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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6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小区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6

目的:

规范停车场的管理,明确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更有效地监督停车场收费。

职责:

安全主办负责停车场票据、收费监督管理;

安全班长负责停车场发票、停车费领取交纳、收费管理;

管理处出纳负责票据管理;

收费岗安全员负责停车费收取、必开发票管理。

方法和控制过程:

1.安全班长负责到管理处出纳处按编号领取、交纳停车场发票,并对数量进行登记、注销;

2.停车场发票要有连续编号,安全班长每日领取发票按回缴费用数量签领,节假日由安全主办负责领取一定数量发票备用,收费安全岗位存放的发票不超过5本;

3.停车场收费岗人民币存底数量100元整,作为收费备用金;

4.停车场收费岗收取满人民币300元,收费岗安全员须向安全班班长上缴,由安全班班长连同发票存根上缴到出纳处,由出纳员核对并登记票据和存根,当事人签名认可;

5.收费岗安全员收取停车场服务费必须遵循收取费用开出发票的原则,收费不开出发票属贪污行为并受严厉处理;

收费岗安全员值班期内原则上不得带个人私款,如有带款须在值班前上缴班长代保管;

7.停车场按照政府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进行收取服务费用,因特殊原因未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应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并请车主或上级签名确认;

8.执行公务的警车、军车给予方便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9.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时对不愿收取发票的车主,应明示公司的规定,请车主自行处理或当车主面销毁,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处按贪污票款严肃处理;

收费岗要严格按照岗位操作程序进行收费开票,注意使用礼貌用语,收票“请”字当头,给票“谢”字不离口。

篇2:永福商业广场停车场收费岗管理制度

商业广场停车场收费岗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规范停车场管理,保障车辆在进出项目停车场内的安全性。

2.0适用范围

停车场

地下停车场收费岗亭分三班倒值勤,早班9:00―21:00;晚班10:00―晚22:00,深夜班23:00―次日早09:00;

停车场收费员要按时交接班,接班员要提前20分钟到场做好车辆和停车卡的清点、帐目核对等接班准备工作;交接班时要相互清点车辆数量和停车卡数量,保证车与卡数量相符,核实无误后双方签字交接,若因未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以及工作疏忽而造成的掉卡或车辆被盗当班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确认交接班后,下班员要及时登出,上班人员要准时登录系统,不得相互使用用户密码,不得擅自登录他人密码。

二、车场收费员要认真记录好商家或客户的免(优惠)凭证及金额,以便与财务交接和对帐。

三、每一班收取的费用要转交下一班,第二天值班人员按照财务收费管理制度将帐款上交财务。

四、对在当班期间因特殊情况未收到的停车费要由公司值班经理

(或主管停车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五、对进入车场的车辆要严格把关,随时监控取读卡情况,进场车辆必须取卡进场,车辆离开时要主动收回停车卡,若有丢失或损坏,应要求赔偿并详细核实三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进行详细记录备案并向经理汇报。

六、要灵活处理在车场内发生的各类事件、并及时报告和做好记录。

七、收费员必须将收取的费用按时全部上交财务,严禁借用和挪用停车费用。

八、不得有违反以上规定或与公司相关规定的行为,凡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处以5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篇3:永福商业广场停车场收费岗人员岗位职责

商业广场停车场收费岗人员岗位职责

1.0目的

为规范停车场管理,保障车辆在进出项目停车场内的安全性。明确各自岗位职责。

2.0适用范围

停车场

1.配合维保单位对收费倒闸系统设备的检查维护及保养。

2.负责对收费倒闸系统设备配置提出合理化报告及建议。

3.负责项目收费倒闸系统设备配置,并能熟练操作倒闸系统设备。

4.负责对停车卡的保管和交接工作。

5.负责对进入车场的车辆收费。

6.负责停车场收费岗的值守管理工作。

7.负责对进出车辆逐辆收发停车卡和登记,登记内容严格按《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登记表》认真填写。。

