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储罐动火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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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储罐动火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2.1火灾爆炸的安全防范措施

避免原油蒸气引燃是最重要的安全保证。原油储罐动火作业中存在多种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因此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监护人制度等。

2.1.1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参加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熟悉动火方案,明确作业程序、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由熟悉动火作业安全措施且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来全面组织和监督施工作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作业计划。划定施工区域,实行封闭化管理。作业期间应有消防人员值班,并配备消防车辆、消防器材,做好救护及灭火准备。

2.1.2防止储罐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1)储罐内充分通风。

储罐原油排空后,打开顶部、底部人孔进行通风。一般采用自然通风的时间不少于10天。用轴流风机进行机械通风的时间不少于48h。

(2)可燃气体检测。

动火前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检测罐内油气浓度,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作业。最好使用2台仪器同时检测,防止检测仪失灵,且便于对比检测数值。检测的重点部位有高处孔口(如罐顶量油孔、透光孔),罐内低凹、死角处(如浮顶油罐的升降管、蒸汽盘管、虹吸放油口、中心柱)。若检测正常但未及时动火作业,在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测,以防因气温升高、阀门不严渗油等原因导致油气含量增高,造成着火爆炸事故。

(3)充分清除锈蚀。

油罐清洗后,表面的锈皮或鳞片下面仍有可能残留可燃油气,应除锈至见金属本色为止。

2.1.3加强火源管理,严格动火和禁火制度

划出防火作业区域。在清洗、检修的油罐周围35~50m进行隔离,设为安全警戒区域。使用的照明、通讯、动力设备等电器均应符合防爆要求,同时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尽量减少使用数量。操作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作业中动作要轻,防止敲击或碰撞产生火花。遇雷雨、闪电等恶劣天气,最好停止动火作业。及时清除可燃物。

2.1.4防止相邻油罐火灾发生

五级或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动火作业。相邻的油罐、设备,应根据距离的远近,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距离相当于动火油罐的直径时,要停止进油或发油,在呼吸阀上覆盖石棉布或多层铜丝网,网眼目数要大于30,以减少油气挥发和防止火星落入;距离小于动火油罐的直径时,要清除油品,向油罐内注水;距离小于动火油罐的半径时,邻近油罐的安全措施应等同于动火油罐。

2.2作业人员中毒、窒息的安全防范措施

(1)彻底排气和通风。

彻底排气和通风能增加氧气含量、降低油气浓度,防止中毒和窒息。做好罐内气体检测。油罐内气体检测的合格指标为:氧气含量在16%~21%,可燃气体环境爆炸危险度小于25%,油气浓度低于300mg/m3。

(2)做好进罐作业人员的监护。

进罐作业期间,罐外必须有人监护,观察罐内作业人员情况,及时联系。监护人员做好进出罐人员的清点、登记,并随时监测油气浓度。作业人员进罐作业期间必须有充足的照明。一方面有利于施工作业,特别是隐蔽处和死角处作业;另一方面防止刮、碰、摔等伤害的发生。

2.3作业人员机械、触电、灼伤伤害的安全防范措施

普及有关安全知识,树立全员安全意识。专业人员要了解机械、电焊设备的结构特点及工作原理,严格按规程操作,做到持证上岗。注意检查和调试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保证工作可靠,不允许有失效、失灵等现象。对运动、旋转部件必须设防护网,无法用罩网保护的部位应设警示标志,严禁人体靠近或肢体触及。电焊机、切割机等设备应有良好可靠接地或采取接零保护措施。操作人员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避免无防护用品的身体部位与带电体、发热体接触。

2原油储罐动火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2.1火灾爆炸的安全防范措施

避免原油蒸气引燃是最重要的安全保证。原油储罐动火作业中存在多种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因此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监护人制度等。

2.1.1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参加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熟悉动火方案,明确作业程序、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由熟悉动火作业安全措施且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来全面组织和监督施工作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作业计划。划定施工区域,实行封闭化管理。作业期间应有消防人员值班,并配备消防车辆、消防器材,做好救护及灭火准备。

2.1.2防止储罐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1)储罐内充分通风。

储罐原油排空后,打开顶部、底部人孔进行通风。一般采用自然通风的时间不少于10天。用轴流风机进行机械通风的时间不少于48h。

(2)可燃气体检测。

动火前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检测罐内油气浓度,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作业。最好使用2台仪器同时检测,防止检测仪失灵,且便于对比检测数值。检测的重点部位有高处孔口(如罐顶量油孔、透光孔),罐内低凹、死角处(如浮顶油罐的升降管、蒸汽盘管、虹吸放油口、中心柱)。若检测正常但未及时动火作业,在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测,以防因气温升高、阀门不严渗油等原因导致油气含量增高,造成着火爆炸事故。

