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带班制度范本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领导带班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工作,遵循“全面兼顾,重点防范,带班在现场,解决在现场”的原则,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作业行为,将风险因素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确保施工安全有序可控,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着制度。

一、带班安排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现场带班人员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主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人组成,项目部要制定以上人员轮流带班时间表,遇到因公差、开会等情况带班人员无法到位时,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

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物需离开现场时,应向分公司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二、带班人员职责

1、掌握项目本日主要施工内容、施工进度要求、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危险源和安全重点监控环节。根据专项施工方案,检查工程施工是否符合方案要求,特别对深基坑开挖与监测、承重支模架、脚手架搭设、建筑起重机机械设备安拆、顶升,使用,起重吊装,高处作业吊篮、电动升模等是否按方案作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提前五天书面报告公司生产安全部、技术质量部、分公司负责人,施工时旁站监督。

2、选择参加作业班组的班前教育的站班会,提示当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督促、检查整改责任人对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或不及时整改的要求按规定进行处罚,直接彻底整改,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4、实施紧急撤人避险制度,授予施工现场带班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及时向上级领导或部门报告。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发生事故及时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

6、填写本班次安全生产情况,做好交接班记录。对尚未整改完的安全隐患,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向下一次带班人员作业面当面交代。

三、带班要求

1、带班人员带班期间必须佩戴带班标志,必须严格遵循各项规章制度,为现场员工做出表率,坚持“两同时”“二不放过”。“两同时”即与作业工人同上班同下班,“二不放过”即对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整改不放过。

2、项目部是落实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确保每个班次项目负责人会至少一名项目班子成员在现场带班,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轮流带班,一般危险源可由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带班,并做到与工作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保证只要有作业工人在现场作业,现场就有项目班子成员带班。

附件: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带班现场交接记录

邢左公路养护改造工程二合同项目经理部

2015年4月20日

篇2:某矿级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

1、带班人员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要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2、发生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3、当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升井后要立即组织追查,并与有关部门拿出事故处理意见。

4、凡走过的地方就要保证作业地点的安全,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5、每班领导入井带班要做到与工人同入井、同升井。

6、带班入井人员要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按时在井下交接班。

7、上一班带班入井人员要向下一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处理办法、注意事项等。

8、认真填写井下交接班记录,写清当班发现的问题、处理、解决、落实等情况。

篇3:某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工作,煤矿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井下,真正做到“解决问题在井下、工作重点在现场”的领导思想;特制定本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包括煤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矿长、总工程师)和安全、生产、机电、通防副矿长、副总工程师以及跟班作业的矿领导班子成员。

二、煤矿主要负责人、法人、矿长、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个,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15个,其中中、夜班不少于5个;每个小班保证至少有一名煤矿领导在现场带班。

三、煤矿领导艺术带班入井要与同班工人同时入井、同时升井、深入采掘工作面现场,抓住安全生产重点环节,排查处理现场隐患。制止违章作业行为遇到险情时,有序地组织工人撤到安全地点。

四、煤矿带班领导在入井前要参加班前会、安排安全注意事项、在检身窗口挂上“入井带班姓名牌”填写出入井时间,认真填写《煤矿企业领导入井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签名,行走经过路线、检查出的隐患及隐患处理情况。

五、煤矿领导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入井带班时,要书面请假、说明原因,并向上级监督部门报告情况。否则无故完不成下井任务的要给予处罚。对超额完成入井带班任务的要给予奖励。

篇4:矿领导带班井下公示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文件精神,加强矿领导深入现场和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对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群众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示载体

在矿井口和调度室等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栏,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公示。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二、公示对象

矿长、书记、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工会主席、矿长助理、生产副矿长等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情况。

三、公示范围

上级主管部门、在矿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及职工以及社会各界新闻媒体。

四、公示内容

1、矿井制订的矿领导带班下井计划,包括下井班数和点次;

2、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项目(内容)包括:下井时间、地点、经过线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

3、每月对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的考核结果,以及与考核结果相关的奖惩情况。

五、公示要求

1、矿领导带班下井计划必须符合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详细制定下井班次和下井点次。

2、公示工作必须由矿井安监人员对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进行认真统计,与调度室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核对,经矿委、安监科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

3、在矿领导填写交接班记录和带班记录后,矿调度室负责及时对调度公示栏进行填写;安监科负责及时对井口公示栏进行填写。

4、公示栏填写内容必须确保真实性,填写人员必须认真核实,严禁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

5、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接受上级部门、群众及社会各界媒体监督,如发现公示内容不实,可向有关主管部门检举。

篇5: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吉煤集团有关文件的规定,搞好领导带班下井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在井下矿领导交接班室建立管理人员下井记录本和下井考勤记录。下井记录本的内容为:下井人员姓名、班次、入井升井时间、井下行走路线、发现的问题情况和隐患、问题和隐患的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交班情况等。

2、矿管理人员升井后,要到交接班室认真填写下井记录,其记录要真实,不准弄虚作假。下井升井后要及时填写,严禁超过当天后补填写的。

3、每个下井带班人员,对自己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特别是对隐患的处理情况要作详细说明,以便备查。

4、领导下井记录、交接班记录,反“三违”记录等,每月由矿安监科汇总,各种记录要装订成册,存档保管、备查,保存期不少一年。

5、历年领导带班下井记录、交接班记录及带班记录档案的销毁,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严格按照批准销毁的时间段进行,上一年度的记录和档案一律不得销毁。

6、凡未按要求建档或档案资料保管不善出现遗失、毁损,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