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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粉区作业安全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1喷粉区范围一般应包括:

a)喷粉室、供粉装置(包括循环供粉装置的粉料输送装置、粉料仓及其卸料装置)、回收装置、风机、净化装置及与其相连的粉末输送管道。

b)喷粉室开口处向外水平3m及垂直1m方向内区域;

c)在铝材喷涂现场存放或堆积有粉末涂料的场所;

d)排风管内部、空气循环过滤器及其维护结构内部以及其他有可能产生具有爆炸性悬浮状粉尘或堆积状粉尘的区域。

2喷粉区防火防爆等级

2.1喷粉区火灾危险区域划为22区。

2.2喷粉区按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为11区。符合GB50058规定者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3设计

3.1粉末静电喷涂工艺设计、粉末静电喷涂设备与器械的研制、设计与制造应符合GB7691的规定。

3.2喷粉室安全卫生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

a)除喷枪出口等局部区域外,喷粉室内悬浮粉末平均浓度(即喷粉室出口排风管内浓度)应低于该粉末最低爆炸浓度值一半,未知其最低爆炸浓度(MEC)者,其最高浓度不允许超过15g/m3。系统中若有抑爆设备,则喷粉室出口排风管中悬浮粉末的浓度允许超过最小爆炸浓度的50%;

b)静电喷粉枪及其辅助装置的使用应符合GB14773的要求;

c)工作场所空气中总尘容许浓度为8mg/m3;

d)喷粉室开口面风速宜为0.3~0.6m/s。

4场所

4.1粉末静电喷涂作业与喷漆作业不宜设置在同一作业区内。若设置在同一作业区内,其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应按喷漆区划分。

4.2喷粉作业区宜布置在单层厂房内;如布置在多层厂房内,宜布置在建筑物顶层,如布置在多跨厂房内,宜布置在边跨,并符合GB6514的有关规定。

4.3喷粉作业应在符合第5章规定的喷粉室内进行。

4.4喷粉室应布置在不产生干扰气流的方位上,并应避免与产生或散逸水蒸气、酸雾以及其他具有粘附性、腐蚀性、易燃、易爆等介质的装置布置在一起,并应与产生以上介质的区域隔离布置。

4.5喷粉室不应兼作喷漆室。

5防火、防爆

5.1进入喷粉室的工件,其表面温度应比其所用粉末引燃温度低28℃。

5.2喷粉区内应遵循以下规定:

a)不允许存在发火源、明火和产生火花的设备及器具;

b)禁止撞击或摩擦产生火花;

c)应选用不会引燃粉末或粉气混合物的取暖设备;

d)防火按GB50140配置灭火器,但不宜使用易使粉末涂料飞扬或污染的灭火器。

5.3在自动喷粉室内,应安装可靠的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在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切断供气系统和电源。

6地面

喷粉区地面应采用不燃或难燃的的防静电材料铺设。地面应平整光滑无缝隙、凹槽,便于清扫积粉。

7照明

喷粉区应采用防尘型冷光源灯具照明,其照度应符合GB12367-2006第4.3.1条的规定。当采用透明材料作隔板照明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a)采用固定式灯具作光源;

b)用隔板将灯具与喷粉区隔开,其安装密封应能保证粉尘不会进入灯具;

c)隔板应选用不易破损的,不燃或难燃材料;

d)隔板上的沉积物厚度不允许影响规定的照度;

e)隔板的表面温度不超过93℃。

8设备

所有设备应满足工艺安全要求,设备的选用应符合GB5083的要求以及第5章规定。

8.1喷粉区内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防尘型电气设备,其选型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的选型

8.2喷粉区内,接触粉体的设备表面温度不得高于粉末的软化点温度,电气设备表面温升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

9电气线路

进入喷粉区内的电气线路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

10静电接地

喷粉区内所有导体都应可靠接地,每组专设的静电接电体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带电体的带电区对大地总泄漏电阻一般应小于1×106Ω,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1×109Ω。挂具与工件的接触区域应采用尖刺或刀刃状,确保工件接地电阻不大于1×106Ω。也可采用静电消除器,消除工件的积聚电荷。