(3)充分清除锈蚀。

油罐清洗后,表面的锈皮或鳞片下面仍有可能残留可燃油气,应除锈至见金属本色为止。

2.1.3加强火源管理,严格动火和禁火制度

划出防火作业区域。在清洗、检修的油罐周围35~50m进行隔离,设为安全警戒区域。使用的照明、通讯、动力设备等电器均应符合防爆要求,同时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尽量减少使用数量。操作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作业中动作要轻,防止敲击或碰撞产生火花。遇雷雨、闪电等恶劣天气,最好停止动火作业。及时清除可燃物。

2.1.4防止相邻油罐火灾发生

五级或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动火作业。相邻的油罐、设备,应根据距离的远近,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距离相当于动火油罐的直径时,要停止进油或发油,在呼吸阀上覆盖石棉布或多层铜丝网,网眼目数要大于30,以减少油气挥发和防止火星落入;距离小于动火油罐的直径时,要清除油品,向油罐内注水;距离小于动火油罐的半径时,邻近油罐的安全措施应等同于动火油罐。

2.2作业人员中毒、窒息的安全防范措施

(1)彻底排气和通风。

彻底排气和通风能增加氧气含量、降低油气浓度,防止中毒和窒息。做好罐内气体检测。油罐内气体检测的合格指标为:氧气含量在16%~21%,可燃气体环境爆炸危险度小于25%,油气浓度低于300mg/m3。

(2)做好进罐作业人员的监护。

进罐作业期间,罐外必须有人监护,观察罐内作业人员情况,及时联系。监护人员做好进出罐人员的清点、登记,并随时监测油气浓度。作业人员进罐作业期间必须有充足的照明。一方面有利于施工作业,特别是隐蔽处和死角处作业;另一方面防止刮、碰、摔等伤害的发生。

2.3作业人员机械、触电、灼伤伤害的安全防范措施

普及有关安全知识,树立全员安全意识。专业人员要了解机械、电焊设备的结构特点及工作原理,严格按规程操作,做到持证上岗。注意检查和调试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保证工作可靠,不允许有失效、失灵等现象。对运动、旋转部件必须设防护网,无法用罩网保护的部位应设警示标志,严禁人体靠近或肢体触及。电焊机、切割机等设备应有良好可靠接地或采取接零保护措施。操作人员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避免无防护用品的身体部位与带电体、发热体接触。

篇2:化工企业进塔入罐及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化工企业生产工艺复杂,装置中存在着较多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介质,同时化工企业中存在着高温、高压、深冷等危险因素,在设备检修中危险因素更多,其中一条就是特殊作业多。由于在特殊作业中往往是多工种联合作业,作业条件复杂,安全措施的实施难度较大,出现的事故也较多,必须高度重视。其中进塔入罐及动火作业,更要切实做好。

一、进塔入罐作业

进塔人罐作业也称设备内作业(包括在槽、罐、塔、釜、槽车、地下贮池、炉膛、沟道、排风道内等有缺氧危险的作业)。由于设备内部活动空间较小,空气流动不畅,贮存过危险物质;很可能积聚了有害气体及易燃、易爆物质,在里面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中毒、窒息、灼伤、着火、爆炸等事故。

因此,进塔人罐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原化工部《安全生产41条禁令》中的进入容器、设备的“八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执行。作业票中所列出的安全措施必须逐项落实,不得随意变动,如执行中有问题,需经总负责人批准才能变更。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将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节,绝对与系统完全隔离。

3.必须切断动力电源,并使用安全灯具。切断电源取下保险熔丝,并查明取下保险熔丝与所停电路对号,再挂上“有人检修,请勿启动”字样。使用的照明必须是防爆型安全灯,电压为12V,绝缘要良好,灯具要捆扎牢靠。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在检修前需进行清洗置换,必需同时达到两个要求:

(1)其冲洗水溶液达到中性。

(2)无超规定浓度的易燃、易爆气体。

清洗置换时要注意清理设备内的沉积物,因这种沉积物会继续蒸发分解,所以必须用蒸汽或热水吹扫清理合格。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在进入设备前30min必须取样分析,设备中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和氧的含量,必须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l-20**)和(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88)的要求。氧含量应为18%-22%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较长,应每隔2h分析1次,如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6.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如遇有特殊情况,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戴自吸或机械送风式的长管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在腐蚀性介质污染环境中,应从头到脚穿戴耐腐蚀的头盔、手套、胶靴、面罩、衣着等全身防护用品。佩戴防毒面具在罐内作业,每隔半小时轮换1次。

