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工程安全细则范本
一、监理依据: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施工规范》JG130-20**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广东省建设工程限制使用竹脚手架管理规定》的通知,建管字(2003)38号
二、开工前的监理工作:
1、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和脚手架受力计算进行审查,确保脚手架施工安全,凡计算书中没有安全合格结论的应返工;
2、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责任目标及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编制监理方案及安全监理细则;
4、认真核实“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内容的完成情况,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
5、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作业人员的数量及上岗证是否符合要求。
三、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控制方法:
(一)安全监理,预防为主:
1、针对工地现场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提醒施工单位引起重视,尽量做到事前控制;
2、制定安全监理检查制度,及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通过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协调解决;
3、按时检查脚手架每层段的验收工作,及时收集验收资料、材料合格证、准用证及相关各项资料;
4、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脚手架施工检查,听取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按期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5、对检查未及时落实到位的,应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记入监理日记和监理小结;
6、对有严重事故隐患的部位、问题将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拖延整改,监理人员将作出停工整改处理,并报告建设单位,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拒绝整改的将及时报告质监站,请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二)对重大事故的处理:
1、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取得工作指示;
2、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保护现场、抢救人员等现场工作;
3、参与召开事故现场调查会,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协助施工单位尽快作出书面调查报告,并做好笔记;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事故整改的跟踪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意见,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现场整改后的复检工作。
四、脚手架监理控制工作:
(一)脚手架材料控制工作:
1、按规范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和安全网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2、检查脚手架钢管应有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及直径、规格、型号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缝的钢管严禁使用;
3、检查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对有裂缝、变形、滑丝的扣件严禁使用;
4、检查安网应是建设部认证产品,各项指标应满足施工组织设计及规范要求;
5、检查脚手板的材料应符合规范和满足施工组织设计承载力要求,腐朽的脚手板不得使用。
(二)脚手架安装监理工作:
检查脚手架安装施工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1、脚手架的基础及扫地杆:脚手架地基与基础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的高度、搭设场地的地质情况,满足脚手架承载力,确保底部立杆的稳定性,使各立杆均匀受力,在立杆下部设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扫地杆,扫地杆离支座距离不超过200mm;
2、立杆: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块,立杆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对接,立杆顶端家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米,高出檐口上皮1.5米,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3、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纵向水平杆对接时扣件应交错布置,不宜设在同步同跨内,水平方向错开距离大于500mm;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不小于1米,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小于100mm。横向水平杆在双排脚手架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
4、脚手板: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铺稳,离墙面120mm至150mm;脚手板在两端和拐角处、沿长方向间隔15至20米处、坡道及平台两端及其他可发生滑动的部位应给予固定,操作层外侧设置大小于180mm的挡脚板;
5、连墙件:对于24米以下的单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对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
脚手架高度竖向间距(h)水平间距(La)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m2)
双排≤50m3h3La≤40
>50m2h3La≤27
单排≤243h3La≤40
注:h:步距;La:纵距。
6、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米;高度在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小于6米,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度至60度间,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下表:
剪刀撑斜杆与在面倾角45°50°60°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765
(三)脚手架使用期间的监理工作:
对使用中的脚手架,应定期检查并作记录,发现隐患需通知限期整改完善,检查主要项目:
1、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2、步手架的整体和局垂直度偏差和立杆的沉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特别是要注意脚手架的转角处和断口处的垂直度;
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脚步手板是否松动、悬挑,特别接口及转角位置;
5、与建筑物的连接件是否完好,有无松动、移动;
