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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保安部请示汇报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物业管理(保安)部请示汇报制度

为加强层级管理,物业管理部应建立部门请示报告制度。

1.对本部门、中队或个人无权决定或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请示。请示通常采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逐级进行,请示应当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确。上级对下级的请示应当及时答复。

2.报告。下级应当主动向上级报告情况。班向中队、中队向部门,应当逐日报告每日工作情况,发生事故、案件和遇到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执行重要任务时,应及时报告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

3.请示和报告均应逐级进行,情况特殊时可以越级报告;

4.遇有火警时,应先向消防中心报告,而后向部门经理汇报,是否拨打119,由消防中心提供评估意见,征得总经理同意方可实施(总经理不在或联系不上由部门经理视情况裁定);

5.一般治安案件须征得部门经理同意方可报警。

篇2:物业管理保安部培训制度

物业管理(保安)部培训制度

企业离开了培训就难以实现服务工作质量的提高;没有优质的服务,企业也就

失去了竞争力,也就难以赢得市场。而物业管理部作为一线对客部门,具有形象气质要求高、作风纪律要求严的特点,勿庸置疑,培训工作是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统一勤务、完成任务、提高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

(一)新训

1.目的:通过新训,培养良好的军姿、严整的军容、娴熟的服务技能及业务,为岗位实操及内部管理打下基础;促使新队员向一名合格的物业管理员转变;

2.内容:《企业文化大纲》、《部门成长历程》、《部门规章》、《物业管理员的魅力修养与服务礼仪》、《物业管理员的职责权限》、队列基础、擒敌拳、指挥手势、小区地形地貌介绍(附件:新训计划表)

3.时间:10-15天

4.考核:第11日(附件:新队员考核标准)

5.培训原则和要求:

(1)三人以上组训原则,即不满三人不组训,对同一应试合格的人员应到齐后统一开训,确因特殊原因迟报到者应按标准补课;

(2)新训前两日组织体检与填写个人档案,打手指纹,理发,购买生活用品,换领作训服(可自备,也可交押金在公司领取);

(3)新训期间不得请假(特殊情况经教官批准),训练、学习要从严从难,以树立新队员吃苦耐劳、遵章守纪的工作意识为标准,以培养合格的岗位人才为目的;

(4)训练组教员需精心备课,认真上课;

(5)培训教官对新训员负责;

(6)新队员培训期间不宜扣分,凡违纪行为达到扣分标准一律不予录用。

(二)在职队员培训

1.培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班为16:20-17:20,中班为14:30-15:30,

2.培训内容以单兵队列、服务礼仪、物业管理知识、岗位实操为主,按阶段实施并逐一考核;

3.培训由全队统一组织,中队、班具体实施,教员以中队主管或领班为主;

4.培训时间不宜请假,特殊情况须经主管同意后方可施行,培训纪律参照《纪律条令》执行。

(三)骨干集训

1.在职骨干集训

(1)目的:通过在职骨干集训,学习新知识,改善管理人员思维,提高组织指挥能力及综合素质;

(2)内容:管理理论,物业管理业界案例、军事队列教学法、多媒体教程;

(3)时间:每周五下午16:00-17:30

2.预提骨干集训

(1)目的:通过集训,选拔和培养后备管理人员,务实管理才能和综合素质;

(2)内容:管理理论,队列教学法、车辆指挥教学法、班队列指挥、多媒体教程、物业管理理论与案例分析、体能;

(3)时间:一个月

(4)组织形式:全封闭集训

(5)训练要求:

a.不准以任何理由迟到或早退;

b.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擅自离队;

c.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将训练技术与练作风密切结合起来;

d.保质保量地完成训练任务。

篇3:物业管理保安部加班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保安)部加班管理制度

部门工作以三班24小时运作为主,定岗定编。

(一)加班限以下情形或条件:

1.确因工作之需如重大节假日岗位应急;

2.重大安全警卫任务之需;

3.周期性或阶段性人员紧缺,兵员补充不及时;

4.部门临时安排或执行突击任务。

(二)加班比率:

月度日均加班人数需控制在2%以内;

(三)加班适用于领班及以下人员,副主管以上人员不适用于加班,按补休处理为宜。

篇4:物业管理保安员处理问题原则方法

物业管理(保安)员处理问题的原则和方法

(一)原则:

合法的原则;合情合理的原则;依法办事、以理服人的原则;化解矛盾、妥善

解决的原则。

(二)方法:

1.对违反物业管理类《业主公约》或《小区管理规定》的问题,可通过说服的方式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可能会扩大事态的问题,应采取"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急、可顺不可逆"的处理原则,尽力劝解,将问题引向缓和,切忌将矛盾激化。

2.在处理问题上,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因情节轻微可当场予以教育;或协助所在单位、家属进门教育;情节严重需治安处罚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3.对犯罪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报警,交公安机关处理。

篇5:物业保安部紧急集合方法

物业保安部紧急集合方法

(一)目的

通过紧急集合可以对重大突发事件实施快速反应与处置,训练队员对突发事件的快反及敏锐能力,确保队伍做到临危不乱,镇定自如,出击快速,方法有效。

(二)适用范围

物业管理部应当根据屋村管理处或物业管理总公司的紧急战备号令,或者在下列情况实行紧急集合:

1.突然发生重大抢劫、杀人、业户和公司员工遭到犯罪分子的突然袭击等;

2.受到火灾、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威胁和袭击;

3.上级赋予的紧急任务或者发生重大意外情况;

4.紧急集合方案演练。

(三)紧急集合演练方案通常规定以下事项:

1.紧急集合场的位置,进出道路及其区分;

2.警报信号和通知的方法;

3.各中队到达集合地点的时限;

4.着装及携带装备要求;

5.调整勤务的组织和通信联络方法;

6.各中队行动方案;

7.留守人员的组织、职责、注意事项。

(四)为锻炼提高物业管理部的紧急行动能力,通常每季度演练一次,具体时间由部门负责同志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或安全管理形势确定。

(五)要求:

1.着装为迷彩服,不戴帽,着胶鞋或运动鞋,不得打赤脚或穿拖鞋;

2.紧急集合时不得大声喧哗,集合整队声音不得高于20分贝;

3.各中队、班、宿舍务必安排留守人员,负责宿舍各区安全勤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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