应按照机电科的要求组织采购,并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涉安产品必须有“MA”证书。若因供应部门擅自改变备品、备件的规格型号以及生产厂家造成事故的,要追究供应部门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坚决杜绝采购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对于采购、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一经发现,不管是否造成事故,都要按事故严格追查,严肃处理。

篇3: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管理措施

(1)机车司机开车前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不得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柄取下,扳紧车闸。

(2)两台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保持的距离应大于100m。

(3)矿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应减速,应发出警报。

(4)不得用严禁使用的固定车厢式矿车、翻转车厢式矿车、底卸式矿车、材料车和平板车等运送人员。

(5)用人车运送人员时,不得同时运送有爆炸性、易燃性或腐蚀性的物品,或附挂物料车。

(6)用人车运送人员时,列车车速不得超过4m/s。

(7)乘人车必须关上车门或挂上防护链。

(8)乘人车时,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不得露出车外。

(9)乘人车时,列车在行驶中和尚未停稳的情况下,不得在车内站立或上下车。

(10)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乘坐人员间距不小于4m;乘坐人员不得有站、仰卧和触摸输送带侧帮现象。

(11)检修人员在罐笼或箕斗顶上工作时,必须佩戴保险带。

(12)在斜巷内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13)特殊工种挂证上岗,持证开车、蹬钩。

(14),斜巷运输按规定安设、使用声光信号及“一坡三挡”安全保护装置,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篇4:矿井机电提升运输安全措施

一、?概述:

为确保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机电科、机电队要认贯彻执行,机电部门要充分发挥本部门的技术优势,加大对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使全矿供电系统更加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井上下机电运输提升服务于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对机电设备严加管理,针对机电设备、主运输提升、辅助运输设备定时检查,维护专项治理,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MT5010-95)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照要求设备工作,为了保证机电提升运输安全运转,特制定本措施。

二、?人员组织:

组长:张保卫

?副组长;杜殿国李祥平

组员:冯小平李树明成彩红张全斌高剑高建军刘厚厚康海平闫王保

?联络电话:机电矿长8004、机电科8091、井下机电队8027、井下皮带队8085、地面机电队8088

三、?机电设备安全措施:

1、矿井双回路电源必须定期检查、检修,每年雷雨季节来临前,矿组织人员对双电源线路两侧的章碍物清理一次。

?2、35KV、10KV变电所高压供电部分每年雷雨季节来临前按市“防雷办”要求对避雷装置检测一次,并对高压开关柜、绝缘油进行检查、检修,凡带负荷跳闸三次的油断路器,必须检查其绝缘油质量,必要时立即更换。

?3、操作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执行,非专职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必须戴绝缘手、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值班电工必须执行矿“停、送电工作票制度”。

?4、矿井要害车间或主要电气设备(主、付井绞车、主风机、井下5#、8#变电所、主排水泵)必须具备双回路供电,备用电源要随时能投入使用,并能满足负荷需要。

?5、井下供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

?6、新购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选型合理,并有“MA”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并逐步淘汰相关的旧设备。

?7、井下严禁带电搬迁、检修电气设备(包括电缆)

?8、测试井下电气设备的仪表、仪器,应使用本质安全型或安全无火花型;用普通仪表、仪器测试时必须检查测试地点20m内的CH4浓度,只有确定CH4浓度在1%以下时才允许使用,并适时监测使用环境的CH4浓度。

?9、井下高压变压器的控制开关(BGP系列)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电压保护;低压电器设备的控制开关(真空磁力启动器)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10、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必须每天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有记录;严禁甩开漏电保护装置直接供电。

?11、井下低压馈电开关(KBZ80系列)、真空电磁启动器(QBZ系列)JDB保护器整定必须苻合规定;开关内的保险熔体必须正确选择。

?12、机电科必须适时绘制反映井下实际情况的供电系统图,各值班电工必须了解井下设备布置情况及各设备安全性能

?13、井下所有电压在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都必须有保护接地、接地电网上任一保护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14、局扇要实行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掘进工作面所有非本安型电器设备要装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设备,当局扇停止运转或瓦斯超限时,能立即自动切断采掘区胶带上山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15、井下高低压开关必须装有“三开两防锁”,保证开关开盖断电,杜绝非专职人员打开维修。