11安全色与安全标志

在喷粉区的醒目位置应设置符合GB2893和GB2894要求的安全色与安全标志。

12喷粉区应保持一定的相对湿度,自动连续喷涂的喷粉区空气相对湿度宜为40%~70%。作业区环境噪声应按照GB6514的规定执行。

篇2:煤气设备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1、在煤气设备上动火,必须要有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要取得煤气防护站或安全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准。

2、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设备内煤气应保持正压,动火部位要可靠接地,在动火部位附近要装压力表或与附近仪表室联系。煤气压力不高于300Pa。只准用电焊,不准用气焊。同时要有防护人员在场。

3、在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

——可靠隔断煤气

——要用可燃气体测定仪测定合格(或测爆合格),并经取空气样分析,其含氧量接近作业环境空气中的含氧量。

——将煤气设备内易燃物清扫干净或通上蒸汽,确认在动火全过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篇3:为什么内浮顶油罐比较安全措施

一般的拱顶油罐的罐顶与罐壁是焊接固定的,随着气温的变化、罐内液面的升降,常有空气吸进罐内,油气呼出罐外,这不仅增加油品的损耗,也增加了火灾危险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人们创造了浮顶油罐。

浮顶油罐的特点是,罐顶可以上下浮动,四周用耐油橡胶密封圈以弹簧压紧在罐壁上。罐顶紧贴着油面,油面升高,罐顶跟着上升;油面降低,罐顶跟着下降。这种油罐就不用装呼吸器,比起拱顶油罐来能大大减少油品的损耗,也比较安全。即使油罐着火,一般也只限制在罐顶与罐壁之间一条20厘米左右的密封圈上,比一般油罐容易扑灭。

浮顶油罐虽比拱顶油罐安全,但是仍存在一些缺点:罐顶与罐壁之间的密封圈并不绝对密封,罐顶上有出气孔,所以仍有少量的油气挥发。近年来又改进结构创造了一种内浮顶油罐,它基本上克服了上述缺点。这种油罐外表与普通拱顶油罐差不多,但罐内再装上浮顶,所以叫内浮顶。因为拱顶是固定的,浮顶是活动的,在一般情况下,内浮顶与拱顶之间总保持一定的空间。当油品从浮顶下呼出油气时,这些气体一般仍停留在拱顶以下的空间内;当油品吸气时,又把这些气体吸入。贮存在这种油罐内的油品损耗量较少,比一般油罐减少80%以上,这样,火灾爆炸危险性也大大减小。

内浮顶油罐与普通拱顶油罐结构不同,万一发生火灾,从罐外喷射泡沫灭火效果不大,所以,要根据内浮顶油罐的特点,安装固定的泡沫灭火装置。

篇4:危险化学品使用技术措施

由于化学品普遍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性,因此在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需要加强安全管理,并且采取积极的技术措施,防止化学品(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对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的伤害。

(一)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对化学品(尤其是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国务院于20**年5月12日批准公布并施行了《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除该条例之外,《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等法律法规,都对使用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作了规定。

综合这些规定,主要内容有:

1.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不得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用人单位应当尽可能使用无毒物品;需要使用有毒物品的,应当优先选择使用低毒物品。

2.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预防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禁止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4.用人单位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除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卫生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2)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3)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4)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5.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应急救援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

6.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管理措施,加强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7.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及其后果、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中毒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有关条款。

8.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有关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用品。劳动者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9.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并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

10.用人单位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必须事先制定维护、检修方案,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确保维护、检修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必须严格按照维护、检修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维护、检修现场应当有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11.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事先采取下列措施:

(1)保持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状态,确保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

(3)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

未采取规定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符合要求的,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

1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13.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在存在威胁生命安全或者身体健康危险的情况下,有权通知用人单位并从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险现场撤离。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依据规定行使权利,而取消或者减少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14.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的作业。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5.劳动者有权在正式上岗前从用人单位获得下列资料:

(1)作业场所使用的有毒物品的特性、有害成分、预防措施、教育和培训资料。

(2)有毒物品的标签、标识及有关资料。

(3)有毒物品安全使用说明书。

(4)可能影响安全使用有毒物品的其他有关资料。

16.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二)预防职业中毒的综合性措施

工业毒物的种类繁多,影响面大,职业中毒约占职业病总数的一半。多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为预防职业中毒发布实施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对职业中毒的防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预防职业中毒必须采用综合性的防治措施。