7.必须有人在容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监护人员应选用有工作经验、熟悉本岗位情况的人担任,监护人要坚守岗位,不得离开监护场所,必要时由监护人将绳子系住检修工身上的安全带进行施工,设备外要准备好救护、消防器材及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如罐内发生异常情况,监护人不得在毫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贸然人内。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在大型设备内作业,要按设备深度和高度搭设安全梯或架台,并配备救护用具,保证应急撤离。

二、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是化工企业检修中经常进行的工作,但是动火作业危险性大,是事故多发作业。为了保证安全检修,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必须十分重视动火作业的安全,严格遵守HG23011-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原化工部《安全生产41条禁令》中的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装置、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一级动火作业是指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是指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动火作业前必须申请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一、二类动火由动火所在车间主任提出申请,企业安技部门审核、批准;特殊危险动火,由动火所在车间主任提出申请,安技和消防部门审查,厂长(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除特殊危险动火外,一、二类动火必须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拆下动火部件,达到动火作业及安全防火要求方可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凡盛过危险化学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否则禁止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动火分析的取样要有代表性,取样点由动火所在单位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负责提出,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特殊危险动火,一、二级动火都必须有可靠的消防措施,没有消防措施,严格禁止动火。

特殊危险动火除具备一、二级动火条件外,在动火作业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正压。低于正压应停止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篇3:浅析化工检修过程中动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化工生产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有害等特点,设备、管道在使用过程中因受内部介质的压力、温度、腐蚀等作用,或因结构、材料、焊接工艺等先天缺陷,在生产过程中随时需要抢修,电焊、气割、塑焊等动火十分频繁,许多企业平均每天动火都在十多处,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中容易出现马虎和纰漏,特别是检修过程中的动火管理是关系到员工的人身安全的重要因素。如果不能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不采取必要的清洗、置换、监控等措施,就会引起火灾、爆炸、灼伤和中毒等事故,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动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目标:一是确保动火设备内部没有易燃物,二是确保动火设备管道周边没有可燃物。要做到这两点,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正确认识动火管理的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实施切断、隔离、清洗、置换、通风等安全技术措施,按动火证管理程序做好初审、复查、批准、监护、清理、验收等安全管理措施。

针对某个需要动火的生产单元,某一台贮罐或某一台反应釜,一定要清楚容器内部和外部物料的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的危险特性,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将动火物件移动到固定动火区

为方便管理,可在机修车间或其他安全区域设立固定动火区。凡可拆卸并有条件移动到固定动火区焊割的物件,必须移至固定动火区内焊割,从而减少在生产车间或厂房内的动火工作。固定动火区也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对策;要对动焊物件进行适度清洗置换,确保没有可燃物;设备、管道及周围10m范围内没有可燃物料;设备、管道在动火过程中物料分解放出可燃气体时,可燃气体或蒸气不能扩散到其他场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作业区周围要划定界限,设立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2、卸压、放料

为避免设备因降温降压收缩不均匀,易产生应力而损坏的特点,要缓慢降低设备内的压力和温度,同时接好静电接地线。在放料过程中严格控制放料速度不大于1m/s,并注意观察有无异常情况。物料温度一般要求在60℃以下。容器内压力降到常压时要打开放空阀门。若用桶放料应将物料桶移到10m以外的专用仓库中存放。

3、切断、隔离

现场检修,要停止与待检修设备相连接的运转设备系统。隔断与此台相连接的所有进出管,使检修、焊割的设备与其他设备(特别是正常生产的设备)完全隔绝,以保证可燃物料等不能扩散到动火设备及其周围。可靠的隔绝方法是安装盲板或拆除一段连接管线。盲板的材料、规格、强度和加工精度等技术条件一定要符合国家标准,不可滥用,并正确装配。对拆除的管路,注意在生产系统或存有物料的一侧关闭阀门,对关闭的阀门要用塑料袋包扎牢固,防止残余物料溅落。还应注意常压敞口设备的空间隔绝,保证火星不能与其他容器口逸散出来的可燃气体接触。

4、清洗、置换

容器及管道置换处理后,其内外部必须彻底清洗。要防止可燃易爆介质被吸附在设备及管道内壁的积垢或外表面的保温材料中,液体可燃物附着在容器及管道的内壁上。如不彻底清洗,由于温度和压力变化的影响,可燃物会逐渐释放出来,使本来合格的动火条件变成了不合格,从而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清洗可用热水蒸煮、碱洗、酸洗,使设备及管道内壁上的结垢物等软化溶解而除去。采用何种方法清洗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用蒸汽和清水对设备及其连接的管道(指切断隔离点与设备连接管)交叉清洗,原则要求不少于2遍;碱洗若用氢氧化钠水溶液进行清洗,其清洗过程中:先在容器中加入所需数量的清水,然后把定量的碱片或液碱分批逐渐加入,同时缓慢搅动,待全部碱片或液碱全部加入并完全溶解后,方可通入水蒸汽煮沸。蒸汽管的末端必须伸至液体的底部,以防通入水蒸汽后有碱液泡沫溅出。禁止先放碱片后加清水(尤其是热水),因为烧碱溶解时会产生大量的热,涌出容器管道会灼伤操作者。酸洗是在水中加入适量盐酸并搅拌。先碱洗后酸洗,也可交叉进行,目的是除去设备管道内的氧化铁积存物和酸碱及油类物质。

