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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旋喷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为规范施工人员工作行为,本着安全,文明施工精神,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工作;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上岗员工必须进行公司、经理部和班组三级教育;

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查出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5、重视天气预报,一旦发现可能危及人身及工作安全的灾害的预报时,立即采购有效的防灾措施,防范于未然;

6、施工用电中照明、配电箱、开关箱、架空线、接地接零等部分必须严格按规程操作、布置,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对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制度。150KW发电机组带一台设备,300KW发电机组带两台设备,设备不运行时应及时关闭发电机组。

7、焊、割作业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效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8、电缆线绝缘良好,不得有接头,不得乱拖乱拉。

9、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清洁润滑、坚固、高速和防滑工作,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篇2: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

一、施工安全监督的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政策性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本导则。

二、施工安全监督范围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按管理权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合称监督机构)对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三、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主要内容

(一)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二)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

(三)抽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

(四)组织或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六)依法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

四、实施施工安全监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抽查;

(二)要求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供有关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文件和资料,询问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

(三)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按权限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上报处理结果;

(四)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停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后,经监督机构审查同意,方可恢复施工;

(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赋予的职责,实施行政处罚。

五、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

(一)监督机构应在办公场所、有关网站公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流程》(见附件1)。

(二)受理建设单位申请并办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1、建设单位提出办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工程概况(工程造价、单位工程数量、面积、结构形式、层数、总高度);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

(3)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5)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6)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8)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9)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证书(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10)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委派书(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1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临时设施方案;

(12)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证(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2、监督机构审核、查验建设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必要时进行现场踏勘,审查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安全条件审查书》(见附件2)。

3、建设单位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向监督机构提交原件(审核)和复印件(留存),监督机构审核后,向建设单位发放《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见附件3),并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三)组成项目监督小组并制定监督工作计划

1、组成项目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由2名及以上监督人员组成,并明确工程项目责任监督员。

2、责任监督员审阅各项报监资料,根据工程规模、特点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书》(见附件4),明确主要监督内容、抽查频次、监督措施等。

(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

已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监督小组应组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召开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提出安全监督要求。

?(五)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与随机抽查

1、监督人员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书》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随机抽查。在抽查前应了解工程项目有关情况,确定抽查范围和内容,备好所需设备、资料和文书等。

2、监督人员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当作为重点抽查内容。

监督人员实施施工安全监督,可采用抽查、抽测现场实物,查阅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管理资料,询问现场有关人员等方式。

监督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抽查时,应当向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出示有效证件。

3、监督人员在抽查过程中发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下达《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见附件5),责令限期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下达《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见附件6),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对抽查中发现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被责令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排除安全隐患后,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安全隐患整改报告》(见附件7),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后进行查验,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查。经查验符合要求的,监督机构向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发放《工程项目恢复施工通知书》(见附件8)。

5、责令限期整改的工程项目,逾期不整改的,约谈其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下达《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拒不整改继续施工的,经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下达《工程项目强制停电告知书》(见附件9),通知有关单位依法强制执行停工指令;对情节严重的,将其行为上报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6、监督人员应当如实记录监督抽查情况,形成《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记录》(见附件10),监督记录包括抽查时间、部位、内容、结果及必要的影像资料等。工程项目竣工后填写《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记录汇总表》(见附件11)并整理归档。

7、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包括冬季中止施工)预计达到15天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见附件12),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确认的《中止施工确认书》(见附件12-1)。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A)》

(见附件13)。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中止施工期间不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中止施工后若不按规定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经监督机构督促后仍不办理的,则监督机构视为工程项目中止施工,并向建设单位发放《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B)》(见附件14)。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中止施工期间不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8、中止施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见附件15),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工程项目复工联合验收表》(见附件15-1)。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项目复工联合验收表》后,经查验符合复工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恢复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见附件16),对工程项目恢复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9、工程项目完工办理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见附件17),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确认的《终止施工确认书》(见附件17-1)。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见附件18),同时终止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

?(六)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实施。

1、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指导监督施工企业开展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2、工程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提交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

项目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1)《工程项目月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表》(见附件19);

