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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保安护卫队应急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住宅小区(保安)护卫队应急方案

目的:对发生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理防止事件的扩大,减少灾情中财产损

失及避免人员伤亡。

要求:听清专用信号(哨子、电铃等)或队员呼叫按要求迅速到指定点集合。

适用情况:火警、水灾、风灾、打架斗殴、人员伤亡事件。

具体实施:由队长或由班长统一指挥。

一、火警时:

当所在岗位责任区内发现火警时值班员立即观察火情原因或火情大小,并在第一时间内采取以下措施:

1、利用岗上和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同时通知机电值班员,由电工切断现场电源;

2、值班护卫队员应立即报告班长及上级领导,并呼叫其他岗位及下岗队员进行扑救,其他岗位及下岗队员应马上赶到事故现场,听从队长、班长或指挥员调动开展工作。

3、班长、队长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队长不在由副队长指挥,正、副队长都不在场由值班班长指挥:

1)指挥队员利用现场消防设备扑灭火灾。

2)安排队员组织火警现场的人员疏散,救护、以及转移贵重财物,并利用广播稳定现场人员秩序及往消防通道引导疏散;

3)安排人员对火警现场周围的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趁火打劫和有意破坏。

4)如果火情较大,现场人力不足以应付,应立即打119报警,打电话时应冷静清楚地报知内容:起火地点、楼层、大概原因,并派人到路口引导消防车尽快进入现场。

5)抢险完毕,当班班长负责组织队员并通知清洁队进行现场清理工作,

班长应做好事故记录,上报公司领导,并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事故原因。

二、水灾时:

队员得到通知应立即赶赴现场,听从班长、队长指挥,根据灾情由队长班长将现场护卫队员分组工作:由1组用沙包堵拦进水部位,并用抽水机抽水排水;由2组进行贵重物品转移和人员救护;分派3组为机动兼必要时进行报警和增缓其他组工作;

可能危及机电设备、电线等应立即停止供电。

三、风灾时:

接到气象台台风讯号时,队长应安排人员准备好绳子、梯子、爪钩等物品,对需要加固的招牌、霓红灯进行加固,台风发生时如发现电线被吹断的,应立即通知机电值班室电工立即切断电源。组织人员准备好对灾情变化情况进行财物抢险工作;

四、打架斗殴时:

1立即赶到现场把双方当事人拉开、劝阻、稳住情绪,问清打架原因,散围观人群和收缴打斗用凶器,如有打伤人和毁坏财物等报派出所处理;

2如双方人员较多,不听制止,事态继续发展,场面难以控制,应立即报告班长上级,呼叫邻近值班赶来协助,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如有重伤者送当地医院抢救;

3事态严重时,各队员立即戴头盔持警棍赶到现场;分派部分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人员,其余人员对斗殴双方进行劝阻调解;经劝阻或调解不服,还继续闹事人员进行强制性制止,并送交派出所处理。

4协助公安人员了解和勘查打斗现场,收缴各种打架斗殴工具,辩认为首人员。

5同时应作好自我保护,避免误伤。

五、人员伤亡处理:

1当遇到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发生业主和客户(租户)受伤和行人发生的突发疾患时,当班人员应调派人员将其护送到医院医治,并联系和通知伤者的亲属赶赴医院护理和办齐有关手续;

2确认在辖区内发现人员死亡时,应立即派人封锁好现场,了解情况,立即上报领导及公安机关处理;

3公司人员在维护集体财产权益以及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时光荣负伤的,应马上送医院就医,并写出事情报告,按公司制度予以表扬和奖励,光荣牺牲的人员应按章给抚恤金,并必要时上报公安机关。

篇2:住宅保安护卫队消防管理规定

住宅(保安)护卫队消防管理规定

1、护卫队员必须熟悉使用责任管理区内的消防设备及灭火器材;

2、当班护卫队员应经常性地检查消防设施,严禁挪用、移动、乱动消防设施,如有损坏或失效者,立即上报班长修复、更换;护卫队负责修复更换时间不得超过五天。

3、平时巡查楼梯、走道、出口,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商铺都不能占用或封挡消防通道;若有占用应及时清理,或向上级汇报。

4、当班队员应注意铺位、单位安装电线、照明灯或进行室内装修、烧焊是否符合消防要求;督促商铺业主不能使用电热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和乱放烟花爆竹;

5、发现火警即按火警应急措施进行。

6、商城各楼宇内每个消防栓旁挂有1211灭火器一个。

7、有关1211型灭火器检查:有压力表的检查其压力指示是否在绿色区内,在绿色区内为正常,否则须上报进行更换,无压力表的灭火器按灭火器上的说明进行检查。

8、商城内消防栓每半年由副队长组织检查一次,主要检查水龙带有无发霉,接扣是否牢固,枪头各配件是否齐全。经检查确定完好后每个消防栓贴上封条,注明当次检查时间。

9、消防器材如使用完由各岗位人员报班长,班长报副队长,由副队长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原。

10消防报警系统及消防泵由机电队定期进行。

篇3:物业项目护卫队长岗位职责

物业项目护卫队长岗位职责

1、在管理处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护卫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2、拟定护卫队的周/月及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安排、协调好所管辖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制定护卫队的各岗位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5、负责制定所管辖区内的突发性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

6、负责处理所管辖区内的各种安全事故和重大治安事件。

7、协助管理处主任组织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主持义务消务队的组建,并搞好专业培训,提高并保持本部门员工的总体业务水平。