对于用酸碱清洗法不能除尽的垢物,可用木质、黄铜或铝质的刀、刷等进行铲除。注意不能损坏设备管道的搪瓷或衬塑保护层。最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对地面、地沟和周边设备用蒸汽和清水冲洗干净。

做好隔绝清洗工作之后,把容器及管道内的可燃性或有毒性介质彻底置换。常用的置换介质有氮气等惰性气体。置换的方法要视被置换介质与置换介质的比重而定,如果物料的比重大于氮气的比重,氮气应从釜上入口进,从釜下出口排出,如果物料的比重小于氮气的比重,氮气应从釜下入口进,从釜上排出,如比重相差不大,此时应注意置换的不彻底或两者相互混合。置换气体用量一般为被置换介质容积的3倍以上。以水为置换介质时,将设备管道灌满并有水从最高点溢出。

5、通风与检测

应打开容器的人孔、手孔、物料孔等,自然通风冷却,也可以用鼓风机对设备内部进行强制通风,通风冷却的同时可增加设备内部的氧气含量。

动火检测分析就是对设备和管道以及周围环境的气体进行取样分析。动火分析不但能保证开始动火时符合动火条件,而且可以掌握焊割过程中动火条件的变化情况。在置换作业过程中和动火作业前,应不断从容器及管道内外的不同部位采取气体样品进行分析,检查易燃、易爆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检查合格后,应尽快实施焊割,动火前0.5h内分析数据是有效的,否则应重新取样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以使数据准确可靠。焊割开始后每隔一定时间仍需对作业现场环境作分析,动火分析的时间间隔则根据现场情况来确定,正常是不超过2h。若有关气体含量超过规定要求,应立即停止焊割,再次清洗置换并取样分析,直到合格为止。

气体分析的合格要求是:可燃气体或可燃蒸气的含量:爆炸下限大于4%的,浓度应小于0.5%;爆炸下限小于4%,浓度则应小于0.2%;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操作者需进入内部进行焊割的设备及管道,氧气含量应为18%~21%。检测可燃气体含量或可燃蒸汽的爆炸范围的方法主要是用易燃易爆检测仪自动检测。

在容器及管道内需采用气焊或气割时,焊、割炬的点火与熄灭应在容器外部进行,以防过多的乙炔气聚集在容器及管道内。

6、审批

由生产车间或动火负责人对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是设备及管道内部和周边环境及地沟是否确保没有可燃物。由生产车间或动火负责人到安全管理部申请动火作业证。安全管理部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该到现场核查,符合动火条件予以批准,不符合动火条件要说明情况落实重新清洗置换的措施。对有较大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特殊作业场所动火,安全管理部要会同生产、技术、设备等部门会商并报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

7、动火

动火人要查验动火证并熟悉作业现场情况。如不符合动火条件,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在动火过程中要及时观察周边环境变化,如有异常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特殊作业动火主要有带压不置换动火和登高焊割动火。带压不置换动火,就是严格控制含氧量,使可燃气体的浓度大大超过爆炸上限,然后让它以稳定的速度,从管道口向外喷出,并点燃燃烧,使其与周围空气形成一个燃烧系统,并保持(微正压)稳定地连续燃烧。然后,即可进行焊补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法不需要置换原有的气体,有时可以在设备运转的情况下进行,作业时间短,有利于生产。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可燃气体的容器与管道的外部焊补。由于这种方法只能在连续保持一定正压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控制难度较大,而且没有一定的压力就不能使用,有较大的局限性,也有较大风险性。因此,为增加安全保险系数,一般中小型化工企业原则要求不建议使用此办法动火。

高处焊割动火是离开基准面2m以上(包括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的作业(含周边有坑、槽、沟和斜坡)。高处焊接与切割作业将高处作业和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危害因素叠加起来,增加了危险性。其安全问题主要是防坠落、防触电、防火、防爆以及个人防护等。因此,高处焊接与切割作业除应严格遵守一般焊接与切割的安全要求外,还必须遵守的主要安全措施有:登高焊割作业应避开高压线、裸导线及低压电源线;不可避开时,上述线路必须停电,并在电闸上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告牌;焊割前应明确告知监护人在情况紧急时立即切断电源或采取其他抢救措施;登高进行焊割作业者,衣着要轻便,戴好安全帽,穿胶底鞋,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要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不能用耐热性差的尼龙安全带,而且安全带应牢固可靠,长度适宜,高挂低用;在高处进行焊割作业时,为防止火花或飞溅引起燃烧和爆炸事故,应把动火点下部的易燃易爆物移至安全地点;对确实无法移动的可燃物品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例如用彩钢板或防火毯覆盖遮严;在允许的情况下,还可将可燃物喷水淋湿,增强耐火性能;高处焊割作业,火星飞得远,散落面大,应注意风向风力,用水管及时浇灭溅落的火花;对下风方向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大,以确保安全。