(2)《工程项目竣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表》(见附件20);

(3)工程项目每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标准规范进行自评打分表;

(4)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材料);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每月不少于2次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整改情况;

(6)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7)自治区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监督机构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填写《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表》(见附件21),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工程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见附件22)。

评定结果为“优良”、“合格”及“不合格”。

(七)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资料归档

工程项目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后,责任监督员应当整理汇总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资料,包括监督文书、抽查记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等,形成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档案》(见附件23),经科室负责人审定后归档。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档案保存期限三年,自归档之日起计算。

(八)施工安全信用档案

监督小组应当将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不良行为及处罚结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经审定后,记入施工安全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九)监管安全信息化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信息化施工安全监督,责任监督员应按时将工程项目信息和施工安全监督过程记录资料录入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并按照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工作要求对监管工程项目进行监控。对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实行网上报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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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标志管理规定

1、为了使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得到有效使用和布置,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2、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施工安全设施和标志使用的归口管理。负责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按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使用安全设施和标志。

3、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设施使用计划、安全设施、标志产品的采购、收存、保管、使用,对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的使用、维护进行监督检查。

4、安全环保部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编制工程安全防护设施计划,并上报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当施工安全设施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由安全环保部提出整改要求。

5、各施工单位负责自身施工区域内所需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领取、设置及维护管理,公用区域大型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困难位置的设施)的设置任务由项目经理部调度安排。

6、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要完善,做到“在边就有栏,有洞就有盖,交叉作业隔离,安全通道有封闭,高空作业下方有安全网”。

7、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后,安全环保部应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组织定期检查,将查出的问题对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并复查整改结果。

8、.安全防护设施谁使用谁负责维护。常用安全设施被损坏不能使用,由使用该设施单位负责进行维修。

9、因施工作业需要移动、拆除或局部拆除公用安全防护设施或其它施工作业单位设施的,应事先上报安全环保批准后实施。施工完毕或停工后时,施工单位负责安全设施的恢复。

10、配合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设施在作业完成后,施工队上报安全环保部同意后,施工队应该及时拆除设施,并清理作业场所,安全设施完好的应交安全环保部收藏备用。

11、安全环保部负责根据使用安全标志的标准,提出安全标志的制作委托计划或采购计划,上报项目经理批准。有触电风险的场所应当使用绝缘材料制作安全标志牌。

12、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94-82《安全标志》的要求,不得在安全标志牌上加企业标志或其它文字、图案、符号。发放时要建立发放登记台帐。

13、安全标志应重点考虑在风险场所及风险作业区域的使用(包括生活区)如道口作业、特殊风险作业、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带电区、带电或运转设备处等。

14、安全标志应设在醒目、与安全有关的地方,并使人们看到后有足够的时间来理解它所表示的内容。

15、如发现安全标志变形、破损或图案脱落、变色,使用单位负责修整或更换。

16、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维护进行监督、指导。

篇4:某桥梁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编制依据为加强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大力减少各类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项目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六镇高速3标项目经理部桥梁工区。

第三条桥梁工程安全方针和目标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质量、安全、工期、优质、高效、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项目施工任务,规范我标段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行为,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工地。

二、桥梁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责任事故。

2、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3、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一、为加强桥梁工区安全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任组长、副经理及总工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桥梁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工区成立了以工区主任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区主任是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桥梁施工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桥梁施工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及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负有相应安全责任。

第五条安全教育和检查

一、安全教育

1、坚持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制度,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基础教育和技术培训。

2、对担负桥梁重点工程项目和重要岗位的人员如焊接、登高作业、起重等,要重点培训、持证上岗。

3、抓好桥梁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教育,要设立固定的安全宣传标语、安全警示和安全警告标志。

4、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每项工程开工前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预防措施等。

二、安全检查

1、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项目经理主持,质检安全科牵头,工程科、物资装备科、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参加。

2、不定期安全检查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施工任务、气候环境等情况,工区要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同时专职的安全员进行日常的巡回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防洪、防火、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盗、防高空坠落等;安保部组织,各部门参加。

