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程序
1目的
通过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保护自己及不伤害他人的技能,共同实现项目部提出的安全管理目标及承诺。
2职责
(1)项目副经理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安全员负责制定施工作业人员中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
(3)技术员、施工员负责编制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材料。
3程序
3.1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应确保有关人员:
(1)遵章守纪,服从管理,执行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规定的重要性;
(2)本职工作中存在实际的或潜在危害及重大的环境影响,以及违章作业可能造成自己或对他人的不良影响和后果。
3.2培训对象
(1)新工人、普通工人、特种作业人员;
(2)一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项目部各级领导;
(3)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管理人员资质培训均由第三方负责培训。
3.3培训内容
(1)安全管理、环境管理基础知识;
(2)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专业知识;
(3)施工现场安全规章、文明施工制度;
(4)特定环境中的安全技能及注意事项;
(5)监护和监测技能;
(6)对潜在的事故隐患或发生紧急情况时如何采取防范及自我解救措施。
3.4其他有关教育的规定
(1)节假日前后、上岗前、事故后、工作环境改变时,应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2)负责对分包队伍进场安全教育及平时安全教育;
(3)新进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并建立劳动保护教育卡才能上岗;
(4)做好培训教育记录。
4记录
(1)三级教育卡(劳动保护教育卡)
(2)安全教育记录
(3)班组活动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册
(6)中小型机械作业人员名册
篇2:项目施工现场过程安全控制程序
1目的
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策划的结果和安排,确保与所识别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有关的活动、人员、设施、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处于受控状态,以便从根本上控制和减小安全风险和不利环境影响。
2职责
2.1项目经理是本要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控制;
2.2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重点部位(重大环境因素)控制方案及程序;
2.3项目工程师负责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2.4施工员负责安全作业指导书交底;
2.5安全员负责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
2.6综合办负责消防及文明施工交底;
2.7项目副经理负责动火审批。
3程序
3.1管理要求
项目管理部通过制订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安全施工方案并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作业指导书,对重点部位和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活动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和措施,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
3.2重点部位管理
4.1项目部根据危险源辩识和环境因素识别所列入的重点部位和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
4.2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环境管理方案;
4.3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进行交底并形成记录。
3.3环境运行管理
a.制定文明施工措施和实施计划,保持场容场貌和生活设施文明卫生
b.各类管线保护:
·有方案,交底
·同管线单位签订协议
·有管线单位专人到现场实施监护
c.消防管理
·重点防火部位配置规定数量和适当的灭火器材
·定期组织检查
·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演习,成立义务消防队
·动火按规定申报程序报批,派人监护及配置消防器材
d.施工控制
·施工废水控制
·施工粉尘控制
·施工噪声控制
·废物控制电焊条头收集、废油处置及油漆空罐的收集
·危险化学品管理
·危险仓库的管理
·防汛防台及施工现场的周边下水道的通畅
3.4管理内容
运行控制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条例、规定、制度及作业指导书。规范安全管理及重要环境因素相关活动及过程。本项目部组织操作者通过培训、学习、理解和掌握程序,工作方法,确保运行符合要求。
3.4.1监护人员持证上岗(该证由公司培训发证);
3.4.2监护人员要记录当时现场的实际情况。
如吊装:进场的吊车型号、吨位、年检证明和准用证、驾驶员复印件、现场的环境(场地是否平整、临近有否高压线)、钢索和吊钩是否良好、限位及指挥人员作业环境、第一吊试吊情况等……
3.5常规管理
本项目部必须严格地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项目管理和生产活动全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和环境灾害发生的常规管理活动制定程序化的规定,以有效地控制安全事故和削减施工活动中产生的环境因素,同时确保施工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安全、环境管理要求。
3.6安全运行管理
a.总包对分包进行进场安全总交底(责任人)
b.防护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进场、按采购管理要求执行
c.核实项目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资格能力鉴定,按规定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建设部《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规定,安排项目部有关人员及特殊工种培训,根据职责分配组织各项安全交底,按规定提供作业人员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责任人)
d.对进场的物资、小型设备组织专人进行验收、标识(责任人)
e.对现场搭设设施及大型机具设备装拆及使用组织专人进行验收标识(责任人)
·脚手架、模板支架搭拆及使用,需有方案、交底、监护、书面资料(责任人)
·井架、人货两用梯、塔吊、龙门吊安装后必须经各地省、市建筑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后,出具检验合格证,方可使用(责任人)
·大型移动吊车必须具有年检证书方可使用(责任人)
f.各种防护设施投入使用前必须组织验收(责任人)
4.记录
4.1.总包对分包的进场总交底
4.2.专项施组,方案、各类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
4.3.分部、分项交底记录4.4.安全操作规程交底记录
4.5.重点部位交底记录和监控记录
4.6.防火档案
4.7.模板拆除(安全)申请表
4.8.文明施工措施及实施计划
4.9.脚手架拆除(包括主要构件)申请表
4.10.用电档案
4.11.大型机械档案
4.12.各种脚手、支撑、平台防护设施搭设验收记录表
4.13.三令:模板拆除令、砼浇捣令、吊装令
篇3:项目部安全物资进场验收程序