8、监火

监火人必须具有半年以上本公司本岗位工龄,懂生产操作规程,懂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懂报警方法,懂急救措施,工作责任心强,动作敏捷,站在便于观察周边情况和便于扑灭溅落火花的位置。动火现场配置2台以上的灭火器,配备浇灭火花的水管。戴好安全帽和防护眼镜。监火期间不得离岗,不得兼作其他工作。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必须落实人员临时代替。较大危险岗位监火要安排2人或2人以上。

9、清扫与验收

动火结束后,要在关闭进料阀和关停相连接设备运转系统的情况下拆除盲板,连接好相关管道,同时要防止物料泄漏溅落。监火人要合同动火人清扫动火现场,防止有遗留火种。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离开现场,并及时向车间主任或动火负责人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10、试压试漏

对动火维修以后的设备及管道在使用前应进行试压,检查焊接点泄漏情况。试压方式主要有水压和气压,对密封要求较高的设备管道在气压试验中可以用肥皂水检查,也可以在惰性气体中加入体积比为1%的氨气,在检查点贴上硝酸银试纸,如试纸发黑则是泄漏点。

11、非正常天气不动火

在雨、雪、浓雾天气,夜晚照明不够,6级以上大风,特别重要节假日,高温季节中午室外动火,原则要求不动火。在动火过程中如有登高、进罐作业还要按规定办理登高作业证、进罐作业证。

化工检修过程中的动火管理是一个动态的全过程安全管理,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危险性,切实掌握化工企业检修过程中安全生产动火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知识,才能有效地保障化工企业全体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更重要的是要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为化工企业的快速稳定发展打好扎实的基础。

篇4:大型甲醇储罐安全措施设计

1.

甲醇内浮顶储罐设夏季水喷淋系统,配氮封设施,比采用拱顶罐减少物料损失约95%,中国石化总公司将内浮顶罐列为环保、清洁生产设备。另外,由于喷淋水属间接冷却水,受污染少,可循环使用,不会带来新的环境问题。

2.甲醇储罐连接管线发生泄露后果预测:

在不利气象条件下甲醇浓度达到最低致死浓度86000mg/m3和短时间接触浓度限值50mg/m3的距离分别是23m和2.2km;在典型条件下达到最低致死浓度86000mg/m3和短时间接触浓度限值50mg/m3的距离分别是20m和1.8km甲醇泄露后的影响区域比较大,需要采取有效的控制和管理措施避免甲醇的泄露。另外还需要制定合理的应急预案来确保一旦甲醇泄露后的应对措施。

正常工况,少量的甲醇蒸汽排入全厂火炬系统烧掉。

3.

用内浮顶加氮封比较好,安全且环保,需要注意的是氮封压力的控制要可靠,必要时罐顶可设压控的通大气的快开阀,以保证罐内氮气压力超高时的压力卸放,以策设备安全。退而求其次,也可以采用拱顶加氮封的形式。

4.

如果储存的仅是可燃液体的话,按道理来讲,选用浮顶罐本身就是为减少储罐火灾几率和火灾危险程度而考虑的,因为一旦起火,也只在浮顶与罐壁间的密封装置处燃烧,火势不大,易于扑灭,且大大减低油气损耗和对大气的污染。但甲醇是剧毒、高易燃性(闪点低,只有12.22°C)、极易挥发、易爆的危险品,所以才考虑加氮封,但费用较高,另外,甲醇具有较强的挥发性,温度愈高,挥发性愈强,故设一个夏季水喷淋冷却设施,以减少物料损失,并保证安全。在易泄漏的部位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以随时监测泄漏情况。另外,为了防雷防静电,采取甲醇罐区内的管道、储罐上的导电不连续处采用金属导体跨接,并进行静电接地处理,还有控制物料流速、控制进料方式、防止水等杂质混入甲醇物料等。

5.