3、专项安全检查对桥梁工程不定期地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检查由项目质检科主持,各部门参加,检查的内容和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施工安全检查针对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技术、施工安全作业等认真检查仔细并做好记录。对安全检查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基本安全要求工地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围护设置,入口处一般应有(特殊工程工地除外)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牌,并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概况表(或称“施工公告”)、安全纪律(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使进入该工地员工,能对该工程的概况有一个基本了解和注意安全忠告。

2、道路运输工地主要道路应与主要临时建筑物道路连通。场内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交叉点。频繁交叉处,必须设有明显警告标志。

3、材料堆放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预制构件、施工设施构件等)都应该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各类材料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

4、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都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实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施工管理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复原。

5、安全标识、标牌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部位还必须悬挂按照《六镇高速施工标准化管理手册》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坑洞等处还应设红灯示警。

6、安全防护内容参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GB12602-9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6-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现场施工安全防护用品标准与使用》(GB2811-1989、GB5725-1997、GB6095-1985)、有关规定执行。

7、安全文明施工根据环保的要求,做好防污降尘工作,不准乱排、乱倒污水和施工垃圾,防止弃碴堵塞河道。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有条件或有要求的道路与场地应平整、硬化、畅通,并有交通标志。

8、施工机械设备对进入现场施工的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并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应定期对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各类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完好、有效。

?9、安全隐患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并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安全生产事故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上报项目部及工区领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当拍照或录像。

11、危险品、爆炸物品使用

1)对于爆破及引爆物品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各种可燃性液体(燃油)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除按规定外,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防爆措施。

?2)各种气瓶运输、存放、使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有关规定。氧气瓶与乙炔瓶及易燃物品严禁同室储存;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距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使用时距离不得小于5米;

12、施工用电

1)桥梁工程临时用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末端设专用保护线,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大于10Ω。

2)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各级开关箱必须配备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总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m。

?4)夜间作业面应有足够的照明。作业地段,每平方米不小于15W。照明灯光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根据施工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确定高度。

?5)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严禁架设在树或临时支架上。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珠,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杆板线离地2.5m以上应加绝缘珠。严禁将电力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上。

6)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开关箱门上配锁,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7)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和各种设备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关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严禁带电作业。

13、特种设备所有起重设备、电器设备、运输设备、架梁设备、高压电线路、压力容器等加强保养、检查,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具有完备的安全装置,提升系统的各部位定人、定期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14、基坑开挖

1)基坑开挖边坡根据地质情况、含水量确定最经济、最安全的边坡率,弃土按设计位置堆弃,保证不堵塞河道。

?2)桥涵施工场地做到因地制宜,布局合理,避开水害侵袭,施工道路畅通。机械设备状况良好,防护设施稳固可靠。安全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醒目。

15、高空作业高空作业时使用统一规定的信号、旗语、手势、口哨等与地面联系,并设置安全网,系牢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确保结构物和人身安全。安全网保持完好,使用宽度不小于3m,长度不小于6m,网眼不大于100mm的维纶、锦纶、尼龙等材料编织的标准安全网。每块网能承受不小于1600N的冲击荷载。作业人员上岗前进行体检和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脚手架搭设牢固稳定,上层施工机具安设稳固。严禁重叠作业。

?16、人工挖孔安全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带相应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穿好长筒绝缘胶靴,井口作业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和系好保险钩。

?2)、每天开始作业前及施工中,现场的作业人员都应配合项目机电人员认真检查提升机的辘轳轴、支架、吊绳、挂钩、保险装置和吊桶(或土筐)、刹车制动等设备和工具是否完好无损,防护设施是否安置到位和正确牢固可靠,发现问题时及时向机电人员报告,并在修复及设备试运行正常完好后方准许正式使用。

3)、混凝土护壁浇筑时,应注意高出井沿(厚度与护壁相同),保护井口和防止物体滑落井内伤人。孔内运出的土石料应堆放在离井口以外的地方并及时清理出场,在井口周边1米范围内不堆放杂物,保持作业场所整洁。

?4)、作业井口保证有人配合作业,不得随意变换.当井下有人作业时,井上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应密切注意井下作业状况,并做到井下人员轮换作业.