8.负责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并在规定的时间将每天收取的费用上交收费专员。

9.负责所领取的停车票据和停车卡的保管工作。

10.注意服务礼貌和用语的使用及岗位形象。

11.思想重视,警惕性高、责任心强。

12.着装统一、整洁;着制式服装,穿执勤或黑色皮鞋。

13.执勤时精神饱满,姿态端庄,形象得体,动作规范,严禁弯腰驼背。

14.严禁在岗位上嬉笑、打闹、抽烟、吃东西、看书报、打电话等。

15.发现问题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及时报告。

16.严禁私自乱调收费系统的电脑

17.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任务。

篇4:花城物业小区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

花城小区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停车场的管理,明确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有效监督停车场收费。

2.范围

适用于**花城服务中心

3.职责:

3.1安全主管负责停车场票据、收费监督管理;

3.2安全督察负责停车场发票、停车费领取交纳、收费管理

3.3安全班长负责停车现场实际操作管理;

3.4服务中心出纳负责票据管理;

3.5收费岗安全员负责停车费收取、必开发票管理。

4.方法和控制过程:

4.1安全督察负责到服务中心出纳处按编号领取、交纳停车场发票,并对数量进行登记、注销;

4.2停车场发票要有连续编号,安全班长每日领取发票按回缴费用数量签领,节假日由安全主管负责领取一定数量发票备用,收费安全岗位存放的发票不超过5本;

4.3停车场收费岗人民币存底数量150元整,作为收费备用金;

4.4停车场收费岗每用完一本发票,收费岗安全员须向安全班班长上缴,由安全班班长连同发票存根上缴到出纳处,由出纳员核对并登记票据和存根,当事人签名认可;

4.5收费岗安全员收取停车场服务费必须遵循收取费用开出发票的原则,收费不开出发票属贪污行为并受严厉处理;

4.6收费岗安全员值班期内不得带个人私款,如有带款须在值班前上缴班长代保管;

4.7停车场按照政府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进行收取服务费用,因特殊原因未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应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并请车主或上级签名确认;

4.8执行公务的警车、军车给予方便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4.8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时对不愿收取发票的车主,应明示公司的规定,请车主自行处理或当车主面销毁,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处按贪污票款严肃处理;

4.9收费岗要严格按照岗位操作程序进行收费开票,注意使用礼貌用语,收票"请"字当头,给票"谢"字不离口。

篇5:营业性停车场收费管理程序制度

营业性停车场收费管理程序范例

1.0目的:规范营业性停车场收费、交费工作,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停车场经营工作的健康发展。

2.0营业性停车场具备的条件。

2.1营业性停车场必须张贴《营业执照》、《机动车停车场许可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复印件)和悬挂《经营服务性收费价目表》。

2.2营业性停车场车管员必须参加交管局举办的车管员培训,并获得上岗证。

2.3停车场须张贴责任人的姓名和着车管员制服的车管员照片、姓名。

2.4车管员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车管员制服,佩戴上岗证。

2.5营业性停车场收费必须使用《江苏省无锡市机动车辆保管、洗车及配套服务定额发票》,发票上须加盖本管理处财务专印章。

2.6停车场出口须张贴"收费不给票属贪污行为"的公示牌。

3.0停车出入卡。

3.1停车出入卡分为月租停车出入卡和免费停车出入卡两种。

3.2月租停车出入卡供缴纳车位使用费费的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

3.3免费停车出入卡供业主/物业使用人驾驶的属于政府规定免费停放范围的车辆使用。

3.4运用ID智能道闸收费系统,每月五日(遇节假日顺延),须根据当月办理的月卡和免费停车卡实际情况,对电脑中储存的资料进行调整,包括新增的月卡、免费停车卡号,删除遗失、损坏、无效的卡号。

4.0停车场的收费。

4.1收费准备。

4.1.1收费车管员每人可预借100元作为停车场收费周转备用金。借款人辞工、调岗、探家时须如数归还,同时将其所领的发票、所收取的现金以及最近的《日当班收入统计表》一并交清。

