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安管理部文员录用标准
物业(保安)管理部文员录用标准
一.基本要求:
1.性别:女,身高158cm以上;
2.年龄:30岁以下,仪态端庄,气质良好;
3.身体状况:经正规医院体检合格。
二.学历要求: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
三.持证: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计算机培训(等级)证书;
四.专业要求:
1.一年以上办公室文档工作经验;
2.计算机应用熟悉,打字速度每分钟55个以上;
3.熟悉应用文写作,具备一定的文字协作能力(可独立拟报告、总结、通启及订计划);
五.沟通协作能力:善于主动沟通,能妥善处理各部门关系,交际能力
强,协作性好;
六.基础要求:
1.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积极主动;
2.个性开朗,热情大方;
3.具备较好的涵养,文明有礼。
篇2:物业保安培训教官录用标准
物业保安培训教官录用标准
一.基本要求
1.性别:男,身高175cm以上,30岁以下;
2.身体状况:经正规医院体检合格,健壮,协调性好;
3.语言要求:讲标准流利的普通话,声音洪亮,口才好;
4.学历:高中、中专或以上文化程度;
5.技术要求:擅长军体、捕俘与擒敌拳术,摔擒捕俘技术过硬,能持续组织军体队列训练2小时以上;5公里长跑不超过19分钟;身体协调性好;
6.经历:作战部队服役满三年或以上退役,任职班长一职不低于一年(侦察班长为准),参加过师以上建制教导队集训半年以上;优秀士兵,*党员;二级或以上物业公司任职领班或同等职务一年以上;
二.证书:持身份证、退伍证、集训毕业证书、荣誉证书及学历证书;
三.专业要求:
1.擅长"四会"教学及班队列组织指挥;
2.擅长"拳术"教学与指挥;
3.擅长"车辆指挥手势"教学;
4.擅长"服务礼仪"、"物业管理理论与案例分析"等理论课程的教学;
5.擅长制作各类课件;
四.个性要求
1.个性开朗、大方,待人热情,关心他人;
2.自我开发意识强,爱好广泛,善于吸收新事物,学习新知识;
3.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品行优良,沟通能力强。
篇3:物业外招保安领班副领班录用标准
物业保安领班(副领班)录用标准(外招)
一.基本要求
1.性别不限,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
2.年龄:30岁以下,体检合格,身体协调性好;
3.语言要求:会讲普通话,能听懂粤语;
4.学历:高中、中专或以上文化;
5.持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
6.政审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前科;
7.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二.专业要求
1.退役,历任班长一职;或参加过正规化军体集训;擅长"四会"教学法及班队列组织指挥;指挥能力强(部门内部选拔需经集训达到此标准,可任用);
2.懂得处理一般性投诉、纠纷及突发事件;
3.物业安全管理实践工作一年以上。
三.个性要求
1.个性开朗大方,文明有礼,善于沟通,协作性好;
2.为人正派,作风硬朗,有一定的牺牲奉献精神;
3..自我开发意识强,有较好的上进心,自我要求严格。
篇4:物业保安管理部管理人员转正标准
物业(保安)管理部管理人员转正标准
一.试用(见习)期:三个月;
二.转正标准适用对象:物业管理部新晋(录用)教官、正副领班、主管或经理;
三.转正标准:
1.领导能力:善于领导下属提高工作效率,积极达成工作目标或计划,所带领的团队团结协作,有良好的凝聚力及较高的战斗力;
2.工作任务:业务技能精,能出色完成任务,办事效率高,经验丰富,方法灵活,解决问题有效;
3.处事能力:有很强的理解力,能深刻领悟上级的意图与工作布署,对事物判断极为准确;
4.方案实施:管理方案实施效果显着,部门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5.沟通协调:善于上下沟通协调,积极寻求合作,能妥善处理人际关系,能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6.责任意识:责任心强,对待工作尽职尽责,可放心交付或交待工作,有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能勇于承担责任并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7.道德规范:品行端正,言行诚信,立场坚定,对公司、企业高度忠诚,关心爱护下属,平易近人,心胸宽广,具有牺牲奉献精神;
8.成本意识:节约成本意识强,积极避免浪费。
篇5:某物业保安管理部车辆管理规定
物业(保安)管理部车辆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部车辆主要指公司配置用以处置火警专用的消防车及供机动巡逻使用的摩托车。为保证所属车辆能随时参与火警应急与处理突发事件,防止车辆责任事故发生,制定此规定。
1.专人驾驶管理。消防车由消防中心指定专人驾驶,摩托车由领班或小组带班员驾驶,锁匙均移交。分属中队的摩托车由中队主管负责;
2.严禁无证驾驶。消防车驾驶员需持准驾B型牌车驾驶证,摩托车驾驶员需持准驾E型车驾驶证;
3.消防车于车队停车场内指定地方停放;摩托车由使用人负责保管,日常停放应做好防范措施。谁遗失,谁负责;
4.消防车给油使用油卡。加油时由当日部门值班主管陪同,并于出发前至办公室领取油卡及油箱钥匙,车返后交回。办公室文员做好备案;摩托车给油采用便携式油桶加油,油卡领取与消防车相同,油箱贮存于仓库内,摩托车加油由指定用车人签名,并需消防中队主管现场签名确认;
5.消防车非战斗原因、演习、处突或执行特殊勤务,月度用油不超过100升;摩托车月用油不超过50升/月;
6.消防车保养工作由消防队与车队维修场共同完成。消防队负责车辆除尘清洁、擦拭、更换机油类工作;每日晨早班接班启动10分钟,对消防车油料、贮水、电池状态进行检查并记录;确保每周对消防车所有器材如消防服、防烟面具、水袋、枪头、消防斧等检查一次,使消防车随时处于战斗状态;
7.消防车维修需由车队维修场完成。消防队应及时发现问题,与维修场密切联系,确保消防车正常使用功能;摩托车维修实行报批制,每月月底对拟维修部分向总办提交报告,经批准后予以维修,维修费用不超过100元/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