5)、井孔上下设立可靠的联络信号或喊话等方式经常与井下保持联络,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帮助井下作业人员撤离井底返回地面,并报告项目经理检查处理。

6)、作业人员上下井时必须乘坐专用安全乘人吊笼,不得随意攀爬护壁和乘坐吊桶(或土筐)、吊绳等方式上下井,以防造成高处坠落事故。

7)、当孔深超过时,应在距井底处设置一道半圆形钢筋防护网并牢固固定。在吊运物料时,井下人员应紧贴护壁站在半圆形防护网下,以防落物伤人。半圆形钢筋防护网设置时应随进尺深度逐节下移固定,始终保持在设置高度范围内。

8)、井下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注意井内的各种变化情况,如地下水、流砂、流泥、塌方、井圈护壁变形、有害气体、不明物等,发现问题及时回到井上报告项目管理人员采取措施处理解决。每节挖孔进尺深度应根据实际土质和地下水位而定,地下水压力较大,出现较多涌砂、涌泥等可采用降水方案,并用钢筋沿护壁插下,然后用草袋子或麻布之类的物品先堵住流砂和流泥,再清孔绑筋支模浇灌混凝土护壁。发现烂井时应另行编写处理方案,由项目经理部组织专门人员讨论实施,处理时专职安全员应在井上负责观察,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拴好安全绳。

?9)、人工挖孔施工时应保证每节护壁混凝土设计厚度、同心度、直径及垂直度,每挖成一节就应及时绑扎钢筋支模并浇灌混凝土,护壁混凝土浇灌要周围同步上升,振捣密实,待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拆模。

?10)、井底抽水时,原则上应在挖孔作业人员上到地面后再合闸抽水,然后立即关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孔内抽水用电设备应采用一机一闸一保险;电缆应采用潜水电机用防水橡皮护套电缆,不得有接头,且应架空敷设,不得承受外力,还应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未级电箱应装有可靠的漏电和接零保护;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的动作时间应选用控制范围为和的型号,如遇水量较大需边抽水边挖的,应在项目经理同意下采取足够的安全防护(如穿密封绝缘服),并有专人监护并设置专门保护电源时方可进行井下作业,井孔内作业应采用安全电压,防水带罩灯泡,防水绝缘电缆引下进行照明。

11)、当挖孔深度超过时,应开始采用压力风管引至井底进行送风,特别是对存在臭水、污泥和异味的井孔,下井作业前必须对井内送风,并用小动物(如鸽子)等检测,确认无有毒气体后方可下井,作业过程中不得间断送风,以防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发生,地面还须常备氧气瓶等急救用品。

?12)、每日作业结束后井口必须按要求制作钢筋网盖,并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灯。禁止在夜间进行挖孔作业,遇特殊情况需夜班作业时,须经现场安全负责人同意,并有安全员现场指挥、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

13)、当遇有孤石、强风化和中风化岩层时,可在孔内进行松动爆破,但必须事先编制爆破方案,由专业作业人员进行。起爆方法宜采用电力起爆法,爆破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停止孔内作业,待井下作业人员全部撤离井底回到地面安全范围外,并警示周围人员安全撤离后才能起爆。火药爆破后必须对孔内进行通风排烟,经检查烟雾排净后,爆破人员须先下井检查,确认无瞎炮并向挖孔作业工长签证交接后,挖孔人员方可下井。下井后应先清除护壁上的溅泥和石渣,并进一步检查护壁的受损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14)、在挖孔作业过程中,各作业班组必须认真填写日报表,并对存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经审批认可后组织施工。钻孔桩施工时应垫平机架,保持稳定,避免产生位移或沉陷,钻架顶端用缆风绳对称张拉,地锚牢固。冲击钻机冲孔时,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冲击区范围内。当检测钻孔或吊泥浆出孔时,钻头放置在安全位置。