1目的
为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加强对源头控制,使施工现场采购的各类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符合要求。
2职责
2.1项目副经理是本要素的主要责任人,负责采购要料计划的审批;
2.2材料员负责编制安全防护用品的要料计划(分包单位)报项目部;
2.3安全员配合验收。
3程序
3.1项目部或项目部上一级采购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必须按公司颁布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优先采购,离开名录的要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4供应商评价条件
4.1生产技术、生产管理和质量保证能力
4.2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
4.3进省、市许可证
4.4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篇4:项目部安全评估程序
1目的
项目部对主要施工阶段的安全保证体系的有效性、适宜性、适合性进行评估,确保后一阶段的施工能顺利完成各项安全管理目标。
2职责
2.1项目经理在安全保证体系文件颁布后,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一段时间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进行安全评估。
2.2相关人员提供相应的资料
3程序:
3.1会议程序
3.1.1项目经理是会议主持人
3.1.2出席人员签名
3.2.安全评估内容
3.2.1安全管理目标实施情况
3.2.2重点部位和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情况
3.2.3本安全保证体系文件的符合性
3.2.4要素分配同职责权限设置是否合理,作业人员的遵章守记情况
3.2.5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机具及安全防范设施的搭设是否满足标准
3.2.6对安全保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适宜性和适合性进行评价
4记录
4.1安全评估报告
4.2安全评估会议记录
篇5:施工现场过程安全控制程序
1目的
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策划的结果和安排,确保与所识别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有关的活动、人员、设施、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处于受控状态,以便从根本上控制和减小安全风险和不利环境影响。
2职责
2.1项目经理是本要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控制;
2.2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重点部位(重大环境因素)控制方案及程序;
2.3项目工程师负责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2.4施工员负责安全作业指导书交底;
2.5安全员负责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
2.6综合办负责消防及文明施工交底;
2.7项目副经理负责动火审批。
3程序
3.1管理要求
项目管理部通过制订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安全施工方案并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作业指导书,对重点部位和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活动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和措施,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
3.2重点部位管理
4.1项目部根据危险源辩识和环境因素识别所列入的重点部位和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
4.2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环境管理方案;
4.3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进行交底并形成记录。
3.3环境运行管理
a.制定文明施工措施和实施计划,保持场容场貌和生活设施文明卫生
b.各类管线保护:
·有方案,交底
·同管线单位签订协议
·有管线单位专人到现场实施监护
c.消防管理
·重点防火部位配置规定数量和适当的灭火器材
·定期组织检查
·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演习,成立义务消防队
·动火按规定申报程序报批,派人监护及配置消防器材
d.施工控制
·施工废水控制
·施工粉尘控制
·施工噪声控制
·废物控制电焊条头收集、废油处置及油漆空罐的收集
·危险化学品管理
·危险仓库的管理
·防汛防台及施工现场的周边下水道的通畅
3.4管理内容
运行控制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条例、规定、制度及作业指导书。规范安全管理及重要环境因素相关活动及过程。本项目部组织操作者通过培训、学习、理解和掌握程序,工作方法,确保运行符合要求。
3.4.1监护人员持证上岗(该证由公司培训发证);
3.4.2监护人员要记录当时现场的实际情况。
如吊装:进场的吊车型号、吨位、年检证明和准用证、驾驶员复印件、现场的环境(场地是否平整、临近有否高压线)、钢索和吊钩是否良好、限位及指挥人员作业环境、第一吊试吊情况等……
3.5常规管理
本项目部必须严格地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项目管理和生产活动全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和环境灾害发生的常规管理活动制定程序化的规定,以有效地控制安全事故和削减施工活动中产生的环境因素,同时确保施工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安全、环境管理要求。
3.6安全运行管理
a.总包对分包进行进场安全总交底(责任人)
b.防护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进场、按采购管理要求执行
c.核实项目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资格能力鉴定,按规定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建设部《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规定,安排项目部有关人员及特殊工种培训,根据职责分配组织各项安全交底,按规定提供作业人员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责任人)
d.对进场的物资、小型设备组织专人进行验收、标识(责任人)
e.对现场搭设设施及大型机具设备装拆及使用组织专人进行验收标识(责任人)
·脚手架、模板支架搭拆及使用,需有方案、交底、监护、书面资料(责任人)
·井架、人货两用梯、塔吊、龙门吊安装后必须经各地省、市建筑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后,出具检验合格证,方可使用(责任人)
·大型移动吊车必须具有年检证书方可使用(责任人)
f.各种防护设施投入使用前必须组织验收(责任人)
4.记录
4.1.总包对分包的进场总交底
4.2.专项施组,方案、各类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
4.3.分部、分项交底记录
4.4.安全操作规程交底记录
4.5.重点部位交底记录和监控记录
4.6.防火档案
4.7.模板拆除(安全)申请表
4.8.文明施工措施及实施计划
4.9.脚手架拆除(包括主要构件)申请表
4.10.用电档案
4.11.大型机械档案
4.12.各种脚手、支撑、平台防护设施搭设验收记录表
4.13.三令:模板拆除令、砼浇捣令、吊装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