内浮顶储罐的消防措施

化工品种类主要有:醇类(甲醇、乙醇、正丁醇、辛醇、乙二醇、二甘醇)、甲醛、丙酮、丁酮、苯类(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油、酯类(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丁酯、邻苯二甲酸二辛酯),还有苯乙烯、二甲酸甲酰胺等等。储存挥发性大、闪点低的液体,如苯、甲苯、甲醇、乙醇、甲醛、丙酮、丁酮等采用固定拱顶罐,则会在罐内顶部形成一个极易发生爆炸的危险混合气体空间;采用内浮顶罐,由于浮盘与液体介质之间是直接接触,大大减少油气物料蒸发,使浮盘与油罐之间的化工气体浓度得以控制,一方面使爆炸的可能性大为降低,另一方面也能减少对化工库周围环境的污染。因此,选用内浮顶罐储存此类介质比选用拱顶罐安全、清洁。,t

根据《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下称《低规》)第2.1.2条:对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和含氧添加剂含量体积比超过10%的无铅汽油,以及用一套泡沫灭火系统同时保护水溶性和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的,必须选用抗溶性泡沫液。选用抗溶性泡沫液灭火,由于泡沫含大量的水(泡沫中水含量为94-97%),遇到水溶性液体时,这些化工品的分子极性很强,会大量吸收泡沫中的水,使泡沫很快破坏,起不到灭火作用。因此,抗溶性泡沫灭火系统只能设计成液上喷射,不能采用液下喷射,并应采用软施放的供给方式。这对固定顶储罐的消防设计,不存在问题。只要在罐内安装泡沫溜槽或泡沫降落槽等泡沫缓冲装置即可。而对于储存水溶性液体的内浮顶储罐来说,若设置泡沫溜槽或泡沫降落槽,浮盘必须开孔,这样在罐内增加了物料的蒸发面积,浮盘与罐顶之间形成一个易发生爆炸的危险气体空间,从而失去内浮顶罐的意义。因此内浮顶储罐在没有新型的不用破坏内浮顶的泡沫缓冲装置出现之前,暂时只能利用泡沫在罐壁的附着来减缓泡沫的降落速度。

在设计时,要解决两个问题:(1)如何使泡沫在进入罐内后沿罐壁流动(2)内浮顶罐在着火时,罐壁受热使泡沫蒸发,形成所谓“气垫层”,使泡沫不能附壁流动。

解决方法是:(1)在罐内壁泡沫进口处安装泡沫挡板,使泡沫不会因压力而冲向罐中心,而是沿挡板导向罐壁。泡沫附壁流一方面可以减缓泡沫降落速度,另一方面内浮顶罐着火时的燃烧面主要是在周边,泡沫可以迅速覆盖在着火面上。(2)除罐外壁原有冷却水系统外,在泡沫发生器下端纵向加强冷却,尽量使罐内壁不形成“气垫层”,有效地实施灭火保护。

《低规》第3.2.3条的规定,考虑了由于没有泡沫缓冲装置造成泡沫的破坏,因此增加了泡沫连续供给时间。但现在认为增加泡沫连续供给时间并非最好的解决方法,而应该加大泡沫供给强度。因为两者虽然都是增加泡沫供给量,但增加泡沫供给强度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达到灭火需要的泡沫厚度。化工品储罐一般单罐都较小,增加泡沫供给强度是可行的。

储存水溶性液体化工品采用内浮顶罐是目前化工品库的普遍作法。因此抗溶性泡沫消防系统将在实际中使用越来越多,如何更好地解决泡沫混合液的供给强度,供给时间及泡沫的软施放和克服泡沫“气垫层”等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6、

甲醇储罐的消防设计

罐区的消防分为泡沫消防和水消防,本罐区内消防采用半固定式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选择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针对甲醇为水溶性的有机溶剂,普通的空气泡沫与之接触,泡沫中的水分会很快被吸收,泡沫很快消失,灭火困难,因此对于水溶性甲、乙类液体必须选用抗溶性空气泡沫液来扑救火灾,空气泡沫比这些液体轻,能浮在液体表面自由展开,并强韧地覆盖在燃烧液体表面上,形成固体薄膜,该薄膜能有效地防止水溶性有机溶剂吸收泡沫水分,而且有较长时间的稳定性,能耐火焰和高温,从而切断可燃气体与外界空气的接触实施灭火。甲醇罐组选用YEKH-6型抗溶性泡沫灭火剂。甲醇罐组采用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着火罐的供水范围为罐周全长,供水强度为0.8L/s?m(Φ19mm水枪),临近罐的供水范围为罐周半长,供水强度为0.7L/s?m,消防冷却水的延续时间6h。

7.

