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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如下制度:

①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入位操作。

②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③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④教育主要内容有: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尘毒的危害和保护。

6)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篇2:施工公司职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是我们建筑业最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一环。安全生产与广大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为了让广大职工提高和加强在作业中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少出安全事故,尽可能不出事故,特作如下规定: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制度

1、新工人入场必须由工程承包人领队,先到经理部报到,携带工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三张一寸照片,并逐一查对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禁止冒名顶替。工人名单由经理部汇总后发有关部门。

2、质安部对全体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内容:(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施工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的规定。(2).安全管理规定。(3).机电及各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4).施工生产中的危险区域在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5).尘毒危害的防护。(6).执行入伍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经安全、职能考试合格后方能录用。接受教育者人人均需签名报到,不得遗漏。如有遗漏要进行补课。未接受教育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安排上班。

3、特殊工种工人必须参加主管部门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3、在工作及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换人,须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新进场人员到经理部报到进行安全教育。违犯此条者一经查出,按人数计,每人罚款200元。此款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如出现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由承包人自己解决。

二、生产过程中安全教育

1、经过质安部进行安全入场教育的工人,由质安部将名单交工长查对核实。工长才接收安排工作。工长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有针对性的再次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能力。工长在交待安全生产的时候,亦应签到点名,必须人人参加。

2、工长交待安全生产时间为每周星期一早晨上班前。交待本周工作任务的同时交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遵守的规定。内容由工长口头宣讲、书面交待、班组长签字。工人必须个个参加听讲,工长要查对有否更换人员。

3、工长随时检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把不安全隐患消失在事故发生之前。

4、班组长每天对本组组员交待任务的同时,亦必须交待安全。着重交待当天任务范围内所涉及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项。不属本工种工作范围内的事,切忌出手搭、拆或操作,并作好安全交待记录。

三、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和本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三违"行为。

2、每月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生产。总结上月安全生产经验和教训,布置下月安全生产计划。由质安部督促贯彻执行。

3、每月初组织有关部门、工种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教育和宣传。督促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落实在各级人头上,层层负责抓好这一项工作,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责任感。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4、负责对全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向总经理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讲述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

篇3:新职工进厂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凡新入厂的职工(包括短期合同工和临时工),都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一级(矿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科会同生产生产科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应包括:

(1)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

(2)矿山概况、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二级(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教育应包括:

(1)本单位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概况及其特点,危险区域、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结合本单位特点进行防火、防爆、防毒、防触电、防机具伤害等安全防护、应急抢救知识的教育。

三级(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应包括:

(1)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程序;

(2)本岗位工作特点、设备性能和安全注意事项;

(3)设备、工具及其使用方法,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

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报生产科存档。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1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无证上岗者按严重违章处理。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执行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中层管理者、专(兼)职安全员培训教育

1厂(矿)每年对中层管理者、安全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教育、培训。

2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安全技术知识等。

班组长培训教育

1每年组织一次班组长安全培训教育。

2教育内容: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班组安全管理知识等

全员教育

生产车间每月对职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员安全教育,并认真做好记录,班组坚持每周一次全员安全教育。

变换工种及复工安全教育

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在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班组、岗位安全教育。

“四新”教育

1“四新”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必须进行的安全

教育。

2“四新”安全教育由主管科室和技术部门负责进行。

3“四新”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1)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2)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3)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4)“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

4涉及“四新”人员安全教育后,要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报生产部门备案。

职业健康教育

1职业健康教育分为上岗前健康教育、在岗期间健康教育、离岗健康教育。

2职业健康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职业卫生、职业健康知识;重点职业性有害因素防治知识;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及个人防护知识。

3生产部门负责组织新入厂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与矿三级安全教育同时进行),接触职业危害职工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教育。

4职业健康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可采取集中培训、健康知识竞赛、发放健康知识小册子、黑板报、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方式进行。

篇4:区队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搞好区(队)安全生产和思想建设的重要保证。为此,必须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