6、外包安全网、外挑安全网、安全隔离设施、外侧挡板、拦杆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整、牢固,能否正常发挥安全作用;
7脚手架的开口、断口和出入口应进行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8、检查脚手架的荷载情况,使其实际承载不超过设计荷载,脚手架上的施工材料应随用随运,施工荷载不得大于施工组织设计的承载要求;
9、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拆除纵横不平杆、纵横扫地杆及连墙壁件;
10、定期检查脚手架阶段验收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验收作业人员及上岗证件等是否已变更。
(四)脚手架拆除阶段的监理工作:
检查脚手架拆除施工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其检查主要项目:
1、拆除脚手架时,地面应设置围拦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区非工作人员入内;
2、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3、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壁件加固;
4、各构配件严禁抛郑至地面;
5、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规范规定设置连墙壁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五、脚手架的安全管理:
建筑工地的现场安全管理应依照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广州市各地区等地方的有关规定,全面做好该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1、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报送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必须返回施工单位进行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得到批准以前,不允许开工;
2、监理人员将每天对脚手架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并责令整改;
3、对工地出现的所有不安全的隐患,监理人员将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完善;
4、对安全隐患,若施工单位迟迟不能按监理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的,或在有关安全隐患的部位(工序)继续坚持施工的,监理人员将发出局部工序的停工令,并要求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完毕同时通知建设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协助作好工地的安全管理;
5、经监理人员多次指出,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将及时向当地质监分站报告;
6、通过工地施工例会,及时协调安全隐患中出现的有关难点、要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篇2:脚手架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1本办法的编制依据
1.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技术规程》。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工程的各种脚手架、支撑架、施工作业平台的安全防护。
4总原则
4.1安质部负责对各项目部脚手架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4.2各项目部负责组织编制脚手架搭设、拆除施工方案(措施),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批准,项目部组织实施。
4.3工程部负责编制搭设方案、并组织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4脚手架搭设可能为分包施工,分包时按照《分包管理控制程序》规定选择有资质的合格的分包单位。
5脚手架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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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工作内容和要求
5.1.1架子工属于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5.1.2架子工作业必须按照要求配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确保作业安全。
5.1.3架管、扣件、安全带、安全网属于特种用品,国家实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必须采购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质量合格证书、钢管/扣件材质检验报告、外观符合要求。旧架管要每年检查一次锈蚀程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进行处理;剪力墙结构施工用外架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设计、制作、安装,并负责施工技术安全,根据施工需要项目部应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5.1.4落地式单排脚手架在外墙承载力符合要求,搭设高度小于24m;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小于40m,可按照《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技术规程》的构造要求搭设,单排脚手架超过24m或外墙承载力不满足要求、双排脚手架大于40m时,必须并经过计算,采用技术措施,编制架子工程施工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搭设。
5.1.5所有脚手架搭设前,均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要履行签字手续。
5.1.6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以上不准进行高处外脚手架搭、拆作业。
5.1.7吊运脚手架子构件等材料,要长、短分开,码放整齐、绑扎成束,并用绳两点启运,落放应平稳。搭、拆脚手架要上下配合,零配件要用绳索提拉,严禁抛掷。
5.1.8脚手架使用中,要按着施工方案及设计计算书的要求严格控制荷载,放置材料要均匀,不得集中堆放。
5.1.9所有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过项目部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搭拆班组、使用班组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
5.1.10在大风、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后,项目部要对架子进行全面检查,保证架子安全使用。
5.1.11在空旷或周围无高于在施工程建筑物地点施工时,脚手架超过30m顶端要设红色障碍灯,20m以上要设防雷接地,接地电阻不小于4Ω。
5.2架子安全防护措施
5.2.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包括扣件和碗扣式)
a)在使用前应对钢管、扣件连接件、脚手架、安全网进行外观检查。
--钢管外径为48mm-51mm,壁厚3mm-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扣件无脆裂、变形、滑丝;
--脚手板可用杉、松木质板,长度应为2-6m,厚5cm,宽23cm-25cm,木脚手板两头应用铅丝打箍,锈蚀、腐朽、劈裂、有活动节子的木板不可用做脚手板。钢质脚手板长度为1.5m-2.6m,厚2cm-3cm,肋高5cm,宽23cm-25cm,变形严重的脚手板禁止使用;