17、墩台施工

?1)钢筋、模板安装前,搭设脚手架平台、栏杆及上下扶梯;人工搬运和绑扎钢筋时,互相配合,同步操作。在已安装的钢筋上不得行走,并架设交通跳板,或搭脚手架。

2)模板就位后,立即用撑木等固定位置,以防倾倒伤人。当借助吊机吊模板合缝时,模板底端用撬棍等工具拨移。每节模板立好后,上好连接器和上下两道箍筋,打好内撑,方可暂停作业,以保持稳定。

3)在竖立模板过程中,上模板工作人员的安全带拴于牢固地点,穿拉杆时,内外呼应。

4)模板吊装前,使模板连接牢固,内撑、拉杆、箍筋上紧,吊点正确牢固。起吊时,拴好溜绳,并听从信号指挥,不得超载。

5)使用砼振捣器时,须检查振捣器的外壳接地装置及胶皮线情况;电线的端部与振捣器的连接情况;振捣器的搬移地点及在间断工作时电源开关关闭情况。检查合格方准使用。

6)拆除模板拆除模板之前,设立禁区,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拆模。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

六枝至镇宁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二0一一年七月十日

篇5:施工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

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情节恶劣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严禁酒后上岗,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惩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严禁擅自移动、拆除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现场必须听从安检人员正确的劝阻、指正,违者罚款30元/次。

扣押、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班组300元。

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班组长100元,罚施工班组300元。

按规定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未开展活动者处责任班组组长50元/次,不参加活动者处罚款20元/次。

未经三级动火审批擅自动火者处罚操作者100元,处罚指挥操作者200元。

施工现场卸料平台,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者处罚100元,处罚指挥操作者200元。

“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未执行落实者,处罚防护负责人100元/次,并责令整改。

施工现场各卫生责任区未达标者处相关责任人200元,拒不整改者加倍处罚或清除出场。

二、?机械施工

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违者罚款50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

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元,罚施工班组100元。

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元。

施工机械转动部位必须有防护措施,否则处罚防机械责任人100元/处,并责令整改。

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员100元,罚搭乘人员50元。

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元.如不接受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塔机司机、塔机指挥工违反塔机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塔机操作“十不吊”各处罚50元/次。

塔机司机每天应对塔机进行例行检查并进行确认各种保险齐全有效后作好记录才能作业,下班后应做好运行记录,未检查或无记录者处罚值班司机50元/次,处罚责任班组100元/次。

严格执行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制度,未定期执行保养制度者处罚责任班组100元/次,保养无记录者处罚操作者20元/次。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电工、塔机司机、塔机指挥、焊工、架子工等)必须持证上岗,违者清退出场,处罚违法用工单位负责人200元/次。

三、?施工用电

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责任电工50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元。

电动机械必须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责任电工50元,罚施工班组100元。

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元。

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元,罚指派人100元。

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他物品代替,违者罚责任人30元.

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须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责任人50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倍罚款,数额较大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严格按TN-S系统设置线路,违反者罚电工50元/处,电工组长100元/处。

末级配电箱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设置,否则按20元/处处罚值班电工,处罚电工班组长50元/处。

严禁非电工人员私拉、乱接电源线,违者处当事人50元,相关班组处罚100元。

现场严禁使用水乌龟,电炉等大电阻用电电器,违者没收器具,并处罚事人50元,处罚相关班组100元。

现场电工每周应对现场所有漏电保护器灵敏度进行测试,未测试或无记录者处罚值班电工20元/次,处罚电工班组长50元/次。

值班电工必须对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用电线路。配电箱进行巡视检查并记录,未巡视或无记录者处罚值班电工20元/次,处罚电工班组长50元/次。

现场所有配电箱均应编号,箱内电器元件必须标明用途,否则处罚电工班组长50元/处。

所有配电箱均应按规定架空,落实防雨措施,箱体设置接地,否则处罚电工班组长50元/处。

四、?防爆、防火

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须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倍罚款。

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管理部门100元。

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必须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必须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元,施工班组100元。

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元.

严禁在禁烟区域吸烟,违者处罚20元/次。

罚款实行连带责任,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项目经理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另:如现场违章违规行为在以上细则中未列出者,参照相应条款进行处罚。以上处罚从每次工程款中一次性扣除或现金处罚。

签发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元日

签收单位:

现场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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