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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井一般安全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1、下列人员不准下井:

(1)经体检,不适应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

(2)上班前喝酒的人员,

(3)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

2、职工下井必须注意:

(1)注意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与照明,安全帽要戴牢,口罩必须戴好。

(2)注意乘罐时,自觉遵守乘罐制度,听从信号工指挥。

(3)注意来往车辆、风水管路、输电线路,防止压伤、碰伤和触电。

(4)注意过道和工作地点的安全(如松石、片帮、陷落等),危险时要迅速离开,并告诉安全部门或工区领导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5)注意上下天井、采场时,要先发信号或呼喊,与上面取得联系后方可上、下天井。

(6)注意在通过风门时,要随手关上风门,对开动的风机,不准随便关停。

3、在井下不准:

(1)不准擅自进入爆破警戒区、老采区、旧独头面、封闭区、陷落区和采场空洞区。

(2)不准在正在放矿的漏斗和正在提升的斜井(斜坡)底和中间停留或通过。

(3)不准在天井人行格上、下和中间,以及天井口、漏斗下面,有片帮冒顶征兆的地点停留或休息和两人同在一个梯子上、下。

(4)不准随便敲打风水管(上天井联系和爆破例外),随便乱动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和损坏安全防尘设施。

(5)不准在工作面打赤膊、在井下睡觉、吵闹和开玩笑。

(6)不准在电缆、电线、开关箱及抽风口等挂东西。

(7)不准私人携带和销毁炸药和雷管,拾到残药、雷管应立即交爆破手处理。

(8)不准任何人搭载电机车及牵引的矿车,在机械运转时不得接触和检修。

(9)不准往竖井、天井、漏斗内丢东西。

(10)不准在未检查和处理松石的井筒内作业,作业时必须派人守护好井筒上方的相通口。

(11)不准在井下燃烧明火或烧电取暧。4、附铜坑矿放炮时间规定:夜班3:30——4:307:30——8:00早班11:30——12:3015:30——16:30中班18:30——19:3023:30——0:305、大爆破注意事项:

(1)按照大爆破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撤离出警戒区域。

(2)确认大爆破响炮后,才能进入警戒区域。

(3)确认工作面的空气良好才能进入工作面作业。

篇2:载货电梯操作工安全规程作业指导书

载货电梯操作工安全规程

1.使用前进行润滑并检查电气刹车、安全装置及钢丝绳是否良好。

2.电梯不得超载使用。所载重物安放应均衡,载货重心不要太偏心。

3.上下时不得乘人,电梯在上面时,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底层。

4.货物装好后、应关门起动,与对方联络信号系统失灵时,不准使用电梯。

5.载货电梯应指定专人操作及管理,使用后将电源断开。

6.检修或停用时应将电梯落到底层。

7.所没避雷针和接地线要定期检验和检查。

篇3:消防车安全操作维护规程

1目的

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保证设备、操作者及他人的人身安全,满足我厂消防需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消防车。

3职责

资产管理部负责编制、修改、补充设备安全操作维护规程,并对规程的执行实施监督、考核。

操作者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4具体内容

4.1行车前

4.1.1驾驶者需持有并携带由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4.1.2确认轮胎气压正常,各部分机构无断、损,紧固件无松动,油、水、气等无泄露,检查机滤、燃油滤、空滤等,确认无异常;

4.1.3制动、传动、电器、灯光、喇叭、液压系统、仪表、方向盘自由角及蓄电池液位等无异常。

4.1.4确保该车辆车身各卷帘门处于锁闭状态;

4.2行车时

4.2.1由于车身较高,上、下车时应抓紧踩牢;

4.2.2座椅调整后要听到锁止声音,否则有可能在行驶中松脱,造成事故;

4.2.3每次启动发动机不得超过15秒钟,2次启动间隔不得少于30秒钟,发动机刚启动后严禁高速运转;

4.2.4发动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3-5分钟,检查水温、排气的声音及颜色、振动、机油压力等,不能猛加油门,否则油压水温未到正常值时会严重磨损增压器的轴承和密封环;

4.2.5若必须人员在移动的车顶操作水炮时,车辆不得换挡以及突然加速或减速。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带;

4.2.6行车前,密切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系好安全带,确保行车安全无误;

4.2.7倒车时必须有人指挥;

4.2.8在行驶过程中,如果发现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现象,无紧急情况下须立即停车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

4.2.9在起步、拐弯、倒车、进出厂房、经过十字路口等,应鸣喇叭、减速,严禁争道或强行超车;