?16、井下低压电缆必须使用矿用铜芯电缆,并有阻燃标志;电缆的载面选择除能满足其供电负荷(长时允许能过的电流)外,还必须用电压损失进行校验。

17、井下电缆严格按规定敷设,并不能用铁丝捆绑,带电的电缆不得盘圈或盘“8”字形存放。

18、井下信号、照明的控制开关必须使用设有漏电保护、过负荷保护、欠压保护和断相保护的综合保护装置,并严禁甩开其保护插件直接供电;信号、照明电缆必须苻合有关规定。

19、井下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检查、调整必须苻合规定:

(1)、使用中的防暴电气设备的防暴性能每月检查一次;

(2)、配电系统断电保护装置每6个月检查、整定一次;

(3)、每年进行一次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4)、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每6个月检查一次;

(5)、固定敷设的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情况每季检查1次;

(6)、每月检查一次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的绝缘情况;

(7)、每季测定一次接地电网的接地电阻值;

(8)、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测定其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

20、机电设备要杜绝失爆,下井前进行防爆检查,合格后贴上防爆证后才允许入井。设备要挂专责牌,每天有专人检查、维护,确保完好。

21、矿灯必须由矿灯房集中管理,经常下井人员必须专人专灯,灯房必须有多出常用灯人员10%的备用矿;矿灯必须能连续正常使用11h,并装有短路保护器;不苻合矿灯完好标准的矿灯一律不得发出、使用。

22、井下使用矿灯人员严禁拆开、敲打、撞击矿灯,升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

23、电缆、信号线、管路必须按要求吊挂整齐,开关要上架并靠帮安设。

24、起吊、拆除、安装设备时,必须由专人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完好,起吊点和工具是否有足够的承载强度,不完好或不够承载强度时,不许起吊,起吊点能承载的拉力必须超过起吊重量的6倍。且起吊时做到平、稳、缓冲,操作人员不能站在设备的正下方。

25、严禁用人体重量来平衡被吊运的设备,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吊设备张紧的吊绳、吊具。严禁用支护锚杆作为起吊点。

26、起吊设备时必须设专人集中精力统一指挥,附近严禁无关人员逗留、通行、作业等。严禁起吊带电的设备。

27、检修输送机及在输送机靠帮一侧工作时,输送机应停止运行。输送机检修时,必须将前级开关断电,并挂停电牌。电器设备检修空间必须符合<>规定。

28、井下电工必须配带瓦斯便携仪。

29、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0、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31、施工现场应悬挂供电系统图。

32、喷雾回风侧5m范围内不得有电器设备。

33、机电设备安设处要无淋水,顶板稳定完整,如确需放在有水处则要有防开关淋水措施。设备表面要清洁干净。

34、皮带机、刮板机必须有可靠的液力耦合器,并装入适量水质。易熔塞齐全可靠,防爆片齐全、可靠。

35、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原则。

四、提升运输系统安全措施

?(一)、概述

?为了满足生产需要,现在副井口安装一部JK-3×2.2型提升机作为辅助提升运输系统。提升机技术参数如下:卷筒宽度:2.2m,卷筒直径:3m。最大提升速度:3.67m/s,电机功率:450KW。钢丝绳直径:32mm。

?(二)提升运输系统措施:

1、施工地点:副井口、绞车房、副井底车场。

(1)认真检查绞车润滑、液压制动系统、电控系统的完好及滚筒、减速器、电机、天轮的固定情况,检查绞车各类保护动作是否可靠;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断丝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2)、每天提升运输前,检查信号系统,确保畅通、清晰。

2、运料队:

(1)、检查轨道与矿车的完好情况,及钩头与矿车的连接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允许走钩。

(2)负责各档车栏、阻车器,抓捕器等安全设施的检查。

(3)、负责各物料提升运输过程中的现场安全检查。

(4)、负责物料的安全装、卸。

3、施工负责人:

?负责本范围内的施工组织、人员调整、施工方法的实施。

4、安全负责人:

