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奖罚制度
消防安全奖罚制度
为促进义务消防和广大业主(用户)的安全防火观念,特制定如下奖罚制度:
1.大厦保安员既是保安员又是义务消防员。当义务消防员听到火警信号要听从指挥,尽力尽责、奋勇抢救。主动者奖励,疏忽职守、不听指挥、临阵退缩者除开除外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2.大厦各业主(用户)都要爱护保养消防器材。非火警任何人不得动用灭火器材(消防演习除外),损坏者按时价赔偿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私接乱接,一旦发现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4.大厦各业主(用户)及本公司驻**大厦各部门与各施工单位人员禁止使用电炉,一旦发现除没收工具外并处以1000元罚款。
5.因用电不当引起负荷火灾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处以5000无以下罚款。
6.严禁大厦各业主(用户)在大厦公共通道烧香拜佛、焚烧纸屑,一经发现处以1000元罚款。
7.每月一次由保安部牵头协同物业公司其他部门对大厦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篇2:消防奖罚制度
1.总则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经营管理中,每季度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评比、总结。对较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先进的集体、单位及个人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2.先进集体条件
(1)领导重视,把消防工作真正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认真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义务消防组织健全,经常开展活动,并有记录、有措施、有成绩。
(4)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从未发生火灾、火警事故,成绩突出。
(5)同违反消防管理的现象斗争,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成绩显着者。
(6)能够坚持经常性消防业务学习和训练,为扑救火灾,抢救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做出一定贡献者。
3.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记过、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扣罚资金和开除的处分:
(1)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及有关人员。
(2)用火、用电不慎或储存保管危险品不当的。
(3)火灾情况下随意使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
(4)扰乱火场秩序,妨碍灭火工作,不听劝阻的。
(5)阻碍消防车辆通过,影响灭火任务的。
(6)违章吸烟、::动火的。
(7)安全管理员、消防值班人员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的。
(8)未经批准埋压、占用、改用消防设施的。
(9)违反消防管理规章制度,阻碍消防检查工作的。
(10)报火警或破坏火灾现场,隐瞒事实真相,提供假情况以及阻挠火灾调查处理的。
(11)对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的进行打击报复的。
(12)对有关部门已提出火险隐患整改意见而拖延解决或造成火灾者。
(13)违反消防规定,经消防监督员提出改进意见而拒绝执行者。
篇3:物业消防安全奖罚制度(3)
物业消防安全奖罚制度(三)
1.总则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经营管理中,每季度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评比、总结。对较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先进的集体、单位及个人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2.先进集体条件
(1)领导重视,把消防工作真正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认真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义务消防组织健全,经常开展活动,并有记录、有措施、有成绩。
(4)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从未发生火灾、火警事故,成绩突出。
(5)同违反消防管理的现象斗争,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成绩显著者。
(6)能够坚持经常性消防业务学习和训练,为扑救火灾,抢救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做出一定贡献者。
3.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记过、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扣罚资金和开除的处分:
(1)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及有关人员。
(2)用火、用电不慎或储存保管危险品不当的。
(3)火灾情况下随意使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
(4)扰乱火场秩序,妨碍灭火工作,不听劝阻的。
(5)阻碍消防车辆通过,影响灭火任务的。
(6)违章吸烟、动火的。
(7)安全管理员、消防值班人员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的。
(8)未经批准埋压、占用、改用消防设施的。
(9)违反消防管理规章制度,阻碍消防检查工作的。
(10)报火警或破坏火灾现场,隐瞒事实真相,提供假情况以及阻挠火灾调查处理的。
(11)对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的进行打击报复的。
(12)对有关部门已提出火险隐患整改意见而拖延解决或造成火灾者。
(13)违反消防规定,经消防监督员提出改进意见而拒绝执行者。
篇4:家具商场消防奖罚制度
家居商场消防奖罚制度
1.目的
通过对消防方面的奖罚进行规定,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各类消防方面的奖罚情况。
3.主要职责
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商场消防方面的奖罚情况正常开展。
4.内容
4.1奖励对象:
4.1.1模范地执行消防制度的岗位防火责任制,在防火工作中做出贡献的;
4.1.2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
4.1.3积极扑救火灾,保护商场和客人生命财产安全、表现突出的;
4.1.4及时发现消除火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1.5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行为、事迹突出的;
4.1.6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4.1.7在其他消防工作方面作出显着贡献。
4.2奖励办法
4.2.1商场每年召开表彰大会时,由物业经理对上述人员进行表扬或奖励;
4.2.2对在平时消防工作中贡献突出,成绩显着的员工,报物业商场物业及时给予奖状、奖金、晋升等奖励。
4.3处罚对象:
4.3.1擅自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他用或损坏的;
4.3.1.1违反消防法或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
4.3.1.2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直接责任者;
4.3.1.3对存在火险隐患拒不整改的;
4.3.1.4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造成火灾的;
4.3.1.5防火责任者不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的;
4.3.1.6阻碍消防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4.4处罚方法:
4.4.1对违反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者,商场将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多或少50-200
元的经济处罚;
4.4.2对违反国家消防法者,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篇5:物业园区消防监控中心奖罚制度
物业园区消防监控中心奖罚制度
一、奖励
在治安、消防以及突发事件中,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者除了给予记功外,还另奖一等功150元,二等功100元,三等功50元。
二、违规处罚
对违规值班人员实行扣分处罚制度,凡有下列违规行为者,一律实行扣分罚款处理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每分一分。
1、上班(训练)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10分/次)
上班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至一小时以内(30分/次)
上班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上(50分/次)
2、无故旷工一天(50分/次)
3、值班时仪态、仪表不整齐,不按要求着装及佩戴工牌者(10分/次。
4、值班时吃东西、吸烟者(10分/次)
5、值班时看书报、玩游戏、玩手机者(10分/次)
6、值班时没有认真监控,做与工作无关事的(10分/次)
7、使用公司电话作私人用途超过5分钟者(10分/次)
8、无故不参加会议,不参加学习和训练者(30分/次)
9、未经班长以上领导同意私自调班、调休者(20分/次)
10、值班时间睡觉者(50分/次)
11、值班期间无人顶岗擅自离岗者(30分/次)
12、当班期间值班人员允许无关人员进入监控中心闲聊,做与工作无关事的(30分/次)
13、值班期间发现有报警(火灾、防盗,监控)不及时处理或消防、防盗监控系统有故障不及时报修者(50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