4.1.2一般情况下,收费车管员每次限领一本(500元)定额发票,管理处作发票领取登记。

5.0车辆进出场与收费。

5.1停车场进、出口岗必须在《机动车停车场车辆出入登记表》上作好记录。

5.2对于确认的免费临时停放出场车辆,车场收费车管员必须要求该车驾驶员在《机动车辆出入登记表》的"免费停车驾驶员签名"一栏签名。

5.3对临时停放的出场车辆进行验证后,严格按照《无锡市营业性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

5.4收费必须给票。禁止乱收费、收费不给票据或使用非本管理处停车场收费票据、该收而不收等行为。

5.5收费车管员须将在背面清楚写有车牌号、车辆出入时间、收款人姓名及停车卡号的发票联交给驾驶员。

5.6若出场车辆驾驶员不要票据,其票据须作妥善保管,交费时连同该票据一并上交财务部门。

5.7遇有拒交或少交停车费的车主(驾驶员),收费员应礼貌劝其交费。如发生争执,应及时报请班长到场处理,同时维护道口交通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5.8持有效月卡或免费停车卡的车辆出场不收费,但须经车管员验证后放行。安装智能刷卡系统的由驾驶员自行刷卡离场。

5.9具备条件的管理处停车场须实行专卡、专车、专用或专位原则。即:当业主/物业使用人办理了停车出入卡的车辆不在场时,其驾驶另外的车辆应凭临时停车卡出入,可不收费;如其车辆在场时,其驾驶另外的车辆须凭临时停车卡出入,并视为临时停放车辆。

5.10明确专人顶岗。遇当班车管员因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岗时,由本班班长或指定其他当班人员顶岗。顶岗人员到岗后,双方须认真清点发票,并作详细记录。离岗人员返回后再对发票、收回的停车场出入卡进行点验,双方签字认可。

5.11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应认真清点在场车辆,并签字认可。

6.0日收费结算。

6.1管理处必须坚持进行日收费结算工作。

6.2由人工操作道闸的管理处日收费结算的方法:停车场车管员下班(交班)后,护卫主管或其他管理人员立即组织其对当班期间收取的停车费进行结算,由出口车管员填写《日当班收入统计表》,并在"填报人"一栏签字,经入口岗车管员核定后在"证明人"一栏签字,护卫主管在"监督人"一栏签字认可。进出同道的停车场,"证明人"一栏可以空置。

6.3使用ID卡智能管理系统的管理处进行日收费结算时,护卫主管或其他管理人员须到停车场出口岗亭,通过查询电脑,核定该车管员当班期间的收费情况,填写《日当班收入统计表》。

7.0停车费的上交

7.1收费车管员用完一本定额(500元的)发票后,必须及时到管理处财务室缴费并办理结算。如遇节假日或财务人员不当班,车管员缴费时间可顺延。

7.2收费车管员到财务缴费并办理结算,应带齐定额发票存根、有本人签名的废发票和停车费收入、经护卫主管签字认可的《日当班收入登记表》等资料。

8.0监督与检查。

8.1管理处须结合实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对车管员收费工作的监督与检查,防止出现违规情况。

8.2收费车管员必须妥善管理票据与现金,如有遗失须承担赔偿责任。实行日结日清制度的管理处,其收费车管员下班后须及时将当班收取的现金和票据存根一并上交管理处财务。

8.3护卫班长必须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对车管员的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和教育,并报告管理处。对未能及时发现与制止本班人员违规操作,以及发现后不及时报告的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8.4管理处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停车场的收费工作,实行专人专管,做好收费单据发票的保管、发放和回收工作。

8.5管理处(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每月对停车场的收费情况进行不少于两次检查的规定,并且按照《停车场收费情况抽查表》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时,由管理处负责人组织并参与,护卫主管必须参加。

8.6若发现违规操作或违纪情况,必须立即纠正,同时查明原因,并报公司财务审计部。

相关文件:

1、《营业性停车场收费管理流程图》

2、《日当班收入统计表》

3、《机动车停车场车辆出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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