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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品库安全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1.易燃易爆品(仓库)应远离其它建筑物,通风要良好。仓库周围应有围墙并装置大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2.仓(品)管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所管物品的安全知识。严禁烟火,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等带入库内。

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中,不得随意乱放。存放电石应注意防潮。

4.库内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它物品,亦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5.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过期变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处理。

6.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收发物品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

.7.必须配备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方便的地方。

.8.仓库内不准用一般的电机、电气设备、必须按设计规范采用密闭防爆型设备。并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仓库人员不得拆卸。

.9.予警系统必须良好,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10.运送各种易燃、易爆物品时,盖要拧紧,容器要竖直放稳。运送人员禁止吸烟,沿途须距离火种5米以外。运送电石时,先要把桶盖松开放出气体,中途注意防潮,雨天不准装运电石。

11.各种压力气瓶的存放、使用和运输,必须遵守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篇2:易燃易爆品储存使用安全措施

本项目部各专业队所使用的易燃易爆品是以下几种:

1、油桶

2、油槽

3、氧气瓶

4、乙炔瓶

一、油桶、油槽的储存

1、油桶和油槽,必须远离职工宿舍和生活区,最近距离应放置100m以外,配备足量的灭火器和其它防火设施。

2、油桶和油槽应加锁专人负责,有高于1.7m栅栏或带盖的库房,油桶和油槽不准贮存汽油,如果室外温度超过35℃,对油桶和油槽进行降温处理(遮盖等手法)

二、乙炔、氧气的储存和使用

1、乙炔、氧气应分开放置,最近距离不小于2m,乙炔瓶不准倒置,储存的栅栏要加锁,天气超过40℃时,要对其进行降温遮盖,其使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2、乙炔瓶、氧气瓶和焊割具的安全设备必须齐全有效。开启或关闭瓶阀时,只能用手或专用扳手,不准使用锤子、管钳、长柄螺纹扳手,以防损坏阀件,开启或关闭瓶阀的速度应缓慢,防止产生摩擦热或静电火花。

3、乙炔瓶、液化石油罐和氧气瓶在新建、工地院内存放,应设置专用栅栏单独分开存放并设专人管理,要有灭火器材和防火标志。

4、乙炔瓶与氧气瓶应保持距离。在乙炔氧气旁严禁一切火源,气温超过40℃时,要做降温处理。

5、严禁敲击、碰撞气瓶,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不准用气瓶做支架,运送时严禁抛、滚、滑、翻。

6、乙炔瓶和氧气瓶不准放在高低压架空线路下方或变压器旁。在高空焊割时,也不要放在焊割部位的下方,应保持5M以外的水平距离。

7、乙炔瓶、氧气瓶应直立使用,禁止平放卧倒使用,以防止油类落在气瓶上;油脂或沾油的物品,不要接触气瓶、导管及其零部件。

8、氧气瓶、乙炔瓶严禁暴晒、撞击、防止受热膨胀。开启阀门时要缓慢开启,防止升压过速产生高温、产生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灾。

9、回火阻止器及导管发生冻结时,只能用蒸气、热水等解冻,严禁使用火烤或金属敲打。测定气体导管及其分配装置有无漏气现象时,应用气体探测仪或用肥皂水等简单方法测试。

10、焊割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程序。焊割操作时先开乙炔气点燃,然后再开氧气进行调火。操作完毕时按相反程序关闭。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0.5%~1.0%余气,以防其他气体混入,造成爆炸。

11、如有发现瓶阀漏气或放不出气来,或存在其他缺陷时,要将瓶阀关闭,并将缺陷标识在瓶体,送交气瓶充装单位处理。

王万项目部九标段项目经理部

2004年4月15日

篇3:易燃易爆品库安全要求

1.易燃易爆品(仓库)应远离其它建筑物,通风要良好。仓库周围应有围墙并装置大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2.仓(品)管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所管物品的安全知识。严禁烟火,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等带入库内。

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中,不得随意乱放。存放电石应注意防潮。

4.库内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它物品,亦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5.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过期变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处理。

6.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收发物品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

.7.必须配备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方便的地方。

.8.仓库内不准用一般的电机、电气设备、必须按设计规范采用密闭防爆型设备。并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仓库人员不得拆卸。

.9.予警系统必须良好,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10.运送各种易燃、易爆物品时,盖要拧紧,容器要竖直放稳。运送人员禁止吸烟,沿途须距离火种5米以外。运送电石时,先要把桶盖松开放出气体,中途注意防潮,雨天不准装运电石。

11.各种压力气瓶的存放、使用和运输,必须遵守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篇4:易燃易爆品安全管理要求

易燃易爆品(库)安全要求

1.易燃易爆品(仓库)应远离其它建筑物,通风要良好。仓库周围应有围墙并装置大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2.仓(品)管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所管物品的安全知识。严禁烟火,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等带入库内。

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中,不得随意乱放。存放电石应注意防潮。

4.库内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它物品,亦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5.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过期变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处理。

6.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收发物品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

7.必须配备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方便的地方。

8.仓库内不准用一般的电机、电气设备、必须按设计规范采用密闭防爆型设备。并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仓库人员不得拆卸。

9.予警系统必须良好,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10.运送各种易燃、易爆物品时,盖要拧紧,容器要竖直放稳。运送人员禁止吸烟,沿途须距离火种5米以外。运送电石时,先要把桶盖松开放出气体,中途注意防潮,雨天不准装运电石

11.各种压力气瓶的存放、使用和运输,必须遵守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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