是本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范围的施工过程监督安全措施的实施,违反本措施规定的必须坚决制止。

人员组织:

5、地面机电队:

(1)、绞车主司机:

(2)、绞车监护司机:

(3)、设备运行检查人:

(4)、钢丝绳检查人:

6、运料队:

(1)、施工负责人:

(2)、安全负责人:

(3)、信?号?工:

?(三)、施工前准备工作

?(一)、机电队:

?1、新安装的矿井提升机,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运行后的设备,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3年进行一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检查验收和测试内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2、施工前,详细检查绞车的固定(包括电机、减速器)、液压系统、润滑系统、制动系统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确保无问题后,检查电控系统,并对各类保护,做一次试验,确动作正常。

?3、每班必须有专人详细检查绞车钢丝绳并填写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汇报。出现如下问题: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10%时,必须更换;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标称直径的10%时,必须更换;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到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时,必须更换全绳;发现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必须更换全绳。

?4、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

?5、钢丝绳的检查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必须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施工前检验信号系统,各类信号确保畅通、清晰;井口、井底必须有直接绞车房的信号,且时时处于完好状态。

?(二)、运料队

1、每天设专人检查副井井口车场、副井斜井、副井底车场轨道,铺设质量应苻合下列要求: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轻轨相符。轨道高低和左右不超过2mm,轨道接头间隙不大于5mm。

?(2)、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于内轨顶面的高低差,都不得大于5mm。

(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4)、在曲线段应设置轨距拉杆。

?(5)、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2、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路基必须砸实,轨枕的数量及规格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渣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4、必须使用合格的保险绳,保险绳的规格必须与主绳相同,并定期检查保险绳的完好情况,及连接钩头的完好情况。

?5、每班施工前,专人沿主井斜巷步行检查托绳轮,不得有磨绳现象,并保持转动灵活。

?6、在井口车场距变坡点2m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必须按照规程规定安装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

?7、提升之前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防跑车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8、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和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四)、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机电队:

?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提升信号系统、液压基础知识和各种装置,能排除一般性故障。严禁非绞车司机操作绞车。开绞车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主司机、监护司机不得在开车时脱岗。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进行一次空负荷试车(连续作业除外)和每班进行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做好交接班记录。

?3、禁止超负荷运行,禁止主回路不送电滑行。提升矿车脱轨时,禁止用绞车牵引复轨。

?4、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

?5、司机不得变更继电器整定值和安全装置整定值。

?6、检修后必须试车,并按规定做过卷、松绳保护等项试验。

?7、维修人员进入滚筒工作前,应落下保险闸,锁住绞车滚筒,切断电源,并在制动闸把上挂上“滚筒内有人工作,禁止动车”警示牌。工作完毕后,摘除警示牌,并应缓慢启动。

?8、司机操作时应集中精力,手不准离开手把,严禁与他人闲谈,开车后不得再使用电话。司机不允许连班顶岗。

?9、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司机不得擅自动车,若因故需要动车时,应与信号工联系,按信号执行。

10、绞车司机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必须与信号把钩工密切配合,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等情况时,都不得开动绞车。

?(二)、运料队

?1、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情况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偏、超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2、不得违章作业,有责任制止一切违章现象。严格按规定挂车,不得超挂,严禁乘坐斜车,有权停用一切不符合装载要求及下井要求的车辆。

?3、车场信号挂钩工负责提升或下放车辆的摘挂钩,检查车辆连接装置、钢丝绳头20米范围内的钢丝绳变化情况,发送信号及担任车场警戒工作。检查所有的车辆连接装置是否完好,装载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物料绑扎是否牢固,物料是否倾斜、重心是否偏移。若检查中发现物料倾斜、重心偏移严禁挂钩及提升。

