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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苑消防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鸿佳苑消防工作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加强《裕鸿佳苑》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提升消防管理水平,切实做好防范措施,预防各类消防隐患的发生,特建立本消防工作制度。

一、建立每月一次消防例会工作制度。

二、建立每月一次消防设备巡检制度,对消防泵每季启动一次,使之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建立消防维修保养制度并做好原始记录。

三、商讨制定每月防火工作计划及检查执行情况。

四、定期举办消防知识讲座,积极做好员工、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五、对入住业主要热情指导,提供服务。

六、参加各类消防活动。

篇2: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各小区负责人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业主家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小区消防安全。

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或针对本小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三、各小区要经常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楼安全。

四、检查时做到“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五、检查时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居民或单位发出“火灾隐患告知书”、“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有关文书,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隐患,应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

六、每次检查、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需有记录,并对灭火器材的品种、数量、购置时间、有效期限等登记造册,建立档卡。

篇3: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一、每日巡查内容:

(1)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2)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室内消防栓是否能正常使用,配件是否齐全、完好;

(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6)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正常;

(8)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每月巡查内容:

(1)消防栓、消防龙带、消防水喉(盘管)是否完好

(2)灭火器是否过期、失效

(3)消防灭火(喷淋)系统、火灾探测器运转是否正常

(4)防火门、防火卷帘是否正常启闭

篇4:管理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管理处必须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小区经理,作为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小区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不定期组织成员对全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事故组织调查处理。

3、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4、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5、小区经理每月组织主管、电工、保安对本管理区域进行安全消防检查(至少一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检查中发现安全消防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安全消防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并复查追踪改善情况。

6、定期检查电梯设备,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定期由电梯公司派专业维修人员对电梯设备运行保养,物业管理相关人员在旁监督。

7、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摆放货物、停放车辆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8、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9、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或覆盖,保持消防标志的清晰明了。

10、建立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登记制度。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经常检查、抽查,发现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损坏应及时报告公司、业委会及公安消防管理部门。

11、严禁在地下车库、地下室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2、电工负责小区各区域的安全防火工作,必须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对违规用电、操作的行为持有监督及责令权。

13、如发生重大事项必须做到半小时内口头汇报相关部门及负责人,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具体情况。

篇5:X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院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院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学院各职能处、室、各系、部和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均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将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学院对消防安全实行“包保责任制”并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学院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学院总务处保卫部是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设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

学院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学院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院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院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

总务处保卫部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向院领导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总务处保卫部检查、巡查人员应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学院应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各职能处、室、各系、部应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学院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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