1.组织管理措施

企业的各级领导必须十分重视预防职业中毒工作,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防职业中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企业内部接触毒物的性质,制定预防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并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2.消除毒物

在生产中,利用科学技术和工艺改革,使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的物质。

3.降低毒物浓度

降低空气中毒物含量使之达到或者低于最高容许浓度,是预防职业中毒的中心环节。为此,首先要使毒物不能逸散到空气中,或消除工人接触毒物的机会;其次,对逸出的毒物要设法控制其飞扬、扩散,对散落到地面的毒物应及时消除;第三,缩小毒物接触的范围,以便于控制,并减少受毒物危害的人数。降低毒物浓度的方法包括:

(1)改革工艺。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过程,避免开放式生产,消除毒物逸散的条件;采用远距离程序控制,最大程度地减少工人接触毒物的机会;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等等。如用真空灌装代替热灌法生产水银温度计,用四氯乙烯代替四氯化碳干洗衣物,用静电喷漆代替人工喷漆等。

(2)通风排毒。应用局部抽风式通风装置将产生的毒物尽快收集起来,防止毒物逸散。常用的装置有通风柜、排气罩、吸气罩等,排出的毒物要经过净化装置,或回收利用或净化处理后排空。

(3)合理布局。不同生产工序的布局,不仅要满足生产上的需要,而且要考虑卫生上的要求。有毒的作业应与无毒的作业分开,危害大的毒物要有隔离设施及防范手段。

(4)安全管理。对生产设备要加强维修和管理,防止跑、冒、滴、漏污染环境。

4.个人防护

做好个人防护与个人卫生,对于预防职业中毒虽不是根本性的措施,但在许多情况下起着重要作用。

除普通工作服外,对某些作业工人还需供应特殊质地或式样的防护服。如接触强碱、强酸应有耐酸耐碱的工作服,对某些毒物作业要有防毒口罩与防毒面具等。为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状况,减少毒物作用机会,应设置盥洗设备、淋浴室及存衣室,配备个人专用更衣箱等。

5.增强体质

合理实施有毒作业保健待遇制度,因地制宜地开发体育锻炼,注意安排夜班工人的休息,组织青年进行有益身心的业余活动,以及做好季节性多发病的预防等,对提高机体抵抗力有重要的意义。

6.严格进行环境监测、生物材料监测与健康检查

要定期监测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浓度,将其控制在最高容许浓度以下。实施就业前健康检查,排除职业禁忌证者参加接触毒物的作业。坚持定期健康检查,早期发现工人健康问题并及时处理。

(三)预防职业中毒的通风排毒措施

工业毒物进人人体的途径有三种,即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其中主要是呼吸道。从大量事故案例来看,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排毒,是防范事故的一个重要技术措施。

通风按其动力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按其范围又可分为局部通风和全面通风。通风排毒措施是一种简便易行又十分有效的防毒措施。

1.局部通风

局部通风是指有毒物质比较集中,或作业人员经常活动的局部地区的通风。局部通风有局部排风、局部送风和局部送、排风三种类型。

2.全面通风

全面通风是用大量新鲜空气将作业场所的有毒气体冲淡至符合卫生要求的通风方式。全面通风多用于毒源不固定,毒物扩散面积较大,或虽实行了局部通风,但仍有毒物散逸点的车间或场所。全面通风只适用于低毒有害气体、有害气体散发量不大或作业人员离毒源比较远的情形。全面通风不适用于产生粉尘、烟尘、烟雾的场所。

3.混合通风

混合通风是既有局部通风又有全面通风的通风方式。如局部排风,室内空气是靠门窗大量补人的,在冬季大量补人冷空气,会使房间过冷,往往要采用一套空气预热的全面送风系统。

(四)预防职业中毒的个体防护措施

根据有毒物质进入人体的途径,相应地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护劳动者在使用化学品时的安全。

1.呼吸防护措施

正确使用呼吸防护器是防止有毒物质从呼吸道进人人体引起职业中毒的重要措施之一。需要指出的是,这种防护只是一种辅助性的保护措施,根本的解决办法还在于改善劳动条仵,降低作业场所有毒物质的浓度。用于防毒的呼吸器材,大致可分为过滤式防毒呼吸器和隔离式防毒呼吸器两类。