?4、挂好钩头后检查车辆连接是否牢固可靠,巷道内是否有人员行走,确认无人员行走时,上下部车场信号挂钩进行联系,设好警戒、人员进入躲硐后,发出提升信号。

?5、在提升中严禁扒、蹬、跳和人员随车行走,并严格执行“行走不行人,注意安全”的规定。

?6、不适应矿车1的物件要用平板车或滑车。平板车和滑车的型号与物件重量相适应。

?7、矿车之间必须使用试验合格的标准三环链和插销连接,且插销必须与车辆闭锁的装置。

?8、注重班前检查,对使用工具、安全设施。运载车辆、运输线路、信号、进行检查,在没有问题的情况下作业。

?9、信号工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应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负责行车中警戒行人进入工作现场。

?10、所有参加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人代替上岗;确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待批准后方可离岗。

?11、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禁在提升运行过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双方均应履行正规交接手续。

?12、各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信号规定如下:一声停,二声上,三声下,四声慢上,五声慢下。

?13、运输大件、检修井筒、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特殊运行,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14、保证副井车场(或井口)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15、在副井5#入口处必须装设挡车栏且要经常处于关闭状态,且在躲避硐室必须设专人看守。事先联系好所下物料的停放位置,如果物料要下至5#,待专人搬好道岔确认无误后方可发信号开车。待车辆通过挡车器后立即关闭挡车器。通过拐弯处时,必须减速,以防止矿车脱轨,翻车,煤(矸石)倒出伤人。

?16、提升运输时,轨道附近严禁有人作业,保证所有人员处于安全位置。

?17、“四超”指超重、超长、超高、超宽、超重是指重量在2吨以上的设备,超长、超宽、超高物料是指长度在4米以上,宽度在1.2米以上,高度钻1.8米以上的物料。

?18、“四超”物料要使用专用车辆运输,装车时重心要适中,前后左右突出的部位要保持平衡,绑扎要牢靠,同一辆装2件以上的物件时,必须有防止物件相对滑动的措施,必须有专人检查、验收装车情况,不符合装车要求时不准运输。

?19、运输“四超”物料时,必须有专人现场指挥,严格执行“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物料运输的安全措施。

?20、大型设备和超长物料车辆在车场内或者其它地方停放时,每辆车都必须用正规的掩木打掩。

?21、巷道断面和机车牵引能力、车辆承载能力的大型设备必须解体运。

?(四)、其他

1、工作过程中、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尊重安全负责人的意见,安全上必须听从安全负责人的意见。

2、参加人员必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业务熟练者操作,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巡检人员严密监视运行中的绞车各运转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

3、严禁空绳下放。

4、在运送物料时,信号把钩工停到异响、跳绳等不正常现象,必须及时发出停车信号,立即到现场察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处理掉道车时要设专人指挥,根据现场情况,可采用拾道器配合木板从上向下逐量上道或采用起吊的方法上道。

6、本措施要传达到所有指挥和施工人员,并认真学习签名(签名表附后)。

7、本措施未提及事项,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五、(辅助运输)皮带机安全措施:

?1、安装皮带机时,做到平、直、稳。皮带机头机尾滚筒、托辊灵活可靠,轴承润滑良好、机尾清扫器应牢固、有效、保护装置齐全,信号可靠。

?2、每天必须安排专人维修皮带机,确保皮带机运转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转。

?3、司机持证上岗,做到懂结构、懂原理、懂维修。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处理。

?4、皮带运行前,应认真做好如下检查:

(1)、司机工作地点的支护情况。

(2)、各个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液压耦合器是否漏油,油量是否充足。

(3)、机头机尾的牢固情况,机头机尾的滚筒、托辊H架是否与皮带机的中心线垂直。

(4)、机身机头机尾范围内是否有障碍物,皮带接头的完好情况、皮带是否跑偏等。

(5)、严禁人员乘坐皮带机和跨越正在运行的皮带机。跨越地点设过桥。严禁用皮带机打运材料。

(6)、机头设置灭火装置。

六、刮板输送机安全措施:

1、铺设刮板机时,要做到平、稳、直,刮板等构件齐全,链条松紧适当,避免运行中的链条跑偏,飘链、掉链、卡链。机头、机尾要用地锚固定牢靠。地锚采用Ф20mm金属等强锚杆,锚固长度不小于120mm,数量不少于2根。必须安装清晰、灵敏、可靠的信号系统,并坚持正确使用。坚持使用易熔塞。