1、甲醇罐组采用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的水源是来自消防车的,很难满足其供水强度和时间;建议设固定式的,除非业主原来就没有消防水系统(管网和泵站),甲醇罐正运行时没有脱水的问题,污染问题为以下两方面:

?其一:罐底板的渗漏。5P&S;S(N7L6_5*

?建议在基础结构上考虑:1、环墙下设混凝土承台,是基础形成密闭结构,即使有渗漏,不至于进入土壤和地下水。2、环墙上设检漏孔,与伸入基础砂垫层的检漏管相联,便于及时发现地板渗漏

?其二、来自开罐清罐时的残液和清洗排污。

?建议:1为了尽量减少残液的量,可从排污法内侧(近罐侧)接管线(加阀)连接到罐出料(泵入口)管线上,同时罐底板可以做成斜底或倒锥底。2、罐四周设排污围堰,汇入排污井,最后进入污水系统进行集中处理。围堰和井口均须高于地坪,以保证污水不至漫溢到雨水系统,也可以避免雨水进入污水系统,造成污水系统不堪重负。

3、考虑加氮封,但费用较高,我拿不定主意啊:甲醇这种甲B类介质,用内浮顶罐或者采用拱顶加氮封的罐形,均已经满足规范了。采用内浮顶加氮封,是有点锦上添花的嫌疑。但是如果后续工艺上或者业主有特殊要求,储存的是近似100%纯度的精甲醇,那么保证储存期间产品品质稳定就必须考虑。加氮封可以有效阻止甲醇因为吸潮造成纯度下降,更不用说在安全环保上带来的好处。而所增加的一次性投资,无非是取消通气窗,增加呼吸阀、氮封调节阀、紧急泄放人孔和一些配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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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道与阀门:在甲醇罐区的管道安全设计时,工艺物料管道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采用无缝管道,管道之间除必须用法兰或螺纹连接外,其余均应采用焊接;(2)管道应架空或沿地面敷设。必须采用管沟敷设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物料在管沟内积聚,并在进、出罐群及建(构)筑物处密封隔离,管沟内的污水应经水封井排入污水管网;(3)管道不得穿越与其无关的建(构)筑物的上方或地下。(4)进、出储罐的主管道根部宜设双重阀门。

2、防止静电:甲醇罐区内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的静电火源主要来自物料输送、人员行走、穿脱衣服以及其它物体摩擦产生的静电。因此,与罐区安全设计密切相关的则是防止和减少物料输送产生的静电,其主要内容包括:(1)控制物料流速:液体物料在管道中的流速越高,接近管壁处的速度梯度就越高,因而产生的静电量也越大。(2)控制进料方式:甲醇液体经管道进入储罐时应设防冲击档板。如甲醇从顶部进入储罐,进料管应伸至罐底部,距底不大于200mm,以减少静电产生;(3)防止水等杂质混入甲醇物料:由于不同物质间的相对运动要产生静电,因此,应尽力防止水等杂质进入物料系统;(4)管道、储罐等的接地与跨接:静电荷的产生并不危险,实际的危险在于电荷的积聚,一旦储备到足够的能量,就会放电产生火花将可燃气体引燃引爆。故为了加速静电荷的释放,甲醇罐区内的管道、储罐上的导电不连续处应采用金属导体跨接,并进行静电接地处理。

9、

其一:罐底板的渗漏。?

建议在基础结构上考虑:1、环墙下设混凝土承台,是基础形成密闭结构,即使有渗漏,不至于进入土壤和地下水。2、环墙上设检漏孔,与伸入基础砂垫层的检漏管相联,便于及时发现地板渗漏。防渗漏更可靠的方法是:沥青砂垫层和细沙层下面加一层完整的HDPE膜覆盖在罐底,开3~4个溢流孔,如果有泄漏,不会渗入地下且能及时发现。罐周围做一圈围堰,渗漏的物料也可以收集。关于氮封和浮顶罐,两项都要,喷淋就用不找了,浮顶罐的挥发非常小。

10、甲醇贮罐,一般采用如下措施:

1:采用内浮顶,主要为了减少物料的挥发量。由于甲醇吸水性比较大,如果对甲醇的纯度要求比较高,建议增加氮封措施。增加了氮封后,需考虑在罐顶增加呼吸阀,以及防爆人孔。

2:我们设计没有增加水喷淋设施,一般来讲,采用内浮顶,可以不用水喷淋。

3:甲醇为中度毒性介质,而不是剧毒介质,(剧毒一般为极度,高度介质)。

4:其他的措施按乙醇为甲B类介质考虑,如设备接地、可燃有毒气体探测、火灾报警系统、泡沫消防等等

篇5:化工企业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安全技术>>笔者所在的灌南县作为全省特困县,经济发展严重滞后,在此情况下,县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发展,近几年加大了招商引资的力度,其中化工企业占据了很大的比重,并且在灌南县堆沟港镇专门成立了一个化工园区,集中开展化工企业生产。但是化学工业生产本身面临着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问题,化工企业的原料、产品涉及的范围广、种类多,而大部分属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复杂,工艺多样,操作控制条件严格,随着化学工业的快速发展,部分企业为了过高的追求经济效益,在很大部分忽略了企业的生产安全,减少了安全方面的资金投入,从而导致这些问题成为化学工业继续高速发展的一大障碍。笔者为了提高消防部队灭火、抢险救援能力,有效控制和预防化工企业安全事故发生,利用在灌南县从事消防监督工作便利之处,深入化工企业进行调研,认真研究化工企业的特点,探索其防范措施。经过为期半年的调研后,笔者认为化工企业有以下几个危险性:

