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报警处理程序制度
1、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收到消防报警信号或电话报警时:
(1)用对讲机通知巡楼保安员或管理员即时到现场核实;
(2)即时向当值主管报告,讲清报警地点;
(3)将监控镜头定在报警楼层监视,并将情况及时向当值主管报告。
2.巡楼保安员或管理员接到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呼叫后,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核实,并且遵循以下规则:
(1)报警地点在公共地方,直接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2)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内,先按门铃,向用户简要说明理由后,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3)报警地点在商场内,与商场管理人员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4)报警地点在停车场内,与停车场管理人员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5)报警地点在商场独立商铺内且已上锁,即时报告当值主管和商场当值负责人,留守现场观察,等待当值主管和商场当值负责人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
(6)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且上锁,即时报告当值主管,并留守注意观察,等待当值主管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
3、当值主管接到消防监控中心保安报告后,即时带领机动人员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
(1)经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确认属误报,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复位,若进入写字楼单元内、商铺内、停车场内检查,需向用户解释清楚,致歉后方可离开。
(2)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内或商场独立铺位且已上锁时,若观察到有明火或烟,必须破锁进入现场检查,排除险情后加锁,并通知用户。
(3)经现场检查认为火警后,按初期火警处理程序处理。
4、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收到当值主管指令后信号复位,并做好记录。
篇2:消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13)
消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十三)
一、消防监控中心当值监视人员收到消防报警信号或电话报警时:
1、用对讲机通知巡逻安护人员或管理员即时到现场核实。
2、即时向当值安护领班报告,讲清报警地点。
3、将监控镜头定在报警楼宇监视,并将情况及时向当值安护领班报告。
二、巡逻安护人员或管理员接到消防监控中心当值监视人员呼叫后,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核实,并且遵循以下规则:
1、报警地点在停车场等公共地方,直接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2、报警地点在客户单元内,先按门铃,向客户简要说明理由后,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3、报警地点在街面商铺,与商铺客户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4、报警地点在客户单元或独立商铺且上锁,即时报告当值安护领班,并留守注意观察,等待当值安护领班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或报火警119。
三、当值安护领班接到消防监控中心监视人员报告后,即时带领机动人员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
1、经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确认属误报,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监视人员复位,向客户解释清楚,至歉后方可离开。
2、报警地点在客户单元内或独立商铺且已上锁时,若观察到有明火或烟,应请示管理处主任是否报警,并由服务中心通知客户。
3、经现场检查确认为火警后,即刻报告管理处主任并报火警119,按火警处理程序处理。
四、消防监控中心当值监视人员收到当值安护领班指令后将信号复位,并做好记录。
篇3:安防部消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制度
安防部消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
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收到消防报警信号时,立即判断报警方位并:
a.用对讲机通知安防巡逻员马上到现场核实,巡逻人员应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
b.对主控台报警信号复位,消除报警信号;
c.在报警记录表上做相应记录,并通过对讲机询问报警的处理结果并做记录。
篇4:小区消防报警处理程序(5)
小区消防报警处理程序(五)
1.报警盘火警信号的处理
(1)接到报警信号后,迅速确定报警地址及部位,报告保安巡逻/领班报警地址及报警类型前往确认;
(2)保持火警信号的动作,不得按动确认或复位键,密切监视其它设备状态;
(3)填写处警人接警及到场时间;
(4)经确认为误报后,点击CRT确认键或按压控制盘确认键消除报警信号和声音,对系统进行复位;
(5)密切监视报警和确认反馈,到现场进行分析.制定并采取相应措施;
(6)登记系统运行记录.
2.报警盘故障信号的处理
接到报警信号后,确定报警地址及部位及故障类型(故障类型见故障类型表),
(1)报告巡逻/领班报警地址及报警类型前往确认;
(2)点击CRT确认键或按压控制盘确认键消除报警信号和声音;
(3)设法排除故障并报告;记录处理故障信号的记录;
(4)报告主管/领班协调修复或更换;
(5)报告保安主管加强该监测区域的巡查。
篇5:物业辖区消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3)
物业辖区消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三)
1、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收到消防报警信号或电话报警时:
(1)用对讲机通知巡楼保安员或管理员即时到现场核实;
(2)即时向当值主管报告,讲清报警地点;
(3)将监控镜头定在报警楼层监视,并将情况及时向当值主管报告。
2.巡楼保安员或管理员接到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呼叫后,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核实,并且遵循以下规则:
(1)报警地点在公共地方,直接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2)报警地点在小区单元内,先按门铃,向用户简要说明理由后,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3)报警地点在商场内,与商场管理人员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4)报警地点在停车场内,与停车场管理人员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5)报警地点在商场独立商铺内且已上锁,即时报告当值主管和商场当值负责人,留守现场观察,等待当值主管和商场当值负责人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
(6)报警地点在小区单元且上锁,即时报告当值主管,并留守注意观察,等待当值主管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
3、当值主管接到消防监控中心保安报告后,即时带领机动人员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
(1)经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确认属误报,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复位,若进入小区单元内、商铺内、停车场内检查,需向用户解释清楚,致歉后方可离开。
(2)报警地点在小区单元内或商场独立铺位且已上锁时,若观察到有明火或烟,必须破锁进入现场检查,排除险情后加锁,并通知用户。
(3)经现场检查认为火警后,按初期火警处理程序处理。
4、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收到当值主管指令后信号复位,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