2、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完好。使用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停止使用,机器运转时发现故障或预兆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3、链板机司机持证上岗,保证司机懂结构、懂原理、懂维修,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处理。

4、链板机运行前,应认真做好如下检查:

(1)、司机工作地点的支护情况。

(2)、检查链板机运行范围内有无阻碍物,链板机上是否有人。

(3)、机头机尾的牢固情况,机头部分液压耦合器和减速器,齿轮和链条的磨损情况。

(4)、机身的链条与刮板的连接螺栓牢固情况,是否卡链。

(5)、启动前必须发出信号,试运转后方可正常启动,并观察电动机启动正常否,确保安全运行。

(6)掐接链条时,操作人员要密切配合,并应躲开链条受力方向,以免断链伤人。接链条时,避免链条扭花。

(7)、严禁人员乘坐刮板机和跨越正在运转的刮板机,严禁用链板机打运材料,严禁人员在溜槽中行走。

(8)、及时清理机头、机尾和两侧的浮煤。成巷段链板机应安设挡煤板。

?七、轨道巷小绞车运输的安全措施:

1、小绞车司机及信号把钩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

2、小绞车必须安装灵敏、清晰、可靠的“声光”信号装置,小绞车司机必须听。

信号指挥,不得随意操作信号规定如下:停车:一声长铃;提车:连续两声铃;放车:连续三声铃。小绞车每次提升车数不能超过规定的辆数。

3、小绞车必须挂牌管理,管理牌板填写以下内容:绞车型号、用途、使用地点、钢丝绳规格、坡度、提车数量、包机人、司机等。

4、小绞车必须有小绞车准运转后使用。

5、小绞车必须设有专门的检查记录,每班由当班小绞车司机全面检查钢丝绳、钩头、闸把、固定情况等,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6、小绞车钢丝绳钩头必须加装护绳桃形环,钩头采用插接方式时,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30倍加100mm。钢丝绳头不得散股、断丝、变丝。

7、小绞车司机必须做到“五不开”:即,小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打结、断丝超限不开(断丝在一个捻距内,不得超过钢丝绳总数的10%);安全设施及信号不齐全可靠不开;超过规定挂车数不开;信号听不清不开。

8、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安装: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在上部平车场上行重车道安设能够依靠自身配重自动复位的阻车器;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的挡车栏;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此挡车器为常开式或常闭式。

9、绞车牵引过程中,绞车硐室口附近5米和硐室内禁止闲杂人员逗留。

10、小绞车司机操作时着装整齐,必须扎紧袖口系好纽扣。司机必须站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操作者站在小绞车侧面一手操作,一手撬钢丝绳。

11、胶带运输巷内掘进期间根据巷道起伏需要在巷道下帮设置绞车硐室安装小绞车辅助运输,绞车硐室、信号硐室、挂绳硐室是位置、规格尺寸由生产技术部门确定。挂绳硐室必须安设在阻车器前。

12、每次使用小绞车时,绞车司机必须全面检查钢丝绳、钩头、保险绳、闸把固定装置、绞车硐室支护、“一坡三挡”。

13、每次提升时,信号把钩工必须认真检查信号是否灵敏可靠、检查车辆的连接是否合格,保险绳是否按规定使用,不合格不准发信号开车。

14、摘钩头时,首先必须将车停稳,关闭安全门,用阻车器阻住,然后方可摘钩头。

15、绞车接力换钩时,必须先将车停稳,然后用阻车器将车阻住后,再进行摘挂钩。换钩时,必须由当班班长现场亲自指挥。

16、绞车司机开车时人员站在绞车的侧面进行操作,严禁站在绞车前或绞车底座上开车。

17、下放设备前,必须对捆绑情况详细检查,如捆绑不合格,不得发信号下放。

18.辅助运输巷的安全门必须安全可靠,保证经常处于常闭状态。

19、下放设备过程中,必须由专人在行人道内观察车的运行情况,如有异常,马上打信号停车,待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下放。

20、在所有安设小绞车的巷道内必须安装语音信号报警“正在行车”“注意安全”装置,避免巷道内碰撞。提醒行人要安全通过。?