一、企业危险物品较多,火灾危险性级别高,发生事故后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

由于化工企业生产、加工、储存的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具有高度的易燃易爆性和有毒性,发生火灾或泄漏事故后情况复杂,爆炸、复燃复爆,扩散的范围大、速度快,极易导致立体、大面积、多火点等形式的燃烧。不但导致生产停顿、设备损坏、产品生产不出来、原料积压,造成社会生产链中断,使社会生产力下降,而且也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甚至波及社会产生无法估量的损失和难以挽回的影响。

二、企业使用危险物品多,事故易造成环境污染和火灾发生。

化工生产中不可避免大量使用化工生产的产品、中间体、副产品及含于其中的杂质和生产中的“三废”排放物,这些均属工业毒物,具有毒性、腐蚀性和火灾危险性。一旦泄漏到大气或排放到江河中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大气、水污染,如氯气、硫化氢、含磷的污水等等。部分剧毒化工原料发生泄漏事故后,对大气和水危害大,影响持久、治理难度大。如氰类、腈类、有机磷化物等。这些物品普遍存在燃点低、易点燃、自燃性,遇酸、氧化剂易燃易爆,本身或燃烧产物有剧毒,往往造成以外的火灾、爆炸事故。

三、危险物品多,火灾情况复杂,灭火救援难度大,加大救援人员的危险性。

化工企业发生火灾事故后,一般来说火灾情况都很复杂,常伴随着爆炸、闪燃、二次爆炸,或燃烧后爆炸,或燃烧与爆炸相互交替的现象。爆炸既有物理的也有化学的,或者两种性质的爆炸先后出现。再加上化工产品热值大,燃烧后产生的热辐射能够迅速加热周围毗连的容器设备,致使相邻容器管道内的化工产品迅速增压、挥发、分解,为火势的扩张增添了危险条件。

另外,化工火灾往往变化太快,各类危险情况层出不穷,有毒气体会严重威胁到灭火救援人员的安全;腐蚀性物质会灼伤救援人员的皮肤和损坏消防器材;建筑物倒塌会造成救援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这些都给灭火救援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针对化工企业上述危险性,我们在进行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应从以下几点进行:

一、搞好规划,合理布局,从源头管理开始。

在化工企业投产之前,消防部门应会同规划、计划、经贸、安监、环保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的技术规范,结合当地的总体规划和实际情况,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对化工企业的选址、周围环境条件、散发可燃气体、蒸气和可燃粉尘厂房的设置位置、风向、安全距离等进行进行编制,要将化工企业安排在城市的郊区或城市的边缘地带,并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把关,确保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的源头管理落到实处。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落实专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一是按照火灾预防为中心,预先进行消防安全分析,事先对工程项目、生产工艺和作业中固有的及潜在的隐患进行分析、测定和评估,为确立基本的防范对策提供依据。二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强化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从而防止事故的发生。

三、采用先进工艺方法,减小火灾隐患的发生概率。

化工行业作为一项高危行业,其生产工艺非常复杂。有的生产稍有不慎即可酿成火灾事故。因此,化工企业在考虑经济效益的同时应加大企业的技术改造,包括生产设备、生产条件、生产工艺流程等的改造,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实施危险生产的自动化和智能化。通过这些方法来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从而减少化工生产的火灾危险性。

四、严格落实规范,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依法取缔违法生产企业。

据统计,在化工企业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中小化工企业占绝大多数。小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其生产工艺严重落后、运营成本高、效益低下,因此在过于追求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企业对消防安全方面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在企业建造过程中欠帐较多,很多消防设施没有到位,留下了许多火灾隐患。部分小企业甚至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进行非法生产,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日常工作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虽然国家已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各地也纷纷采取一些行政强制措施关停了部分安全隐患大、对环境污染大的小化工厂,如笔者所在的化工园区,政府为此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执法力度,要对化工企业进行进行打分,对达不到安全生产基本分的企业要一律停业整改,但由于过方面的原因,各化工企业在关了又开、开了又关的循环往复之中,而火灾隐患始终得不到整改。针对这一问题,笔者建议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大执法力度,对达不到规范要求、全隐患多、对环境污染大的化工企业坚决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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