2.皮肤防护

皮肤防护主要依靠个人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手套、口罩、眼镜等,这些防护用品可以避免有毒物质与人体皮肤的接触。对于外露的皮肤,则需涂上皮肤防护剂。由于工种不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也因工种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操作者应按工种要求穿用工作服等防护用品,对于裸露的皮肤,也应视其所接触的不同物质,采用相应的皮肤防护剂。

皮肤被有毒物质污染后,应立即清洗。许多污染物是不易被普通肥皂洗掉的,而应按不同的污染物分别采用不同的清洗剂。但最好不用汽油、煤油作清洗剂。

3.消化道防护

防止有毒物质从消化道进人人体,一是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有毒工作场所作业时,应按照规定不饮水不吃食物,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体内;二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饭前洗手,注意搞好个人卫生。(

篇5:梯恩梯生产安全措施

职业危害

1)燃烧爆炸。梯恩梯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燃烧爆炸,特别是硝化工序发生的爆炸事故危害较大,严重时可使整个厂房设备全部毁坏,还可波及邻近厂房和工厂的公用设施,并造成人员伤亡。

2)中毒危害。甲苯的硝化物都具有毒性。梯恩梯生产中的一硝基甲苯、二硝基甲苯、三硝基甲苯都具有毒性,所用原料甲苯的高浓度蒸气对神经有麻醉作用,低浓度长期作用会引起血液的变化。硝酸分解生成的氧化氮肥气体具有强烈的窒息性和刺激性,吸入高浓度的氧化氮肥会导致肺水肿,治疗不及时会造成死亡。硝酸和硫酸还能烧伤皮肤。

梯恩梯可通过人体的皮肤、呼吸道、消化道侵入人体内而引起中毒,其中最易因皮肤接触梯恩梯而引起中毒。梯恩梯进入人体,可使血液内有大量的血红蛋白形成,造成不同程度的溶血及组织缺氧,致使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机能发生严重障碍,其早期出现的症状有食欲不振、口苦、恶心、呕吐、倦怠无力、头痛、头晕,随着病情进展,可出现胸闷、气促、心悸、口唇发绀、呼吸困难等症状。急性中毒可伴有发热、脉频、耳鸣及指甲紫绀,严重者可出现昏迷、痉挛等症状。慢性中毒者常出现神经系统症状,如倦怠无力、头晕头痛、失眠等,其中多数人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部分人出现眼睛视力减退,视物模糊。慢性中毒主要损害肝脏和血液,还可引起胃炎、皮肤炎。常见的职业病有中毒性肝炎、中毒性白内障、中毒性贫血等。

预防措施

1)预防燃烧爆炸。为防止梯恩梯发生爆炸,除生产中加强安全管理外,必要的控制仪表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目前梯恩梯生产厂的自控仪表有工艺参数检测仪表,如防止高温的自动联锁控制,硝化温度的自动调节,高温时的声光报警和自动停料,自动、遥控或手动放料,搅拌中止时的声光报警,蛇管泄漏时的酸度信号报警等。为防止梯恩梯硝化厂房停止供水而导致事故,应储有平时不被动用的事故用水。应有事故备用电源,当突然停电时,备用电源立即接通,以便安全地停止生产。易发生火灾的干燥、制片、包装工房,应设雨淋管网,当有火情时可自动下雨扑救。

2)预防中毒。梯恩梯的生产设备应尽量密闭,厂房内应设置机械送排风和局部送排风系统。控制厂房内甲苯允许极限浓度为100毫克/米3,氧化氮允许极限浓度以NO2计为5毫升/米3,梯恩梯极限浓度为1毫升/米3。应尽量减少与梯恩梯的直接接触,如远距离操作、生产的自动化、机械化均可减少与梯恩梯的直接接触。厂房室温和工人沐浴水温不应过高,以防止刺激皮肤毛细管扩张,促进梯恩梯通过皮肤吸收。工人操作后必须淋浴,日常穿的衣服应与工作服严格分别存放,防止沾染上梯恩梯。应设洗衣室,工作服和劳动护具应定期清洗。工人应定期检查身体,以便早期发现早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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