--安全网应无损坏或腐蚀,立网和平网不能颠倒用。
b)架子基础必须更化或土质层分层夯实,高出地面15cm,应作好排水设施。立杆要设垫块。高层建筑施工立杆应加扫地杆。
c)结构层搭设脚手架,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大于1.5m,大横杆间距1.2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m;装修用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8m,小横杆间距不大1.5m。高度大于20m以上的外脚手架,纵向必须设剪刀撑,剪刀撑宽度以5-7根立杆为宜,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0-600,高度在20m以下的设正反斜支撑或连墙杆。
d)脚手架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6m。拉接所用材料的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号铅丝的强度,高大架子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e)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距墙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飞跳板。脚手板下层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和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2m。
f)结构用里、外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646N/m2。装修用里、外脚手架,
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1960N/m2。
g)在结构施工时,脚手架要始终高于建筑物1.5m。架子顶端的高度:平屋顶必
须超过女儿墙1m。坡屋顶必须超过檐口1.5m,并从最上层脚手板到顶端间,加绑两道护身栏并立挂安全网,安全网下口必须封绑牢固。
h)落地式脚手架必须搭设供施工人员上下的通道,其要求如下:
--运料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不得大于1:6(高:长),人行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m,坡度不得大于1:3。
--通道的立杆、横杆的间距与脚手架相适应,基础按脚手架要求处理,立面设剪刀撑。
--小横杆间距:运料道不得超过1.5m。
--脚手板应满铺,可采取对接和搭接。对头搭设脚手板应双排木板,端搭过小横杆150mm-200mm。脚手板上钉防滑条,防滑条的厚度20mm-30mm,间距不大于300mm。
--“之”字通道拐弯处设平台,平台及通道两侧必须绑两道护身栏杆,并立挂安全网。
i)在作业中禁止随意拆除脚手架基本构架杆件、整体性杆件、连接紧固件和连墙点。确因操作要求需临时拆除时,必须经项目部专业施工员和安全员同意,采取相应弥补措施,并在作业完成完毕后,离开时予以恢复。
j)脚手架拆除需项目部组织编制脚手架拆除方案(措施),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k)脚手架拆除,应先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和杂物,设置警戒范围并设专人监护。脚手架的拆除应按规定的拆除程序进行,接点应在位于其上的全部可拆杆件都拆除之后才能拆除。在拆除过程中,凡已松开连接的杆配件应及时运走,避免误扶和误靠已松部件、杆件,拆除作业中有需加固的部位,应加固再拆除,防止架体倒塌。拆下的零部件、杆件,应按规格分批运到地面,严禁抛掷,并按规格、品种码放整齐。作业人员应相互呼应,动作协调,中间不换人,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做详细交底,禁止单人进行拆除较重杆件等危险作业。
5.2.2高处作业防护
a)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和工具式脚手架时,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m宽双层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3m(高层建筑物不得小于5m)。高层建筑每隔四层还应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的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与建筑物之间的缝隙不大于100mm,并且外边沿明显高于内边沿。无法支搭水平安全网的,必须逐层设立网全封闭。水平安全网须待高处作业完成后方可拆除。
b)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m-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双层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0m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
c)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高处作业,严禁投掷物料,确保人和物的安全。
5.2.3施工中如需设置吊篮架子、井字架等应按照《吊篮架子安全技术操作规定》、《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技术规定》以及现行技术规程、规定。
篇3:脚手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2、建设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
3、建设单位: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4、建设规模:新建年产10万吨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工程
5、设计单位:赛鼎工程有限公司
6、监理单位:赛鼎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7、工程总投资:工程建安概预算金额约为31402万元
8、工程建设周期:20个月
9、承包(或施工)单位:福建省第一建筑公司
二、安全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令、法规(如建筑法、消防法、合同法等)
2.?国家和福建省建设监理的规定。
3.?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及业主与承包商签定的正式施工合同和协议。
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施工规范》?(JG130-20**)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7.?《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8.?《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手册》
9.?委托监理合同及附件
10.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11.委托监理合同、经批准的监理规划及安全监理方案
三、脚手架材料控制:
?1.按规范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和安全网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2.检查脚手架钢管应有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及直径、规格、型号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缝的钢管严禁使用;
?3.检查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对有裂缝、变形、滑丝的扣件严禁使用;
?4.检查安全网应是建设部认证产品,各项指标应满足施工组织设计及规范要求;
四、脚手架安装控制:
1.首先进行搭设场地的平整、夯实工作,从建筑物主体向外围3-5‰找坡。回填土夯实后,砼硬化或铺设厚5cm、20cm以上宽木脚手板沿建筑物周围通长装置,之后在木脚手板上放置钢底座,钢底座上放置立杆,之后按设计的立杆间距进行放线定位,铺设木脚手板要平稳,不得悬空。脚手架地基与基础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的高度、搭设场地的地质情况,满足脚手架承载力,确保底部立杆的稳定性,使各立杆均匀受力,在立杆下部设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扫地杆,扫地杆离支座距离不超过200mm。
2.立杆上对接口件应交错布置,两个相邻立杆的接间不应设在同步同跨内,纵向水平杆对接接头应交错布置,不应设在同步、同跨内,两相邻立杆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步距的1/3。并应避免设在纵向水平杆的跨中。立杆间距选用1.5米,允许搭设偏差±5cm,立杆垂直度允许搭设偏差±10cm。
3.横杆步距采用1.8米,用对接方法接长,一根横杆两端的高差,不能超过2cm,纵向水平杆全长平整度不大于±10cm。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纵向水平杆对接时扣件应交错布置,不宜设在同步或同跨内,水平方向错开距离大于500mm;。
4.连墙件对于24米以下的单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对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5.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伸出端,或立柱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cm。剪刀撑接长采用搭接接长,搭接长度不小于50cm,用3个扣件等距离布置,扣件在钢管端头处不小于10cm处。剪刀撑下端一定要落地。
五、脚手架与防护栏杆
1.建筑物的外架应层层铺设架板。满铺层脚手架板必须垂直墙面横向铺设,满铺到位,不留空位,不能满铺处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脚手架板须用不细于18#铅丝双股并联绑扎不少于4点。要求绑扎牢固,交接处平整,无探头板。脚手架完好无损,架板破损的要及时更换。
2.脚手架处侧必须用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用系绳将密目网绑扎至立杆或大横杆上,使网与架体牢固的连接在一起。系绳的材质应符合GB16909的规定。不宜将网围在各杆件的外侧。
3.楼梯的侧边利用脚手架做安全防护,架子立管从梯井内搭设,侧边沿楼梯坡度方向做一道1.2m高的护身栏,侧边底部设18cm高的挡脚板。
六、脚手架的上下通道:
脚手架体需要设置安全马道,马道宽度不小于1m,马道坡度以1:3(高:长)为宜;马道的立杆、横杆间距应与脚手架相适应,基础按脚手架要求处理,立面设剪刀撑;人行斜道小横杆间距不超过1.5m;马道上满铺脚手板,板上钉防滑条;设置护身栏杆,上部护身栏杆1.2m,下部护身栏杆距脚手板0.6m。
七、脚手架的卸料平台
卸料平台上在要挂牌标明控制荷载;要有荷载计算书;要有专门搭设方案;要严格按照搭设方案施工。
八、脚手架的交底与验收:
脚手架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搭设,要有严格的技术交底,对详细部位要有节点构造详图,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所有偏差数值必须控制在允许范围内。要由专门人员对已搭设好的脚手架按照设方案进行验收,验收时要有量化内容,如横、立杆间距数值,立杆的垂直度,横杆的平整度等都应详细记载在验收记录中,不能简单的用"符合要求"来代替。
九、脚手架的使用规定:
1.作业层每1m架面上施工荷载不得超过以下规定值,结构脚手架3KN/m2;装修脚手架2KN/m2。
2.在架板上堆放的标准砖不得多于单排立码3层,砂浆和容器总重不得大于1.5KN;施工设备单重不得大于1KN,使用人力在架上般运和安装的构件的自重不得大于2.5KN。
3.在架面上设置的材料应码放整齐稳固,不影响施工操作和人员通行。按通行手推车要求搭设的脚手架应确保车道畅通。严禁上架上员在架面上奔跑、退行或倒退拉车。
4.作业人员在加上的最大作业高度应以可进行正常操作为度,禁止在架板上加垫器物或单场块脚手板以增加操作高度。
5.在作业中,禁止随意拆除脚手架的基本构架杆件、整体性杆件、连续坚固件和连墙体。确因操作要求需要临时拆除时,必须经主管人员同意,采取相应弥补措施,并在作业完毕后,及时予以恢复。
6.工人在加上作业中,就注意自我安全保护和他人的安全,避免发生碰撞,闪推和落物。严禁在架上戏闹和坐在栏杆上告等安全处休息。
7.人员上下脚手架必须走设安全防护的出入通道,严禁攀援脚手架上下。
8.在作业中,应先行检查有无影响安全作业的问题存在,在排除和解决后者能恢复正常作用;发现有异常和危险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所有架上人员撤离。
9.在每步架的作业完成之后,必须将架上剩余材料物品移至上(下)步架或室内;每日收工前应清理架面,将架面上的材料物品堆放整齐,垃圾清运出去,在作业期间,应及时清理落入安全网内的材料和物品在任何情况下,严禁自架上向下抛掷材料物品和倾倒垃圾。
10、脚手架的拆除方法
脚手架拆除前应制定施工方案,包括拆除架的步骤和方法、安全措施等。拆除顺序应遵守由上到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即先拆栏、脚手板、剪刀撑、斜撑,而后小横杆、大横杆、立杆等;并按一步一清原则依次进行,禁止上下同时进行拆除工作。拆架子的高空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软底鞋上架作业,周围设围护栏杆或竖立警戒标志并有专人指挥,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拆除顺序自上而下进行,不能上下同时作业。连墙点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拆除,不允许分段、分立面拆除,拆下的扣件和配件应及时运至地面,严禁高空抛掷。
11、防雷避电措施
避雷针设置应满足接地需要,避雷针采用φ12镀锌钢筋制作,高度不小于lm,设置在脚手架四角立杆上,并将所有最上层的大横杆全部连通,形成避雷网络。
接地线采用40×4的镀锌扁钢,将立杆与整幢建筑物楼层内避雷系统连成一体。接地线的连接应保证接触牢靠,与立杆连接时应用2道螺栓卡箍连接,螺丝加弹簧垫圈以防松动并保证接触面不小于10mm,接地线与建筑物楼层内避雷系统的设置按脚手架的长度不超过50m设置1个,位置不得选在人们经常走到的地方以避免跨步电压的危害,防止接地线遭机械伤害。两者的连接来用焊接,焊接长度应大于2倍的扁钢宽度。焊完后再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定电阻,要求冲击电阻不大于10?。同时应注意检查与其他金属物或埋地电缆之间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小于3m)以免发生击穿事故。
12、脚手架搭设时注意事项:
1.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严禁混合使用。
2.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或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支撑等扣件的中心线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3.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4.对接扣件的开口应朝向架子的内侧,螺栓朝上,直角扣件的开口不得朝下,以确保安全。
5.不脚手架外侧遇有主低压电线时,而且外侧边缘距外是架空线路外侧边丝的安全距离小于规范规定时,应做专门外电防护方案,并严格执行。
6.上架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7.严格按搭设方案施工,连墙件和剪刀撑应及时设置,不得滞后超过两步。
8.在搭设过程中,应注意调整整架的垂直度,一般通过调整连墙撑的长度来实现,但最大允许偏差100mm。
13、脚手架使用期间注意事项
对使用中的脚手架,应定期检查并作记录,发现隐患限期整改完善,检查主要项目:
?1.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2.步手架的整体和局垂直度偏差和立杆的沉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特别是要注意脚手架的转角处和断口处的垂直度;
?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脚步手板是否松动、悬挑,特别接口及转角位置;
?5.与建筑物的连接件是否完好,有无松动、移动;