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教育;安全技术理论知识教育;安全作业技能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安全教育的基本形式和方法:

一、区(队)安全教育。是指对新职工或在本矿井内调动工作的职工被分配到本区(队)后所进行的安全教育。其主要内容有:

1、本区(队)的生产特点和基本;

2、本区(队)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

3、本区(队)的生产系统、机械设备状况、危险区域,以及有毒有害作业的情况;

4、本区(队)的安全生产情况和问题,以及预防灾害和事故的措施。区(队)安全教育结束后,由区(队)安全或安监部门对他们进行考核,合格后,再分配到班组进行现场岗位安全教育。

二、班组岗位教育。是指对新职工或本矿井内部调动工作的职工分配到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其内容主要有:

1、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

2、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注意事项;

3、本岗位的各种设备、工具、器具及安全装置、设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4、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教训;

5、本岗位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即对全体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日常的全员性安全教育。要使区(队)职工真正重视和实现安全生产,还必须结合生产实际,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其方式方法很多,一般有:

1、班前会安全讲话;

2、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

3、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学习会;

4、施工或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和注意事项交底;

5、复工前再教育;

6、组织专题安全技术知识讲座。

此外,还可以利用板报、墙报、事故现场会、放映录相等形式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职工脱产轮流培训教育

这是按规定和要求,安排职工脱产到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接受知识更新和系统的安全技术教育。区(队)除自身带头接受培训外,还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区(队)职工去学习。

五、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

对特殊工程的职工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训练,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许上岗操作,如放炮员、绞车司机等。对特殊工种的教育可采用业余时间集中学习的办法进行,其特点是面广、实际、及时,也可采取脱产到培训中心培训,其特点是学习集中,能系统地学习,人数有限。

六、开展安全竞赛和进行安全奖惩

在区(队)内开展安全竞赛,如安全知识问答,创无事故竞赛、操作技术表演,安全工程质量达标等,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奖惩,是促使职工实现安全生产,获得安全知识,提高技能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也是安全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

搞好安全生产教育的关键是:一是区(队)长重视并认真抓;二是依靠群众人人管;三是安全教育必须用制度给以保证。

篇5: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走向正常化、制度化,全面提高员工素质,促进安全生产,经矿研究决定,现作如下规定:

1、本制度规定必须培训的人员:

(1)新招收进矿的新员工;

(2)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

(3)对技术更新涉及的有关人员及调换工种的人员;

(4)根据需要矿领导安排培训的人员;

(5)下岗转岗再就业人员;

(6)《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培训的有关人员。

2、每次培训,各有关区队、科室必须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将所培训的名单报安监站以便安排培训。

3、凡矿举办的培训班,有关的区队、科室,如不按通知要求将培训名单报送到安监站的,罚款该单位100元;开班培训期间,培训部门将严格按照报送的名单进行考勤,无故不参加培训的,罚款个人每次10元,迟到、早退的罚款个人每次5元;该单位送培人员,每次上课缺席超过20%,罚款该单位50元。

4、承包队有新民工来矿工作的,必须及时将名单报安监站安排上岗培训,私自下井,一经发现,罚款承包队500元/人。

5、特殊工种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必须持证上岗,不经培训上岗操作罚款30元,已培训合格,但无证上岗的罚款10元。

6、工种调换时,劳资科必须将名单报到安监站,接收单位安排上岗前必须先送培训,合格后才可安排上岗作业。

7、每期培训,必须进行考试和考核,考试要有成绩,考核要经主要授课人员签署意见,培训结果由安监站、培训部门存档备案,并通知培训人员所在单位。

8、新招进矿的承包队或民工年内初次一次性培训,经费由矿方负责,承包队年内因人员变换,补充人员的培训经费由送培单位支付。

9、矿举办的培训班,送培的区队、科室必须由一名副职以上领导带队,送培民工必须有该队带班以上人员带队培训,否则罚款单位正职领导、区队负责人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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