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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部奖惩条例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保安部奖惩条例

总则

为建立和完善保安部的奖惩制度,促使员工严于律己,爱岗敬业及更好地调动保安员的工作积极性,现对违纪的保安员实施既扣分又处罚和对表现优良的保安员既加分又奖励的管理手段,以“双管齐下,奖惩分明”的原则,直接与经济利益挂钩,切实通过本奖惩制度,规范保安员行为和纪律,建立一支合格、受住户爱戴的保安队伍。

实施方法

本奖惩制度适用于保安部内部管理,在管理过程中奖惩结合,对于违反处罚内容的实施负积分,每分罚款5元;对工作表现突出者实施加分,每分奖励5元。

第一章扣分处罚内容

本章共四十三条。对累计扣分超过10分,每10分日清划C一次。

第一条:上班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每次扣4分(部长批准的除外);上班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视作旷工处理(部长批准的除外)。

第二条:无故旷工一天按公司规定除旷工之工时不记酬金外,扣20分,无故旷工2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病假、事假不按公司规定填写《请假条》或未经直属领导批准的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第三条:未经部长批准私自调班、换班、顶班扣5分;不按规定进行统一集合上下班扣2分,岗位交接班时不按时接班扣2分,接班队员未到擅自下班者扣2分。

第四条:当班期间仪容不整(不按规定统一穿制服、戴工牌、穿皮鞋、扎领带和穿着制服时不扣纽扣、卷衣袖、不戴帽子;长指甲、戴饰物,染异色头发;男的留长发、大包头、帽墙下发长超过1.5厘米,留胡须;女的留披肩发,涂脂抹粉,涂有色指甲油)每次扣5分。

第五条:保安员上岗佩戴饰物或用手机接打电话扣2分,携带香烟、零食类的扣2分,保安员着制服时,制服不整齐,不按规定熨烫平整每次扣2分,不按规定擦皮鞋每次扣2分;衣服、手套脏每次扣2分。

第六条:穿着工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5分。

第七条:值班期间,作风懒散、精神不振、站姿、坐姿不正确规范或在岗位上修指甲、剔牙、抓痒、挖鼻子、掏耳朵、伸懒腰、哼歌、岗位上整理服装、将手插入衣袋及依靠在墙壁或其他物体上等行为者扣2分。

第八条:当班期间,上级领导、业主、客户、高级访客经过岗位不敬礼者扣4分。

第九条:当班期间,不使用文明用语、使用粗言秽语、讥笑或不理睬客人(业主)及与其发生与工作无关的争论者,情节轻的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十条:上班期间吸烟、吃零食、听音乐、闲谈、与工作无关人员嘻笑打闹、看书报、工作不负责擅离职守,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扣5分。

第十一条:不按规定参加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军训、学习每次扣5分;每月超过3次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学习结束考试不合格者,每次扣5分。

第十二条:值班时将私人物品带到岗位上,每次扣1分;当职时在岗位上私自接待亲友扣5分。

第十三条:上班期间疏忽职守、滥用职权、故意刁难、随意骂人、打人或遭投诉属实者扣3分,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第十四条:当班期间,未按规定巡查区域范围,对发生事故和案件不及时报告和处理,情节轻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第十五条:当班期间,在园区内发生案件不知情者扣5分。

第十六条:当班期间无故走出岗位职责范围和不写当值日记、记录不详细,每次扣4分,移交物品注意事项不清楚,出现双方扯皮,扣双方每人5分,造成损失的,双方负责赔偿,能鉴定责任的另外扣责任人5分,赔偿相关损失。

第十七条:当班期间利用通信工具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不使用文明规范语言者,每次扣5分。

第十八条:利用工作之便私自进入办公室打私人电话每次扣5分,电话费按三倍计算。

第十九条: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其它装备和开启关闭各种机电设备,不按程序操作造成非常规性损坏的每次扣5分,损坏部分另照价赔偿。

第二十条:不按规定程序接待来访客人和车辆,不按规定指挥车辆停放,造成通道堵塞或指挥手势不达标,指挥失误等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作辞退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上级领导的指令有不同意见未见说明或说明未经采纳而拒不执行者扣5分。