4.2.10满载车辆严禁猛转向,急速启动刹车;

4.2.11驾驶员要集中精神驾驶,不得吸烟、打手机、接听高频或做其他有碍行车安全的活动;

4.2.12注意

1)在经过有积水等较滑路面时严禁使用发动机排气制动;

2)正常行驶中严禁锁闭差速锁;

3)车辆具体操作规程参见《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4.3消防

4.3.1日常检查时应观察消防泵润滑油位是否在正常范围之内,若低于刻度要及时补充;

4.3.2启动发动机,踏下离合器5秒后再启动驾驶室内的“联泵开关”,消防泵开始工作。逐步增加油门,压力表压力由0上升至300kpa时,真空泵停止工作,此时可开启水阀进行消防作业。

4.3.3若使用消防炮,应关闭泵系各出水阀,消防员可按动仪表板上的“炮进液开关”,压力水即从炮口喷出灭火。操纵油门调节喷射压力。

4.4作业后

4.4.1车辆开到指定安全处停放;

4.4.2各开关扳至中位、断电,发动机熄火;

4.4.3拉手制动;

4.4.4拔下钥匙、摇上门玻璃、关门、锁好;

4.4.5查轮胎胎面有无划伤、裂纹或异常磨损,将嵌入胎面的金属块片、石块等杂物清除,除掉前双胎间夹带的石块等杂物。

5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4: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规程

1一般要求

1.1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随意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未经批准,不得占用。

1.2企业所有员工必须进行消防教育培训,掌握防火防爆知识,并能够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1.3加强明火管理,严格执行“动火用火管理规定”。

1.4使用、搬运危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1.5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

1.6空分装置压缩机吸入口附近地区严禁排放乙炔气等炔类有机物。

1.7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挥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物等。

1.8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

1.9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或难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物料保温。

1.10甲类生产区在有可燃气体容易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1.11生产厂房、建、构筑物应符合地区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1.12车间、厂房等应根据需要设置事故照明、事故通风泄压设施和备用安全电源。

1.13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符合电气设备设计安装防火防爆的要求。

1.14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和管道应有良好的防静电装置,定期检查确保良好。单独用于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0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03欧姆。

1.15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1.16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地点。现场禁止存放油布、油棉纱或其他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1.17禁止无阻火器的机动车辆进入油罐区,易燃物储罐、充氧站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

1.18生产、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火灾、焊炸危险场所等级的划分。

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2.1建筑防火

2.1.1厂房的建筑,易燃物品的贮存,生产工艺装置的平面布置,防火间距及新、扩、改建工程,必须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2.1.2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生产车间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生产车间,宜采用不会发生火花的地面。

2.1.3散发气体或粉尘如遇水蒸汽和暖气设备的温度能引起自燃或爆炸时,应采用不循环的热风采暖。

2.1.4在有易燃及可燃气体的甲乙类生产设备区,其钢结构框架、大型设备支架、管廊支柱下部,宜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5小时的保护层加以保护。

2.2防爆泄压

2.2.2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2.2.3有爆炸危险的非敞开式甲、乙类厂房的泄压比、泄压措施,应符合(tj16—7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证需要的换气次数。

2.2.4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

2.2.5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2.2.7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安全方向。

2.2.8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2.2.9设备或装置的易爆部位附近,应设置必要的防爆墙。2.2.10粉煤制备系统的机械设备应充氮防爆,所用封闭的粉煤贮仓应有防爆板。

2.2.11使用液氯在解冻时,严禁用火、开水、水蒸汽直接加热瓶嘴、瓶体。如果需要加热时,只能用40℃以下的温水或温湿布加热。

2.2.12液化气体、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应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2.3.控温控压

2.3.1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超温、超压。温度计、压力表及仪表装置必须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准确。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装设自动调节和温度、压力的声光报警装置。

2.4防止氧含量超过

2.4.1氧和易燃易爆气体混合是发生着火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必须认真分析化工工艺各环节的氧含量,不准超过规定。

2.4.2原料气制备时禁止过氧操作,严防未经燃烧的空气(氧气)进入煤气系统。

2.4.3原料气净化、洗涤工艺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防系统内形成负压吸入空气,引起焊炸。

2.4.4系统和设备检修前、后,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彻底,分析氧气含量(19%-22%)合格后方可作业。