八、无极绳绞车安全措施:

(一)无极绳的安装措施:

?1、安装地点的要求

要求:该场地根据机器的最大尺寸和部件的最大重量而准备,该场地平整、坚实,巷道中铺轨、供电、照明、通风、支护良好。

?2、安装程序、方法及注意事项:

无极绳绞车设备的安装可分部件依次安装,也可几个部件同时安装,主要是根据安装时投入的人力的多少而定。

?3、绞车、张紧器、开始轨的安装:

(1)绞车、张紧器应先在安装地点进行组装,然后利用手拉葫芦等工具将设备移动到基础上。当底座与基础间有间隙时,应用垫铁垫实,再固定地脚螺栓,地脚螺栓采用二次灌浆;并把阻车器、导向滑轮安装在开始轨上。

?绞车组装时要特别注意:电机和减速器要靠近定位块,保证电机和减速机安装同轴度,以免运行过程中发生断轴事故。

?张紧器组装时要特别注意,动滑轮的滑道要上下对齐,连接动滑轮的绳卡子每端至少两个,并且紧固好。初次安装时钢丝绳的长度要保证滑轮在最上面时,重砣不落地,使张紧器达到最大吸绳效果。张紧器的底座要水平,地脚螺栓要固定牢固。

?滑轮固定梁安装时要平直,以防止系统运行时钢丝绳与滑轮固定梁安装板摩擦。

?绞车、张紧器和滑轮固定梁的两导向轮中心线尽量一致。

(2)、水平弯护轨的安装:

安装水平弯护轨前应先把以前的轨道起掉,先安好水平弯护轨(不需要枕木),把水平弯护轨下用道渣捣实,再把钢轨固定在水平弯护轨的横梁上,然后根据钢丝绳的走向安装弯道导绳轮组。在水平弯护轨处,应打底锚固定,防止系统紧绳后拉翻弯护轨。

(3)、道岔的铺设:

道岔的铺设位置以便于调车为宜,铺设方式与一般单开道岔类似,只是道岔铺设时要注意其高度,最好前后铺轨抬高50-80mm,以便于活动钢轨的摆动。

?(4)、回绳站安装:

?使用时间较长时,可打基础固定回绳站,一般把回绳站直接就位后,打地锚或打点柱固定都可以。

?(5)轮系的安装:

轮系包括压绳轮组、托绳组和外绳导轮。

压绳轮用压板固定在钢轨的下缘上,在下列地点考虑安装压绳轮:

1)、在水平弯道的前后各安装一组,防止钢丝绳从弯道跑出,安装时压绳轮的两轮侧安装在弯道内侧:

2)、在巷道的下凹变坡点,当变坡角度较大时,应保证安装数量,否则易发生跳绳现象。

3)、当钢丝绳偏离轨道中心较多,而纠偏轮达不到较好效果的;一般每隔20m左右安装托绳轮和外绳导轮各一组,在轨道的上凸处间距要缩小,在下凹处安装压绳轮的轨道外侧安装外绳导轮。

?另外为了防止在大的变坡点钢丝绳拉起轨道,应在连接梁上打地锚固定。

?(6)、信号线的吊挂及电控接线。

从绞车开始沿轨道走向至回绳站吊挂信号感应线(或泄漏电缆),信号线应吊挂在人行道侧的巷帮上,吊挂高度1.5m以上。

各开关和电机按电气接线连线,接线要由电工完成。

?(7)、钢丝绳的布置与插接。

先把钢丝绳放置在附近(储绳车尽可能靠近绞车),钢丝绳筒应放在特制的平板车上或吊挂起来,一遍拉绳时易转动,然后拉钢丝绳(轨道中间绳)至回绳站,穿过回绳轮轨道一侧再拉到绞车处,钢丝绳头穿过张紧器绞车后,经储绳车牵引臂到储绳筒,另一个绳头经储绳车牵引臂至绳固定牢固。

如运输距离不太长时,尽可能选用一根钢丝绳,当一根钢丝绳不能满足要求时,钢丝绳之间要进行插接,插接要由熟练工人完成,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8)、电气设备的安装方法