第二十二条:不按规定巡逻签到和巡查记录发现有作弊行为者每次扣2分。

第二十三条:酗酒后上岗扣5分,在岗睡觉扣20分(严重者降薪或辞退处理)。

第二十四条:非值班擅自在岗位上逗留或未经公司或部门领导批准,私自在小区闲逛扣2分,未经住户允许私自进入其单元范围内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或盗窃公司、住户财务及充当内线合伙者,在公司范围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散布谣言、蛊惑人心、挑拨离间、破坏团结者,聚众赌博(包括围观不报者)、酗酒闹事者,作辞退处理。私自将公司物品或设施带回宿舍,一经查出的扣10分,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蓄意违抗上级合理指挥或侮辱上级的行为者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携带或拥有违禁物品(如:枪支、毒品等)或介绍娼妓、调戏妇女者,作辞退处理。

第二十八条:扣押的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作辞退处理。

第二十九条: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作辞退处理。

第三十条:在会议、培训、军训、学习期间,纪律懒散,打瞌睡,不作笔记,每次扣5分。

第三十一条:违反规定在宿舍内吸烟者扣2分。

第三十二条:在员工宿舍未经批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每次扣5分。

第三十三条:床上用品、个人用品不按统一标准摆放者(被子未按标准叠放,床单未铺平,脏乱者),每次扣5分,不履行卫生值日员者扣2分。

第三十四条:未经公司批准私自放行,业主、住户、租户携带的物品每次扣5分。

第三十五条:当班期间,岗亭内卫生脏乱者,当班员每次扣1分。

第三十六条:故意损坏岗位物品或宿舍公共物品着每次扣10分,物品照价赔偿。

第三十七条:保安员违反【员工手册】及其他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10分不等,或辞退。

第三十八条:在内部乱拿拿别人物品或偷盗者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九条:饮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情节轻

者扣6分,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四十条:队长或负责人对下属的违纪行为进行包庇、隐瞒、纵容或知情不报情节轻者扣10分,严重者降职或辞退。

第四十一条:在工作中麻痹大意,丢失岗位上的执勤用品(如对讲机、****等)除损失的物品照价赔偿外,并视情况扣6分或辞退。

第四十二条:保安员非工作需要,擅自进入办公室或擅自动用办公室的物品,情节轻者扣5分;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四十三条:值班期间,随地吐痰、随处醒鼻涕或乱丢果皮/纸肖及乱丢垃圾等不文明不道德行为每次扣2分。

第二章加分奖励内容

本章共十一条:作为考核划A的标准,每一项划A一次。

第一条:对部们工作或公司的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加上10分。

第二条:工作中勇于负责,及时处理本小区内煤气泄漏、突发火情、治安案件等紧急事件,措施得力,圆满完成任务者。

第三条:品行优良、为人诚实、工作认真负责,以良好的工作成绩和优良的工作成绩和优质的服务态度多次赢得公司领导、业主及客人的口头或书面表扬者,加5分。

第四条:为维护住户安全、财产及公司的财产能挺身而出,打击犯罪,保护人员及公司财产不受损失者,视情节上报公司进行奖励。

第五条:当场抓获正在小区内作案或破坏的不法分子者。

第六条:被评为部门“优秀员工”、“服务之星”、“内务标兵”、“训练标兵”者。

第六条:拾捡到客户、住户及其他人员的物品、现金、证件主动上交者,具有拾金不昧、乐于助人者。

第七条;对举报保安部队员勾结他人偷/坚守自盗和重大违法乱纪案例,举报属实者(对举报者及有关资料绝对保密)。

第八条:队长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认真监督全体人员执勤情况,带领全班人员圆满完成任务者。

第九条: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通过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偷盗、破坏行为并采取措施而挽回损失者、抓获施工人员乱踩草皮,公共区域内大小便,破坏公共设施设备、环境的。

第十条:适合其他奖励条件的。

篇2:物业管理公司保安部奖惩制度-2

物业管理公司保安部奖惩制度2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奖励

一、奖励种类: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晋升;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2、认真勤奋、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物质奖励,晋升: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5、多次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着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发放奖金:1.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2.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达到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不退缩,有效的控制场面使损失降到最低者。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1、一年中累计三次嘉奖无签发警告通知书者2、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3、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三、奖励程序: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2、每月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员工。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3、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在提薪晋升等各方面将优先考虑。

第二节违纪过失

一.惩罚种类:

口头警告:签发警告通知书,罚款:辞退:

有下列行为过失者口头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情节较重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及时汇报,不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不使用礼貌用语。

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重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2、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3、无故不参加公司的列会,培训者。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

有下列行为过失者签发警告通知书或罚款: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当班记录、删除录象记录。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酿酿成事故者。

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者。

有下列行为过失者辞退: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业主吵架,经查实累计被户主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事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12、盗窃同事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年度内累计三次签发警告通知书者。