?6.外包安全网、外挑安全网、安全隔离设施、外侧挡板、拦杆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整、牢固,能否正常发挥安全作用;
?7.脚手架的开口、断口和出入口应进行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8.检查脚手架的荷载情况,使其实际承载不超过设计荷载,脚手架上的施工材料应随用随运,施工荷载不得大于施工组织设计的承载要求;
?9.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拆除纵横不平杆、纵横扫地杆及连墙壁件;
14、脚手架拆除阶段注意事项
检查脚手架拆除施工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其检查主要项目:
?1.拆除脚手架时,地面应设置围拦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区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3.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壁件加固;
?4.各构配件严禁抛郑至地面;
?5.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规范规定设置连墙壁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篇4: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细则范本
一、监理依据: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施工规范》JG130-20**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广东省建设工程限制使用竹脚手架管理规定》的通知,建管字(2003)38号
二、开工前的监理工作:
1、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和脚手架受力计算进行审查,确保脚手架施工安全,凡计算书中没有安全合格结论的应返工;
2、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责任目标及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编制监理方案及安全监理细则;
4、认真核实“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内容的完成情况,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
5、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作业人员的数量及上岗证是否符合要求。
三、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控制方法:
(一)安全监理,预防为主:
1、针对工地现场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提醒施工单位引起重视,尽量做到事前控制;
2、制定安全监理检查制度,及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通过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协调解决;
3、按时检查脚手架每层段的验收工作,及时收集验收资料、材料合格证、准用证及相关各项资料;
4、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脚手架施工检查,听取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按期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5、对检查未及时落实到位的,应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记入监理日记和监理小结;
6、对有严重事故隐患的部位、问题将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拖延整改,监理人员将作出停工整改处理,并报告建设单位,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拒绝整改的将及时报告质监站,请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二)对重大事故的处理:
1、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取得工作指示;
2、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保护现场、抢救人员等现场工作;
3、参与召开事故现场调查会,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协助施工单位尽快作出书面调查报告,并做好笔记;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事故整改的跟踪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意见,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现场整改后的复检工作。
四、脚手架监理控制工作:
(一)脚手架材料控制工作:
1、按规范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和安全网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2、检查脚手架钢管应有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及直径、规格、型号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缝的钢管严禁使用;
3、检查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对有裂缝、变形、滑丝的扣件严禁使用;
4、检查安网应是建设部认证产品,各项指标应满足施工组织设计及规范要求;
5、检查脚手板的材料应符合规范和满足施工组织设计承载力要求,腐朽的脚手板不得使用。
(二)脚手架安装监理工作:
检查脚手架安装施工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1、脚手架的基础及扫地杆:脚手架地基与基础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的高度、搭设场地的地质情况,满足脚手架承载力,确保底部立杆的稳定性,使各立杆均匀受力,在立杆下部设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扫地杆,扫地杆离支座距离不超过200mm;
2、立杆: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块,立杆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对接,立杆顶端家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米,高出檐口上皮1.5米,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3、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纵向水平杆对接时扣件应交错布置,不宜设在同步同跨内,水平方向错开距离大于500mm;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不小于1米,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小于100mm。横向水平杆在双排脚手架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
4、脚手板: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铺稳,离墙面120mm至150mm;脚手板在两端和拐角处、沿长方向间隔15至20米处、坡道及平台两端及其他可发生滑动的部位应给予固定,操作层外侧设置大小于180mm的挡脚板;
5、连墙件:对于24米以下的单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对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
脚手架高度?竖向间距(h)?水平间距(La)?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m?)