8、负责拟定护卫队物品采购计划。

9、负责提出护卫队人员编制方案。

10、负责与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进行沟通,积极协调各方面工作。

11、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4:物业辖区火警火灾应急事件处理作业指导书

物业辖区火警火灾应急事件处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规范火警、火灾的处理程序和方法,确保火警、火灾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处理。

2.0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火警、火灾的应急处理。

3.0职责:

3.1保安部队长负责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2消防专员(班长)负责具体培训工作;

3.3保安部负责组织灭火扑救。

4.0基本内容

4.1报警与确认

4.1.1火警信息包括:

A客服中心接收的火警信号;

B保安员巡逻中发现的火警;

C业主/住户的报警。

4.1.2火警信息的确认:

A监控中心从自动报警装置系统接收的火警信息,应立即用对讲机/电话通知当值班班长,机电维修当值技工(或附近保安员)赶赴报警现场,确认是否报警。若情况属实,则应查明报警原因,追踪烟雾来源,确认中随时与客服中心保持联系,并报告确认情况。

B发现火警的保安员应立即赶赴火警现场,判明是否属于火警,若是人为违造成的火警现象应予以制止;若是火警,则按火警、火灾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C业主/住户报警、公司任何人员或部门接到报警时,应立即用最快速度报告客服中心,并按火警、火灾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4.2火警、火灾处理原则及方法:

4.2.1火警、火灾处理原则

A确认的火警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客服中心和"119"台报警的原则;

B立即开展扑灭火警、火灾的原则;

C积极疏散所影响业主/住户、抢救被困人员的原则;

D将易燃易爆物品迅速撤离火源及毗邻场所的原则;

E尽力抢救公司财产和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

4.2.2火警、火灾处理方法

A公司任何保安员发现火警,应立即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迅速扑灭火警;

B若火警有蔓延趋势,应一边呼叫邻近人员参与控制火势,一边呼叫监控中心及相关人员前往扑救;

C取用灭火器材应正确使用灭火器(根据物质的燃烧特性),以免用错灭火器使

火复燃;

D若是机房、电气发生火灾,应先切断一切电源,选用1211干粉等灭火器直接喷射火源处,如有油的电器设备(如变压器、油开关)着火时,也可用干燥的黄沙盖住火焰,使火熄灭,装有自动灭火装置的场所,直接开启装置施放药剂灭火。

4.3火灾扑救及现场控制

4.3.1客服中心根据预先制定的灭火方案立即组织灭火和对现场进行控制,保安队长应亲监指挥:

A向119台报警,并派保安员到必经路口引导;

B通知保安部当值班长紧急组织保安员赶赴火灾现场,进行外围警戒和交通管制;

4.3.2人员疏散

A保安员应逐户通知受火灾影响的业主/住户,引导业主/住户疏散,或做好撤离准备;

B当值维修技工在切断电源后应开启应急照明电源,火灾现场部门保安员打开所有安全通道,引导业主/住户有序撤离。

4.3.3扑救

A扑救工作应有组织地进行,在公安消防队抵达之前,保安部队长或消防专员应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调动一切人员利用一切设施器材展开扑救。

B公安消防队到达后,保安部队长迅速向公安消防队指挥员报告火情,移交指挥权,组织公司所有参战人员配合扑灭火灾。

4.3.4交通管制和现场治安维护

A保安部队长亲临火灾现场组织并指挥保安员对火灾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和现场控制;

B撤出或移走妨碍消防或救护车辆通行的障碍;

C阻拦与扑救无关的人员时进入火灾现场或影响区,防止火场中物品被盗窃;

D看管被抢救的公、私财物,在火灾扑灭前严禁任何人转移;

E保护现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

4.3.5疏散及转移物资

A保安部队长带领保安员协助安顿、疏散业主/住户,协助运送火场中被困或受伤人员;

B保安员应积极主动进入火灾现场,撤出易燃、易爆物品,抢救公、私财物。

4.4事后处理

4.4.1保安部队长及相关人员应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分析,评估火灾造成的损失,填写《火警、火灾事故报告表》,组织对灭火预案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的讲座必要时进行修改;

4.4.2保安部队长应组织保安员对抢救出的物品进行领取确认及转移到仓库保存;

4.4.3公司领导对受灾业主/住户进行安慰及解决实际问题;

4.4.4经理召集参与实施灭火的部门负责人,总结经验教训;

4.4.5工程维修部应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和清点,对已损坏的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提出补充申请。

篇5:荣发住宅园区物品搬出管理规定

住宅园区物品搬出管理规定

为加强物品搬出管理,有效控制偷盗等治安案件,维护园区业主(住户)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业主(住户)及园区内各单位的大件、贵重物品(体积400亳米×200亳米×400亳米或价值500元以上物品)搬出园区,须事先向本管理处保安部进行申报。

2、物业管理处保安部值班人员根据业主(住户)身份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核对属实后,可开出《物品放行条》。

3、出租屋承租人搬家,须由业主(出租人)到场,并在保安部开具的《物品放行条》上签名后方可放行。

4、大门岗保安人员依照《物品放行条》所列内容对搬出物品进行核查、登记。《物品放行条》由保安部回收,存档。

5、搬出物品与《物品放行条》所列内容不符,保安员有权扣留,以待进一步查实。

6、保安部人员有权对进出园区的车辆进行检查。

7、园区内发现可疑情况,巡逻岗或门岗人员有权截停可疑物品及人员,并报告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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