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保安部

20**-3-18

篇3:物业保安部奖惩细则

物业保安部奖惩细则(试行)

为了促进和加强保安部的自身建设,奖惩分明,充分调动每一位队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自觉性,必须建立健全保安部奖惩制度。现将奖惩细则和各项规定公布如下:

一、奖励制度

1、因工作出色受到业主和上级表扬者,一次加5分;

2、在当班期间发现或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者,一次加10分;

3、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者,一次加10分;

4、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者,一次加20分;

5、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及侦破案件者,一次加10分;

6、拾金不昧者,一次加2分,数额巨大者,一次加10分;

7、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收效明显者,一次加10分;

8、积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章现象,并勇于和不良倾向行为作斗争者,一次加5分;

9、在技术和业务考核及行业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者,一次加10分;

10、在当班期间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积极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一次加10分;

11、工作勤奋认真,自觉奉献,绩效显着者,加10分;

12、当班期间做到微笑服务,体现程序、效率、温暖、主动的工作态度、服务效果好者,一次加5分;

13、当班期间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一次加2分;

14、热爱本职工作,具在强烈的敬业精神,集体观念强,加5分;

15、当班期间,抓到损坏公物者,并进行赔偿者,加2分;

16、当班期间及时发现制止乱张贴、散发广告传单或随处便溺,每次奖励2分;

17、队列考核,表现突出者,每次奖励2分;

二、惩罚制度

(一)管理制度及纪律考核

1、班期间看报纸、吸烟、聊天、吃零食、大声喧哗者,每次扣5分;

2、上班期间未经领导批准私会客人或经常用手机玩游戏、发短消息者,每次扣5分;

3、见公司利益或财产受损而不制止者,每次扣5分;

4、对上级任务不积极主动完成或不圆满完成者,每次扣5分;

5、对住户不礼貌或与住户发生争执者,每次扣10分;

6、当班期间衣着不整洁,不按规定配带工牌或其它标志者,发现一次扣1分;

7、私自换班或换岗、不按规定交班者,一次扣5分;

8、上班迟到、早退者,发现一次扣1分;

9、不按规定做好岗位记录或在值班记录本上乱涂乱画者,发现一次扣2分;

10、工作期间未经请假,外出1小时以内扣2分,1小时以上扣5分。情节严重者可酌情加重处罚、直到开除;

11、当班期间睡觉一次扣20分,情节严重者做开除处理;

12、当班时擅离职守,发现一次扣20分,情节严重者做开除处理;

13、隐瞒、虑报、做假者,发现一次扣20分,情节严重者做开除处理;

14、不服从上级合理工作安排者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者做开除处理;

15、队列考核及业务考核不合格三次以上者做开除处理;

16、巡逻岗不按规定巡逻检查,每发现一次扣10分;

17、未经管理处同意,擅自调动人员、请休假手续不全或内部调整不当造成损失者队长、领班及当事队员扣5分;

18、当班期间对于不明底细人员或可疑人员不闻不问者,一次扣2分;

19、对进入车辆未按规定指挥停放者,一次扣1分;

20、对违章现象不及时制止者一次扣1分;

21、巡更棒点击间距过长,并无正常理由、没有在值班登记本上进行登记或无领班签字确认者,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以内,每发现一次扣2分,超过规定时间20分以内,每发现一次扣5分,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按旷工处理;

22、无正当理由在岗亭内停留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23、离岗: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发现一次扣10分,时间较长者按旷工处理;

24、脱岗:擅自脱离岗位,发现一次扣10分;

25、串岗,每发现一次扣2分;

26、吃饭时间规定为30分钟,领班应妥善安排,确保小区内有足够人员值班;吃饭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每次扣1分,超过10分钟按擅自离岗规定处理扣10分;

27、因个人原因辞职,须提前十五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辞职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而私自离职者,扣发所有应发款项。

(二)队列或理论学习

1、训练或理论学习迟到者早退一次扣1分;

2、无故不参加训练、学习者一次扣5分。

(三)值班室内务卫生

1、对故意破坏公共财产者一次扣5分;

2、随地丢垃圾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3、个人、衣物不按规定摆放者一次扣1分;

4、当班期间,值班室内卫生脏乱差者一次扣1分。

(四)工作礼仪

1、违反工作礼仪每一次扣1分;

2、一个月内被业主正当投拆三次者,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

(五)违反保安部器械管理规定,造成损失或丢失者,除按价赔偿,再加罚100元。

(六)公司实行款位淘汰制,连续2个月考核在未位者,予以辞退。

(注:每扣一分罚款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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