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部长科长安全生产职责
1.在施工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主持安全部(科)的全面工作,是领导在安全生产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全面生产工作情况,并作好协调工作,对本职责范围,因工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法规条例、制度等文件精神,并组织落实。
3.负责组织制定(修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的制度、规程、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发布组织执行。
4.负责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安全设施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重大险情有权下达停工令,并报告主管领导,险情处理完后,经检查合格,方可开工作业。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对新工人、招聘民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公司一级的安全教育)和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6.组织推广目标管理,应用安全系统工程,标准化作业、微机管理等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及事故预防预测能力。
7.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年、季、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帮助基层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8.参加和主持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止重复事故发生的措施。
9.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和了解安全施工生产状况,作好当日的安全工作日志,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应立即制止,对严重“三违”行为,按章处理。
10.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和总结交流推广安全施工生产经验,协助基层作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并按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协同有关部门落实。
11.负责组织编写本单位简报和通报,报道安全生产方面的好人好事,届时向职工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12.监督检查分包、联营、技术协作项目中的安全工作。
13.监督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要求采购部门严禁购买伪劣产品。
篇2:建筑公司安全部长岗位职责
1.1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1.2及时发放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并监督项目部对行业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1.3组织参与公司及项目部规章制度、技术措施、操作规程、施工方案和救援预案的编审工作,负责公司招投标所需要的文件。
1.4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工作。
1.5负责签订公司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安全总交底。
1.6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总体规划和具体部署。
1.7组织参与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工作,制订预防控制措施。
1.8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使用。
1.9监督指导各项目部安全员的内外业和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失职行为进行批评和教育。
1.10对施工现场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监督指导或旁站。
1.11定期组织开展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检、复查工作,纠正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有权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并上报公司主要领导。
1.12定期组织安全员进行安全生产评比活动,总结交流管理经验,并表彰先进。
1.13负责在建工程的分段验收和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评价与考核。
1.14组织落实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申报,对施工现场特殊部位或节点进行图像采集和存档。
1.15组织落实各项目部的特殊工种和从事有职业健康危害的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1.16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7负责与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包括安全监察站、省市安全协会、劳动局、环保局、工会、综合执法局、建筑市场监察大队、交易中心的业务往来和沟通,协调工程的开工、复工、检查和竣工工作。
1.18负责工程停工和竣工后安全内业资料的收集审核工作。
1.19负责本部门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
1.20负责配合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篇3:营运安全部长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及组织开展营运安全部的各项工作;
2、按生产经营要求组织编写、制定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年度工作目标。
3、审核子公司年度阶段性生产经营计划;
4、定期组织营运、安全、技术检查,了解各单位、部门管理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5、掌握相关政策信息,掌握基层经营管理信息,及时提出相关建议,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6、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及实施绩效考核工作;
7、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时,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亲临现场组织协调处理。
8、督促本部门人员做好集团公司营运、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报表、材料。
9、定期组织本部门进行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指导人员整体水平的提高;
10、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