双排?≤50m?3h?3La?≤40
>50m?2h?3La?≤27
单排?≤24?3h?3La?≤40
注:h:步距;?La:纵距。
6、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米;高度在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小于6米,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度至60度间,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下表:
剪刀撑斜杆与在面倾角?45°?50°?60°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7?65
(三)脚手架使用期间的监理工作:
对使用中的脚手架,应定期检查并作记录,发现隐患需通知限期整改完善,检查主要项目:
1、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2、步手架的整体和局垂直度偏差和立杆的沉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特别是要注意脚手架的转角处和断口处的垂直度;
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脚步手板是否松动、悬挑,特别接口及转角位置;
5、与建筑物的连接件是否完好,有无松动、移动;
6、外包安全网、外挑安全网、安全隔离设施、外侧挡板、拦杆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整、牢固,能否正常发挥安全作用;
7脚手架的开口、断口和出入口应进行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8、检查脚手架的荷载情况,使其实际承载不超过设计荷载,脚手架上的施工材料应随用随运,施工荷载不得大于施工组织设计的承载要求;
9、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拆除纵横不平杆、纵横扫地杆及连墙壁件;
10、定期检查脚手架阶段验收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验收作业人员及上岗证件等是否已变更。
(四)脚手架拆除阶段的监理工作:
检查脚手架拆除施工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其检查主要项目:
1、拆除脚手架时,地面应设置围拦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区非工作人员入内;
2、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3、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壁件加固;
4、各构配件严禁抛郑至地面;
5、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规范规定设置连墙壁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五、脚手架的安全管理:
建筑工地的现场安全管理应依照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佛山市顺德区等地方的有关规定,全面做好该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1、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报送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必须返回施工单位进行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得到批准以前,不允许开工;
2、监理人员将每天对脚手架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并责令整改;
3、对工地出现的所有不安全的隐患,监理人员将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完善;
4、对安全隐患,若施工单位迟迟不能按监理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的,或在有关安全隐患的部位(工序)继续坚持施工的,监理人员将发出局部工序的停工令,并要求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完毕同时通知建设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协助作好工地的安全管理;
5、经监理人员多次指出,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将及时向当地质监分站报告;
6、通过工地施工例会,及时协调安全隐患中出现的有关难点、要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篇5:外墙脚手架安全作业准则范本
为了加强外墙脚手架(间称外架)上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现制定外架施工安全作业准则。请各外墙作业班组人员遵照执行:
一、进入施工区域必须配戴好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严禁有碍高空作业的病人从事高空作业,严禁酒后上岗。
二、作业用脚手架必须搭设稳固,按规范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跳板、连墙杆)。同时各组必须维护各自施工区域内的安全设施(即修补安全网、补足跳板、加固连墙杆等)。
三、严禁随意拆除、破坏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网、防护栏、跳板、连墙杆等)
四、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移动式手持电动工具,严禁使用单层绝缘电线(如花线、胶质线等),严禁车轮及其他物料、工具压、砸、辗、拉、挂电线、电箱。
五、不得随意高空抛洒建筑垃圾,架上不得堆放不稳的周材及工具,不得产生扬尘,应洒水降尘。进行有组织除渣,防止发生意外。
六、作业后应工完场清,工完料净,架上物料、工具应人离下架。
七、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面,没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架上作业。同时维护架上的清洁,各作业组负责各自辖区的除渣工作。
凡违反前款之规定,根据情节轻重除给予20~1000元不等的罚款外,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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