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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施工总则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一、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工地,确保安全生产。

二、施工企业应当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等"一标五规范"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三、建筑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醒目的标牌,包括:施工工程概况牌、安全责任牌、安全纪律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技术措施牌、防火责任牌、文明施工措施牌、现场总平面图。

四、该招标工程施工禁止搭设竹、木脚手架,采用钢管脚手架,搭设钢脚手架应当有技术方案和防坠落、防倾斜安全装置。

五、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制,项目经理为主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

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建设方应予以协助。

七、建筑施工现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整洁、美观,在城市中的工地应有不低于1.8m围档设施。

2、道路平整、畅通、不积水。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泥浆不外流。

3、垃圾及时处理,不得就近乱堆乱倒。

4、扰民的施工不得在底面进行,若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施工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尽量减小噪声。

5、施工现场应符合卫生标准。

6、现场作业人员应佩戴证明身份的胸卡。

7、作业人员临时宿舍应牢固、整洁通风,不得设通铺和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8、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工地。

9、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

10、不得在施工现场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物质。

11、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篇2: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总则

1、对项目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对项目工程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建立专家会审论证审查制度。

4、、重大分部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应报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5、本制度适用于谷城华盛建安公司。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界定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划分及危险程度,建立分部工程台帐。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等工程。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重大工程、难点工程、特殊过程、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安全质量检验项目及标准、职业健康措施、应急预案等相关措施。

二、建立公司内部专家会审论证审查制度

1、公司内部设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

成立以公司总工程师为组长,由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人,工程管理部施工技术科、机械科、物资科、试验室负责人和公司各专业学术带头人组成。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设在安全质量监察部。具体人员组成为:

组长:(公司总工程师)

副组长:(公司副总工程师)

成员:(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部长)

(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副部长)

(公司工程管理部副部长)

(公司工程管理部机械科科长)

公司工程管理部物资科科长)

1(公司工程管理部试验室主任)

和公司各专业学术带头人。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程序。

⑴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30天,由项目经理部界定及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

⑵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收到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要组织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在单位工程开工前20天反馈到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在接到专家组的指导性意见后,如需修改应立即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并在单位工程开工前10天再次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批准后实施。

⑶一般危险性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审通过后即可执行;界定“一般”和“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由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负责审查确定。

第三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审查程序

1、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划分依据:设计图纸、合同文件及地方法规,

2、由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根据项目经理部编制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台帐中确定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如深基坑、高大模板、大型边坡、地下暗挖等项目。

1、3、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施工方案由经理部组织编制,经公司内部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会审通过后,还必须报送项目所在地的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认证,通过后方可执行。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总则

2、对项目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对项目工程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建立专家会审论证审查制度。

3、重大分部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应报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4、本制度适用于谷城华盛建安公司。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界定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划分及危险程度,建立分部工程台帐。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等工程。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重大工程、难点工程、特殊过程、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安全质量检验项目及标准、职业健康措施、应急预案等相关措施。

二、建立公司内部专家会审论证审查制度

1、公司内部设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

成立以公司总工程师为组长,由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人,工程管理部施工技术科、机械科、物资科、试验室负责人和公司各专业学术带头人组成。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设在安全质量监察部。具体人员组成为:

组长:(公司总工程师)

副组长:(公司副总工程师)

成员:(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部长)

(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副部长)

(公司工程管理部副部长)

(公司工程管理部机械科科长)

(公司工程管理部物资科科长)

(公司工程管理部试验室主任)

和公司各专业学术带头人。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程序。

⑴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30天,由项目经理部界定及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

⑵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收到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要组织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在单位工程开工前20天反馈到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在接到专家组的指导性意见后,如需修改应立即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并在单位工程开工前10天再次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批准后实施。

⑶一般危险性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审通过后即可执行;界定“一般”和“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由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负责审查确定。

第三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审查程序

1、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划分依据:设计图纸、合同文件及地方法规,

2、由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根据项目经理部编制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台帐中确定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如深基坑、高大模板、大型边坡、地下暗挖等项目。

3、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施工方案由经理部组织编制,经公司内部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会审通过后,还必须报送项目所在地的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认证,通过后方可执行。

篇3:总承包项目安全施工工作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总承包项目安全施工工作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职责和内容与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宝钢湛江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监总办〔2010〕13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1号令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电监安全〔2012〕39号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中能建发安质环〔2013〕37号关于印发《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暂行办法》通知

3?术语与定义

本规定采用GB/T19000-2008/ISO9000:200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标准的定义。

4?职责

4.1?HSE部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内容及要求

5.1?施工工作票制度

施工现场各施工承包商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遵守总承包项目部工作票管理规定,对下列作业过程必须办理工作票(记录格式见附录A.1),并经施工项目部审批。