2.4.5在生产工艺过程中必须设置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等安全设施。

2.5防火措施

2.5.1在工序之间、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

2.5.2氧气、空气、氮气、可燃气体或液体彼此之间不得直接连通,必须设置止逆阀、安全水封或设计为两关一开阀门(两阀间设放空阀),或者加上盲扳或拆掉一段管子。

2.5.3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配置氮气或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2.6防静电、放电

2.6.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2.6.1.1生产、贮存,运输和装卸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各类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

2.6.1.2空气分离装置保冷箱及箱内设备管道;

2.6.1.3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可燃的粉状或粒状的塑料、树脂及其他易产生静电的固体物料所用设备及管道;

2.6.1.4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设置专门接地。

2.6.2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时,禁止取样或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半小时后进行。

2.6.3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2.6.4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

2.6.5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设置人体静电导除的设施,如安装接地的门把手、接地扶栏、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

2.6.6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2.6.7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工作。

2.7贮运设施

2.7.1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管枪。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2.7.2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38℃的易燃液体常压储罐,应设置冷却降温等安全措施。闪点低于28℃,而沸点在38℃至85℃之间的地上易燃液体贮罐,应设冷却喷淋或气体回流冷凝等设施。

2.7.4液氨贮罐上应设置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

2.7.5充装液氨和液氯前,必须按规定对钢瓶(或罐车)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不合格的禁止充装。

2.7.6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应设置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

2.7.7硝酸铵在生产、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要求严格按照《爆炸物品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2.8物料排故

2.8.1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2.8.2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容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不准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2.8.3厂区内的下水主管、支管与各区段间应用水封井隔开,当两个水封井间的管线超过300米时,管线上应增设水封井。

2.8.4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

2.8.5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露。

篇5:消防队训练安全规程

1.在各项训练工作开始前必须作好以下工作

1.1针对某一训练项目,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1.2中队长负责训练场的安全工作。

1.3中队长每班对参训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

1.4对训练场地、器材要进行细致的检查。

1.5作好训练前的身体准备工作,必须进行充分活动,活动内容要科学、要有针对性,一般在15-20分钟内为宜。

1.6要按所训要求,穿戴防护用品、体育训练着作训服、鞋。技能、实战演练应着全套战斗服。

2.登高训练安全

2.1徒手登高训练

2.1.1认真检查吊绳、杆的承载力,攀至终点后要两手交替下滑,以免手掌磨破或摔伤。

2.1.2攀登落水管要认真检查落水管的牢固程度,必须在安全绳的保护下进行。

2.1.3徒手上天棚当受训人员体力不够时,保护者应扶其双腿向上用力,并要有安全带的保护。

2.2消防梯登高安全

2.2.1梯子架在质地较硬的地面,两梯角必须处在同一平面,防止左右倾斜。

2.2.2梯架与地面保持70度-75度斜角。

2.2.3拉梯时双手不许同时松开拉绳。锁制时一手握拉绳向上送,一手向上提,待制动器锁住后双手松开拉绳。

2.2.4上梯前检查制动器锁是否锁住,未锁住不许上梯。

2.2.5徒手攀梯时,双手全握梯蹬,沿梯向上送器材时,一手钩梯梁,并沿梯梁向上移动,一手提器材保持平衡。

2.2.6攀登前注意观察上方,如有电线或其他障碍物时要避开。

2.2.7在梯上工作时,应将安全带上的安全钩挂上梯蹬,保护者用脚踩住梯脚,双手扶梯梁,防止梯身晃动,梯脚外滑。

2.2.89米拉梯或三节拉梯必须3人操作,15米梯由4人操作,以便相互配合确保安全。

2.2.9训练挂钩梯时,应检查好梯子和窗台板的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行动。

2.2.10训练时,在训练塔顶部要装有带滑轮的安全绳,将安全绳一端的安全钩挂在受训人员安全带的铁环内,另一端由2人戴手套拉住保护,并将另一端固定在腰间。

2.2.11保护者两眼始终注视受训者,跟紧安全绳。

2.2.12挂钩梯齿外露3齿(含三齿)以上不准攀登。

2.2.13两人攀登挂钩梯救人时,保护者应一脚抵住窗台拉住保险绳,防止受训人员掉下时将其带下。

3.体育训练

3.1体育训练时要对训练场地根据要求进行适当警戒,以免过往车辆撞伤人员。

3.2应对参训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不准在大运动量后在阴凉处休息或饮用冷水。

4.实战演习中的安全按照火场救援中的要求执行。

5.各专用器材按照其对应的说明和操作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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