?1)、电气设备在井上试验检修好后,运往绞车安装点。

?2)、电气设备用专用平板车上运至安装地点后,卸车。

?3)、接通高低压负荷串接,操作系统、信号系统等电缆。

?4)、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试用转,运转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5)、电气设备送电前做好检查,接线正确,接地符合要求,电流整定满足要求。

?6)、通信、控制、照明设备必须台台完后,符合综采工作面的安装要求,各设备的保护装置必须准确可靠,各电控设备必须工作可靠。

?7)、螺栓、垫圈、开口销、弹簧、吊环齐全、完好、紧固。

?8)、操作机构灵敏可靠,电气、机械闭锁齐全。

?9)、接地系统完整合格。

?(二)、无极绳绞车运输措施

?1、钢丝绳的预紧:钢丝绳的预紧力一般为20~30KN左右,钢丝绳的预紧力以运输最大重物时张紧器重砣不落地为宜。张紧钢丝绳前先检查钢丝绳是否偏离轮子。

钢丝绳的预紧方法:

(1)、提起张紧器的重砣;

(2)、储绳车载绞车附近并固定在钢轨上;

(3)、拉紧钢丝绳

用绞车(或工人)拉无极绳绞车松边侧的钢丝绳,同时能动慢开动无极绳绞车;当拉力达到要求的预紧力时,所钢丝绳在储绳车上固定牢固。

?2、轮系的调整

?张紧钢丝绳后,票据钢丝绳的具体走向调整轮系的位置或方向,使轮系起较好的导向作用,但受力又不要太大(钢丝绳不要与轮架、枕木、钢轨等发生摩擦)。在弯道的前持压绳轮的数量要保证,防止压绳轮跳绳后引起弯道跑绳。对于大的变坡点尽可能争取措施达到良好的压绳效果,但如果压绳轮仍发行跳绳时,要把有关的压绳轮拆除。

?3、试运行前的准备,试运行启动,试运行

(1)、试运行前的;

?①、检查信号是否正常;

?②、检查电器连线时否正常;

?③、轨道上是否有影响车辆运行的杂物;

?④、车辆之间的连接时否牢固。

(2)、试运行启动,试运行

?开始先试验空车运行,然后在试验有载运行,在试运行时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停车处理。

?试运行期间逐渐加大载重量,直到达带最大载荷为止,如张紧器的吸收量不够,可适当增加钢丝绳的预紧力。

?九、平板车运输设备、材料的安全措施

(1)、各岗位人员需持证上岗,集中精力,严格执行《辅助运输操作规程及安全措施》的相关规定。

(2)、装车前,把平板车推到要装的轨道中间,用木楔或枕木垫好防止平板车滑动

(3)、推车时要指派专人在道岔和弯道的地方监护,并及时通知联系好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4)、过风门时,风门要开可靠要预防突然关上的措施。

(5)、施工时要喊清口号,手要抓好车辆,预防施工人员失控滑倒。

(6)、设备要捆绑牢固可靠,装有设备的平板车必须低速运行。

(7)、卸车时平板车的下方严禁有人。

(8)、绞车的信号和警示灯完好可靠。

(9)、绞车自己的系统要可靠。

(10)、严禁平行作业、走钩期间,所有的施工人员必须进入躲

避硐室。

篇5:卷扬机矿井竖井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准备

1.安装时,基座必须平稳牢固,设置可靠的地锚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2.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地线、制动装置和钢比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和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须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和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

6.卷扬机自动操纵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

二、作业中注意事项

1.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和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去拉踩钢丝绳。钢丝绳不许放完,最少应保留三圈。

2.钢丝绳不许打结、扭绕,在一个节距内断线超过10%时,应予更换。

3.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物件或吊笼应降至地面。

4.作业中,司机、信号员要同吊起物保持良好的能见度,司机与信号员应密切配合,服从信号统一指挥。

5.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降至地面。

三、作业完后注意事项

1.作业完毕,应断开电源,锁好开关箱。

2.提升吊笼或物件应降至地面,清整场地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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