5.1.1?控制措施

5.1.1.1?安全施工作业票签发人、工作现场负责人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施工单位文件的形式公布。具体执行《总承包项目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5.1.1.2?在已编制并经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基础上,《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监安全〔2012〕39号)附录F“安全施工作业票”规定的作业项目(具体内容见附录B)及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在施工前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a)?各类起重机械达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b)?二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

c)?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作业。

d)?施工电梯、大型起重机械(指起吊能力在30t及以上的)的组装、拆除作业。起重机械的试吊作业。

e)?起吊或吊运物体积庞大、施工环境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吊运作业。

f)?超载、超宽、超高、超长对象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如主变、发电机定子、凝汽器、汽包、除氧器水箱)的装卸及运输。

g)?危险品必须起吊时。

h)?变压器吊罩、吊芯,发电机穿转子。

i)?特殊高处脚手架及大型脚手架的搭拆。

j)?金属升降塔及施工电梯的装拆,大型起重机械拆装、负荷试验。

k)?在易燃、易爆区域作业(如氧气站、乙炔站、油库、油区、煤粉仓、制氢站等)。

l)?土石方爆破作业,导地线爆压作业。

m)?高压带电作业和临近高压带电作业。

n)?金属容器内及封闭管道内进行电、火焊、防腐、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

o)?锅炉及其它压力容器的水压试验、酸洗,电气蓄电池室配酸作业,制氢、制氧设备投运作业。

p)?炉膛内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

q)?在发电、受电运行区作业。

r)?烟囱工程平台试压、扒杆试吊、外平台安装、操作平台及井架拆除作业。

s)?射线作业、有限空间作业

t)?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作业

u)?厂用电受电。

v)?电气设备耐压试验。

w)?使用吊笼吊人上高空作业

*)?其它国家认定的危险性作业。

5.1.1.3?安全施工作业票与安全施工措施不能互相代替。

5.1.1.4?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时,使用统一格式。

5.1.1.5?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除执行已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外,应根据施工前的现场状况、天气变化等作必要的补充完善,要填写所使用的机具和防护用具的数量及完好状况、人员分工及其职责、施工起止时间、施工负责人、监护人,如夜间施工要标明灯具名称、数量及布置点等内容。

5.1.1.6?需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在施工前,由施工作业单位技术人员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施工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安监部门审核,其中有关起重机械拆装及负荷试验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经施工机械管理部门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项目部项目副经理签发。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专业工程师审核,按同样程序经过审查和审批。

5.1.1.7?分包工程项目中的特殊作业、危险作业以及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相关单项工程技术人员应监督协作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时,施工单位安全施工作业票编制及审批人员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相关专业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5.1.1.8?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必须经安全交底才能施工,并由交底人负责填写《安全施工交底记录》。重要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不论其是否涉及多个专业部门、多个作业班组均由专业工程师亲自进行交底。必要时,交底会可请安全施工作业票审查、审批人参加。

5.1.1.9?经审批后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填报项目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履行填报手续。

5.1.1.10?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报审批手续,一般在施工前三天办理,最迟应在施工前一天办理完毕。

5.1.1.1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办理的热力机械作业票,第一、第二种工作票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办理。

5.1.1.12?凡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施工时均须指派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5.1.1.13?安全监护的条件及职责

a)?安全监护人员由施工负责人指派坚持原则、工作负责、有专业安全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安全监护人应佩有明显标志;

b)?安全监护人、施工负责人应和施工区域其它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协助搞好安全监护工作;

c)?监护人首先督促做好施工前的交底工作;

d)?监护人协助施工负责人检查安全用具、安全设施、人员到岗和防护用具使用情况;

e)?坚守工作岗位,密切注意现场施工人员的活动状态,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并有权提出警告和批评,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采取消除措施;如情况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和施工安全时有权先令其停止施工,并向上级报告,对违章人员有权提出处罚意见;

f)?安全监护人暂离现场时,必须临时委派有安全监护资格的人代理其工作,并向施工人员宣布后方可离开。

5.1.2?管理措施

5.1.2.1?从事上述危险作业项目的承包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内部有相应资质审批人员批准后方可实施,审批人员在批准前必须对照查看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能批准作业,并在作业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

5.1.3?安全施工作业票,均由施工作业单位技术人员填写,施工项目部审核,总包项目施工部领导批准,经施工负责人认可签字后方可执行。

5.1.3.1?施工项目部跨区域作业项目,安全作业票的审批,由第二方区域负责人签字、总承包商施工部负责审批、HSE部备案。

5.1.3.2?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中所列的预防及控制措施,如有变更必须经审批部门重新审批。

5.1.3.3?安全施工作业票中应有明确指出危险、危害因素及其预防和控制措施,并在作业前对所有参加此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签字。

5.1.3.4?安全施工作业票中应有明确起始和终止日期,如果超出终止日期时需重新办理签批手续。

5.1.3.5?施工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和台账,责任明确,监督管理到位。?

5.1.3.6?跨区域安全施工作业票一式四份,审批后,施工项目部、总包施工部、HSE管理部各保留一份。

5.1.3.7?在已送电,但未交电厂代管的区域进行作业时,安全施工作业票经审查批准后,由本单位电气专业人员监护并做好隔离措施。

5.1.3.8?在已移交电厂代管的区域进行特殊危险作业时,根据施工状况到电厂办理工作票,并做好隔离措施。

5.1.3.9?对已投运的氢气设备、管道等易燃、易爆区域进行检修时,必须到电厂办理动火作业票。

5.2?安全施工作业票具体管理细则

安全施工作业票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更好地达到安全施工目的,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5.2.1?施工班组根据现场本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参加人员技术状况和精神状态等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施工要求。

5.2.2?安全施工作业票为一式叁份,存根联留存由施工负责人携带,执行联由施工项目部安监部留存,签发联由总包HSE部留存。作业票到期工作内容不变(一般为五天)或工作结束后,应由施工负责人交回执行联更换新票。

5.2.3?工作票应按格式认真填写,不得有空项,填写时字迹工整,措施得当。

5.2.4?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填写,施工项目部审核,总包项目施工部领导批准,经施工负责人认可签字后方可执行。

5.2.5?施工前填发人(工程技术人员)应向施工负责人交代清楚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指出的安全事项必须已在作业票中列出)。

5.2.6?每天施工内容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向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人员必须认真理解并严格执行。

5.2.7?更换施工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如果工作内容不变,每票最长使用时间也不得超过五天,针对新问题,应及时补充和修改。

5.2.8?施工项目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作业票)为依据,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对工地班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5.2.9?如发现没有作业票或未带到现场,以及未宣读均视为无票作业,按项目部有关规定处理。对屡教不改的施工队,按规定严肃处理。

5.2.10?安全施工作业票使用完工后,由施工技术员上交项目安监部门统一保管,并按规定时间按时上交,作为年终安全检查、事故分析、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5.2.11?安全施工作业票还应体现施工作业危险点及预控措施。“人员分工”栏中必须明确现场安全监护人,未经签字后的作业票一律视为无效。

5.3?监督检查

施工项目部安全员应每天对现场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并按要求处理。

总承包项目部应每天对现场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执行《总承包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篇4:安全施工旁站监理制度

1、在监工程实施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施工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旁站监理责任人职责、旁站监理责任人姓名,旁站监理工作要求。

2、旁站监理的范围一般应为(个体工程按实际选择):

(1)、深基坑支护与降水;

(2)、基坑、槽开挖深度≥5米的土方开挖;

(3)爆破工程起爆前的全过程;

(4)、拆除工程;

(5)、打桩、压桩机械安装与拆除和打桩、压桩过程;

(6)、人工挖孔桩成孔、成桩过程;

(7)、塔吊、外用电梯、提升井架的安装与拆除;

(8)、塔吊顶升加节、减节过程;

(9)、工程实体的设备吊装与结构安装吊装过程;

(10)、外脚手架和工具式定型化卸料平台的搭设与拆除;

(11)、吊篮脚手架与其它类型脚手架的安装与拆除;

(12)、高支模与超高支模的搭设与拆除;

(13)、高支模与超高支模水平构件砼浇筑过程;

(14)、普通模板的拆除;

(15)、高边坡治理;

(16)、深基坑回填土过程;

(17)、电梯安装过程;

(18)、各项目监理机构认为应实行旁站监理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施工过程。

3、旁站记录

(1)、安全旁站宜与质量旁站分离记录;

(2)、必须当天填写记录和完善有关签字手续并在监理日记上登记;

(3)、必须按制式统表逐栏填写完善;

(4)项目总监每周应至少检查一次旁站记录;

(5)、公司有关部门将对此进行重点抽查,凡不符合要求的,将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4、存在问题的处置措施:

(1)、发现问题或隐患应现场督促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在《旁站记录上》上填写;

(2)、经督促仍未整改的,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书面责成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3)、既不整改又不停工的,项目总监应立即附上相关支持性证据材料向安监机构快报。

篇5: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安全交底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编制符合工程特点、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方案及措施,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施工项目应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方案,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必要时,由项目部提请上级管理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论证。

下列施工内容应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方案:

a)基坑支护与降水、基桩开挖、围堰、沉井工程;

b)高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工程;

c)模板工程;

d)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

e)基坑土石方开挖工程;

f)脚手架工程;

g)拆除、爆破工程;

h)高空、水上、潜水作业;

i)隧道工程;

j)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工程。

2、工程项目开工前,主要和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前,应由项目部的施工技术人员编制技术安全措施交底,并及时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对基本安全防范措施要传达到相关方,各单项作业的技术交底中,必须有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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